拓展与完善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工作研究
2016-02-11陕西省汉中监狱政委
张 勇(陕西省汉中监狱政委)
拓展与完善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工作研究
张 勇(陕西省汉中监狱政委)
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是一项理论性、政策性、法治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促进罪犯教育改造,推动罪犯再社会化。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必须要直面社会发展环境影响的挑战,准确把握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内涵的深刻变化,寻求理论和实践上的拓展与完善,开创出适应时代变化的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新格局。
一、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科学规律的新认识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赋予了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新的内涵,其发展过程中内在规律亦在变化之中。笔者认为,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五个特点值得认真探讨:
(一)重要前提——严格遵循社会根本制度
监狱具有阶级性质,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就有什么样的监狱制度,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建设和发展,同样如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确保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正确方向。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工作指导思想必须服从于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总体思路必须符合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发展理念必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管理制度依据与理论基础必须遵从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就是说,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一定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离开了这一前提要件,就不是我们所期望的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
(二)重要作用——改革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是交往频繁密切的世界。我国监狱机关积极推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最大限度的融入到社会管理之中,参与国内国际交往,既可展示我国监狱的改造成就和文明成果,吸收世界上改造罪犯的有益经验,也能为我国在国际司法人权保障事业中不断创新发展,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赢得更大的空间。目前,我国监狱改造工作与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相互制约互动不够,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上也处于研究探索、改革创新、借鉴实验、逐步推开的工作状态。我们需要寻求和设计有效的对策和方案,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克服目前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程度偏低的问题,通过狱政管理、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劳动改造、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监狱改造工作手段的社会化,实现罪犯改造过程的社会化,从而提高改造罪犯的质量,增强罪犯刑满释放回到社会后的适应能力,充分发挥监狱改造工作的最佳效能。同时,推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可以有效实现罪犯的司法人权保障,也有利于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三)重要目标——研究实践罪犯再社会化
众所周知,犯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一种现象。有犯罪必有罪犯,罪犯来自社会,除极少数罪大恶极被判处死刑者外,绝大多数罪犯服完刑期,最终还是要回归社会。因此,以帮助罪犯重新回归社会为目标的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理念已逐步成为当代监狱管理的主导理念。监狱通过一系列改造活动要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使其重新社会化,就务必要从改造环境和改造手段上的社会化需要入手。从此意义上说,改造罪犯的过程,其实就是通过监狱改造活动让罪犯获得适应社会所必需的并为社会认可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和生活技能并加以内化的过程,也就是罪犯重新社会化的过程。纵观世界各国监狱发展的历史,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是现代监狱发展的必然和主流趋势。可以说,积极推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就是深入研究和具体实践如何帮助罪犯再社会化,并成为监狱机关重要工作任务目标之一。
(四)重要属性——科学纳入社会管理范畴
监狱是一个社会机构,具有特殊的社会性,是一个以强制力为后盾的社会组织。监狱关押的对象不同于普通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利益的人。对这些人若不采用强制手段,就无法进行监管、劳动和教育,更达不到造就成为守法公民的目的。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职责和使命,是加强社会管理分工的重要组成机构。随着世界文明的发展,监狱与社会的交流和联系越来越紧密,监狱具有更多的社会属性,监狱更多的被看作一项社会事业,监狱的改造活动也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功能,监狱功能也更多的体现出其社会性特点,社会控制功能成了监狱目前最主要的功能,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已经成为发展必然。监狱是国家的物质附属物,是社会的有机体物,是社会的公共服务部门之一,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从理论实践来看,仍然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在多元主体、多元文化、多元价值存在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前提下,监狱同样具有了多种多元的价值属性。正确把握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价值蕴涵,对科学认识监狱、科学定位监狱和科学设定监狱目标、战略,尤其是对罪犯科学矫正和教育,促进罪犯再社会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五)重要路径——客观反映社会发展文明
监狱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对触犯国家刑律者施以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监狱的产生是随着阶级的变化需要而变化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监狱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国家的暴力机器之一,是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监狱至今已经几千年历史,在历史长河中,先后出现过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社会主义国家监狱。现代的监狱把惩罚犯罪和改造罪犯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威慑性与文明性特征。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与人性化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进程相伴而行,与社会管理创新、国家治理的阶段性特征相适应,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监狱改造工作必须实行社会化,建设社会化。同时,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成果,又能从另一侧面,客观反映着一个国家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现实情况。
二、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理论实践的新拓展
全面科学地分析和认识我们所处的时代,准确地把握对社会发展趋势起主导作用的重大问题,是我们继续做好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建设的前提。如何在新时期不断开创监狱改造工作的新局面,寻求理论与实践上的开拓创新,促进改革发展,成为当前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理论新拓展
拓展理论基础,将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理论的研究与指导关注到以综合性、现实性和总体性为特征的更为广阔的社会管理学科视野中,把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加以总结、提高,上升到理论,用以指导新的实践。不同的历史时期,监狱改造工作呈现出具有不同时代特色的内容和形式,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蕴含着监狱的新型管理理念,为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提供了项目论证、决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同时,监狱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所体现出的分类建设和分类管理的理念、规模适度的理念、过程管理的理念、安全稳定的理念、以教育改造为中心任务的理念、对监狱人民警察以法以德治警的理念、保障罪犯司法人权的理念、社区矫正管理的理念、社会安置帮教无缝对接管理的理念等,为推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新时期,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遇到诸多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依法治监理念、法治改造思维、科学矫治方式、社会公民意识和以人为本思想的树立,还需进一步强化。因此,有必要为探索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设计新的发展路径,建构较为完善的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理论体系。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理论,对推动我国监狱改造工作创新,促进监狱体制改革既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又具有实践价值。
(二)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实践新拓展
拓展实践形式,将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定位于以社会性、专业性、科学性、时代性和可操作性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管理实务体系之中。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要积极吸收社会发展的成果,管理手段的创新要贴近罪犯改造的需求,监狱改造工作的社会化需要构建监狱与社会的互联互通机制作保障。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为监狱管理与社会管理无缝对接相互协调运作的一种理念和模式,是监狱改造工作发展史的必然结果,体现了人道、民主与效益等价值。从目前世界范围来看,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已成为当今监狱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其推行的深度和广度正逐步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先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我国也一直在探求和实践着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理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监狱管理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程度偏低的问题亦然十分突出,在推动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的观念与体制障碍的窘况,需要我们去总结和借鉴,不断实践拓展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
(三)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空间新拓展
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是中国监狱管理制度的一大特色,对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改造工作制度建立几十年来,在监狱改造工作上不断发展和改革创新,监管改造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发展一体化,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出现,使监狱自身的监管改造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就最近十年来的监管改造创新上,我们不难发现,在多样性的思想价值观念下,寻求社会资源的进入和帮助,寻求更加专业化和更加有针对性的监管改造手段,无论是开展社会帮教、志愿者义务帮扶、理论专家指导、职业技术培训、联合社会办学、社区矫正管理等等,都是在监管改造社会化程度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实现的,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是,从综合国内国际监狱管理工作形势看,我国监狱机关监管改造工作存在的法律制度滞后、思想观念守旧,改革创新不足,社会管理无缝对接不强的问题,依然是阻碍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发展的瓶颈。这也为不断提升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水平,形成了更大空间,有待在创新监管改造、强化社会管理、吸收世界文明、应用先进理论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拓展。
(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领域新拓展
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目标定位就是把罪犯改造成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就决定了监狱改造工作必须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从监狱改造人的实际出发,从罪犯亦然是特殊公民所需基本生存生活的现实出发,面向监狱改造工作的社会性、现代性和开放性,把监狱机关的监管改造工作全面融入到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之中。全面融入社会是遵循监狱改造工作规律的内在要求和外在表现,它要求监狱改造工作在规划和推进各类改造活动时,对监管改造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推进的路径等进行全面的创新,形成社会管理要素统筹下的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新格局。把监狱改造工作建立在面向社会,职能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多领域、多元化、开放式的监管改造网络体系,满足罪犯在社区矫正、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社会教育、现代文化、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相关民生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拓展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新领域。有必要为罪犯预先做好社会生活能力的准备,预习社会基本生存融入现实社会的一些方式方法,尽力降低仇视社会和社会歧视的抗裂程度,从而达到共促社会和谐稳定之目的,创造社会发展进步之文明。
三、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发展模式的新完善
监狱的发展,要与当代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趋势同向、同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强与社会治理体制相衔接,深化发展观念,完善法规体系,改进管理执法方式,这就要求监狱改造工作必须与社会治理形成一体化,不断推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当今的中国是改革开放的时代,传统的封闭式的监狱改造工作模式显然难以适应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完善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发展模式,已成当务之急。
(一)转变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治监理念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监狱作为我国刑罚执行机关,如何通过治理理念更新,完善监管改造工作体系和功能,实现对特殊人群有效管理,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突出的现实意义。因此,监狱机关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狱改造工作的本质内涵和监管改造理念,在落实依法治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社会管理实践中不断推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理念创新。同时,监狱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罪犯作为社会的特殊公民,应当把监狱和罪犯,放在国家发展全局中予以高度重视和统筹谋划,要求全社会组织认真关注和解决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突出问题。
(二)改革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管理体制
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是监狱管理体制创新的价值追求。它是“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是提高监狱改造效能的必要条件,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我国不仅要通过改造模式多元化、监狱职能专门化来重构监狱功能,还要通过扩大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推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发展,促进监狱管理体制创新。诸如社会、文化、卫生、教育、保险、医疗、住房、土地、就业等管理方面,都要充分考虑到监狱和罪犯的管理需要,增强罪犯回归社会的心理准备与适应能力。积极探索推行现代化监狱监管改造与社会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机构实现无缝对接管理机制;充分依靠社会管理教育力量,强化罪犯的社会矫治工作,建立监狱+社会的管理模式,形成共建、共管、共教、共保的新体制。监狱和社会共同建立劳动力和人才市场专场供需制度;建立健全罪犯再社会化救助基金制度;建立社会劳动保险衔接制度;建立健全罪犯入监与出监的再社会化资格衔接机制。
(三)拓宽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监管领域
结合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实际,从传统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矫治、技能培训、社会帮教、就业安置、民生保障等方面来考虑,如何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狱改造工作方式的转变。在新形势下,要不断拓宽监管改造工作领域,形成齐抓共赢的监管改造模式,走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道路。充分利用社会文化资源、法律资源、技术资源、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与社会共建监狱,共同开展对罪犯的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拓宽罪犯的视野,丰富罪犯的文化生活,促进罪犯思想改造。
(四)创新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思维方式
紧紧围绕形势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改进创新思维模式,努力提升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水平。思想是源头,制度是保障,创新是生命力。为了有利于社会化,监狱管理权必须下放,以减小监狱规模;设立半开放式、开放式监狱,形成严管、半开放、开放监狱与社区矫正相对接的监管改造模式;以立功受奖刑事奖励鼓励罪犯改造的激励模式,逐步过渡到以社会化程度大小为手段的奖惩制度。可以考虑把罪犯的文化教育交给社会普通学校;技术教育由职业技校或技术学院完成;思想教育完全由社会来进行。劳动改造由监狱企业来实施,劳动有报酬;法律保护罪犯的生活权益,劳动就有社会保障;邀请社会机构和聘请有关人士参与罪犯改造表现和危险性评估,促进公平、公正的实现。
(五)激发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发展动力
实现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应当以培养罪犯具备社会人格、心理健康、劳动谋生技能,适应社会需求的守法公民为目标,以引入社会资源和机制对监狱改造工作各个环节提供服务与支持,从而实现监狱改造工作与社会管理教育大环境的良性互动,促进改造质量不断提高为途径,激发各方面的发展动力。一是激发监管制度的定力。包括鼓励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创新的激励机制、奖惩机制和考核机制。二是激发理论指导的活力。包括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监管改造工作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别是新出台的法律文献;专家学者前瞻性的理论阐述或观点;广大基层监狱人民警察的集体智慧、实践创新及其经验总结。三是激发物质技术的鼎力。包括课题、资金、场所、设施、科技和人才队伍等要素。在确定创新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前提下,启动创新思维,选择创新点面。四是激发成果应用的推力。创新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理论来源于实践,回归实践是其最终目的。
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未来趋势的新展望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发展,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监狱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狱警察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监管改造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国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也将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理论更先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监狱工作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步前进。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监狱机关的监管改造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比较科学的监狱罪犯改造制度,形成了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罪犯改造理论。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三位一体式的罪犯改造理论,对我国监狱罪犯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国罪犯人格改造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武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为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提供了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提供了实践依据;毛泽东关于罪犯改造的思想为我们新时期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提供了思想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它对我国新时期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理论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制度更文明
罪犯作为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社会公民,其合法权益仍然被法律充分保护,这是现代监狱改造工作理念,也是基本的民生诉求。监狱机关十分重视和不断加强罪犯权益保护,尊重罪犯人格,加大培训力度,畅通救济渠道,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制度更加文明进步。监狱机关通过加强对罪犯的权益保护,将进一步树立监狱执法科学文明的社会形象,将进一步彰显国家关注人权保障人权的促进态度,对于罪犯感受司法关怀、表达民生诉求将具有重要的社会示范意义。以塑造罪犯再社会化为出发点,以社会需求为引领,以再社会化为路径,积极推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不断提高监管改造工作质量。
(三)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管理更科学
随着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的不断推进,监狱机关创新监管执法理念,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信息化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惩罚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创新改造方式方法和改造手段,实行分类教育、因人施教,加强心理矫治,加大罪犯心理干预、心理疏导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改造的针对性。引入信息技术,服务罪犯改造生活。监狱普遍建立预约谈话、亲情短信、法律援助、心理咨询、信息反馈、社区矫正、职业培训、安置帮教、无缝对接等监管改造工作载体,为罪犯合理表达诉求、增进社会沟通、学习职业技能、刑满释放融入社会提供快捷便利渠道。
(四)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要素更多元
监狱改造工作的核心价值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降低社会重新犯罪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在实践中,预防重新犯罪是个多维体、多层面、多元化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理念、体制、机制、制度等多维价值要素。所以,新时期监狱改造工作管理的构成要素,也注定是多元化的。当前的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社会多元化对监狱改造工作的环境、对象、内容、方法、理念、目标和警察等要素都提出了现实要求。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就是要多元化、多维度、多视角的探讨和实践监管改造的内容、领域、形式、观念、方法和队伍等要素的整合,增强监管改造罪犯实效性、有效性,适应社会发展多元化。
(五)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保障更有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今后五年,要在已经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国家发展是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建设最为强大的发展基础,国家富强了,对监狱改造工作社会化建设无疑是更好的保障。
(责任编辑 朱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