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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习法在公务员培训中的应用——澳门特区政府高级公务员公共决策行动学习项目案例分析

2016-02-11董明发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董明发

(国家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北京100872)



行动学习法在公务员培训中的应用——澳门特区政府高级公务员公共决策行动学习项目案例分析

董明发

(国家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北京100872)

摘要:行动学习法是学习知识、分享经验、创造性研究解决问题和实际行动四位一体的方法。国家行政学院组织开展澳门特区政府高级公务员公共决策项目,通过运用行动学习法,推动了澳门发展重要问题的探讨和解决,促进了澳门特区政府的管理创新,改进了澳门高级公务员的工作方法,推动了学院的培训工作改革。该项目的成功经验在于:高层重视支持、准确诊断问题、科学设计项目、小组高效运作以及项目专家组过程管理。

关键词:行动学习法;澳门公务员培训项目;行动学习小组

一、行动学习法概述

行动学习法(Action Learning)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欧洲。1965年,英国物理学家瑞文斯教授首先提出。他在比利时参与组织了一个为管理人员举办的管理发展课程。在这个培训项目中,他第一次完整地使用了行动学习法。在学习过程中,每个参与者都带着当前面临的棘手问题。这些有着不同专业特长的人,组成学习团队,群策群力,互相支持,分享经验,反思质疑,形成新的行动对策,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在1971年出版的《发展高效管理者》一书中,瑞文斯正式提出了行动学习的理论与方法。瑞文斯关于行动学习的基本理念体现在他提出的学习公式中:

L(learning,学习)=P(programmed knowledge,学习程序化的知识)+Q(ability to pose“insightful”questions,提出有“洞察力”问题的能力)

瑞文斯认为,传授结构化的知识是现代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形式。我们通过专家讲授,学习那些已经“成型”的思路和方法,从而更好地理解面对的问题,更好地应对所处的环境,更灵活地解决所遇到的难题。但是,在这个社会快速变革、新问题层出不穷、知识更新速度日益加快的时代中,仅仅依靠这种学习方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创见性地提出有用的、有洞察力的问题,需要主动自觉地探索我们所不熟悉的领域。只有这样,才能在作出决策时把解决问题的各种复杂因素考虑进去。同时,他认为只有通过团队的形式才能将行动学习与传统的知识传授有效结合,两种学习方法联系在一起才是完整和有效的学习。

其后,英国学者伊恩·麦吉尔(Ian McGill)和利兹·贝蒂(Liz Beaty)对行动学习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提出了行动学习法的定义。他们指出,行动学习法是一个以完成预定的工作为目的,在同事的支持下持续不断的反思与学习的过程。[1](P8)行动学习过程中,参加者围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习解决问题所需要的知识,反思自己的经验,相互交流和学习,形成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并在实践中付诸行动。因此,行动学习法是学习知识、分享经验、创造性研究解决问题和实际行动四位一体的方法。[2]

一般来说,行动学习包括以下基本环节:第一步:成立行动学习小组,每组最好不要超过10人。第二步:小组成员聚焦出希望解决的工作难题。第三步:围绕难题学习必要的知识,开展讨论,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行动方案。第四步:小组成员回到工作岗位,开展行动,并定期集中学习研讨,及时补充所需知识,讨论解决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五步:汇报行动学习成果。

二、澳门行动学习项目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04年12月,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五周年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就职典礼上提出,澳门“要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时任特首何厚铧及时响应,表示要依托国家行政学院,加大对澳门特区政府高级公务员决策能力的培训力度。在双方高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自2007年7月开始,国家行政学院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与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暨公职局紧密配合,采用行动学习法,先后举办了8期研修班(7期为中文班,1期为葡文班)。来自澳门特区政府不同部门的165名高级公务员共分成21个小组,围绕《澳门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以及与澳门发展息息相关的21个问题为课题,开展学习和实践,旨在提升澳门特区高级公务员的公共决策能力。

(二)主要实施流程

1.需求调查

2006年9月-12月,项目组对澳门高级公务员研修需求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此次调查采取分层次按比例随机方式抽取被试,发问卷60份,收回49份,回收率为81.7%,回收问卷有效或基本有效率为100%。回收问卷数目占拟培训目标人员总数比例大于20%,其中,局级与厅级22人,处级与同等级别22人,其他级别5人。

该问卷围绕公共行政决策与公共政策系统,由三个部分组成:(1)围绕公共行政决策技能的封闭式——主观态度测试问卷;(2)请被试对澳门特首何厚铧先生《2006年施政报告》中归纳出的17个政策问题,做紧急性、重要性选择排序;(3)请被试描述个人在行政公务工作中决策成功与不满意(不成功)的事件经历,以采集涉及决策的关键管理事例。

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和分析,经与澳门特区政府商定:提升决策能力的新课程内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决策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训练;二是公共政策问题的研讨。同时,鉴于大部分高级公务员曾接受传统的公共行政与公共决策培训,加之都有多年的管理经验,故同意项目小组建议,采用行动学习方式开展。

2.项目筹备

国家行政学院培训中心是学院承担港澳培训任务的部门。时任学院副院长陈伟兰作为分管院长对此项目高度重视,亲自领导该项目。培训中心作为牵头实施部门,充分整合学院资源,与政治学教研部合作,组成了有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学者参加的项目组。

陈伟兰是干部教育培训专家,有组织开展行动学习项目的丰富经验。她在担任中组部培训中心主任时,于1998年将这一培训方法用于了甘肃省等西部贫困地区的中高级公务员培训项目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她还参与了华润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的行动学习项目。为了提升国家行政学院项目组开展行动学习的能力,她亲自向大家传授行动学习的相关理念,邀请了有组织经验的中组部培训中心专家来院讲授如何组织实施行动学习项目,并带领大家共同研究讨论问题。

围绕公共决策能力提升这个目标,项目组以行动学习理论为指导,制定了澳门高级公务员公共决策研修班培训项目方案。项目目标是通过案例研究,开展对以往实践的反思、理论学习和充分开放的研讨活动,帮助学员进一步提升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决策知识和能力;运用行动学习法,组织学员对澳门特区政府急需改进和发展的公共政策作持续的、深入的、群策群力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特区政府有关领导人汇报研究和实践的阶段性成果;通过激发、挖掘学员的潜能,协助提高学员对政策研究的积极性和活跃性,提高前瞻性、深度和广度,提高决策质量。

3.项目实施

学员首先在学院进行为期一周的课程研修,然后回到澳门各自岗位进行大约9-12个月不等的学习探索。每隔2-3个月学员集中研讨一次,项目组派出专家进行辅导。各组都顺利完成了学习任务,提交了学习总结报告,展示了取得的固化成果。

4.项目评估

项目结束后,项目组对培训项目进行了内部评估。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暨公职局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了外部评估。

(三)实际成效

澳门特区政府行动学习项目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很多政策建议被新任特首崔世安的年度施政报告采纳。具体成效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了一些事关澳门发展重要问题的探讨和解决

研修班所针对的21个问题,涉及面广,都是与澳门发展息息相关需要着力探索解决的课题。各小组运用科学方法,认真诊断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想方设法,群策群力,克服困难,致力于问题的创造性解决。通过行动学习这个平台,有的问题得到了很好解决。有的问题得到了深入探讨,获得了广泛共识,为解决问题创造了条件。

2.促进了澳门特区政府管理的创新

行动学习是团队学习、跨界学习。各行动学习小组学员都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学习过程是一个不同领域、不同部门共同探索,协力解决问题的过程。学员们围绕共同目标和各自的课题开展跨界学习,将不同部门的信息和各种角度的见解带入研讨过程,寻求协调矛盾、解决问题的共识和可行方案。这有力促进了管理流程再造,对于克服“碎片化”,实现政府功能的“整体化”,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服务市民、服务社会的效能,都具有积极作用。

3.改进了澳门高级公务员的工作方法

行动学习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个体和团队的能力。各小组认真开展问题研究,分享其他小组的经验,开放学习,积极实践,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引进公众参与,吸纳社会诉求,克服经验定势和主体偏好,拓宽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视角,增添了公共决策的智慧。学员们在掌握学习方法后,越来越注重与市民的良好互动,与社会各界的紧密合作。这些变化进一步提高了澳门市民对政府管理社会、服务民众的满意度。

4.对学院的培训改革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运用行动学习方法于境外高级公务员培训,是培训模式的重大创新。这种模式有四大特点:一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着眼于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二是不拘泥于某种具体培训或教学方法,而是强调组合运用多种有效学习工具;三是学员是学习的主人,激发学员产生内在的学习动力;四是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在解决问题中提升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创新组织文化。[3]

三、行动学习项目取得成功的关键

1.高层重视支持

赢得关键人物的支持是行动学习项目成功的关键。这是任何一个咨询项目或内部变革项目取得成功的前提。行动学习项目解决的问题应该是组织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应该是高层领导关心的问题,关系到组织绩效的改进和长远发展。只有聚焦高层领导关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得到领导对行动学习项目的支持。同时,行动学习项目中的问题解决往往涉及到制度的改变和体制机制的优化,本质上是利益关系的调整,肯定会遇到传统惯性的阻碍和既得利益的抵制。因此,高层领导对行动学习小组的变革和创新举措的支持,有利于激发参与者的内在动力,有助于项目小组取得实际成果。

澳门特区政府对该项目给予了高度重视。时任特首何厚铧将该项目作为推动澳门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的重要举措,并亲自参加了该项目的启动仪式。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时任司长陈丽敏参加项目签约仪式和第一期研修班开班式。特区政府还为此专门成立由各司长办主任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协调和保障工作。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暨公职局也专门成立了行动学习项目推进小组,负责行动学习项目的统筹协调。澳门特区政府高层领导十分关注项目小组的成果产出,亲自出席项目成果汇报会,了解培训成效。

2.准确诊断问题

行动学习是以问题为载体,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通过解决问题实现组织绩效提升和个人能力发展的培训形式。因此,准确诊断问题是确保培训取得成效,引起领导重视,激发参与者学习动力的关键。

澳门行动学习项目的培训主题是建立在科学、全面、准确的培训需求分析的基础之上的,符合组织、岗位和个人的三方面需求。由于澳门特区政府高级公务员在回归前大都是承担执行具体任务的公务人员,缺乏决策经验和能力。为更好地推动澳门在新时期的转型与发展,中央政府提出了提升澳门高级公务员决策能力的期望。面对民众对政府公共服务提出的更高要求,澳门特区政府推出了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强调以廉洁、高效、贴近民情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整体素质和施政能力。学院项目组准确把握了以中央和澳门特区政府为代表的组织需求,确定了决策能力的培训主题。在此大主题下,采用问卷调查、关键事件分析等现代需求调查方法,准确诊断出了澳门高级公务员在决策能力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

澳门行动学习项目围绕决策能力聚焦出的问题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组织发展中的遇到的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2)领导支持解决的问题;(3)多个部门或多人协作才能解决的问题。

3.科学设计项目

集中活动对于行动学习项目的有效推进十分关键。每期行动学习项目一般安排3-5天的集中活动。集中活动主要是围绕培训主题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介绍相关的经验,了解行动学习的理念和方法,形成学习小组,初步制定行动学习方案。

澳门行动学习项目的集中活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采用案例教学、专题讲授等培训形式,学习公共决策的基本流程和技能。(2)讲解行动学习的基本理念、流程和价值,使学员了解自身在行动学习中的角色和职责,增强学员参加行动学习的信心。(3)聚焦出希望解决的工作难题,自主组成行动学习小组。在催化师的引导下,深入剖析原因,探讨对策,形成行动学习初步方案。

4.小组高效运作

行动学习集中阶段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为期9个月左右的实际行动和小组学习研讨。行动学习小组一般由5-8人组成,来自特区政府的不同部门。小组的高效运作是行动学习成功的关键,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个人具有高度的学习承诺。个人是行动学习取得实效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在解决实际问题基础上的行动学习能够提升组织绩效,但行动学习的更高目的是改造人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提升个人和机构的能力,这个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没有学习的所谓“行动学习”只是一个任务小组。行动学习要求每个小组成员都有高度的学习承诺,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

(2)小组成员掌握行动学习的核心理念。行动学习强调,小组成员要能够在一个开放、信任、包容的学习氛围中,对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相互质疑,并在行动的基础上深刻反思。这就要求小组成员能够具备以下技能:积极地倾听,全面、准确地获取和理解其他小组成员所表达的各种信息;相互信任,能够做到适当的自我坦露和直言不讳;悬挂人们思考和行动背后的信念与假设,反思质疑其合理性和适宜性,发展出更有客观依据、更合理的替代性认识;掌握集体研讨问题的工具和方法,形成解决问题的行动方案。

(3)小组内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小组成员围绕小组任务,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共同营造积极的学习氛围,对于形成高质量的成果至关重要。行动学习小组可以设组长、催化师、记录员、汇报人、资料收集人等相关角色。组长主要承担组员的召集、联络,承担项目小组的内外沟通协调工作。催化师承担小组研讨交流的过程设计与引导。记录员负责记录学员研讨过程中的观点和想法,并进行整理,形成解决问题的对策。汇报人负责汇报小组学习成果。

5.专家组过程管理

行动小组在为期9个月的实际行动过程中,项目专家组会对小组的运行过程进行过程管理和辅导,进一步提供知识补充,催化学习过程,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和困难。澳门行动学习项目过程中,项目组做了以下工作:(1)定期了解各小组实际运行情况。每隔三个月,各小组必须提交“小组学习情况报告”,汇报小组阶段性任务的完成情况,提出遇到的难题以及需要项目专家组给予的支持。(2)集中辅导和催化。一般每3个月左右,项目专家组会前往澳门组织召开一次小组学习研讨会。学习研讨会主要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根据小组需求和专家诊断,进一步提供推动小组行动所需要的知识。二是纠正小组行动学习过程中的错误认识和倾向,引导小组制定和优化下一阶段的行动方案。(3)提供其他学习资源。项目组要及时响应行动学习小组的需求,为其提供有助于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最佳案例和实践经验,为其拜访中央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市机构提供支持和帮助。

参考文献:

[1](英)伊恩·麦吉尔,利兹·贝蒂.行动学习法[M].中国高级人事管理官员培训中心,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2]陈伟兰.行动学习法在我国公务员培训中的实践[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3).

[3]王硕.用行动学习理念方法提升培训质量[N],学习时报,2015-01-19.

[责任编辑沈斐]

The Application of Action Learning Approach in Civil Service Training——A Case Study of Public Decision-making Learning Project for Senior Civil Servants in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DONG Ming-fa
(Training Center, Chinese Academy of Governance, Beijing 100872, China)

Abstract:Action learning is an approach that involves learning knowledge, sharing experience, creative problem solving methods and practical action. Organized by Chinese Academy of Governance, the public decision-making learning project for senior civil servants in Macao SAR adopted the action learning approach to deal with important issues in social development. The project helps carrying out reforms in governmental management and faculty training, improving the working methods of senior civil servants in Macao. The great achievement of the project relies on leaders’support, accurate assessment, proper design, effective work team and expert’s instruction.

Key words:action learning approach; Macao civil service training program; action learning group

作者简介:董明发(1979-),男,山东邹城人,国家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研究开发处处长,法学博士。

收稿日期:2015-11-01

中图分类号:D2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55(2016)01-0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