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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斯特·布洛赫希望哲学性质的判定争议评述*

2016-02-10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唯物主义乌托邦范畴

吴 薇

(南京政治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03)

关于恩斯特·布洛赫希望哲学性质的判定争议评述*

吴 薇

(南京政治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03)

一直以来,对恩斯特﹒布洛赫希望哲学的性质判定是学界争议比较大的问题,究竟该如何判定希望哲学的哲学性质,希望哲学究竟是否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范畴,本文笔者将重点评析希望哲学性质评价中的两种代表观点,以期为希望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性质评价提供比较分析对象。

恩斯特·布洛赫;希望哲学;性质判定;争议

恩斯特·布洛赫的希望哲学是一个内容丰富甚至有些庞杂的理论体系,在这个理论体系中有一系列需要我们去探究和把握的哲学范畴,要想更为深入地理解布洛赫的希望哲学,不仅要了解每个范畴的内涵及其逻辑关系,还要把握各个范畴所构成的希望哲学体系的整体性质。为了能对布洛赫哲学整体性质做出准确判定,笔者选择了学界对布洛赫希望哲学是否具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性质的两种对立的观点,分析各自的评判依据、理由及分歧原因,为对希望哲学马克思主义性质的全面、深入、系统确证提供比较分析对象。

一、希望哲学的非马克思主义说

完全否定布洛赫希望哲学马克思主义性质、将布洛赫的希望哲学界定为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并不少,其中施密特、拉宾巴赫、莫尔特曼、汉斯·约纳斯和霍尔茨等最具代表性。

在施密特看来希望哲学是一种神秘主义的宇宙论;而拉宾巴赫和齐普斯等人认为希望哲学是一种弥赛亚主义的目的论;莫尔特曼将之归为希望神学;汉斯·约纳斯将之称为人本学;而霍尔茨则将其界定为一种表现主义的艺术作品……不同的哲学家对布洛赫希望哲学的评价依据不尽相同,因而最终不仅在是否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归属上各不相同,就连同样认为希望哲学是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家们在对希望哲学进行命名时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对希望哲学的不同判定本身进行分类整理,以此把握不同分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研究中笔者发现将希望哲学归为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依据有以下两点:

第一,认为布洛赫希望哲学是一个内容杂陈的体系,其理论本身包含的哲学元素较多,相互异质,主导性原则不强,无法判定其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首先是布洛赫的希望哲学涉及的问题几乎包罗万象。布洛赫一生不仅有对社会历史、社会制度、基本价值观、理想追求的看法和主张,而且大量深及世界的象征形态以及模式造型的考量,具体内容上还会涉及绘画、音乐、宗教、诗歌、文学、旅游、时装、舞蹈、节庆等各种领域及相关现象,因而,不要说将之判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连是否能够将之判定为哲学,很多学者都很勉强。比如霍尔茨,他就认为布洛赫的希望哲学充其量只是一种表现主义的艺术作品。表现主义运动是20世纪初流行于德国、法国的运动形式。表现主义作品具有“形式上语言晦涩、风格怪异,宣泄主观精神,描写直观意向,传达弥赛亚主义的预言,揭示永恒神奇的精神内涵;内容上线条接线条,印象叠印象,宗教与社会、艺术与道德、时代精神与人道主义等主题交相辉映。”[1]的特点。在霍尔茨看来,表现主义是贯穿于《乌托邦的精神》《作为革命神学家的托马斯·闵采尔》两书的主旋律。为此,他特别论述了《乌托邦的精神》中“觉醒”这一概念,他指出,布洛赫在论证“觉醒”时以尚未存在本体论为理论支撑,以“被经历到的瞬间黑暗”为着眼点,推演出人最根本的冲动——饥饿,这个过程不仅纷繁复杂,而且新词频现,晦涩难懂,在形式上体现了表现主义的一贯风格。同时,霍尔茨还指出,布洛赫特别强调人生命的脉动性,认为人的生命本来就具有力量,而这种力量来源于“乌托邦的精神”,人对自我生命力量的运用必须依赖于乌托邦精神的启智,从而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觉醒”。霍尔茨强调,布洛赫对乌托邦精神的推崇就像是一位宗教主义者对上帝的尊崇,这与他的弥赛亚主义宗教背景是分不开的,而对于宗教力量的描述与神圣表达也是表现主义艺术家的重要表达方式之一。其实,霍尔茨的认识并非没有道理,陈岸瑛博士在其论文《不该遗忘的希望——恩斯特·布洛赫乌托邦哲学述评》中就谈到了布洛赫作为表现主义代表与卢卡奇发生的争论,文中指出布洛赫曾在杂志上发表《关于表现主义的讨论》一文直击卢卡奇为了批评表现主义所撰写的《表现主义兴衰》一文。不仅如此,布洛赫还满怀激情地为表现主义正名,他说:“我的书《乌托邦的精神》完完全全被打上了表现主义敏感性的烙印。因为表现主义意欲一个新世界,而人的创作目标就是创造一个新人,创造一种新的敏感性(Sensibilitaet)。……这个整个时代,特别是表现主义为一种伟大的渴念所激励,这渴念乃是一种对新生活的渴念,对一种新人创造的渴念——弗兰茨·马尔克的绘画、古斯塔夫·马勒的音乐所描画的令人热泪盈眶的新人肖像。我当时写的东西今天依然有效。《乌托邦的精神》总是真实的,而我一如既往地确信,在政治上,乌托邦同样是我们时代的基本政治范畴”。[2]除了霍尔茨,还有一些哲学家认为布洛赫的希望哲学并不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围,而是属于其他哲学流派,比如,汉斯·约纳斯就认为希望哲学体系相较于马克思主义而言更接近于人本主义学说。在约纳斯看来,“希望的原理”代表的只是一种乌托邦的目标,并不是如布洛赫所想象的那种与马克思主义相一致的关于人类未来社会的理想。为此,倪梁康指出,约纳斯旨在用自己的“已经存在”代替布洛赫的“尚未存在”,用自己的“责任原理”代替布洛赫的“希望原理”,从而,将“希望原理”作为自己人本学观点的阐发平台。同样,列维认为希望哲学表达了黑格尔式的基因图谱,因而不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而应将之与德国古典哲学并称。其实,哲学家对布洛赫希望哲学的不同性质归类都源于布洛赫是这样一位哲学家:他无所顾忌,率性而为,且不拘一格,每个方面都被他强调到极致,这也是让人参不透其思想体系及其整体属性的一方面原因。

其次是他以包容的胸怀广泛吸纳其他哲学成果为己所用的哲学品格,造成了其理论体系来源多样、内容庞杂,以致衣俊卿教授将布洛赫的希望哲学归为“博采说”。何谓博采说?它主要是指希望哲学的诞生所依凭的理论基石,即:传统文化精神、德国古典哲学、现代西方哲学及马克思主义。在希望哲学的理论探析中,作者并没有对希望哲学的马克思主义性质进行认定,而只是将马克思主义作为希望哲学的一个重要来源,并指出布洛赫的广纳博采都是为了服务于唤醒乌托邦精神、实现人的自我解放这一主题。为此,他写道:“布洛赫广泛涉猎、博采古今各种有影响的文化精神和哲学观点的结果,并没有使自己的理论体系变成一个各种观点的杂烩,相反,他对这些文化精神和哲学观点做了深刻的提炼和升华,使之服从于自己的哲学的主题:唤醒人内在的超越的和批判的本性,即乌托邦的精神,以扬弃和超越以物化和异化为特征的文化困境,从而实现人的自我解放,使人真正成为历史进程创造性的主体。”[3]他虽则将布洛赫列为“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代表,但在其对布洛赫希望哲学的论述中,却并没有提到为何希望哲学属于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坚持这一观点的哲学家还有夏凡,他在博采说四要素说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他的“五基音说”,这在一定程度也反映了希望哲学的广博性。

第二,认为希望哲学中所强调的一些核心范畴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要求,因而无法判定其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希望哲学是一个范畴林立的理论体系,其中“希望”、“尚未”、“具体的乌托邦”、“视域”、“直路”等范畴都为学界对希望哲学的研究打开了一片新天地,但同时围绕这些范畴学界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比如,如何定位“希望”这一范畴?如何判断“具体的乌托邦”与莫尔“乌托邦”之间的本质差异?如何看待“直路”这一范畴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关系?等等。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施密特认为布洛赫所追求和强调的“乌托邦”是马克思主义所不承认的。乌托邦代表的终极目标、价值,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相悖。同样,罗纳德·阿隆森(R.Aronson)认为,布洛赫《希望的原理》以故事、散文的形式来阐述的“希望”只是神学中所谓的信仰,希望并不是布洛赫创造的未来社会的发展指南,而只是神学家推崇的重要范式,因而,布洛赫的希望哲学只能留给神学家去读!事实上,对“乌托邦”与“希望”范畴的不同评价一直以来都是学界的争论热点,特别是对“希望”这一范畴的讨论研究更是让学界产生了许多不同角度的论说。

一些学者认为,“希望”范畴对于个人的成长而言固然是好事,因为人只有拥有希望,才会有所作为,才不至于失望,抑或绝望。因此,对“希望”范畴的强调实质上等同于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强调,这是好的方面。但是,他们认为布洛赫对“希望”范畴进行强调的步子迈得太大了,他不仅把“希望”范畴所蕴含的主观能动性突出出来,还几乎把“希望”范畴本身上升为一种神祗般的存在,将之认定为展望未来、纵览全体的第一范畴,这反而导致“希望”范畴本身被抽象化了,从而让很多学者怀疑希望哲学还是否能属于唯物主义范畴,抑或它已经成为了唯心主义体系的一部分。

莫尔特曼将希望哲学论证为唯心主义“希望神学”。莫尔特曼认为,“希望”是希望哲学中最本质、最核心的哲学范畴,“希望”的性质直接主导着希望哲学的整体性质评定。他认为,布洛赫的“希望”并不是具有乌托邦功能的“事物的前假象”,而只是对神学中希望概念的剥离,他指出:“布洛赫把末世论的希望改造成哲学,以便制定希望的学说,是前无古人的,也是独一无二的。他的‘还没有意识’(the Not-yet-conscious)的人类学和‘还没有存在’(Not-yet-being)的本体论把实际可行的范畴带进未知的希望领域和未知的世界进程的领域。”[4]因此,“希望”这一范畴不可能隶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学说,相反,这种“弥赛亚主义信仰”(拉宾巴赫语)是布洛赫对“希望”范畴基督教神学性质的复归。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莫尔特曼认为将布洛赫希望哲学定性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可理解的,这意味着本身方向的偏失。由此,莫尔特曼将希望哲学界定为希望神学。不仅如此,莫尔特曼还从布洛赫希望哲学的“希望”中为末世论信仰找寻证据,他将“希望”从传统的物质世界抽离,并将之认定为面向未来的创世范畴。他指出:“它不是关心时间之初所发生的事件或解释世界为什么存在,为什么它是如此这般。它是面向未来的,因而它的目的是改变世界而不是解释世界,是改造人的存在状态而不是阐明它。这种面向世界的末世论态度更关心的是创造历史而不是解释自然。”[5]他还援引布洛赫关于世界历史是一个开放过程的论述,指出:“即将到来的上帝之国同耶稣复活与再来一样,是必然的事情,是超越任何现世可能性的现实,它的到来与存在绝不依赖于人的努力”。[6]在莫尔特曼那里,“希望”范畴与神学就像基因中的两条染色体,螺旋似的交织捆绑在一起,希望范畴为希望神学提供《圣经》般的灵魂指引,而希望神学则为希望范畴提供充足的理论滋养。莫尔特曼是一位神学家,也是希望神学的开创者。在他的神学著作中总是透露出对布洛赫别样的崇敬,并尊称其为希望神学的领袖,虽然他对布洛赫“希望”范畴的论述有神学倾向的刻意歪曲,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由于他对“希望”与“希望哲学”的关注与推崇才让布洛赫的希望哲学得以为更多人所了解。

综合以上两方面依据造成的希望哲学的非马克思主义判定可以得出,将希望哲学界定为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并不在少数,他们据以判定的依据也并非没有道理,那么究竟为何有些学者又将希望哲学界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他们据以判定的依据又是什么?

二、希望哲学的马克思主义说

中国学者几乎无一例外地将希望哲学归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围,所不同的只是他们对布洛赫希望哲学所采取的态度。徐崇温、陆俊等人认为布洛赫希望哲学属于马克思主义的言说范围,但却认为布洛赫把乌托邦这样一个非马克思主义范畴或已被马克思主义超越的范畴纳入马克思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倒退。金寿铁、欧阳谦等人则认为对乌托邦精神的引入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发展,布洛赫并没有从马克思主义的精神遗产中夺走任何东西,反而拓宽了马克思主义精神遗产的言说范围。不论学界对希望哲学采取何种态度,他们最终都将希望哲学划归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概括说来,这些学者据以判定希望哲学马克思主义性质的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不管布洛赫的希望哲学采取什么样的表达方式,它在世界观方法论上都始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原则,因而,应将之判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原则,我们通常的表述是“按照事物本身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它”。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有这样一段表述:“同黑格尔哲学的分离在这里也是由于返回到唯物主义观点而发生的。这就是说,人们决心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按照它本身在每一个不以先入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除此以外,唯物主义并没有别的意义。不过在这里第一次对唯物主义世界观采取了真正严肃的态度,把这个世界观彻底地(至少在主要方面)运用到所研究的一切知识领域里去了。”[7]

正是出于对唯物主义原则的这一认识,学界很多学者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原则作为判定一种哲学是否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准,陈岸瑛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提出,布洛赫希望哲学的核心构架是他的乌托邦理论体系,而在其理论体系的构成中我们可以在很多方面看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影响就表现在世界观上,马克思主义给了布洛赫以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从而使乌托邦哲学由主观转向了客观。他认为,世界观对希望哲学的影响不是可有可无的,世界观给布洛赫哲学以唯物主义方法论支持,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布洛赫看待世界的眼光。

那么,布洛赫在希望哲学中是如何具体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原则的呢?首先,陈岸瑛对布洛赫不同时期的思想进行了划分,其次,他对布洛赫不同时期的思想进行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他指出,布洛赫早期在《乌托邦的精神》中所呈现出的乌托邦哲学是有所缺失的、不成熟的,他只是用哲学家的“自省”代替了对本来事物的呈现,因而,这个时期的思想导致一部分学者将其判定为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最正常不过的,而布洛赫在《希望的原理》中所呈现的乌托邦哲学则是一种成熟的哲学体系,它抛弃了离我们最近的我思或是概念,而从不同于我思或概念的存在出发,对其乌托邦哲学进行论证。这对于他过去的思想而言是彻底的颠覆,是对过去思想的头足倒置,因此,陈岸瑛感慨,“惟其如此,我思‘我思’的悖论才能被打破,我对我的认识才成为可能……‘我’或‘我思’本身也只是在和客观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才逐渐形成的。”[8]在第二章我们指出,布洛赫希望哲学的逻辑原点在于其尚未存在的存在论,陈岸瑛认为,布洛赫对唯物主义原则坚持的根本体现就在于客观存在对“尚未意识”的形成是前提条件,“只有有了(尚未)存在,才可能有(尚未)意识,(尚未)存在优先于(尚未)意识,(尚未)存在作为前方的‘地平线’(Horizont)不断对(尚未)意识起到一种构成和牵引作用。”[9]布洛赫对尚未存在与尚未意识之间关系的理解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布洛赫为存在与意识加上了“尚未”这一限定,鲜明指出世界本身具有的未完成性、开放性和未竟性。布洛赫同时指出唯心主义对于世界的认识是静止的、冥思的,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是开放的、运动的,这也是马克思主义能够超越唯心主义的关节点所在,而在这一点上,布洛自身是与马克思主义保持高度一致的。最后,陈岸瑛引述了布洛赫关于哲学的基本认识,他指出:“假如没有地平线上不断涌现的、先于意识的存在的话,哲学是不可能面向未来,面向新事物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存在先于意识’的唯物主义原则对于布洛赫的方法论影响是根本的。”[10]布洛赫也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原则建立起了自己的理论大厦,由此,我们可以判定希望哲学的性质是马克思主义的。

第二,布洛赫希望哲学的范畴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虽然在形式上存在差异,但其精神实质是马克思主义的,而且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

正如本文第二章所述,布洛赫的希望哲学创造了许多新范畴,改造了大量传统理论的旧概念,很多范畴为后人所称道。金寿铁据认为布洛赫是一位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他指出:“布洛赫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许多层次不同的、重要的理论问题。”[11]在文中,他还对布洛赫希望哲学中创新的哲学范畴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并指出其希望哲学体系中的世界过程思想、人与自然的统一理念,历史唯物主义中的自由问题、尚未,希望的原理、具体的乌托邦、梦想、非同时性、时间与历史以及他的物质概念、深造说、趋势-潜势说、可能性理论、观念的客观化思想、自然主体、历史主体思想等等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巨大创新。在此基础上,他得出结论:希望哲学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无神论与有神论、社会乌托邦与天赋人权、社会主义与民主这四组关系都做了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理解。在探讨希望哲学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无神论与有神论这两组关系的创新之处时,金寿铁援引了布洛赫关于只有一个基督教徒才能成为真正的无神论者这一命题,强调无神论不是宗教乌托邦的敌人,相反,他是宗教乌托邦的前提。金寿铁认为,布洛赫所谓的“希望”范畴与莫尔特曼的神学基础“希望”并不是一个概念,也并非是拉宾巴赫口中的弥赛亚图景,相反,它代表着人类最高的理想追求,如果说非用宗教语言表述的话,那也只是一种“元宗教”。在探讨希望哲学对社会乌托邦与天赋人权、社会主义与民主这两组关系的创新时,金寿铁又重点强调了“民主”、“自由”、“人权”等范畴,在他看来,“民主”、“自由”和“人权”等概念并不是与社会主义正相反对的概念,相反,这些概念对于深化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调整,推动社会主义走向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张双利在对希望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时,也关注了其中一些范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积极作用。论及乌托邦时她指出,布洛赫将马克思主义看作一种革命的乌托邦是有道理的,因为将马克思主义定位为乌托邦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冷峻批判的“冷流”,而应该是充盈着希望的“暖流”,从而彰显着对人自身存在的体认。

持此基本主张的学者不胜枚举,比如陈岸瑛就认为希望哲学中的诸范畴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就在于其实现了对人、对现实、对共产主义信念以及对唯物辩证法本身的丰富与发展;而冯引则认为希望哲学中的很多范畴对于拓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言说有“开创性”作用。不论如何表述,这些学者都认为希望哲学的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补充,因而应将其归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三,将希望哲学界定为希望神学、弥赛亚主义哲学、人本主义哲学等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布洛赫希望哲学体系主导原则的误读。

正如上一节所言,“希望”范畴的性质评价是学界在对希望哲学进行判定时的重要争论点。莫尔特曼关注“希望”范畴,但是却最终将希望哲学认定为唯心主义的宗教神学;陈岸瑛同样关注“希望”范畴,而判定希望哲学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原则。有些学者称布洛赫已将唯心主义的哲学主题“发展到了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已经不可容忍的地步”;[12]而有些学者却对希望哲学中的唯物辩证法给予高度评价。这就使我们产生困惑:希望哲学究竟是唯物主义的还是唯心主义的?

解决这个问题最首要的是要解决为何有人会将希望哲学认定为唯心主义哲学,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必须回到布洛赫的文本本身。布洛赫的哲学体系主要包含四个部分,即:自然过程哲学、美学、人的解放哲学和末世论。关于自然过程哲学,布洛赫主要致力于论述希望哲学的基础——尚未存在的存在论,在这一部分,他始终坚持尚未存在决定尚未意识这一唯物论原则,将客观存在作为“尚未”意识的发展前提,因而,对于这一部分所展现的唯物主义哲学立场我们是不需要质疑的。美学部分也是这样,布洛赫将其归为“前假象美学”,认为其是与“尚未”存在相通的整体,因而也是唯物主义的。而在人的解放哲学中布洛赫关注的是无产阶级如何实现对人的解放,从而实现真正的自由,这一部分的论述也与马克思主义基本一致。最大的问题主要出现在末世论这一部分,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那些将希望哲学认定为唯心主义哲学的哲学家们无一不是在对布洛赫的宗教观上出现了理解偏差,他们或认为希望哲学是弥赛亚主义哲学,或认为其是希望神学。那么,布洛赫的宗教观究竟是怎样的,它与传统的宗教观有何区别?为此,金寿铁指出,布洛赫的宗教观包含宗教哲学和宗教批判,他在宗教哲学中阐述了自己的宗教观,又在阐述的基础上对传统意义的宗教进行了批判。在布洛赫看来,传统的宗教往往会为社会设定一个虚无的、万能的神或者上帝作为世界的主宰,使人类始终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神来主宰,这不仅没有坚持物质决定意识的总原则,而且还在一定程度消解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因而传统的宗教观是错误的。而布洛赫所想要构建的宗教哲学是与传统宗教哲学相对的宗教形式,布洛赫将其称为“元宗教”,很多学者也习惯称其为“战斗的无神论”,布洛赫反对传统宗教中虚无缥缈的上帝,然而,他却并不反对人们应该具有的信仰。那么,没有了上帝,人们应该信仰什么?布洛赫抬出了其哲学的核心——“希望”,他认为,人可以不信仰上帝,但是不能没有信仰、没有希望,因为没有希望就会失望,最终走向灭亡。金寿铁在评价布洛赫的宗教观点时指出,布洛赫在处理唯心主义宗教与唯物主义之间的关系时不是在两者中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相反,他实现了对两者的超越。金寿铁进一步指出,我们总喜欢把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简单化、标签化,认为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之间不可调和。而事实不是这样,就像列宁说的“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13]布洛赫实质上是在用黑格尔的辩证法要素来实现这样一种扬弃:不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纯粹经济的、物质的唯物史观,而是理解为一种主客交互作用的总体唯物论。

三、希望哲学的非马克思主义说与马克思主义说的主要分歧原因

以上分别从希望哲学是非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判定角度对学界关于布洛赫希望哲学性质的不同判定进行了归纳。对于同一个人的思想,学者们做出了截然相反的两种判定,原因何在呢?

当然,就希望哲学性质的不同评价而言,虽然在结果上存在非常大的差异,但是就其评价本身而言是存在一定共性的。比如说,在对希望哲学的性质进行评价时,所有的学者都会关注希望哲学本身的范畴体系并对范畴的性质做出判定。同时,无论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说的学者还是坚持非马克思主义说的学者在进行判定时都会时不时地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比对,在判定中结合自己的马克思主义观,而这些方面都是不同判定的共性所在。然而,他们的分析是根本的,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对希望哲学主导原则的界定上存在分歧。布洛赫希望哲学理论体系本身在构成上比较复杂,由于其在形成中受到了多种思想或者思潮的影响,其哲学的主导原则并不突显。因此,学界在对其哲学的理论性质进行判定时会出现“盲人摸象”的情况,总以为自己把握到的就是希望哲学体系的整体,其实,他们只是看到了某些环节和方面,这也是为什么希望哲学会被打上神学、人本学、乌托邦哲学、表现主义作品等烙印的原因。其实,我们评价一种哲学的性质并不能只看它所呈现给我们的样子,或某些环节、方面,而应该在完整把握其思想体系的基础之上领会该哲学家创建这种哲学的目的与意义所在,从而提炼该哲学的主体原则,并对其进行判定,这样才不至于曲解哲学家本人的意图。

二是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理解上存在偏差。有些学者在对希望哲学进行性质判定时喜欢就布洛赫希望哲学中的一些范畴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些概念进行比对,如果希望哲学中的范畴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概念表述不一致,就否定希望哲学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性质,而完完全全忽略了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一个开放包容的体系,一些新范畴的引入并不见得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排斥或否定,相反,还有可能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补充。对于这样一种“非此即彼”的判定方式,究其根源是有些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精神理解存在偏差。比如,对于希望哲学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的争论,部分学者认为希望哲学体系中的一些内容不符合唯物主义原则,是唯心主义的糟粕,因而否定其马克思主义哲学性质。世上不会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任何两个人的观点也不会全然一致,布洛赫和马克思出生于不同的时代,对社会的不同体认也会造成两个人哲学观点上的差异,这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将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等归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难道是因为他们的哲学体系与马克思主义全然一致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们在关注卢卡奇等人的哲学性质时不是看其表述与马克思主义是否一致,而更多的是关注其哲学的基本精神是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符。因此,作为判定者,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精神的把握是对判定某哲学体系是否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条件。

三是在对该哲学体系进行马克思主义定位评价时没有坚持基本统一的标准。通观学界对希望哲学的评价,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说还是非马克思主义说,在对标准问题的订立上都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学者在对希望哲学进行判定时从自身的学术立场出发,把希望哲学中可以补充自身哲学的内容抽取出来,有时甚至为了能够支撑自身的理论建树故意扭曲、肢解布洛赫的本意;有的学者在对希望哲学进行判定时则只是从几个范畴出发,继而判定希望哲学的哲学性质。所有这些做法都会造成“管中窥豹,只见一斑”的情况。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判定者的标准不统一。但是,仅仅设立一个明确的标准是不够的,因为,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心中订立的判定标准也不会相同,如此,不同的理论背景、不同的社会环境对于最终判定标准的确立以及判定的结果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这就为学界提出了新要求:只有建立一个统一的、明晰的和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性质的判定标准,才能对布洛赫的希望哲学以至其他哲学的马克思主义性质做出准确断定。

[1]梦海.对新人、新世界的呼唤——恩斯特﹒布洛赫与德国表现主义[J].文艺研究,2006,(2).

[2][德]E·布洛赫.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无权成为悲观主义者——与J-M.帕尔米尔的谈话[J].梦海译.世界哲学,2007,(4).

[3]衣俊卿.20世纪新马克思主义[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149.

[4]Jurgen Moltmann. Introduction to Ernst Bloch's Man on His Own[J]. 载于Essays in the Philosohpy of Religion[M].New York:Herder and Herder,1970.20.

[5]Jurgen Moltmann. The Category of the New Theology[J]. 载于The Future as the Presence of Shared Hope[M]. New York,1968.12.

[6]安希孟:希望的末世论——现代基督教末世论述评[J].世界宗教研究,2001,(2).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49.

[8]陈岸瑛.恩斯特·布洛赫的乌托邦哲学——从《乌托邦的精神》到《希望的法则》的理论偏移[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2).

[9]陈岸瑛.恩斯特·布洛赫的乌托邦哲学——从《乌托邦的精神》到《希望的法则》的理论偏移[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2).

[10]陈岸瑛.恩斯特·布洛赫的乌托邦哲学——从《乌托邦的精神》到《希望的法则》的理论偏移[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2).

[11]金寿铁.真理与现实[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13.

[12][美]罗伯特·戈尔曼.新马克思主义传记词典[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39.

[13]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35.

(责任编辑:木 杉)

2016-06-01

吴薇(1990-),女,江苏常州人,南京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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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1071(2016)04-00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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