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社会事业建设:现状·问题·对策
2016-02-10张翠丽
张翠丽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科研管理科,云南 蒙自 661199)
红河州社会事业建设:现状·问题·对策
张翠丽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科研管理科,云南 蒙自 661199)
社会事业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云南省红河州社会事业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提高了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待研究和解决。为此,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全州人民的受教育程度。二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三是提高科技投入水平,增强科技应用和创新能力。四是加强文化事业建设,构建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五是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六是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促进全州社会和谐。七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八是因地制宜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全州人口的平稳增长。
红河州;社会事业建设;问题;保障能力;幸福指数
社会事业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民生的各个方面。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才能改善民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红河州是云南省南部一个以哈尼族、彝族为主的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州,经济社会等条件相对落后,社会事业尚不发达。在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红河州社会事业建设的现状
(一)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多层次的教育格局已经形成
红河州已经初步形成了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到2014年底,全州有普通高等院校3所,专任教师989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42所,专任教师2094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929所,专任教师894人;普通中学200所,专任教师16288人;普通小学1122所,专任教师22154人;幼儿园608所,专任教师4504人;特殊教育学校3所,专任教师86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0%,巩固率99.13%,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3.76%。初中毛入学率达101.15%,巩固率96.0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73.2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65%,巩固率96.06%。同时,教育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经费保障、困难学生资助等惠民政策全面落实。
(二)城乡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全面形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红河州已经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城乡医疗保健服务网络,看病难的问题基本解决。2014年,全州有卫生机构1570个,床位22999张,卫生技术人员16898人。其中,医院110个,床位17854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2275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个,卫生技术人员520人;乡镇卫生院143个,床位4187张,卫生技术人员2347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床位164张,卫生技术人员136人;妇幼保健院(所、站)14个,床位641张,卫生技术人员750人;专科疾病防治院2个,床位91张,卫生技术人员15人;其它卫生机构6个,专业技术人员22人;卫生监督所14个、医学在职培训机构2个、健康教育所(站、中心)1个。同时,“保基本、广覆盖”医保惠民政策全面落实。
(三)R&D投入逐年增加,科技创新能力有所增强
科技在红河州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逐年增加。2014年,全州投入R&D经费68388.3万元,比2013年的47864.4万元增加42.9%,在全省16个州市中位于第二位,仅次于昆明市,占全省R&D经费投入总量的7.96%;R&D经费投入强度0.61%,比2013年的0.47%增加0.14%,位于全省第3位,仅次于西双版纳和昆明。同时,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2014年,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9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87项,州级科技计划项目119项,申请专利440项,新批准高新技术企业6个,年末有高新技术企业25个。
(四)文化事业发展迅速,群众的文化生活日渐丰富
红河州已经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功能多种多样的州、县、乡、村四级共同发展”的文化事业格局。2014年,全州已建有公共图书馆14个、藏书177万册;文化馆14个、文化站139个,博物馆、展览馆10个;广播电台、电视台各1个;艺术表演团体6个;新华书店网点14个;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机构13个;广播人口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34%和97.81%。同时,文化宣传的形式多样,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五)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已建立,就业渠道不断拓宽
红河州通过落实岗位、培训、社保等各种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多形式促进就业,就业渠道逐步拓宽。第一,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促进就业。每年根据实际,采取举办专场招聘会、发展社区服务业等措施,动员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促进就业。2014年,全州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29万人。第二,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多渠道组织跨地区劳务输出。第三,采取直办、联办和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就业、创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让参训者掌握实用技能,更好地实现就业。第四,帮扶援助就业困难群体,不断拓宽就业渠道,逐步减少失业人数,失业率逐步降低。2014年,全州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74万人,失业率3.58%。
(六)经济发展良好,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红河州近几年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和全省州市中位均居第四。2014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GDP) 1027.09亿元,比2013年增长10.0%;人均生产总值达24473元,比2013年增长9%;同时,稳步推进经济社会综合改革,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77元,比2013年增长7.1%;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7726元,比2013年增长21.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5053元,比2013年增长8.3%;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1.7%,比2013年下降0.7%。
(七)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成效明显
近几年来,红河州各类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2014年,全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8.5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人数分别为41.98万人39.8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352.54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1.05万人、支出3.56亿元,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50.67万人、支出达7.54亿元。全州共有收养性福利机构79个。同时,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得到了缓解。
二、红河州社会事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有学上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上好学”的问题尚无法实现
第一,基础教育的理念还相对落后,教学模式较为单一。红河州基础教育的教育理念仍是以应试教育为主的理念,升学率仍是衡量教学效果和教师能力的主要指标,素质教育仍无法有效实施。第二,红河州教育资源总量仍不足,义务教育勉强能够保障,但高中教育尚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内地县市拥有良好的教育资源,而边疆几个县市的优质教育资源相对偏少,导致许多边疆地区的学生高价到内地县市读书。第三,体制机制活力不足。一是公办教育的灵活性较差,受各方面的影响较高,自主办学能力不强。二是民办教育受经济社会等条件的限制,尚不能实现良性的发展。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红河州的教育事业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二)部分地区医疗条件亟须改善,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虽然红河州的医疗卫生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仍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第一,全州卫生资源配置布局和结构不太合理,利用效益不高,城市看病贵、农村看病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急救能力仍需提高。第二,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现状与实现小康的现实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着经费投入不足、医护人才缺乏、保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第三,部分中医院房屋陈旧、拥挤、设备简陋;中医队伍的整体素质低,学术水平、防病治病能力、临床疗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第四,防病治病任务仍十分繁重。一些传统疾病虽得到基本控制,但某些传染病仍有局部暴发流行的可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职业危害、心理精神疾病将成为重要的卫生问题。
(三)科技投入水平偏低,影响科技应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由于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州、县市两级政府和社会主体对科技的投入有限。虽然2014年全州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2268万元,位全省地市第五位,但是,占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仅0.36%,在全省地州中位于第十一位,仅高于省内相对不发达的怒江、迪庆、昭通等州市。
(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尚未完成,文化事业建设仍需加强
第一,有的地方党政领导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的现象,对文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许多原有的公益文化资产不断流失,文化阵地逐渐缩小。第二,文化建设经费短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虽然农村文化事业经费投入的总量有增加,但主要是用于增加文化事业工作人员的工资,真正用于文化事业建设的经费所占的比重很小。第三,文化阵地使用率不高,文化设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农村,部分文化设施没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管理制度,除各村老年文化中心的棋牌室、电视室有一些老年人活动外,其他的活动室一般都是闲置的。第四,农村文化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队伍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第五,部分农村文化活动重老轻少,青年文化沙漠化现象日益突出。
(五)就业渠道不宽,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
第一,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较多,技术含量较低,收益不高。第二,服务业尚不发达,仅占GDP的31%,无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第三,近几年经济持续低迷,全州非公经济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发展速度逐步放缓。第四,传统观念的限制,许多城乡居民习惯于在本地生产生活,外出务工人员不多。这些原因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收入增长缓慢,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太协调。
(六)发展差距较大,扶贫任务非常艰巨
红河州南部的屏边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6个县为国家级贫困县。按照国家新颁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扶贫标准,全州尚有农村贫困人口135万人左右。同时,州内不同地区之间发展差距大。第一,城乡二元结构突出。2014年,红河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77元,而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7726元,城乡差别仍较大。第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红河州北部7县市与南部6县,不仅财力悬殊,而且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各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2014年,红河州北部的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建水5县市的财政收入均在10亿元以上,蒙自高达15.03亿元,而南部的屏边、金平、红河、绿春、元阳、河口6县的财政收入均没有超过2.5亿元,特别是屏边和红河2县的财政收入,仅分别为1.1亿元和1.3亿元。第三,山区与坝区在经济发展上差距较大。州内大部分坝区自然条件优越,农业基础设施较完备,整体工业经济底子较雄厚,有利于农业生产和工业经济的发展。
(七)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尚未达到全覆盖,社会保障的差异仍需进一步缩小
第一,因见效快,城乡医保已为广大城乡居民所接受。受传统观念的制约和见效不太快的原因,有部分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暂时不能接受社会保险。第二,城乡和地区之间社会保障的衔接尚须要解决。例如,“农转城”人员至今尚无法享受城镇居民的许多社会保障待遇。第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尚未得到很好的落实。第四,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距低收入人群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第五,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尚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
(八)人口基数大,计生工作任务仍然艰巨
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和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红河州的人口与计生工作面临较为复杂的局面。第一,控制人口增长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红河州是一个拥有13个县市的自治州,人口基数比较大,且受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和“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的影响,政策内生育水平仍将呈现上升趋势。第二,人口结构、分布性矛盾显现。红河州同全国一样,已逐步进入老年型社会,且今后人口老龄化程度还将加剧。第三,各县市特别是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普遍存在设备简陋和老化的问题,难以满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基本需求。
三、加强红河州社会事业建设的策略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全州人民的受教育程度
教育是民生之基,红河州必须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第一,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要在全州以解决初中“控辍保学”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方面的责任,标本兼治,尽快提升初中学生的完学率。第二,扩大州和各县市所有高级中学的招生能力。要采取措施,逐步推进高中优质资源向乡镇和南部地区倾斜。第三,要扩大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规模。整合州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红河州的职业技术教育。第四,充分挖掘教育资源,扩大学前教育总量。要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加快学前教育项目的建设,加大幼儿教师的培养力度。第五,提升全州高等教育的层次。要努力将红河学院建成一所综合性大学,加快红河技师学院的建设步伐,不断提升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的办学水平。第六,大力发展全州民办教育事业。要改善民办教育的环境,破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学校法人属性,解决其产权归属等突出问题。第七,加大全州公共教育资源的共享力度。推进以县市为单位实施“城乡教育联动发展计划”和“县管校用”的巡教制度。逐步建立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帮扶制度,覆盖全部农村学校。对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等特殊学科的教师,由县级教育部门或镇中心小学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安排课程,打破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属地管理、条块分割的格局,提高了农村学校的管理水平、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第八,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推进教育公平。要使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同时,要坚决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政策,健全各种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大力发展红河州的医疗卫生事业,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第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全州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等医疗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公共医疗服务水平。要加快推进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第二,加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的需求。第三,建立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在城乡、县市定期交流制度和重大医用设备共置共享机制,实现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儿童预防接种“一卡通”和120急救服务全覆盖。第四,要在政府创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享受财政补助的村卫生站,全部配备和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镇村卫生服务实行一体化管理。第五,要加强鼓励民办医疗事业的发展。既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民办医疗卫生机构,又要加强对民办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使之在全州的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提高科技投入水平,增强科技应用和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红河州要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增强科技创新和应用的能力,提高科技对全州经济的贡献率。第一,州、县市两级政府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采用新设备、新技术。第二,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红河州创新体系,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州、县市两级政府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第三,要在全州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动力机制。要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研活动的能力。第四,要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积极推进专业化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要把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作为人才资源开发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完善政策,创新举措,抓出成效,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四)加强文化事业建设,构建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发展文化事业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第一,要努力开发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在新建居民小区时,要将社区文体活动场所与居民住宅区同步进行规划、同步进行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要努力争取社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非经营性文体活动场所全部面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社区范围内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同时,要鼓励社区范围的经营性文化单位参与文化资源共享,使之按照“自愿、共享、共赢”的原则,对社区居民给予价格优惠或提供定时免费等服务。县市和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对经营性文化场所无偿向社区居民开放的,给予适当经济补贴。第二,要提高社区居民对文体活动的参与度。要通过各种文化艺术和娱乐活动,提供居民互动的机会。要发挥社区文体骨干的示范效应,带动整个社区广泛参与文体活动。第三,要加快社区各种文化队伍的建设力度。除依靠文化部门的专业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实社区的文化队伍。例如,吸收社区所属单位的文艺爱好者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不断壮大业余文化人才队伍。要建立文化志愿者招募制度,加强与周边机关、学校、科研机构、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文化志愿者的联系,使之以自愿、义务的方式服务社区文化活动。同时,要对现有的社区文化工作人员采取脱产、半脱产等形式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具有厚实的文化素养、高尚的敬业精神、干练的工作能力和一专多能的业余爱好。第四,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有关人员参与社区文化工作的积极性。对热爱社区文化工作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和精神奖励,使之在社会文化工作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五)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
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是民生之源。红河州必须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不断提高其生产和生活水平。第一,提高生产技术,改善生产结构,增加农业生产的收益。要加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逐步改善种植结构,提高种植技术和效益。要改善养殖品种,实行生态养殖,减少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第二,要加快服务业的发展,促进部分劳动力就业。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快旅游、餐饮、住宿、家政、文化、信息等服务业的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第三,要鼓励非公经济的发展。要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鼓励非公经济特别是在创新领域的非公经济的发展。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就业贷款工作,使有关的资金得到更好的应用。第四,要加强宣传,改变城乡居民不愿离开本地生活的习惯。鼓励城乡居民离开本地,走向发达地区就业。第五,要加强就业服务。要把城镇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延伸到农村,在所有的村委会设置劳动力转移服务站,形成了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可办理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服务。对成功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由市、县(区)两级政府给当地村委会一定的补助。
(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促进全州社会和谐
扶贫是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红河州是一个贫困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必须加大扶贫攻坚的力度。第一,要不断完善网格化社会扶贫格局,努力探索扶贫工作新机制。要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县、乡、村、单位、部门、个人逐级联动,由面到点、由集体到个人的网格化社会扶贫格局。同时,要努力探索适合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扶贫工作新机制。第二,要重点推进屏边、泸西、元阳、红河、金平、绿春、石屏7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片区县的扶贫攻坚工作。第三,要以北部山区和南部地区为扶贫重点,继续实施整村(乡)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易地开发等扶贫工程,提高扶贫开发的水平。第四,要努力推进垤玛、三村、黄连山等拉祜族、布朗族(莽人)聚居的特困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体脱贫,采取措施,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第五,要继续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加大精准扶贫力度。要加强扶贫工作的动态管理和精准识别工作,建立健全贫困户动态调整机制。要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作用,使之成为大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村情民意的调研员、挂乡包村帮户的联络员、扶贫措施和规划实施的引导员。要强化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督促落实和检查考核,确保“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扎实有效快速推进。
(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红河州必须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第一,要在全州特别是边疆地区全面落实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努力完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自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扩大覆盖面,提高全州城乡居民的参保率。第二,要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低保的名额和资金,要向南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提高其低保的比例。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各项措施。要加强监督,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真正落到困难群众的手中。第三,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做到住有所居。第四,要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五,要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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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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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6)06-0125-05
2016-04-27
张翠丽(1963-),女,云南弥勒人,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管理科副教授。研究方向:网络环境下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