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调解中的亲情法、亲友帮教法和近距离沟通法
2016-02-05王树民王哲
文/王树民 王哲
治安调解中的亲情法、亲友帮教法和近距离沟通法
文/王树民 王哲
在民警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矛盾纠纷,如何更好地化解纠纷,笔者结合实际案例举出了二十个调解“招数”,希望对民警治安调解工作有实际的指导和参考作用。本栏目将在今后的栏目中不定期地为大家介绍,本期先介绍亲情法、亲友帮教法和近距离沟通法。
亲情法
亲属之间由于各种原因难免磕磕碰碰,产生纠纷,但双方当事人仍然是亲属。俗语说: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亲属之间的纠纷往往爆发快、情绪高,冷静之后,纠纷后遗症也往往愈合较好。
调解这类案件主要是利用双方无法否认的亲属关系,指明在亲属关系存在期间,任何一方受到治安处罚,将会使另一方产生同情之心。同时,应让侵害方认识侵害行为将会导致亲属受到伤害;让受害方认识到侵害方是亲属,宽容和忍让是亲属之间关系亲近的必要条件,正如牙齿和舌头之间也会相互碰撞。最后调解应达成调解协议,该赔偿的应适当赔偿,该道歉的应及时道歉。
案例:原告唐某甲与被告唐某乙系同胞兄弟,因父母早年去世,丢下了年幼的兄弟俩。哥哥唐某甲在未成年时就担当起照顾弟弟唐某乙生活的重任,为了让弟弟有饭吃、有学上,哥哥不怕苦和累,辛勤耕耘。兄弟俩相依为命,互敬互爱,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哥哥把弟弟养大,还送弟弟上学念书,直到弟弟被招为林业工人,兄弟二人才分开生活。
有一次,唐某甲与弟媳杨某因家中自留地边界问题发生了口角,进而发生了抓扯。唐某甲因年事已高,站立不稳倒在了房前自留地水沟中。事情发生后,唐某甲很是想不通,便找到其弟唐某乙评理,要求赔偿医药费。看到哥哥身体并没有受到大的伤害,唐某乙表示坚决不赔,于是兄弟二人争吵起来,并结下了“仇恨”。为讨个说法,唐某甲先后到县政府、省政府进行告状。在多次告状和基层组织解决未果后,唐某甲便委托基层干部打电话到法庭要求解决问题,口头起诉其弟唐某乙,要求被告唐某乙赔偿医药费,并以自己从小照顾过他生活为由,要求付给自己生活费。
为了化解兄弟二人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庭长决定到案发地就地巡回审理,并及时通知了两位老人在县城工作的子女、当地便民联络员及基层组织相关人员到场。通过庭审掌握案情,弄清事实后,法官本着“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进行庭中调解,法官开始宣讲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多讲两位老人儿时父母早亡,兄弟相依为命,互敬互爱,血浓于水的情谊,讲着讲着两兄弟不再争吵,陷入沉思中。看到时机成熟,审判人员又让老人的子女进行劝解,便民联络员边为老人倒水边拉家常,一步一个脚印,深深打动老人的心。最后,两位老人各自退一步向前看,达成了调解协议,兄弟二人在巡回法庭上相拥而泣,重归于好。
案例评析:本案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唤起两位老人之间的兄弟情。因为案件起因并没有造成大的伤害,但是在两位老人之间产生了情感纠纷。为此,通过亲情法,在调解过程中多讲“两位老人儿时父母早亡,兄弟相依为命,互敬互爱,血浓于水的情谊”,又让老人的子女进行劝解,等等,最终使兄弟二人重归于好。
亲友帮教法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的亲友一般情况下是自己人帮自己人,会为当事人鸣冤喊屈,导致纠纷现场气氛紧张,从而增大纠纷调解难度。
但是,如果调解主持人能够利用好亲友关系,选择适当的当事人亲友参与协助调解,有时也会促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因为,当事人往往都有一种本能的认识:自己的亲友是自己人,自己人说的话当事人更容易接受些。同时,当事人的亲友一般指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亲戚与朋友,他们之间的感情亲近,彼此有一定的信任基础,最了解当事人的思想问题的症结所在,可以对症下药,参与调解一般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个民警就是一个标杆,代表的是整个公安机关的形象,容不得半点马虎!
——河南省方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王保山
在群众眼里,一个民警表现如何不只是个人行为,而是体现整个公安队伍素质和战斗力的大问题。因此,每个民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严于律己,规范执法,成为公众的引导者和标杆,为公安工作增光添彩。(李忠勇 推荐)
调解主持人选择当事人的亲友,一般要求当事人的亲友首先具有能够被当事人接受的基本条件,如果当事人亲友与当事人之间关系冷漠,甚至平时互不来往,这种亲友就不具有选择性;其次,当事人亲友能够协助治安调解,愿意接受协助调解的工作,这是当事人亲友协助调解的重要条件,否则,当事人亲友不愿意协助调解,生拉硬拽请当事人亲友参加调解可能效果不佳;最后,当事人亲友必须具有基本的公正处事能力,如果当事人亲友平时为人处世态度刻薄、刁钻,往往不能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协助调解。
案例:半年前,小李还在为女儿的抚养费生气。她多次跟身边的人抱怨前夫小杨,离婚刚满二年,就开始恩断义绝了,连女儿的抚养费都不给了。说到这里,小李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她打电话把小杨叫到打工的理发店门口,讨要女儿的抚养费。见前妻带着一肚子气找自己的碴儿,小杨也不相让,硬说不给。小李听后更是生气,揪住小杨抓扯起来,小杨的脸瞬间被抓花。盛怒之下,小杨冲进理发店,把理发工具砸烂。最终,见双方相持不下,周围群众只得报警。
来到派出所,民警发现,普通的纠纷调解办法用在他俩身上很难见效。小李在派出所又哭又闹,说前夫“让人心寒、不可原谅”,小杨也憋着气,不肯低头。
见两人僵持不下,社区民警郝延平梳理平日走访社区的情况,发现两人是中学同学。“为何不试试找他们的同学来劝和呢?也许在熟人面前,他们更愿意和解。”很快,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郝延平找到了两位“好帮手”,一位是小杨读中学的同桌,另一位是小李读书时的好姐妹。社区民警请他们来派出所,分头对小李和小杨进行劝和。
很快,小杨被老同学的“感情牌”劝得心软了,在社区民警的带领下,他找到前妻小李,低头认错,“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别生气了。都是我不好,孩子的抚养费我要给……”此时,也经过熟人相劝的小李听到前夫认错,怨气消失得无影无踪。
案例评析:通过邀请当事人的中学同学参与调解,因为知根知底而达到有的放矢的效果,而且让意见和建议能够容易接受。由此,使调解充满人情和友情,便于达成调解目的。
近距离沟通法
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往往产生人际沟通障碍。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主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不信任,会导致调解无法进行,调解主持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被当事人接受。
近距离沟通法,是让调解主持人与当事人拉近心理距离,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心理障碍,创造和谐人际关系。
近距离沟通法,一般要求调解主持人能够在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侧面了解,掌握当事人家庭生活情况,通过嘘寒问暖的方式,消除心理隔阂,让当事人将调解主持人当成自己人,能够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从而让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人的建议和意见,创造调解的有利时机。
案例:田市村靳某与郭某都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以前都贩过棉花,两人关系不太好。
年初,靳某父亲去世。下葬这天,孝子要头顶烧纸钱的瓦盆出村,在村口摔瓦盆再埋人。可是,走在村子里,靳某脚底一滑,瓦盆重重地摔碎在地上。按风俗,出殡路上,瓦盆摔碎在谁家门口,就对谁家不吉利。偏偏靳某头顶的瓦盆摔在了郭某家门口。郭某当然不干了,拦住了出殡的队伍,任凭靳某怎么解释都不听。
郭某家离警务室有200米远,派出所民警杨戈带着协警一路跑过去,赶到时,那俩人已经说崩了,双方揪住脖领子要开打,两边有人拉架,也有人在找打架的家伙儿。
杨戈跟这两家人都挺熟。几天前,杨戈刚帮郭某的女儿上了户口。农村人居家过日子,用户口的时候不多。孩子上小学,都是就近入学,学校也不看户口;升初中时,人家学校要求学生持户口簿报到,家长才急了。办户口村上要开证明,要补的材料拿不来,就只能左一趟右一趟往派出所跑。田市村离相桥派出所还有好几公里,这户口办起来还挺费劲。郭某女儿的户口就是杨戈帮他办下来的。他知道他跟郭某说得上话。
靳某的父亲去世,杨戈刚刚送过花圈,两人的关系也不错。
杨戈到了,两人不再动手了。如果杨戈说瓦盆打了,给人家扫干净不就完了,郭某一定会坚持让靳某当下把他门前扫干净。可真要这样,靳某肯定又不会干。因为按风俗,埋人之前摔瓦盆,但摔了的瓦盆得等人下葬之后才能扫。否则,对于办丧事这家人来说,又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
“人家老人过世,你就理应让一步。何况,靳某又不是故意摔在你门前的。”杨戈搂住郭某就往他家走:“都是些封建迷信,你是个明白人,难道还真不知道?”杨戈说的是悄悄话,郭某即便不高兴,也得看他的面子。杨戈又给靳某使了个眼色,出殡照常进行。埋人也讲究个时辰,再拖下去,又得添不痛快。
丧事办过,杨戈又把靳某、郭某二人约到警务室。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谁又非得结个仇人呢?坐在一起,两人也就把话说开了。
案例评析:杨戈能够将转眼就会发生家族械斗的纠纷举重若轻地予以化解,关键在于他在平时与当事人之间建立的深厚感情。杨戈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属于自己人,自己人说话当然相互需要给面子,由于能够相互给面子,民警的调解自然也就顺理成章地容易达成目的。
警察不仅要言而有信,有诺必践,还要尽最大努力做到最好,让老百姓有实惠有获得感,群众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才能提高。
——江西省广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赵坚铭
“有困难找警察”一句简单的话,但做起来非常不简单。既然承诺了,就必须不折不扣去践行,老百姓看到了、体会到了、得到了,才会真正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曾润华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