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视阈下我国反腐败长效机制的构建*
2016-02-05杨彦龙武可斌
杨彦龙 谭 甦 武可斌 曾 艳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 401120
网络反腐视阈下我国反腐败长效机制的构建*
杨彦龙**谭甦**武可斌**曾艳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摘要:网络反腐是人们主观能动地利用网络技术优势并拓展其社会功能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政治现象,在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中日益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有效发挥网络技术的政治反腐功能是我国反腐建设进程中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拟通过网络反腐制度及实践等方面完善网络反腐机制的构建,使网络反腐机制成为反腐败长效机制取得长足进展的重要推手。
关键词:网络反腐;网络反腐机制;反腐败长效机制
一、“网络反腐”的基本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①来看,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总规模达6.68亿。中国已然成为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且网络普及率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随着网络平台不断深入大众生活以及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网络开始在反腐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有中国网络反腐第一案之称的“李信下跪案”正式将网络反腐带入人们的视野,从此网络反腐逐渐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掀起了中国反腐事业的新高潮。如今,网络反腐的势头一年比一年甚,官方也越来越重视,中央一方不仅有中央纪检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可供民众检举揭发身边腐败官员,各大新闻网站也推出可供民众反腐的新途径,反腐成为指尖小事。
如何充分发挥网络反腐对反腐败的作用,我们不仅要考虑完善相关制度,同时也要对相关的实践操作进行深入探讨,构建“全民参与”的网络反腐机制,从而推动我国反腐败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构建全民参与的“网络反腐”机制
(一)完善我国有关网络反腐的相关法律
目前,全国反腐工作整体呈现偶发性、突发性、运动性、不稳定性的特征,反映到网络反腐上便是一种狂欢式的反腐。这种现象追根究底是由于我国目前缺乏规制腐败的单行法,实践中仅将反腐问题视为党风建设的问题,而未意识到其在国家治理的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意义。目前,国内在涉及网络反腐的单个问题上可以找到诸多的法律依据,但对网络反腐整体进行明确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前仍然处于空白,严重阻碍了反腐法治化建设。
只有通过制定专门的网络反腐立法,规定公民监督权的行使,才能使整个社会舆论话语权有规可循,有利于公民最大限度地参与到反腐的整体行动中来。目前关于腐败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定性有两种结果,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但二者规定于不同的法律当中,自然适用的标准更是不同,因此亟需统一的、完整的程序、标准来规制腐败问题,建议制定指导全国反腐工作的单行法——《反腐败法》,将网络反腐单独成章。
只有如此规范和完善网络反腐,才能使之良好运行,激发群众参与
到反腐工作中的热情,形成全民反腐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网络反腐与其他外部监督方式的衔接制度
一方面,建立网络反腐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制度衔接要求完善其他监督方式的网上信息披露。现今各监督方式都有其相应的网络平台,但是反腐这一热点专题的重要地位并未体现其中。以信访为例,虽然国家信访局正积极建设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但是存在的应录未录、选择性录入等行为阻却着相关信息的公开②。各地政府应当加强信访管理系统的宣传,同时全面推进信访人员来访登记与相关信息全程网络同步记录,让公众能够及时查阅到相关信息,提升信访效果和效率。至于中国共产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司法机关等其他监督方式在网络反腐信息的披露上应做到将反腐信息独立为类,让群众能在已有平台的基础上通过简易渠道快速了解到相关的反腐信息。这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网络反腐的内容,丰富了其内涵,也使群众监督的力量发挥出更大的效果。
另一方面,建立网络反腐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制度衔接还要求实现网络反腐与其他监督方式的有序对接。网络反腐信息量十分巨大,经中纪委方分类处理后应当对应到相应主体的监督权行使范围,在找到相应监督权主体并将腐败事件归类的前提下可以将相关腐败主体的涉腐信息交由相应监督权主体核实,方便腐败证据的收集和查找相关监督方式的自身监督漏洞,实现网络反腐与其他监督方式的有效对接。将网络反腐信息合理分块到各个监督权主体,并让相应主体承担其应有的监督责任,提高反腐事件处理效率。
(三)实践操作和完善
1.拓宽网络反腐的渠道
新时代下互联网在全球的普及率急速上升,连接互联网的方式也不再仅仅局限于PC,智能手机出现后,因其便利性逐渐成为个人电脑上网的替代品,不仅可以随身携带,而且浏览网站的功能并不比个人电脑差。截至2015年6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占整个网民总数的88.9%③。与此同时,将这种让人们使用手机来反腐的模式应用到网络反腐上将成为反腐工作的一大创举。
如果有关部门将“反腐APP”④在各大应用商店上架,不仅可以在社会化大分工时期做到专职专用,提高公职部门处理大量举报信息的效率,而且会极大地方便公众举报,并且可以很好地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保障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除此之外,还可以减小公职部门进一
步取证调查的难度。总之,这是一种高效率的反腐途径,也是拉近官方和民众距离的“妙方”。
2.培养专职网络反腐的工作人员
2013年9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处理举报工作流程的相关信息,其中关于处理网络举报信息的流程引人关注。处理网络举报的程序一般要经过“前期工作”、“受理登记”、“分类办理”、“回复反馈”四道办理程序。据了解,中纪委也设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对网络上举报腐败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类。然而不得不说的是,在社会分工极其细化的今天,这一工作一般人很难胜任——在现有条件下网络举报信息的收集和处理都需要通过电脑来完成,在面对巨量的信息时如何检索出需要的信息十分考验经验技巧,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掌握一些必备的技术知识和操作,而且应该掌握相关统计学等学科的知识,以便在面对网络上铺天盖地的信息时能应对自如。除此之外,负责网上约谈的工作人员面临的心理压力则更大,不仅要有极强的耐性,而且必须要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拥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由此可见,有必要对参与收集、筛选、整理、分类网络反腐信息的工作人员要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使网络反腐这条新兴反腐道路真正高效化、专业化。
加强反腐败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构建反腐败长效机制是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首要任务。在经济政治快速发展的今天,反腐败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以高科技和信息化为特征的网络反腐提供的信息现已成为反腐信息的主要来源,并且不可否认的是网络反腐是反腐外部监督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网络反腐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其他反腐的方式也必然存在类似问题。而网络反腐机制的缺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射出反腐外部机制的缺陷。由网络反腐以小见大,通过提出对网络反腐机制的完善意见和建议再拓展至反腐外部监督机制的完善意见,全方位更高效在合法范围内推进反腐工作的开展与进行。
[注释]
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5-07-22.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507/t20150722_52624.htm.
②国家信访局局长:坚决打好信访信息录入的攻坚战[J].中国政府网,2015-12-2.
③统计数据出自“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官网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④英文原称“Application”,即应用程序。在此特指智能手机上的应用程序.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03-0024-02
**作者简介:杨彦龙(1994-),男,汉族,内蒙古巴彦淖尔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谭甦(1994-),女,汉族,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在读;武可斌(1995-),男,汉族,内蒙古巴彦淖尔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在读;曾艳(1996-),女,汉族,湖南衡阳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在读。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创新活动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