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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贵州丧葬习俗的变化

2016-02-04

中国民族博览 2016年7期
关键词:公墓葬礼习俗

李 伟

(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民国时期贵州丧葬习俗的变化

李 伟

(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丧葬,作为中国传统民俗文化,随着历史的变迁而不断发展演变,在民国这个特殊的时期,中国的思想、文化、科学等各方面都大大受到西方的影响,贵州丧葬表现出了过渡的特征,比如,封建迷信色彩仍大量存在,但踏上了渐开风化、脱离迷信的道路,孝道观念、迷信色彩逐渐改变,并且出现新式的丧葬礼仪以及公墓等等。

民国;贵州;丧葬习俗

死,作为生的一部分,由古至今备受人们的重视。事死如生和灵魂不灭等观念的存在,产生了为死亡而进行丧葬活动,进而形成一种习俗。随着时间发展,丧葬习俗也伴随着历史的进程,在社会、家庭、政治,乃至经济方面的变化中随之演变。

一、孝道观念的变化

在以宗族为中心的封建社会时期,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入则孝,出则悌”。孝,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意识产物,一直备受推崇。而在丧葬习俗中,孝的观念也尤为突出。在民国时期,丧葬中孝道观念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孝服的变化

葬礼中的孝服主要体现出生者与亡者的亲疏关系,“五服各以亲疏为等”[1]“五服”便扮演着这一角色。在封建社会,宗族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形态,五服用严格、复杂的差别区分出人们在某个宗族之中的地位,它的严格不仅表现在对于孝服的划分,还包括整个服丧期间的规定。成服,作为五服制的开头,有其特定的仪式,“丧主以下夙兴,侍者陈颒水栉具于灵床侧,五服之人各服其服就位……众哭尽哀,乃止”[1]。

随着封建王朝的灭亡,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宗族观念不像以前强烈,人们逐渐对这种复杂的孝服制度也出现抵抗心理。出现了“按白布缠头,即古袒免服”[2]的现象,这种新的仪式叫做开孝,大大地简化了丧葬仪式的程序。此外,民国政府提倡的简约生活以及西方文化的渗透,葬礼中,孝服的变化更加突出,“丧主给以白布三五尺,曰孝帕,近有改用黑纱者……男子左臂围黑纱,女子胸际缀黑纱结”,[3]这种变化无疑是受到从西方传来的葬礼仪式的影响,体现了当时有识之士对于西方文化的接纳。

(二)厚葬的变化

“而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足以当大事”,[3]由于对死亡的重视,以及对灵魂不灭、视死如生的崇信,所以在古代,厚葬极为流行。厚葬在中国已经延续了几千年,它不仅表达出对祖先的崇拜,重要的是体现出中国传统的孝道观念。“凡丁父母之丧,均特书大事”,[4]即使是在很多贫困的家庭丧葬也不能疏忽。厚葬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丧葬礼仪程序逐渐简化。中国人是极其重视礼的,所以称为礼仪之邦。“礼”字说来容易,但是仅在丧葬中就极其复杂和严格。丧礼需要的程序,比如,初终、小殓、大殓、成服等等,以及不同的身份和性别在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义务都有着严格的划分。《大定府志》中记载了这个繁复的过程,“有疾居正寝,女居内寝……诸子哭踊,妇人出,女丧则男出”、[4]约日小殓、三日大殓、成服、初祭礼、祭礼,等等的程序,无时无刻体现出一种礼的秩序。民国时期的政府提倡简约的生活,对社会的民俗进行改造“惟改革之道,必求其简易”[3]“凡有丧葬,多从简约”[5],繁琐的丧葬礼仪也向着简化的方面演变。

第二,丧葬过程所持续的时间逐渐缩短。传统丧葬的程序,包括丧前准备、治丧过程和孝子服丧的祭奠时间,能够持续三年,因为期间的“七日一奠为烧七至七七”。[6]还会有亲友来祭奠,最后在除服时,也要选择吉日,请僧道诵经。民国时期的社会生活政策,加上人们的思想不断开放,这种消耗大量时间的葬礼形式在民国不断被人们摒弃,在葬礼中“有二三日即葬者”,[6]而孝子服丧的时间只需要“烧七”的四十九天,而不是以前的三年。

第三,用于丧礼的花费减少。花费大量的财物来操办一场葬礼,是厚葬最主要的特点。为了能使父母风光地走完人生最后一程,“不惜多费,凡所以如此类者,指不胜屈”。[7]此类记载,比比皆是,“□□丧葬,所费不赀……□作坟墓,□用数百金,初无吝色,虽举债亦不之惜,返观其住宅远不及先人之丘墓。”[8]“治丧者,酒肉筵席过于奢靡,在有力之家恣其浪费,而艰难者,亦只得免从其重,或致鬻产借债”。[9]

如今有民俗专家陈华文先生将“厚葬”称为“迷失的孝道”[10]。“经济拮据之家,亦必典费借贷”[3],厚葬不仅为普通的人民带来经济上的负担,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一种不良的风气,贻害甚大。民国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逐渐开放、理性,加之国民政府提倡“敦行简约,戒绝侈靡”[3]的新生活,这种“迷失”也慢慢变化。

二、迷信色彩的变化

丧葬作为一种宗教意识的产物,在一开始就携带着浓厚的迷信色彩。在丧葬礼仪中,最重要的迷信程序是由两个群体来完成的——阴阳先生和僧道。风水地师的活动主要是通过相地卜吉来追求天人合一,而僧道主要是通过诵经超度来实现佛教的转世轮回愿望。两者的活动都带有强烈的迷信思想。

丧葬本来就属于宗教式的礼仪,神秘的风水正好符合人们的思想观念,所以人们极为崇信。人死后,主丧者都会请地师为其卜地择期。甚至有“聘堪舆卜地迷信风水,停常年余者,有数□月者”。[11]雍正帝在位时的律令中特别写到“有丧之家必须依礼安葬,若惑与风水及托故,停柩在家经年暴露不葬者,杖八十”。直到民国时期,迷信风水的现象才有所改变。西方思想文化的传播,以及民国政府新生活运动的开展,破除迷信,加上公墓制度的出现,风水在丧葬习俗中的影响也不断降低。

僧道的作用是通过设道场、诵经、安灵、开路等,使亡者避免受地狱之苦,并且能顺利地投胎转世。他们的活动是迷信色彩最浓重的部分。在晚清时,有人对此提出批评,认为“至丧用僧道,陋习相沿,当亦有心世道者之急欲变革也”。[12]在民国时期,更是有人摒弃这种活动,“初闻李河清先生家敎治丧不用僧道,亦不用阴阳生”。在那个还未完全开化的年代,这种行为极其难得。

到民国二十九年“一切开路、念经、择吉、堪舆,一律取消”。表明有一部分人已经清楚认识到过去丧葬中的诸多迷信色彩,并努力消除它们。这种现象表明社会群体思想观念上的进步,是不可否认的。

三、新式葬礼的出现

这个时期,延续了几千年的跪拜礼,受到了挑战,“清代以前均拜跪礼,民国改用鞠躬礼”。同鞠躬礼一起到来的,是一种全新的葬礼仪式——追悼会。“国府奠都南京二十年,亦经令饬各省县成立追悼阵亡将士大会”[13]。但当时追悼会主要是为有一定地位、身份的逝者举行,或者是某个团体主持举办“其庆吊举行于会中此会,多岀自旁之个人或团体爲主。”[14]在民国十二年,民国军队在贵州剿灭土匪的一场战斗中阵亡十余人,县长“各机关学校开会追悼,遂公葬于城南金钟山阴”[15]。1940年贵州一报刊登载一篇关于举办彭维初、梁铭安等八人的追悼会的报告,文章从追悼会的意义、挽联、八人简历和祭文等方面,展现了当时贵州追悼会的面貌。

民国时期,公墓制度的实施主要是因为民国政府对丧葬制度的改革。“1928年公布《公墓条例》,要求各市县政府于市村附近选择地点设立公共墓地”。[16]该条例的实施无疑对中国传统丧葬习俗有着深厚的影响。1929年八月二十日,贵州临时政务委员会发布咨文“请咨属将筹设公墓情形迅速具报……由民政厅令饬贵阳市筹设由”。据研究调查,1944年,全国有1605个公墓,其中贵州有24个,[17]虽然数量不多,但是为以后公共墓地的扩大化建立了良好的基础。

民国时期贵州丧葬习俗的变化是西方思想文化传播、民国政府政策以及社会民众意识开化等多方面带来的结果,虽然较之东部和北方来说,贵州的的变化并不是那么突显,但是它也体现了整个中国对旧封建社会丧葬陋俗的舍弃以及对新式葬俗的认同和接受。同时,也是民国时期贵州社会民俗变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

[1](清)黄宅中纂修.大定府志.道光二十九年刻本.

[2](民国)周西成创修.桐梓县志.民国十八年铅印本.

[3](民国)钟景贤纂.开阳县志稿.民国二十九年铅印本.

[4](民国)李培枝总纂.绥阳县志.民国十七年铅印本.

[5](民国)胡嵩纂.三合县志略.民国二十九年铅印本.

[6](民国)杨化育修.沿河县志.民国三十二年铅印本.

[7](清)徐文壁纂.黔西州志.嘉庆刻本.

[8](民国)徐实圃纂修.贵定一览.民国十六年铅印本.

[9](清)陈瑜纂.黎平府志.光绪八年黎平府志局刻本.

[10]陈华文.迷失的孝道——中国厚葬之风的透视[J].民间文化,1999(4).

[11](民国)田昌雯纂.普安县志.民国石印本.

[12](清)何思贵纂.安平县志.清道光七年刻本.

[13](民国)张修颖.兴仁县志.油印本.

[14](民国)陈廷棻纂.平坝县志.民国二十一年铅印本.

[15](民国)蔡仁辉纂修.岑巩县志.油印本.

[16]民国:贵州临时政务委员会公报,1929(5).

[17]陈明封.社会转型视野下民国新式丧葬礼俗的实施[J].贵州文史丛刊,2008(1).

K8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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