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2016-02-04胡小恒
胡小恒
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胡小恒
摘要:幸福是存在于人类生活中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在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思想中,至善即幸福,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思辨活动是最大的幸福;同时还认为个人的幸福离不开城邦的繁荣。尽管亚里士多德生活的时代和我们已相距遥远,但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却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思想有其阶级的和历史的局限性,但它丰富的精神内涵对于启迪我们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建构当代幸福观,无疑仍然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幸福伦理思想;当代意义
幸福是存在于人类生活中的一个永恒主题。亚里士多德以前的许多哲学家尽管有较为丰富的幸福伦理思想,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并未基于伦理学的学科理论对幸福观作过系统的建构,而亚里士多德则立足于伦理学的原则与宗旨,提出了自己完整而系统的幸福观。尽管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思想有其阶级的和历史的局限性,但它丰富的精神内涵对于启迪我们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建构当代幸福观无疑仍然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一、 亚里士多德幸福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西方伦理学界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不少学者探讨过幸福观,如有“希腊七贤”之誉的梭伦就提出过幸福是追求物质财富与道德品行兼备的一个过程;幸福主义的创始人德谟克利特强调一种有节制的快乐主义内涵的幸福观;苏格拉底则从德性论出发,视德性为幸福;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柏拉图继承和发展了德性论的思路,坚持了一种“德性和智慧是人生的真幸福”[1]的观点。先哲们的这些学说,给了亚里士多德多维度的启迪,从而在他的幸福观中,都可以发现上述思想的影响。亚里士多德在其所撰写的西方伦理学界首部系统性伦理学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整合了先哲们的一些有关幸福问题的观点,创造性地提出了系统的幸福伦理思想,以下拟探究该伦理思想中的至善即幸福,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思辨活动是最大的幸福,个人的幸福离不开城邦的繁荣等主要理论内涵。
1.至善即幸福
“善”的希腊文是 agathon, 可以是the good,也可以是some good。希腊时期的人们认为凡是好的东西都是“善”。可见,“善”在古希腊时期不仅能够在道德意义上而且也能够在价值论意义上使用。“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善实际上并不是纯道德意义上的善,而更多的是价值论意义上的善”[2]。他也正是以此为基点来理解“善”,并以之为逻辑起点而对“幸福”这一人类的终极关怀进行追问和探讨的。亚里士多德概括和总结了希腊伦理思想的发展,写出了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的第一本伦理学专著《尼可马克伦理学》,在这本著作中,他开篇便讲道,“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所以有人说,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3]。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尽管人的活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每种活动却又都存在着目的,如,战略的目的在于取胜,医术的目的在于治病,造房的目的在于居住,等等。显然,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善”就是目的,是“某物或某人活动的目的或意图”[4]。然而,尽管每种活动都有其具体的目的(具体的善),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各种活动之中却也存在着一种终极的目的,即最高的善,也叫做至善。他说:“在我们的行为(ta prakta)领域内,如有一种我们作为目的本身而去追求的……对其他一切目的的追求都是为了这个目的本身……那么,这个目的显然就是善(tagathon)本身,即至善(to arston)”[3](25)。亚里士多德认为,至善是我们在生活的各种活动中所追求的共同的善,所有的具体的善都是为了这一终极的、最高的善。因而,至善就是幸福。“因为只有幸福有资格称作最后的,我们永远正是为了它本身而选取它,而绝不是因为其他别的什么”[3](11)。可以说,幸福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是通过生活而实现善本身,人不可能为了别的什么目的而求得幸福。
2.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
“说幸福是最高的善,看来有点同义反复,因为幸福也是个抽象的字,所以,还必须说明幸福到底是什么”[5]。因而,亚里士多德认为,指出至善即幸福,其实并没有说明白幸福到底是什么,还需要从人的“功能”及其实践活动的方面来进行考察。他说,“那些具有某种功能和实践的人,他们的善或功效就存在于他们所具有的功能中……只要人有功能”[3](11)。那么,人与人之间是否存在着一种共同的“功能”呢?如果有,它会是什么呢?亚里士多德回答道:“人的功能就是理性的现实活动……它是灵魂的现实功能,是合于理性原理的活动,因此,人的善就是合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现实活动”[3](12)。幸福既然是生活在一切善的事物中的最高的选择,而人的善又恰恰是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那么,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幸福自然就成了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幸福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深刻表明:第一,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拥有德性是一个人获得幸福的前提,一个没有德性的人是不可能体验到幸福的。第二,拥有德性并不等同于幸福本身,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如何去运用人自身的德性。亚里士多德说,幸福的人与悲惨的人之间,有一半的生活是无差异的,因为好与坏在睡眠时都完全表现不出来。就像在奥林匹克竞技会上并不奖赏最健壮、最健美的人,而只是奖赏那些参加了竞技的最健壮、最健美的选手一样,幸福也是在活动中,在运用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第三,幸福虽然是每个人的共同追求,但它却并不是神的赐予,更不能坐享其成,而是要通过一个人的一番努力,通过学习和实践才能够获得的。总之,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幸福是合于德性的生活实践。离开了有德性的生活实践,就没有善和幸福可言。此外,亚里士多德还认为,幸福并不在于一时一事的合乎德性,而在于一生合乎德性的活动。他说,“一燕不成春”,同样,我们也不能把只过了一天幸福日子或者只过了几天幸福日子的人叫做幸福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幸福的人:“他不是一时,而是毕生都完全按照德性行事……”[3](15)。
3.思辨活动是最大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求得幸福,而要解决幸福的问题就要研究人的本质。因为人追求什么,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天性。因而,只有找出了人之为人的特有属性,人才可能会知道自己应当追求什么和服从于什么。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的功能,绝不仅是生命。因为甚至植物也有生命……人的特殊功能是根据理性原则而具有理性的生活”[1](280)。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人之为人而区别于万物的关键正在于人能够按照理性的原则行事,能够分清真假,能够断定善恶。“如果说神喜欢人和关心人,那就是因为人具有理性这样神圣的东西”[6]。亚里士多德曾把人的心灵分为理性和非理性两个部分,并认为德性也相应地有两种:与理性部分相适应的理智的德性,由教育和训练而来,如智慧、理解和明智等;与非理性部分相适应的伦理的德性,由习惯而来,如勤俭、豁达、节制、公正等等。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智的德性是人最完美的德性,它要远远高于伦理的德性。他说,“如果幸福在于合德性的活动,我们就可以说它合于最好的德性,即我们的最好部分的德性。我们身上的这个能思想高尚的、神性的事物的部分……正是它的合于它自身的德性的实现活动构成了完善的幸福。而这种实现活动,也就是沉思”[3](305)。由此,亚里士多德最终把幸福归之于合乎理智的德性实现活动,因而思辨活动、沉思活动也就成了最大的幸福。在他看来,人真正的生活应是思辨的静观的生活,而不是那种追求享乐和政治权利的生活,因为只有思辨的生活才是真正理性的生活,是以生活本身的自足的目的为目的的,因而能够给人带来最纯粹的快乐和最纯洁的幸福。
4.个人的幸福离不开城邦的繁荣
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中,政治学高于伦理学。因为在他看来,伦理学研究和解决的是个人的善的问题,而政治学要解决的则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善的问题。亚里士多德像他的老师柏拉图一样把城邦和国家视为一体,认为城邦的产生是自然而然的过程。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家庭由男人和女人组成,他们有自然繁殖的欲望,因而家庭是为了日常目的而自然形成的。多个家庭组成村庄,因而村庄的存在是自然而然的。多个村庄又组成城邦,因而城邦的存在也是自然而然的。亚里士多德的这种观点被称作是“自然目的论”,因为他不是要人返回到动物状态,而是要人在城邦中能够实现其获得至善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一个在本性上适宜城邦生活的动物,一个不在城邦里生活的人尽管是一个人,但他能达到幸福的手段是非常有限的,因为他不再是个完全的人了;幸福是生活在一切善的事物中的最高的目的,也只有在城邦生活中才可能实现这一目的;城邦没有特定的个人也能够繁荣,而个人如果离开了城邦,却不再能够发挥出作为公民的全部功能,当然也就不能获得幸福。
二、 亚里士多德幸福伦理思想的当代意义
尽管亚里士多德生活的时代和我们已相距遥远,但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却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当代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一方面是人们不断追求幸福生活的结果,另一方面,物质财富较之古代已极大地丰富了,但又使更多的人在寻求幸福的过程中,淹没在物欲横流的生活中而离应有的幸福渐行渐远。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思想对于引导人们在当代纷繁复杂的生活镜像中洞悉并把握住人生幸福的真谛,无疑将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思想或幸福观能激励人们为创造幸福生活而不懈努力,能启迪人们为获得幸福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引导人们为真理而奋斗,有利于促进个人幸福与国家繁荣的统一。
1.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能激励人们为创造幸福生活而不懈努力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虽然是每个人的共同追求,但它却并不是神的恩赐,也不是他人的施与,更不会坐享其成,而是要通过一个人的一番努力,通过学习和实践才能够获得的。他强烈反对那种听任命运摆布的消极态度,强调努力才是获得幸福的真正途径。亚里士多德的这种幸福伦理思想显然带着一种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种精神启发我们,幸福并不专属于某一个人或某一阶级,而是属于那些愿意为获得幸福而努力的人们。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勤勤恳恳,孜孜以求,并在道德方面努力去实现其良好的德性,就一定会获得幸福;反之,一个人如果在学习或工作中不思进取,懒惰成性,在道德方面破罐子破摔,消极颓废,就一定不可能获得幸福。在当今这个“拼爹”的时代,一些年轻人常常抱怨自己的生活不幸福,往往表现出一种对生活的“无奈”,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缺乏积极进取和努力奋斗的精神,而把幸福与否看成是来自命运的安排。显然,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思想对于纠正我们今天的一些年轻人在幸福观上出现的错误认知,激励他们为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奋斗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2.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启迪人们为获得幸福而提高道德水平
亚里士多德强调,拥有德性是一个人获得幸福的前提,一个没有德性的人是不可能体验到幸福的。因此,他的幸福伦理思想也常常以“德性幸福论”而为人们所熟知。亚里士多德说:“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德性,就会变成充满无尽淫欲和贪婪的动物;没有德性和实践智慧,无论是城邦还是个人都不可能有高尚之举”[7](29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累了大量的物质财富,GDP总量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然而,近些年来在道德领域出现的一些现象却常常令人感到咋舌:有的人认为有钱就是幸福,有的人认为有权就是幸福,有的人以“享乐”为幸福,等等;这些人往往为了追求个人的“幸福”而做出伤害他人或集体利益的行为来。如何处理好德性与私利之间的关系显然已经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追述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在当代也无疑具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告诫我们,幸福与德性是紧密相连的,一个拥有大量财富的人,如果没有很好的德性是不可能获得幸福的。因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我们一方面要注意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又不能放松精神文明建设,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始终坚持以社会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为基本立足点,才能够真正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3.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引导人们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享有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生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即享乐生活、政治生活和思辨生活。平庸的人往往以生活享受为满足,常常把生活的享乐当作幸福;也有的人把获得权利的荣耀当作生活的善去追求。而作为哲学家的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这些生活其实并不属于选择的生活,而是强制的生活,因为它们本身是人受到了自己欲望的诱惑和控制。人真正的幸福生活应是思辨的生活,因为只有思辨的生活才是真正理性的生活,是以生活本身的自足的目的为目的的,因而能够给人带来最纯洁的快乐和最纯粹的幸福。这样,亚里士多德实际上就为我们提出了追求真理是人生最大幸福的这样一个论断。然而,在当今社会却有不少人只重视“物”的价值,而漠视“人”的价值,他们往往把目光紧紧盯住眼前的实际利益,把物质享受和对金钱、权利、地位等的追求当作是最大的幸福,鄙视和排斥对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活动,甚至连一些本来专门从事理论研究的学者也不再愿意坐“冷板凳”了。听任这种庸俗鄙陋的观念的泛滥,其结果必将严重阻碍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因此,追述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思想对于纠正当今社会、尤其是学术理论界的不良风气,激励人们通过追求真理而获得真正的、属人的幸福,显然有其重要的当代价值。
4.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引导人们在个人发展与国家繁荣的统一中收获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一个在本性上适宜城邦生活的动物,幸福虽然是生活在一切善的事物中的最高的目的,但人只有在城邦生活中才可能实现这一目的。的确,个人幸福的获得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繁荣,因为只有社会得以发展和进步,国家繁荣昌盛了,个人的需要才能得以满足,个人的发展才会有良好的条件和平台,个人也才有可能会收获到幸福。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各种错误价值观的影响,我国当今社会中的一些人在价值选择上时常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来,显然,这些人并没有真正意识到个人的幸福与国家繁荣之间的内在联系。因此,认真探讨和学习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思想,对于引导人们处理好个人幸福与国家繁荣的关系,激励他们发奋图强,努力奋斗,积极地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力量,从而使个人获得真正的幸福,显然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参考文献:
[1] 周辅成. 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 上卷)[ M] .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64: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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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陈晨,姜强强.略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当代意义[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11(1):293.
〔责任编辑:冯溪屏〕
作者简介:胡小恒,男,硕士生。(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南充, 637009)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552(2016)03-01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