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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垄断项目深陷“塌方式腐败”

2016-02-04

新传奇 2016年34期
关键词:汪清垃圾焚烧垃圾处理

国企垄断项目深陷“塌方式腐败”

“广环投入行完全不需要竞争,把坑占住,把钱扔下去买设备,就行了。而你买谁的设备,各种环节交给谁做,这里面存在很大的利益漏洞和寻租空间,他们全部掉在这里了。”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塌方式腐败”窝案近日开庭审理,事涉多个垃圾焚烧项目贪腐问题,而这家国企正是垄断了广州所有垃圾焚烧项目。在这起窝案背后,折射出了中国垃圾围城的复杂性。

利益链条第一环

“项目都按计划在做,重新招投标耽误的工期,都要赶回来。”一位广环投内部人士说,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兴丰垃圾填埋场扩容项目均已动工。

据该人士介绍,广环投目前承担了广州市中心城区100%的生活垃圾处理任务,以及广州全市约87%的生活垃圾处理任务。

目前,广州市投入运行的大型垃圾处理设施有三: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李坑一分厂、二分厂)和一座垃圾填埋场,业主单位均是广环投。

据公开信息,广州2014年生活垃圾日均清运量2.26万吨,其中,除了部分用于资源化回收之外,焚烧或填埋处理的有1.58万吨。兴丰垃圾填埋场既有库容已经填满,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每日处理量在3000吨左右,已不能满足广州市垃圾处理需求。

2012年前后,广州市定下一举兴建5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宏大计划,项目分别选址在萝岗、南沙、花都、增城、从化,由广环投全权投建运营。待计划完成,广环投旗下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日处理能力将达到1.8万吨,广州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每个工程的投资规模平均超过10亿元。

“(该单位)在焚化炉、焚化厂的招标上违规中标,有人想从这里获得好处。”2015年3月,时任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在新闻单位新春座谈会上谈到,广州市政府停止广环投原来中标的标书,然后将标底下调15%,再重新发标进行招投标,仅此一项就为市财政挽回了损失数亿元。

窝案中,目前开庭受审的广环投高层仅李晓雄一人。检方指控称,李晓雄单独或伙同广环投总经理白文、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潘胜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48.5万元。同日受审的还有行贿人之一、广东辰裕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辰裕建设”)董事长汪清。

庭审显示,大约在2012年,汪清在李晓雄组织的饭局上认识了潘胜燊,并当即向其表达了希望和广环投合作的意愿,潘胜燊表示同意。

此后,白文和李晓雄积极和汪清沟通,通过制定倾斜性的招标条件,使得辰裕建设挂靠的单位顺利拿到花都、增城、兴丰、南沙等4个项目。在中标之后,挂靠单位并不真正参与项目施工,而由辰裕建设施工。

为此,汪清向潘胜燊、白文等人支付“好处费”。庭审信息显示,汪清拿下的4个项目总造价约15亿元,其中大项目回扣按照千分之五计提,小项目适当提高计提比例(李晓雄拿三成,白文拿七成)。对潘胜燊,汪清另外给予千分之五的计提。检方指控称,汪清向上述三人一共行贿1930万元,汪清对检方指控没有异议。

利益链条至此露出第一环。

39号文的“一盘棋”

广环投为何能独家获得广州市垃圾处理业务?

“里面没有阴谋。”2016年6月17日,广州市城建系统一位匿名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这一模式的开端——穗府(2008)39号文件,称广州市政府的本意是解决垃圾围城和帮扶本土企业。

39号文全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2008年10月出台。

通过39号文,广州市政府将涉及交通、水务、地铁、燃气、垃圾处理和城市建设等相关职能和权限,交由重新调整组建的六大政府投融资平台独家经营。其改革目标中居于首位的是“减轻财政压力”。政府还承诺,在各平台不能独立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将由市财政负责偿还债务本息。

广日集团作为垃圾处理板块投融资主体,由此获得全市大型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权限。获得特许经营权后,广日集团并未直接接手运作,而是将权限移交给了其与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毅科技”)在2008年3月联合组建的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即广环投前身。

广环投成立后的第一件事是建设李坑二厂。李坑一厂是广州市第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由市政府于2003年投资7亿元建设,2006年10月正式验收。

“因为是第一次,性价比不高。建完以后政府就想,投入这么大,而且工期这么长,就想引入社会资金。引入社会资金需要政府有个投资主体,于是就商量把所有项目归给广日,由广日牵头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成立广环投来负责广州未来所有的固废处理。政府列了个大纲,39号文就是这么来的。”

据李坑一厂一名原高管魏贤介绍,广州市政府将垃圾处理板块打包交给广环投的初衷,首先是解决垃圾围城,其次是解决广州市国资委下面装备制造企业的出路。

“这盘棋下得很大。垃圾焚烧发电不仅是处理垃圾和发电,还有前端设备制造和庞大的生产管理人员,它可以滚一个大雪球,盘活体制内的不良资产。”而要达到这个效果,必须借助本地企业。

忌于公众质疑广环投国企血统不纯,广日集团还回购了诚毅科技股份,广环投成为广日集团独资子公司。一年后,广州广重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重型机器厂)入股广环投,完善垃圾处理产业链、带动装备制造业的格局愈发清晰。

2016年2月,广环投调整为市国资委下属的一级国企,广日集团仍是其第一大股东。

“抛开(腐败)不说,我们对广环投这些年是满意的。”上述官员评价广环投称,“在(垃圾处理行业)慢慢上路了,有一定规模,像它发展得这么快的不多见。”

2013年1月,一位从事垃圾处理的民营企业董事长林淇(化名)在列席广州市人大会议时,数度炮轰广日集团垄断垃圾处理业务。“体系滴水不漏,民营企业一吨垃圾都抢不到。”

炮轰过后,潘胜燊曾约林淇见面。当时,潘胜燊面对林淇拼命叫苦,称这一行不好做。“每年的投资回报率在10%左右,我看还可以了,但没有一般的垄断行业那么暴利。”

自接手广州垃圾处理业务以来,除了运营既有的垃圾处理设施,广环投主要的工作便是建设一座又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林淇解释:“广环投入行完全不需要竞争。它也不需要思考,把坑占住,把钱扔下去买设备,就行了。而你买谁的设备,各种环节交给谁做,这里面存在很大的利益漏洞和寻租空间,他们全部掉在这里了。”

窝案问题不在垄断?

调查发现,在全国各大城市中,除了广州之外,深圳、天津、厦门等地的垃圾处理行业也存在被当地国企独家经营的现象,外来企业很难进入。

一位固废行业专家表示,地方保护已形成利益链条,有的固废项目遭遇投诉后,运营单位“换一个马甲又出来了”。

“我们外地专家去介绍技术,当地基本不理睬,招投标、做方案也集中于本土专家,方便照顾当地企业。但环境治理像治癌症,是不是有个亲戚当医生,找他就能治好呢?”

“很难对必然性下结论,但以行政权力形成垄断,确实为利益输送创造了条件。”中山大学环境与生态研究院院长杨中艺更期待以PPP模式进行环保类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是目前最热的公私合作模式。“垄断授予的主体往往是国有企业,它面对大宗的财政资金和项目建设,权钱交易的空间也比较大。”

在水务、燃气等市政领域,垄断则更为普遍。

不过,一位在城投集团任职的研究员表示,在很多情况下,环保市政等公用事业需要垄断,因为垄断能形成规模效益以降低成本。

“广日出现腐败,问题主要不在垄断,而是垄断以后,政府和企业缺乏边界。”他称,目前特许经营的难点是尚未建立完善的监督监管机制。

此外,企业完成改革改制应是特许经营的前提和目的。“等到国企改制好了,现代企业的经营制度、审计制度、防腐制度等建设好,是一个正规企业了,政府才把特许经营和垄断权力给它。否则国企内部运作不受监管,会助长它走向腐败和低效率。”

(《南方周末》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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