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2016-02-03刘雨薇
刘雨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刘雨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2015年美国联邦法院通过裁定确定同性恋婚姻在全美合法标志着同性恋和同性婚姻问题在美国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宪法作为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为同性恋者提供了最基本法律保护,也成为肯尼迪大法官撰写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词的依据和来源。本文主体部分实体的宪法权利和程序上裁定效力两方面对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进行了评述,对其正当性和合宪性进行了论证。
同性婚姻;美国宪政;基本人权
2015年5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欧伯格菲诉霍吉斯案做出裁决,以5:4的票数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这不仅为美国几十年来同性恋者争取基本人权及婚姻合法的道路给出了最终回应,同时也对美国宪法精神的应有之义做出新的解读。
本文以下将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裁定进行探讨。
在实体方面,本文主要探讨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牵涉的有关宪法基本权利。毫无疑问,异性婚姻更契合自然规律和婚姻的本意,但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社会广泛群体部分的异性恋者是否能基于这种多数的地位就自己的主观意愿出发排斥和摒弃作为社会另一部分人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社会主流道德观是否应当成为限制和制约另一部分社会群体自由发展并受到应有尊重的枷锁?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宪法对同性恋者的权利保护主要体现在对其自由权和平等权的保护两个方面:自由权保障同性恋者不会因其同性性行为及其他社会行为而受到侵害,而平等权则赋予了同性婚姻以正当性的理由。自由权的基本内涵即在合理限度内,公民有自由选择其生活和发展方式而不受外界干涉的权利。这种自由权不应当因个人的性别、民族、宗教有所差异,同样的,也不因个人的性取向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同性恋者享有并得以积极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并享有不因行使自由权而受到歧视和压迫的权利。就平等权而言,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在相关裁决中解释称,“根据宪法,同性伴侣寻求婚姻时,与异性伴侣享有相同的权利。而贬低他们的选择,弱化他们的人格是否定了他们这种权利”。美国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对于平等原则做出如下表述:宪政国家的一个基本共识是,政府或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单位不能任意的区分公民中的不同人群,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对他们规定不同的权利和义务。[1]基于此,同性恋者同异性恋者同样应当作为主体享有追求幸福,缔结婚约并受法律保护的平等权利。从更深层次上来看,同性恋者的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意义上的少数人群体。因此,我们更倾向于探讨在现代民主制度的框架下对少数人群体的宪法权利或者基本人权所应持有的态度。不论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还是从经济边际效应来分析,提高对少数群体的保护程度,无疑会增加社会整体的幸福指数。就同性恋群体来说,已有医学研究证明其与艾滋病并没有直接联系,且不会干涉社会的正常发展和人类繁衍,所以,虽然同性恋者是社会的少数人群体,但对于其基本权利给予相应的保护也是必要且有利的。
在程序方面,本文主要探讨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下,本案法官通过裁定确认同性婚姻合法是否僭越职权范围而违宪。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对判决提出不同意见的主要理由即为“最高法院不是一个立法机关,同性婚姻是不是一个好想法与最高院无关”。联邦最高法院虽然不具有狭义上的立法权,但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却不可避免要对法律做出一定的解释以使其能与具体的案件事实相结合,同时联邦最高法院还肩负着对议会所制定的法律进行合宪性审查的职权,联邦最高法院实际上拥有一部分广义上的立法权。在本案中,肯尼迪大法官主要是从违宪审查的角度对裁定正当性进行了论证——根本权利将获得最严格的宪法保护或者说采用严格审查标准,民主过程的决议(即立法)仍是被审查的对象。[2]这将问题的本质又归结为这样一个议题,即结婚权是否是宪法所规定的根本权利之一。婚姻的本质就是,通过这一长久的结合,两个人可以一起享有其他自由,诸如表达、亲密性和精神生活,这些对于任何人都是适用的,不管其性取向为何。据此,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同样具有结婚权,且所形成的婚姻关系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六条指出(一)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二)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3]这从某种意义上也承认了结婚权和婚姻平等权是基本人权。基于此,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在程序上是具有正当性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此次裁定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在其宪政精神和政治制度的构架下具有正当性和合宪性,为作为少数群体的同性恋者在正当民主程序之外谋求基本人权做出了合理限度内的努力,另一方面,在对于同性恋问题矛盾纷争迭起的社会背景下,对于本案裁定书的论证仍应继续补充和斟酌,以实现服众和摆脱强夺立法权嫌疑的目的。
[1]黄明涛.同性婚姻判决的宪法学分析——解读欧伯格菲案的多数意见[J].中国法律评论,2015,04:137-145.
[2]方若琪.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历程述评[D].安徽大学,2014.
[3]陈志尚,黄楠森.<世界人权宣言>的重大贡献及历史局限[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06:17-22.
D971.2
A
2095-4379-(2016)21-0268-01
刘雨薇(1994-),女,山西晋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