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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互鉴:胡适诗学与意象主义关系再考察

2016-02-03王玉明冯晓英

安徽史学 2016年5期
关键词:意象派庞德新诗

王玉明 冯晓英

(安徽农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胡适研究·

东西互鉴:胡适诗学与意象主义关系再考察

王玉明冯晓英

(安徽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合肥230036)

胡适诗学致力于意象的构建与运用,主张以白话入诗,推崇朴实简约的诗风,追求诗体大解放。这与同时代大洋彼岸由埃兹拉·庞德引领的意象派主张有诸多相似之处。基于跨文化的视角,我们不难发现,这两个文学事件间的关系实际上源远流长,彼此遥相呼应,构成了一道特殊的文学景观。胡适的诗学思想是其中国基础、美国经验以及意象主义者的中国想象这三重资源碰触、融合的结果,是东西互鉴的产物,是中美文学、文化交流双向性特点的典型呈现。

胡适;埃兹拉·庞德;新诗学;意象;东西互鉴

“历史进化有两种:一种是完全自然的演化;一种是顺着自然的趋势,加上人力的督促。前者可叫做演进,后者可叫做革命。”*胡适:《白话文学史》,中国画报出版社2014年版,第3页。胡适在中国文学自然演进的缓步徐行的历程上,有意地加上了一鞭,使其走上创作的新路。正如上个世纪50年代毛泽东评论过的那样:“新文化运动他(胡适)是有功劳的,不能一笔抹杀,应当实事求是。二十一世纪,那时候,替他恢复名誉吧。”*转引自胡晓:《胡适思想批判运动述评》,《安徽史学》2009年第6期,第115—116页。现在看来,胡适倡导的新诗学不仅为中国文学的进步做出了贡献,也给中美诗学共场及互建模式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胡适倡导的诗学和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 1885—1972)引领的意象派是中美文学发展史的重要部分,也是中美文学互动、互建的典范。在当代语境下,中美文学、文化、学术交流进一步发展,这两股诗学运动的共场性及内在关联愈发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

鉴于胡适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对其诗学所受影响的研究不应该简单地依循单一视角,而应作多元探究,至少应将其放置于一种跨文化的语境中加以考量。因为他的新诗学观既是中国传统文学长期熏陶的结果,也有西方文学及实验主义精神影响的痕迹,抑或两种影响杂糅后共同呈现的一种特殊的文学现象。因此,从问题的根源出发,将胡适诗学与意象派同时置于一种跨文化的视阈,聚焦诗歌意象、诗学语言及自由观念,对这两个新诗学运动中东西互鉴的历史形成及结果进行一番考察和探究,意义深远。

一、并非叙述出来的关联:胡适诗学与庞德意象主义

胡适新文学思想与美国文学间的关系一直是文学界论争的热点。有学者认为,胡适与意象派的共场性纯属想象的产物,是完全被叙述出来的。其实不然,两者间的关联与渊源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史料所验证,胡适受到美国意象主义诗学观念的影响,业已成为一个诗学常识。

胡适曾大量阅读英美文学作品,有一定的西学基础,有时会用西方的眼光去分析中国传统,加之晚清末期,国力衰弱,危机四伏,在“以夷制夷”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口号下,作为有识之士的他必然会转向学习西方文明。“其实,胡适自己也是承认西方文化对他的影响的,只不过具体到如何影响,受到哪些具体影响,胡适却一直语焉不详,或回避,或否认。”*王光和:《西方文化影响下的胡适文学思想》,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3页。就其新文学观,胡适在《尝试集》(1920)序中甚至直言,“我所主张的文学革命,只是就中国今日文学的现状立论,和欧美的文学新潮并没有关系”。但王润华对胡适的“不承认”倒是有所解释:1910年代的美国新诗人,如意象派的庞德、艾米·洛威尔(Amy Lowell, 1874—1925)等,其地位仍未获肯定,学院派批评家多数还将他们挡在大学之外,梅光迪等也极力攻击这些新诗人*参见黄维樑:《五四新诗所受的英美影响》,《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5期,第26页。。他们或许认为,意象派在美国本就不入主流,胡适对他们的效仿甚至连拾人牙慧都算不上。在此情形之下,聪明的胡适自然不能公开用美国意象主义者们来为中国新诗运动助威撑腰,或装饰门面。但学衡派对胡适及意象派的批驳恰恰反证了胡适的诗学受到了美国诗歌的影响。这样看来,胡适的“不承认”或许是其保全诗学主张的绝妙策略。况且在他看来,“世界有永久价值之文学”*⑤[美]贾祖麟著、张振玉译:《胡适之评传》,南海出版公司1992年版,第72、35页。。只要说的有道理,就没有必要计较其出处,拿来为我所用即可。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胡适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扮演的是双重角色:向中国人宣讲、介绍西方文化,向西方人讲中国文化*参见胡适著,欧阳哲生、刘红中编:《中国的文艺复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版,第2—3页。。“固然是在美国大学求学7年,胡适的内心之为中国人,依然如故,依然钟爱本国文学遗产中的思想传统。”⑤ 换言之,胡适诗学主张的形成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有传统的,有现代的,有中国的,还有西洋的。即便是他与美国意象派的关系,也必须从多角度进行探究。表面看,是意象派影响了胡适诗学,但稍加探究,我们就不难发现,其实是中国古诗传统影响了意象派。胡适从美国意象主义那里获得的灵感与启示多半又与美国诗人对中国古诗的想象有关,抑或中美文学交流、碰撞、杂糅的产物。所以,当我们从美国的视角谈意象派诗歌运动和五四新诗学之间关联的时候,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探讨庞德与胡适的关系,其中,意象派实际上承担了媒介的作用,将胡适诗学与中国诗歌传统串联起来。

美国杰出“新诗人”之一玛丽安·莫尔(Marienne Moore, 1887—1972)曾坦言:“新诗似乎是作为中国诗的一个强化的形式而存在的,新诗运动本身就是一场中国热。”美国新诗运动核心刊物《诗刊》的主编哈丽特·蒙罗(Harriet Monroe,1860—1936)则认为,意象主义只是中国风的另一种称呼而已。庞德自己也曾告诉别人,只要读一下他译的中国诗,就可以明白什么是意象主义*参见赵毅衡:《诗神远游:中国如何改变了美国现代诗》,四川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第14—15页。。在庞德看来,中国古诗对意象派的作用,犹如希腊传统对于欧洲的文艺复兴。他还始终认为,中国影响让他发现了诗歌的本真和终极的自我。意象派重要成员约翰·哥尔德·弗莱锲(John Gould Fletcher, 1886—1950)声称自己1914年后写的诗全是东方诗。美国当代著名诗人W·S·默温(W. S. Merwin)也曾有评论:“到如今,不考虑中国诗的影响,美国诗就无法想象。这种影响也成为美国诗自己传统的一部分。”*转引自赵毅衡:《美国新诗运动中的中国热》,《读书》1983年第9期,第130页。

上述胡适诗学与美国意象主义之间的关联在两派诗学主张中都能找到直接的验证。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的开篇写道:吾以为今日而言文学改良,须从“八事”入手。就形式而言,不用典,不用陈套语,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须讲求文法;在精神(内容)方面,不作无病之呻吟,不摹仿古人,须言之有物*参见胡适:《胡适留学日记》,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700页。。

1913年3月出版的《诗刊》发表了意象派主帅庞德的诗歌创作三原则,即“意象派宣言”:主张使用音乐性的、不受节拍束缚的语言,直接处理“事物”,杜绝无益于表达的词。同期刊登的庞德的《一位意象主义者所提出的几条禁忌》(A Few Don’ts by an Imagist),对三原则进行了拓展,强调意象的运用和散文体的重要性。在庞德离开意象派之后,洛威尔便开始领导这一诗歌流派,根据此三原则又提出了“六项原则”,同样提倡使用简洁的日常语言作诗,以自由的节奏表达思想,以意象呈现并强化情感。

尽管胡适的“八事”处处透露出一种本土气息,但与庞德的诗学观念却有诸多共通之处。他们都主张文学应使用普通语言,摆脱陈旧而俗气的藻饰,直接处理“事物”,不主张用典,反对抽象表达,不用呆板的韵律格律。1916年12月底,胡适从《纽约时报》上摘录了意象派诗人洛威尔的“六原则”,并特别注明:“此派(意象派)所主张,与我所主张多相似之处。”*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744页。

通过与中国文学、中国古典诗歌理论的亲密接触,庞德终于找到了适合表达自己情思的方式,找到“纯净的色彩”*吴其尧:《庞德与中国文化——兼论外国文化在中国文化现代化中的作用》,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版,第2—3页。。基于美国经验,胡适则找到了创作的灵感和自由的源泉。出于对新诗学的渴望与憧憬,他们彼此观望、遥相呼应,以一种创造性的笔触为世人呈现出一道独特的文学景观。

二、“意象”的西行东渐:新诗学与意象派的诗学共场

弗莱锲曾坦言,“意象派即中国诗,也正是因为中国的影响,他才成为一个意象派。”*转引自季羡林主编:《中国文化对美国文学的影响》,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页。梁实秋先生甚至说:“(五四)新诗,实际就是中文写的外国诗。”*季羡林主编:《中国文化对美国文学的影响》,第86页。此番评价虽然有点夸大了中美文学对相互的影响,但中美新诗学确实因一些共同的美学诉求而存有一定的共场性。正是“意象”的西行与东渐,为中美诗坛成就了一段跨越大洋的文学姻缘。

“意象”其实是中国首创的一个审美范畴。《周易·系辞上篇》就曾表明,“尽意”必须用“立象”。在《文心雕龙·神思篇》中,刘勰第一次把“意象”作为一个词提了出来,并深刻阐明了“意象”手法的作用。中国古诗中的“意象”在于含蓄而形象地表达人生微妙的刹那,给人以一个复杂的感觉。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正是将多个意象并置、叠加,才刻画了一个在日落黄昏仍踯躇于西风古道上的落魄天涯的游子形象。诚然,这是意象用法的关键所在,通过将意象叠加,产生“1+1大于2”的效果,从而化平凡为神奇。这就是中国古诗中的意象之美。但这种美并没有引起西方的过多关注。早期美国人对中国多半抱歧视的态度,多少反映了白种人的种族优越感及帝国主义思想*参见钟玲:《美国诗与中国梦:美国现代诗里的中国文化模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7—28页。。直到20世纪初,新诗运动时,“美国诗歌主流才拥抱东方诗学”*赵毅衡:《诗神远游:中国如何改变了美国现代诗》,第2—3页。。社会的动荡与变化日渐动摇了欧美人的宗教信仰,他们开始怀疑西方文化之优越性,对中国文化另眼相看。后来,中西学者互访交流逐渐活跃,尤其是中国古诗的英译,使中国古诗同诗歌理论一道走入西方世界。富含意象之美的中国诗传入美国后,给美国诗界传递了不一样的诗学信息,催生新的中国想象。

众所周知,英语本来就不太适合用来表现具象,而汉字却从未失去呈现事物的能力。用汉字写成的诗能够直达事物本身,触及其本质。中国诗的简练含蓄正好成为意象派诗人反对英国诗矫揉造作、陈旧说教的依据。意象派从中国诗歌中看到了新奇的意象,找到了他们崇尚的自然、凝练和简洁。这一点可以说是意象派与中国古诗所遵循的共同的美学原则。中国古诗中意象之美的西行无疑对意象主义新诗运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其中,庞德对中国古诗的译介、吸收与推广,功不可没。

20世纪初,庞德已失去对希腊文化的信仰。他四顾茫然,百思不得其解,故而将目光转向了东方,在中国古诗中发现了意象,找到了灵感之源泉。

庞德在1913年开始攻读中国典籍法文译本,后来,他从已故美国诗人、东方学家厄内斯特·费诺罗萨(Ernest Fenollosa,1853—1908)遗孀玛丽·费诺洛萨(Mary Fenollosa)的手里得到了其丈夫学习汉语和汉诗的读书笔记。就中国诗中的意象形态及其神韵,费氏在遗稿中有专门的论述,他认为,汉字极具绘画能力,一首诗实则由一组组画面构成的大的意象群。这一阐释顿令庞德豁然开朗。这些文稿中夹杂着大量被费氏粗译成英语的中国诗歌,其中不乏字字对应的硬译,这让庞德仿佛看到原汁原味的中国诗。费氏的硬译虽有不妥,但却具有“严格的尽量保全原文的文法与口气”*转引自张少鹏:《早期创造社与胡适的翻译论争》,《安徽史学》2009 年第6期,第99页。,直接将汉诗以意象的方式传递给庞德。庞德从这因硬译而叠加的词汇中看到了中国诗中意象的凝练与传神,那正是他所期待的诗的最高境界。于是,他在该手稿和笔记的基础上,重译了一大批中国古诗,题名诗集《神州集》(Cathay)(又称《华夏集》或《中国诗集》),于1915年出版。庞德看重中国古诗中意象的运用,抛开其格律的束缚,将中国古诗“异化”成现代派的意象主义。

又如,费氏的笔记中:李白诗“惊沙乱海日”被译成“Surprise sands mix sea sun”;并被解释为“This sand surprised confused the sun rising out of sea”。按语言单位划分,应是“这被惊吓的沙(漠)/迷惑了/海上升起的太阳”。庞德极不满意费氏的解释,也不喜欢他的句式。他的做法是返回李白的原句结构,根据自己的想象,重新安排句型,将其改译为:“Surprised,Desert turmoil,Sea sun.” “惊诧,大漠混乱,海日。”或许是出于意象原则,庞德使用了完全无连接的并列句式,将费氏的句子拆成三个独立的语意单位。再如李白诗“荒城空大漠”,庞德仍套用他创造的模式将其改译为:“Desolate castle, the sky, the wide desert.” 原句变成了三个独立并列单位(或意象)——“荒凉的城堡,天空,旷漠”*陶乃侃:《庞德与中国文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5—88页。。很显然,庞德的并置译法的确很传神,这也足以说明,庞德开始欣赏、接受中国古典诗中的并置结构(juxtaposition)和意象叠加(superposition),一种更有效、更有诗性的表达方式。

庞德说过:“中国诗人满足于直接呈现事物,而不加以说教或评论。中国诗主要跟可见之物打交道,他们谈一颗美丽的树,一个可爱的人,而不谈诸如美或爱之类的抽象概念。”*季羡林主编:《中国文化对美国文学的影响》,第91—92页。换言之,汉字本身就为读者展示了一幅幅图画,同意象派主张不谋而合。因此,意象主义者在译诗的过程中也有意无意地突出了汉诗的意象。庞氏深谙汉字的奥妙之处,中国古诗中新颖生动的意象,及其蕴激情于冷淡的简约之美,无不让意象派诗人感觉到他们发现了苦苦寻觅的诗的品质,找到了他们所追求的艺术特征。由此,中国古诗的审美方式和表现方法不仅进入了意象派的美学范畴,而且进入了他们的创作机制。以至于诗歌现代派运动领袖T·S·艾略特(T. S. Eliot, 1888—1965)称赞庞德为“中国诗歌之发明者”*吴其尧:《庞德与中国文化——兼论外国文化在中国文化现代化中的作用》,第111页。。

不得不承认的是,美国意象派对中国古诗的认知存有浪漫幻想的成分,甚至抱极度推崇的心理,但这恰恰是文化自我救赎的一种方式。由此形成的中国热以东渐的方式,长途跋涉,回流至中国,通过新派诗人影响中国的诗学改良,即在某种程度上反哺了中国的五四新诗运动。

新诗运动期间在美国的一批学生,与美国文学运动的关系密切,诸如胡适和闻一多等,不同程度地受到了美国诗坛新气象的影响,兼收并蓄地吸收了一些意象派理论,并带回中国。在一心推进文学改良的胡适看来,西洋文学可以为新文学方法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路径。

1910年夏至1917年夏,胡适获官派留美,在这7年间,美国意象主义新诗运动兴起并逐步走向高潮。刚登上美国新大陆的胡适,虽然内心仍存有些许悲观情绪,但更多的则是新奇和亢奋,他对美国的一切都充满好感。他在1910年9月写给同学张希吕的信中说:“美国风俗极佳,此间夜不闭户,道不拾遗,民无游荡,对此,真令人羡煞。”*耿云志、欧阳哲生主编:《胡适书信集》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6页。“我对于那个国家和人民都很喜爱。在这个地方,似乎无一事一物不能由人类智力做得成的。”*胡适著、龙桃选编:《孤独与大胆:胡适自述》,当代中国出版社2014年版,第82页。

胡适曾告诫世人要“认清自己的不足,然后死心塌地地去学人家的长处。”*胡适著、克川选编:《我们能做什么:胡适说中国》,当代中国出版社2013年版,第62页。正因如此,胡适对美国文化的了解是非常深入的,在美国的长期学习和生活,胡适的心态是“领略和享受”,没有任何的“不适”或格格不入。美国文化对胡适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胡适留学美国时期,美国文学开始进入成年时期,意象派就是在这样一种无视权威和充满骚动的反叛的文学氛围之中出现的。至于意象主义本身,胡适最早或许是从其美国友人艾迪丝·克利福德·韦莲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 1885—1971)女士那里了解到的,对此流派,他虽谈不上熟悉,但对其求新、探索精神却持肯定的态度。胡适也曾是意象派发文主阵地《诗刊》(Poetry)的忠实读者。根据胡适的留学日记,他最早在1916年7月30日的日记中提到意象派,并为包括意象派在内的“新潮流”作辩护。胡适认同意象派诗人对真实、自然的追求,对矫揉造作的反对。意象诗不再造作华丽,转用描述具体意象的方式来表达普通人的感受,通过意象在一刹那呈现理智和情感的情结。这与胡适的诗学诉求在一定程度上不谋而合。

胡适一直反对使用抽象的表达作诗,主张具体。在《谈新诗》中就提出了“影像”概念,他认为,凡是好诗,都能使我们脑子里发生一种——或许多种——明显逼人的影像。此处的“影像”即“意象”(image),是诗的具体性。胡适《尝试集》中的诗不少就是运用意象传达诗情的。如译诗《关不住了》中的“湿风”“琴调”“太阳光”等。再如白话诗《湖上》:“水上一个萤火,水里一个荧火,平排着,轻轻地,打我们的船边飞过。他们俩儿越飞越近,渐渐地并着一个。”*⑤胡适:《尝试集》,外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66、41页。胡适运用“具体的写法”,“直接处理事物”,该诗用词简练,运思直接、通达、形象,显示一种超越语言界限的具体真实世界,使物象在与诗人情感碰撞的某一瞬间突然转化成一种新的存在*参见朱新福:《试析美国现代诗人庞德对胡适的影响》,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第94—95页。。《湖上》着重对意象的呈现,通过对自然的描写,来表达湖上船中人的体验和感受,这明显是受庞德意象派诗歌的影响。

如果说, 历史要求意象诗派必须创作出符合时代特点的新诗,那么,中国古诗则为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生动的范例。当然,意象派诗人更加突出了中国古诗含蓄、意象鲜明等特点,以适应了新诗运动的需要。

一言之,胡适和庞德所需要的,实际上是为各自新诗运动中既成的事实找辩解的理由,目的就是要建立一种诗学,要求语言直接表现物象以及物象本身包含的意蕴,反对使用任何抽象的表达,以适应现代诗发展的总趋势。中国古诗中的“意象”正是在西行与东渐中联系了中国古诗与新诗学,为中美诗歌改良提供了美学意义上的动力。

三、作诗如作文:中国理想与美国经验的碰撞与融合

中国的五四新诗运动和英美的意象主义运动是发生在中西两个文化里的划时代的文学事件,都长时间地受制于旧的诗歌传统,都是通过把对方的格律诗译成分行散文,借以颠覆旧格律的统治。

胡适将“作诗如作文”作为新诗革命的行动纲领,主要因为中国古诗走到晚清,已不再具有往昔的生命力。旧体诗无病呻吟、陈词滥调,格律严重束缚了诗歌自身的发展。中国素有以诗助教的传统,当时的中国急需平民大众能够看得懂,读得明白的诗,即以白话作诗。因为“白话并不单是‘开启民智’的工具, 白话乃是创造中国文学的唯一工具。”*转引自姜红:《胡适的语言观》,《安徽史学》2007年第1期,第107页。

胡适认为,在中国诗的发展史上,当唐诗变成宋诗时,六朝以来声律的束缚渐渐被打破,作诗更近于作文,一种近于说话的诗体*参见胡适著、龙桃选编:《孤独与大胆:胡适自述》,第118页。。但宋诗毕竟不是白话诗,所以胡适很自然地从西方诗歌中寻找白话诗的灵感和资源。胡适主张的白话是一种现代汉语。它借用了中国古代白话的形式,吸收了民间口语和大众语的养分,也吸收了古代汉语的成分,但更为重要的是大量借鉴西方术语、概念、范畴和话语方式。胡适也是庞德诗歌语言口语化在中国的拥护者和支持者,两者皆倡导以白话入诗。

1920年3月,胡适将1916—1919年间写的46首白话诗词结集为《尝试集》出版,这是我国现代最早的一部白话新诗集,其中最具开创意义的作品就是他1919年3月15日发表在《新青年》第6卷第3期上的《关不住了》。该诗译自美国意象派诗人莎拉·替斯代尔(Sara Teasdale,1884—1933)在《诗刊》(Poetry)上发表的《屋顶之上》(OvertheRoofs)。

关不住了! (译诗)

我说,“我把心收起,

像人家把门关了,

叫爱情生生饿死,

也许不再和我为难了。”

但是五月的湿风,

时时从屋顶上吹来,

还有那街心琴调,

一阵阵的飞来。

一屋里都是太阳光,

这时候爱情有点醉了,

他说,“我是关不住的,

我要把你的心打碎了!”⑤

为了打破无韵则非诗的传统作诗法则,证明自己鼓吹的“作诗如作文”的文体革命的正确性,胡适在此诗的3节中用了重复的字,适度破坏了原韵。同时,胡适还改变了原诗句的具体句式,如在最后一个诗节的最后两句前加上“他说”,使原诗变得散文化、通俗化起来,在语言表达、诗体形式及思想内容等方面都很好地贯彻和满足了胡适自己倡导的“八事”与在《谈新诗》一文中对新诗文体的要求*参见蒙兴灿:《胡适诗歌翻译的现代性探源——以〈关不住了〉为例》,《外语学刊》2011 年第 3 期,第131页。。

该首译诗完全打破了过去作诗的常规和通例,基本保留了原文格式,但语气词“了”的多处使用,使译诗带有非常明显的口语特点。该译诗标志着胡适以民族语言特点来借鉴外国诗歌形式尝试的成功。胡适把这首译诗称为自己白话新诗成立的纪元,说明了美国诗歌对胡适新诗影响举足轻重。

胡适倡导的“作诗如作文”的中国式理想与庞德热衷的“散文价值”(prose value)同出一辙。意象主义从一开始就把诗歌提高到散文水平,他们深信,诗之所以成为好诗就应该写得与好散文一般好。庞德于是倡导,优秀的写作就是作家怎么想就怎么说,说得完全直白、简朴,只用最少的词说。

由庞德编辑的《中国诗集》选了《诗经》的《采薇》为首篇,主要就是因其散文价值。具体而言,《采薇》取自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也符合他的意象诗的新标准,即“散文价值”亦或日常口语性。《采薇》风格简洁朴实,情感真挚深沉,表达具体客观,无藻饰,不夸张,完全符合庞德的“好诗”标准,能够示范他的新诗原则。因为就中国文学传统而言,简朴而散文化的诗非《诗经》莫属。此外,《诗经》的“散文价值”还表现在其历史性和自传性,其中不少诗篇属历史文献,记载古代历史事件。

1915年1月庞德给《诗刊》主编门罗写了一封信,给这位美国当时最重要的现代派诗人的建议是:“诗必须写得如散文一般好。其语言必须是优秀的语言,决不与口语分开。”这恐怕就是庞德从选译《中国诗集》中感悟出的道理,再转化成英美现代主义诗歌的新观点*参见陶乃侃:《庞德与中国文化》,第79页。。这种感悟后来又被在美学习的胡适等人所吸收,并转化融入中国的诗学改良中。

四、诗体大解放:相同历史语境下对诗学自由的选择

以庞德为代表的美国意象主义与以胡适为代表的中国白话诗运动都发生在20世纪初,属各自文化转型和文学嬗变的历史时期。当时的美国诗坛正经历惠特曼和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 1830—1886)离世后的寂寞,诗界仿欧倾向严重,感伤主义成风,难觅活力与生机。胡适1916年也发文批评中国诗学,认为当时的文学颓废,诗风萎靡,前景渺茫。两位诗人在中美新诗运动中所起到的先锋作用极为相似,两者所提倡的诗歌变革内容也十分相近,都强调“意象”的营造,重视诗歌的具体性,强调诗歌形式自由,语言口语化、平民化。在相似的历史处境下,同为文学传统叛逆者的两位诗人,大胆寻求自由,以摆脱传统的窠臼,自然在所难免。意象派诗歌运动和新诗革命实际上是中西方诗歌史上最大的自由诗运动,两者及两派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各自诗体的大解放。

美国意象主义本性开放,极具包容特质。也正是在这次运动中,中国文化,尤其是中国诗歌,连同其他边缘文化,被吸收进美国诗歌之中。为了“更新”自己的诗,庞德转向中国,向传统学习,吸收有效的“活”元素,寻觅独具特色的意象模式,致力于质朴、现实、含蓄,以彻底剥离浪漫主义的遗风。庞德视中国诗为宝库,从中寻找动力,以摆脱对英国诗的附庸地位,实现诗歌美国化。他们发现中国古诗和意象派的诗歌主张十分吻合,是批判主流文化的强有力武器,能与英国传统相抗衡。

1915年之前英美诗人已熟悉了日本诗的无韵,从而认为远东诗都应该或都可以抛开音韵格律。庞德等人采用自由诗译中国诗,促进了美国自由诗运动。以王维的诗《送元二使安西》为例,该诗被庞德译成了一首整齐而有变化的短语节奏自由诗。庞德实际上任意拆散中国原诗的分行。上述王维的四行绝句,就被译成了六行。在翻译的过程中,由于译者对汉诗的拆译和误解,中国诗传到西方时已丧失了原有的格律,一些意象派诗人于是认为中国诗本身就是自由体诗,因而大肆宣扬自由诗或无韵诗,使中国诗在形式上现代化。可以想象,即使当初意象派诗人认识到了中国诗歌严格的韵律,他们也不会盲目模仿的,因为他们执意反对的正是维多利亚时代过多强调韵律的诗风。

又如,白居易《长恨歌》中有两句诗:“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同样两句诗,一句是面孔,一句是花,而且中间没有任何关联词语。这样比较起来,庞德的诗更像白居易的诗了。庞德在首次印刷《在地铁站》的时候划分了“节奏单元”(rhythmical units),于是,原诗就变成了:

The apparition / of these faces / in the crowd;

Petals / on a wet, black / bough.

庞德把诗安排成可感知的短语,被空间隔开的每个小节奏单元犹如一个个象形字,这应该就是在摹仿中国古诗。无疑,在庞德的心目中,这首诗如果译成汉语,应该成为两句各有三个“节奏单元”的诗:

人群 面孔 出现

黑湿 树枝 花瓣*季羡林主编:《中国文化对美国文学的影响》,第99—100页。

如此一来,节奏单元代替原有的韵律格律,诗句变得流畅起来,诗人的表述及其情感表露也获得了自由的空间。因为对诗体的自由化追求,一直是以庞德为代表的意象派的目标。他们始终认为,自由诗打破了古典英语诗歌的音步、韵脚,用不整齐句型、不规则的语法,拓宽了诗歌表达的形式,减少了音律对诗歌表达的束缚,为现代人情感的释放,提供了更好的诗歌形式。诗体自由化同样是胡适领导的新诗运动的诉求。关于作诗,胡适认为首要的就是解放诗体,打破诗歌格律的束缚。胡适留学美国7年间,正值美国现代派诗歌风行之时,当时美国的现代派诗歌自由体是他们采用的最多的形式,胡适后来也主张写无格、无律的惠特曼体的自由诗,而意象诗派正是沿着惠特曼自由体的道路继续往前走的。

如果说意象解放了诗的内容,那么自由体则解放了诗的形式。胡适从意象派那里不仅借鉴了一些诗学主张,得到过一些灵感和启迪,同时也获得了实验的勇气,这种勇气正是胡适自由思想的源泉,也是其新诗学的理论支柱。在美国哲学家、教育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看来,这种富含实验精神的自由观能够使人养成“创造的智慧”(Creative Intelligence)。胡适的文学革命思想是通过语言形式的革命,彻底摧毁守旧的语言工具,以取得言说的自由。胡适从意象派中感受到美国诗歌革命的自由精神,同时也拨动了心灵深处自由思想的心弦。主张“自由诗革命”的意象派在文体创新意识和诗体的具体建构上都影响了中国新诗。

在中国诗坛死气沉沉,奄奄一息,亟需打破旧诗格律的束缚,实现形式上灵活自由的情况下,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意象派给中国诗坛带来了生机和希望。美国的新诗运动,是一个使美国诗歌现代化、民族化的运动,契合了中国新一代诗歌探寻者的理路。从“反传统” 和“自由诗”的角度看,胡适获取了“自由”观念,最大程度地吸收了意象派的精神内核,找到了颠覆传统的路径*参见罗义华:《胡适、闻一多与意象派关系比较论》,《外国文学研究》2013 年第2 期,第139页。。于是,从1917年到1918年底,胡适提出了“自然的音节”的主张,认为如果语气自然,用字和谐,就是句末无韵也不要紧。“自然的音节”的提出使胡适脱离了白话诗尝试的阶段,真正做到了“诗体的大解放”。

五、结语

外国文学与中国文学演进关系密切,因为一些共性的审美追求,中外文学间的交流与对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自的选择与演进。如前文所述,胡适和庞德所倡导并引领的新诗学运动就是两个很好的例子。他们都反对含糊空洞的说教,立意革新文学。他们立足于本土传统,以世界主义的眼光,学习并吸收外国诗学观念,以推进中美诗歌从传统到现代化的嬗变。值得注意的是,中美新诗派互相学习交流的渠道虽然多元,但都不约而同地借助了翻译。通过译诗,他们体验了对方文化和文学的美妙,展开了对充满异域情调的意象的想象。他们的译诗和新派诗作犹如一股股清风吹向守旧、乏力的诗坛,向沉闷的传统发起挑战,以期建立一种新的诗学价值体系。

毋庸讳言,现在看来,胡适对于美国新诗学的了解并不全面,对英诗的翻译也存有些许误解。而费诺罗萨和庞德对汉字的褒扬同样有“误读”的成分,他们由此生发的种种想法有不少来自想象,亦或是西方人的幻觉。但这种对异国的想象除了构造“他者的神话”外,着实能够唤起并激励西方传统中包含的异己、另类和非主流的成分*参见吴其尧:《庞德与中国文化——兼论外国文化在中国文化现代化中的作用》,第106—107页。。如乐黛云所言,这种误读、误译是文化自我保护的必然结果,因为人们总是按照自己所熟悉的一切去解读甚至误读另一种文化。从胡适和庞德来看,这种误读是具有创造性的,他们的想象也极具价值。

在中美诗学互鉴的过程中,“意象派犹如一道横跨大洋的双拱彩虹,分别连系了中国古诗和新诗。”*董洪川、许梅花:《胡适与比较文学》,《中国比较文学》2010年第1期,第114页。

美国意象主义者发现并创译了中国诗,突出了意象与简约之美,胡适则把经过庞德“加工”后的观点带回中国古诗中,中国传统诗学观经过在美国的接受与再建后又回归中国。这一过程呈现出文化交流的双向性特点,而且是一种有机的双向互动,一种文化再建构。

胡适文学观尽管吸收了中国本土的文学资源,袭用了前人的观点,但却从西方理论资源中为其倡导的新诗学找到了新的基础。当然,这个“新种子”是吸取了中西方双重资源而培育出来的“种子”,或者说是中国的“种子”在西方的“土壤”里“发了芽”*王光和:《西方文化影响下的胡适文学思想》,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0页。,是中西文学资源里为胡适所吸收的各种成分融合后生发出来的新思想。

基于对审美意象、简约之风格和自由诗体的共同追求,美国意象主义和胡适诗学之间彼此敬仰,相互学习,合理吸收,互为所用。基于那个时代,这一过程看似不太可能,但其中蕴含合理的要质。通过中美新诗学的双向互动,得以矫正补偏,中美诗学由此形成了互促、融合、双赢的局面。

[本文为安徽农业大学学科骨干培育项目“美国文学”(2014XKPY-77)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汪谦干

·江淮流域史研究·

East-West Interaction and Immersion: Reviewing Imagism and Hu Shih’s Poetics

WANG Yu-mingFENG Xiao-ying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efei 230036,China)

As the leader of May-4th New Poetry Movement, Hu Shih aimed at creating and employing images, advocated introducing Vernacular Chinese into poetry writings,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simplicity and sought liberty for poetry. Almost all Hu Shih’s pursuits found their reverberations in Ezra Pound’s imagism in America. Notably, a closer look from 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s reveals that the two poetry movements across the Pacific Ocean in fact are historically and aesthetically related. And Hu Shih’s new poetics are actually a child of the interactions among Chinese traditions, his American experiences and American imagists’ China imaginations, which is a perfect case and representation of the China-America literature interaction and immersion.

Hu Shih;Ezra Pound; new poetics; image;East-West interaction and immersion

K825.1

A

1005-605X(2016)05-0149-07

王玉明(1970- ),男,安徽天长人,安徽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冯晓英(1972-),女,安徽绩溪人,安徽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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