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与有效运行
2016-02-03杨梅芳
杨梅芳
摘要:杭州是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的“第一大市”,然而长期以来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不高,职工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维权,劳资矛盾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一个值得关注和关心的问题。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职工的观念、工会组建率、工会干部作用发挥及法律法规依据等方面寻找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了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组建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工作;健全维权机制、推进民主管理;健全法律法规、切实有效维权等建议。
关键词: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有效运行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6-0000-02
杭州是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的“第一大市”,2014年,全市共有私营企业27.60万户,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01.16亿元,占全市的59.8%。再加上个体工商户、港澳台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成为杭州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加强对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与有效运行问题调查研究,对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不高,职工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维权,劳资矛盾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一个值得关注和关心的问题。
一、调查研究
为了较为具体准确地把握非公企业工会建设状况,本人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进行调查,获取一手信息。从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在杭州市内的富阳市、余杭区、下城区、江干区、萧山区、西湖区等地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发放问卷487份,回收有效卷460份。同时选择被评为杭州市和谐劳动关系的两家企业进行调研,了解非公企业工会建设的实际状况、存在的问题、难题和困境以及建设的经验和措施,并对掌握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纳和总结。部分数据如下:
1.您所在的工作单位有没有工会?65.9%的单位有工会,34.1%的单位没有。
2.当您与工作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您会不会找工会帮忙?25%的人选择会;40.3%的人有想法,但不会真正去做;而34.7%的人完全不会。
3.如果您找工会帮您解决问题,工会的做法是:不予理会12.5%;很好地帮忙解决了问题24.9%;想解决却因能力问题未能解决41.4%;一再推托,最终也没有解决的占21.2%。
4.如果您不找工会帮自己解决问题,原因是:(1)工会代表的是企业主的利益,它不会帮忙的;(2)工会地位尴尬,势单力薄,没能力帮30%;其他原因占26.4%。
5.如果您不找工会帮助自己解决问题,您的做法是:(1)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机构34.5%;(2)找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解决20.9%;(3)求助劳动法顾问或找律师15.1%;(4)求助街道(乡镇)调解委员会10.9%;(5)就这样算了18.6%。
调研说明,当前杭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中存在的有如下的问题:
1.职工存在观念上的偏差。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由于对工会缺乏了解,对《工会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缺乏认识,对工会组建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一是职工对企业是否组建工会以及自己是否加入工会持无所谓的态度;二是认为工会形同虚设,无实质性的权力,对其信任度不高;三是职工认为参加工会后会收到束缚,还要缴纳会费。另外,由于我国目前“资强劳弱”的力量对比,当劳动者碰到侵权行为时,也往往抱着“保饭碗”的心态,不敢维权,因此非公企业的职工对是否组建工会、工会是否有效运行就表现得漠不关心。
2.企业工会组建率低。近年,在“两个普遍”的推动下,很多非公企业工会开始挂牌,但组建后实际发挥的作用与期望值相差甚远。虽然非公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在开发区和各工业园区,但如何在非公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并有效发挥其作用还未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从全市来看,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尚未建立工会,有的虽已建立了联合工会,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时却名存实亡,工作时效令人质疑。在调查中有34.%的职工所在非公有制企业没有组建工会或不知道自己工会组建了工会。
3.工会干部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部分非公企业的工会是为了完成上级工会的组建任务而组建,由企业老板任命工会主席,通常选用一些年纪大、快退休的领导干部,以守护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为原则,不出错误,不拿功绩,维持原有工作状态,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无从谈起。工会干部的日常工作多以上级工会或老板的安排为标准,以组织文体活动和发放福利为主,维权意识淡薄,缺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发生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时,也充当着“和事佬”的角色,对职工的维权诉求普遍存在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现象,有的甚至采取回避态度。
4.法律及制度不健全,维权不到位。我国有较为完备的《工会法》和《工会章程》,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必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企业公然违反工会法阻挠组建工会而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使工会组建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在某些具体的条例中缺乏法律依据。
二、加强杭州市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对策
1.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组建方式。(1)要转变思想观念。首先企业工会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如知识竞赛、读书会等方式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为核心的相关劳动法律体系进行细化,让职工了解自身所具备的劳动权、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保障权等基本权益。另外街道总工会可以设立“职工维权流动服务站”,聘请有关专家向所属范围内的职工提供《维权流程》、《欠薪维权》、《工伤维权》等方面的法律咨询,以此来提高职工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2)创新组建方式。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普遍存在着的“企业不支持、职工无意识”的困境,工会需要坚持“因区域制宜、因行业制宜、因企业制宜,因管理制宜”的组建方针,逐项推进,分类指导,灵活建会。同时也需要坚持“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促党建,党工建一起抓,共同发展”的组建思路。工会工作需要赢得行政的支持,要运用各种渠道包括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工作。(1)建立完善的工会专职干部管理制度。上级工会要积极推进专业化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引导非公企业工会在专职干部的录用中实行聘用制和任期制,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因需录用,并由上级工会建立一个工会干部信息库,在必要的时候遵循组织推荐,工作单位认可,选派结合的办法,把真正受会员欢迎、为会员认可的人聘任到工会专职干部位置上来。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管理,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通过上级工会考核,职工代表评议,所在单位确定该干部的工作业绩。(2)加大对基层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要发挥工会干校的作用,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培训的培训力度,分层分类培训,在涉及与非公有企业息息相关的知识,如《劳动合同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工会保障》等方面做详细的解析,有针对性地开设有关规范用工、劳资矛盾调解方面的课程,在增强广大工会干部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同时,提高工会干部的统筹兼顾能力、危机处理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健全维权机制,推进民主管理。(1)不断健全维权机制。在实践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应根据自身的特征和当前的劳动关系特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和推进由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签订以工资问题为中心内容的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等,必须强调劳动报酬是劳动关系重要的基础性内容,并完善相关的履约责任和监督检查机制,在平等协商过程中,及时解决职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2)推动民主管理。深化职工民主管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其他民主管理制度来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在非公企业中,尤其要发挥好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民主管理基本形式的作用,虽然非公企业性质不同,规模不一,但是职工都具有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民主评议监督权、选举权等,工会应保障职工享有这些法定权利,对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
4.健全法律法规,切实有效维权。(1)要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在政策层面上,工会应加大立法参与度,加强与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推动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这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根本,如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协助党委、政府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2)要切实有效维权。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职工维权,特别是劳务派遣工的维权问题,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通过先建立行业工会或联合工会,然后在企业工会逐步推进,并建立“会随人转”机制,劳动者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会关系随之转入用工单位,当劳务派遣结束,工会会员关系也随之转出用工单位。另外在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应引入第三方机制,从源头上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和有效运行是一个值得仔细研究和探讨的课题,相信只有从工会到政府、从企业内部到社会各界、从职工到企业主多方联动多方努力,才能在非公企业工会组建与有效运行上跨出一大步,才能真正地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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