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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法援体系的缺失之处与完善构想

2016-02-01

法制博览 2016年16期
关键词:法制化法律援助依法治国

黄 娜

东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吉林 东丰 136300



国内法援体系的缺失之处与完善构想

黄娜

东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吉林东丰136300

摘要:法律援助制度多年的发展进程中,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并以极大地力量推动着社会法制的进步。基于依法治国核心理念指引下,本文围绕法律援助制度概念和意义展开阐述,针对当前国内法律援助体系中的现实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笔者实践经验提出了改善我国法律援助体系的相关建议,以期与同行交流探讨,共促发展。

关键词:法律援助;依法治国;法制化;法援主体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论支撑

(一)释义

法律援助制度也称作法律救助,是在全球范畴内具有普遍性的一种司法救助制度。当国家司法体制在运转之中,一旦当事人因经济能力或其他因素难以采用常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权益,此时国家就应该向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犯,这种法律救助通常下是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同时也可以视为一个国家对其公民权利保障的基本行为。

(二)意义

法律援助主要是体现国家对于该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通过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有效纠正了当事人由于不懂法律常识而感觉到法律不公平的错误认知。法律援助为当事人平等地位创造了条件,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了帮助,同时也为健全我国法律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对于我国司法公正、社会进步、公民权益保护等都极具现实意义。

二、国内法律援助体系存在的现实问题

由于经济、社会、法治等一系列外部因素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如下:

首先,是源于立法层面上的问题。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法援体系及相关制度起步较晚,而法援作为依附于人权的活动之一,其权利的行使、措施的执行都需要有相应法律支撑,而国内这一方面的立法,显然存在空白尚待填补。

其次,是源于法援主体的问题。现实中,法援主体通常由律师出任,而律师通常都是以兼职形式接手案件,不仅精力受限,使得办案质量难以有效保障,同时受制于法援的无偿性,也使律师办案积极性难以得到有效激发。

再者,是源于法援内部层面的问题。法援内部问题主要是财政支持的不足所致,限于社会各行业领域都需要借助政府财政拨款以促进自身发展,故而对于法援这一范畴的支持固然有限。因此,法援事务的开展自然受此连锁反应的影响,难以全面、深入开展援助工作。

三、改善我国法律援助体系的具体建议

(一)建立多元化法律援助体系

我国因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自身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治意识的不断强化,我国法律制度也将向此方面靠近,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法律援助体系来弥补其中任何一种法律援助体系的不足,让我国更多公民能够在法律援助制度之下获得法律帮助,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司法公平和社会和谐发展。如,可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和完善的法援制度,结合本国国情加以完善,将法律援助体系氛围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由政府主导的刑事法律援助,第二种是以民间组织为主导的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第三种则是由一众法学院主导的民事法律援助。通过三种模式相互促进,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二)加大法援重视及宣传力度

我国政府虽然对法律援助服务十分重视,但由于具体国情不同,需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人员过多,所以在未来,仍需继续加大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投入力度,在财政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以此提高政府法律援助的工作质量。如,政府可直接出资向律师购买法律服务,将服务免费用于法律援助。同时,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广告、报纸、刊物、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的基本知识,突出法律援助扶贫助弱、伸张正义的社会效果,宣传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群众中树立起法律援助良好的社会形象,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三)提高社会公众责任意识感

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感和公共意识有利于改善我国法律援助的实施环境,更有利于让更多律师及社会公益团体加入到法律援助服务之中,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慈善捐助提升我国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随着社会进步和国际交流的日趋频繁,我国公民在社会公众意识和法律援助意识方面已有所提升,越来越多的公民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感和意识感,因此,政府应藉此给予更多关注与积极引导,全面调动民间组织和慈善团体的力量,为法律援助的进步提供不竭动力。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法治建设方面成绩斐然,在积极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中,法律援助制度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在未来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过程中,我们应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引导全社会形成普遍的责任感和意识感,各级政府应视其财力,尽可能地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列入法律援助的专项开支,保证专款专用,并最终建立起多元化的法律援助体系。

[参考文献]

[1]王策.法律援助问题研究——对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思考和建议[D].吉林大学,2011:13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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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宏伟.法律援助法: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路向[J].中国司法,2010(03):79-86.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6-0286-01

作者简介:黄娜(1975-),女,汉族,吉林东丰人,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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