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风险刑法理论的批判与反思
2016-02-01张子高
张子高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试论风险刑法理论的批判与反思
张子高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摘要:本文将从批判和反思两个角度,深入分析和研究风险刑法理论,以期能够了解和掌握风险刑法理论存在的认知偏差,为日后研究方向的调整提供支持和帮助。
关键词:风险刑法理论;批判;反思
风险刑法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曲解了风险社会理论,特别是风险范畴的内涵,并没有有效区分新社会与旧社会中的风险。该理论主要针对的是传统社会风险,而当今社会的风险具有全球性、未知性及系统性等诸多特点,难以更好地应对系统风险,因此我们应积极面对风险刑法理论当中的批判和反思。
一、风险刑法理论批判
(一)理论层面的批判
风险刑法理论对传统刑法的创新引起很多学者的批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统刑法基本立场而展开的批评。如有的学者认为风险刑法理是反统治的;二是追溯到社会学领域,对风险社会理论进行批判,通过否定理论描述的风险社会否认风险刑法理论的基本价值。如一些学者认为风险社会并非社会的真实状态,而是文化或者治理的产物。这种批判理论仅关注了理论层面,但受到理论自身存在的局限性,无法通过对社会的状态分析和判断刑法的科学、有效性,于社会真正的状态存在较大差别,难以被公众接受和理解,在实践中的有效指导作用的发挥更是无从谈起[1]。
(二)对批评的批评
由于针对风险社会理论的理解不够完善,上文对于理论的批判深度不够,不具备较强的说服力。其中第一类批评是错误的,极易将人们引入到自由与安全、结果与行为无价值的争论泥潭当中。不同的主张都具有独特的理论渊源。尤其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这些主张不能够完全接受。而针对另一个批评来说,都定了风险社会是社会的本质,无异于都定了风险社会理论。从根本上来说,风险刑法理论的问题归根结底出现在它去接了风险社会理论,特别是风险的内涵。简单而言,风险刑法理论谈及的风险,是与传统社会风险之间的差别,出现了混淆。因此在引入风险社会理论作为根本主张时,风险刑法理论犯了基础性错误,促使理论的正当依据受到了消极影响。因此本文的根本任务就是还原风险社会理论的真实本质,并将曲解问题提出来进行反驳,完成对风险刑法理论的批判。
二、风险社会刑法反思
就本质来说,风险社会是对自我批判的社会,风险社会的危机属于系统危机。因此需要采取系统手段进行解决,其中科学、政治制度的重要作用日渐突出。笔者认为,刑事法律人的知识结构与研究视野在当今社会中,需要大力拓展到整个法律体系中,而非刑事法律领域之内,否则,法律将难以充分发挥自身积极作用。
(一)科学反思
现代社会过程中,科学能够将宗教的神秘有效化解,在反思性现代化阶段,对科学的传统理解同样如此,科学的怀疑已经不仅仅关注事物的外在,而开始透过现象看本质。科学反思主要是借助一些方式和方法,分析和研究现实问题,将这种方式作为基础,能够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科学文明进入到新时期,人类已经不仅仅是科学认识自然、人与社会,而是认识它本身及其产物等。
(二)政治反思
社会不断进步,传统思想、观念势必会被淘汰,进步不仅仅是否认风险的绝对理由。民族国家政治逐渐走向世界主义、地球政治当中,亚政治的兴趣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传统政治领域[2]。特别是在科学技术的影响下,政治民主将进入到全新发展阶段,如工厂管理的神秘领域,商业与技术也将被赋予一种新的政治与道德约束,古典工业社会风险定义将会被完全改变,朝着伦理学、哲学等多个方面发展。 风险社会当中,处处是危机,在科学和政治完成制度性反思前,刑法不能够为所欲为,更不能够盲目进行,而应时时反思自身。反思能够让我们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和调整。因此古典工业社会紧紧围绕着传统风险都建立起来,不仅无法有效化解风险社会当中的风险,且会产生更多推动力。因此需要对刑法进行一些基础层面的反思,如刑法保护的法益有哪些等。反思性不仅是当前刑法理论应对风险社会危机的主要态度,也是风险社会当中刑法的基本立场。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应明确认识到刑法反思会受到科学与政治的影响,刑法反思无法转化为具体的立法,且无法为实践提供科学指导,其能够在冒进与悲观之间做出权衡,提供一条乐观的悲观主义道路,从而促进刑法的保护效益能够发挥到最佳状态。
三、结论
根据上文所述,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发展形势下,风险社会意识是寻求复杂环境下国家发展的根本依据,我们只有真正意义上理解了风险社会理论,才能够更好地协调和控制刑法,促使其能够实现对犯罪行为的有效约束和限制,为公众构建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因此面对当前存在地风险社会理论误解,我们应突破传统思想、观念,寻找风险社会理论中社会风险的根本概念及定义,不断完善刑法理论体系,为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从而促使刑法体系能够获得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兴良.风险刑法理论的法教义学批判[J].中外法学,2014,(01):103-127.
[2]张蒙蒙.风险社会视域下的刑法理论问题反思和批判[J].法制与社会,2015,(03):22-23.
中图分类号:D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6-0298-01
作者简介:张子高(1992-),男,河北邢台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