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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中主人公郝思嘉的矛盾性格分析

2016-01-31王艳敏

青年文学家 2016年2期
关键词:郝思嘉自我

王艳敏

摘  要: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理论不仅对心理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更为我们分析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开辟了一条崭新的路径,《飘》中的女主人公郝思嘉以其复杂的性格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文拟从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理论出发,探寻郝思嘉矛盾性格的成因。

关键词:郝思嘉;本我;自我;超我;矛盾性格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02-0-02

20世纪最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开创的精神分析学说,不仅对心理学的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也对哲学、伦理学、文学等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1923年,弗洛伊德的《自我与本我》一书问世,在本书中详细阐明了他的精神分析理论。弗洛伊德将人类的人格结构划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与超我。

“本我”是人的本能欲望和冲动,它处于心灵的最深层,是人格的基础部分;按照“快乐原则”行事而不受理智的束缚。“超我”处于心灵的最上面一层,是社会力量的代表,遵循“道德原则”,指导“自我”按照道德良心行事,又限制、压抑“本我”的本能冲动,使人按照“至善原则”活动。“自我”处在本我与超我的中间,根据周围环境的实际条件来调节“本我”与“超我”的矛盾,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方式起决定作用,其活动遵循的是“现实原则”。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自问世以来,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小说中女主人公郝思嘉以其复杂的性格特征更是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方面,她继承了爱尔兰父亲的爽朗、豪放的性格,但又叛逆、自私、不近人情、虚伪、冷酷;另一方面,她又对家庭有责任感,坚强、勇敢,对爱情锲而不舍、执着追求,对生活积极热情。本文试从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理论出发,解析郝思嘉的矛盾性格。

一、无法压制的强大“本我”

根据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理论,本我是人格中最原始的部分,它与生俱来,表现人心里面最淳朴的一面。本我在行事原则上遵循“快乐原则”,不受理智甚至道德的约束。这一点在郝思嘉的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经过了农场的破产和困苦交加之后,郝思嘉意识到金钱的重要,她不想再吃苦了,“现在,我已经清楚地知道,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请上帝为我作见证,我绝不想再经历那种贫穷的日子。”[1]正如鲁迅先生在《伤逝》中说过的:“人必须先活着,爱才有所附丽。”[2]对郝思嘉来说,金钱是能够给她带来快乐的东西,于是对金钱的追求成为小说中的一条重要线索。思嘉经历过三次婚姻,可以说每一次都与金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思嘉的心在一点一点地填充快乐,比如说随意大把大把地花钱”[1],这是金钱带给郝思嘉本我的满足。

在弗洛伊德的“本我”理论中,把“本我”分为两类,即生存本能和死亡本能。生存本能与维持个体生存及绵延种族有关,它追求自我的满足,是人类最广义的性本能。南北内战爆发后,陶乐庄园为军队掠夺一空,思嘉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生存问题。为了活下去,郝思嘉甚至不惜放下她的骄傲与自尊,去求助于那些曾经追求过她的男人。这些都说明了生存本能在主人公身上的体现。

“本我”的另一类是“死亡本能”,表现为破坏和毁灭的冲动以及自虐或攻击的冲动,它是一种人类回归到无机状态的倾向。郝思嘉对家庭有着极大的责任感,内战爆发后,陶乐庄园由安乐的“天堂”变成了饥饿、贫穷的“地狱”,面对完全陌生而严酷的生存环境,思嘉别无选择地担起了家庭的重担,为了一家人能够生活下去,她不怕饥饿、辛劳,甚至开枪打死了来陶乐抢劫的北佬。思嘉的这一行为不仅是出于对家人、对仅有的一些财产的保护意识,更是由于长期以来压抑在她内心的孤独与恐惧感的大爆发,是一种攻击与毁灭的冲动。这既是思嘉内心的生存本能,也是死亡本能,二者处于一种相互的搏斗中,共同构成主人公行为的内驱力。

二、弱小而模糊不定的“超我”

超我形成于儿童早期体验的奖赏与惩罚的过程中,是社会规范、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对主体的内化,所以超我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遵从“道德原则”行事。

超我在人格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抑制本我的冲动。思嘉人格中的超我之所以弱小,是因为它来源于外界,不像“本我”那样是与生俱来的,所以思嘉在对待母亲的态度上有时是十分矛盾的。一方面,思嘉有着强大而无法压抑的本我,不受传统与理智的束缚,因而对母亲的态度时常显得很叛逆;另一方面,思嘉又对母亲的举止优雅与高尚品德深深折服,“很想学她妈妈的样子”[1],正是在这种超我的抑制下,思嘉内心的本我冲动才能受到限制而维持着贵族小姐应有的“体面”。

超我的第二个作用是对自我进行监控。这一点体现在主人公时常怀有的负罪感与自责感上面。思嘉想学母亲的样子,又在本我的冲动下想逃出这种束缚,于是时常对抗母亲,但此时她的心理又感到莫名的压力以及深深的自责。这说明在人的人格中,超我有对自我进行监控的作用,防止自我无限地变大变强。

超我的第三个作用是追求完善的境界。这一点从郝思嘉对待卫希礼与白瑞德的态度上可以看出。郝思嘉迷恋卫希礼,甚至对她的情敌媚兰也表现出敬佩的情感,正是因为她喜欢与传统道德要求相近的人,而无法爱上声名恶劣的白瑞德。卫希礼与媚兰的身上体现的正是思嘉所缺乏而向往的品质,是她性格中受社会道德观念影响的超我。

三、“本我”与“超我”的碰撞中升华的“自我”

鲍恩说:“我们有思想、情感和意志,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我们还有一种自我控制或自己支配自己的力量。所以在经验中我们知道有个‘自我和相对的‘自立,这就造成我们的真正人格。”[3]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自我”是个体最终行为的指示者,有时控制本我,有时又服从于超我。在《飘》中,郝思嘉有着十分强大的本我,而超我却弱小而模糊不定,在二者的碰撞中形成了主人公复杂的自我。

“自我的存在只有处于挫折、厌恶、孤寂、烦恼、畏惧以至面临死亡时,才能获得神秘的自我的内心体验,于是个人只能依恃自我,深入自我,以至突然大彻大悟,恬然澄明,认识了存在的真谛”。[4]在女儿死后,白瑞德也离开了思嘉,尤其是媚兰的死使思嘉在惨痛中发现自己一直追求的两件东西——卫希礼和金钱,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她多年来对卫希礼的爱,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她为精神寻求的寄托与理想,是她对母亲那种传统道德规范的向往。这一点蒙蔽了思嘉的双眼,使她没能及时认清自我,对白瑞德的爱选择无视。其实,“恋爱对象并不先于爱情而存在,而是通过爱情而存在。”[5]可惜郝思嘉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假如她真的了解卫希礼,她就不会苦苦迷恋卫希礼不愿放手;假如她真的了解自己,她就不会误解自己的真正追求,失去白瑞德。

但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给郝思嘉贴上“悲剧命运”的标签,因为郝思嘉毕竟是郝思嘉!她勇敢、坚强,无论任何困难都能积极面对,她有着强大的本我,为自我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使自我能够茁壮成长。

四、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理论,我们不难发现,郝思嘉的复杂性格特征是由其“本我”、“自我”和“超我”共同影响的结果。当“本我”占主导地位时,思嘉的性格中自私、虚伪、叛逆、不近人情的方面就更加突出;当“超我”占主导地位时,她性格中勇敢、坚强、有责任感、执着、热情的方面就更突出。而“自我”则处于这两者的中间起调节作用,使得主体的性格没有朝向任何一极端的方向发展。正是由于“本我”、“自我”和“超我”的共同影响,才使得人物的形象更加丰满,个性更加突出,在世界文学长廊中闪耀着永恒的光芒。

参考文献:

[1](美国)玛格丽特·米切尔著,李美华译.飘(上、下)[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2]鲁迅.伤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85.

[3]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288.

[4]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292.

[5]汪文忠.寻找自我——论《飘》之主人公郝思嘉的生存状态[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3月第25卷第2期,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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