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养殖场(小区)备案管理现状与建议
2016-01-27范守民刘宜勇王健策仁道尔吉郭小萍新疆伊犁州畜禽改良站835000
范守民 刘宜勇 王健策 仁道尔吉 郭小萍 (新疆伊犁州畜禽改良站 835000)
伊犁州直养殖场(小区)备案管理现状与建议
范守民 刘宜勇 王健策 仁道尔吉 郭小萍 (新疆伊犁州畜禽改良站 835000)
为了加强畜禽养殖场 (小区)管理,建立畜产品可追溯监管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畜牧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1],2011年自治区发布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伊犁州直于2012年起开展了畜禽规模养殖场 (小区)登记备案工作。
1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伊犁州是畜牧业大州,牲畜存栏量大,截止2015年末,伊犁州直牲畜存栏669.53万头 (只),其中牛存栏134.09万头 (奶牛96.6万头)、马40.24万匹、驴2.1万头、骆驼0.69万峰、猪34.64万只、羊457.77万只 (山羊24.01万只、绵羊433.76万只)、家禽1716.68万羽、兔2.19万只。伊犁州直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伊犁州直特别重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工作。截止2015年底,伊犁州直畜禽养殖场 (小区)备案585家,其中肉牛105家、奶牛81家、肉羊189家、猪66家、肉鸡13家、蛋鸡105家、特种养殖16家、种畜场10家。占地面积4.30万亩,畜禽舍建筑面积190.56万m2。在备案登记的各类畜禽养殖场 (小区)中,肉牛养殖场 (小区)105个,占总数的24.40%;奶牛养殖场(小区)57个,占3.53%;养羊小区619个,占38.33%;养猪场 (小区)410个,占25.39%;养鸡场 (小区)120个,占7.43%;特种养殖场 (小区)15个,占养殖小区总数的0.93%。在备案登记的各类畜禽养殖场 (小区)中,肉牛养殖场 (小区)存栏肉牛11.08万头,其中基础母牛3.56万只,出栏肉牛9.70万头;奶牛养殖场 (小区)存栏奶牛1.27万头,其中基础母牛7389只,出栏奶牛1004头;养羊小区羊只存栏44.86万只,其中基础母羊22.17万只,羊只出栏39.49万只;养猪场 (小区)存栏猪41.61万头,其中基础母猪6.59万头,出栏猪62.63万头;养鸡场 (小区)存栏蛋肉鸡376.22万只,出栏252.99万只;特种养殖场 (小区)存栏特种动物10.32万头 (只),出栏92.46万头 (只)。同时,注销不符合条件的备案养殖场 (小区)256个,为及时掌握州直畜牧业生产总体情况、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畜禽产品可追溯监管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
2 经验与做法
2.1 领导重视,充分认识畜禽养殖场 (小区)备案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畜禽养殖场 (小区)备案制度,规范养殖档案管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重要内容,是法律赋予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落实农业部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重点工作之一,开展畜禽养殖场 (小区)备案工作,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科学使用饲料、兽药,建立畜禽产品可追溯监管制度,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伊犁州畜牧兽医局要求各县市相关部门要从依法治畜、依法行政,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备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2 经常性开展备案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州直各县 (市)畜禽养殖场 (小区)备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各县市存在的不同问题,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指导:一是界定符合畜禽养殖场 (小区)备案条件,准确区分农牧养殖大户和畜禽养殖场 (小区),备案的畜禽养殖场 (小区)必须是实行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而不是仅仅以数量规模来区分;二是养殖档案建设,着重强调备案的养殖场 (小区)必须有养殖档案,严格按照 《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 (农牧发 【2007】1号)规定的文本样式及内容逐项填写;三是备案的养殖场 (小区)必须取得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 《动物防疫合格证》;四是场地有对畜禽粪便、废水等综合利用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各县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3 存在问题
(1)工作经费不足、人员岗位不固定。各县市对于此项工作并未有相应的经费支持,有些县市没有安排专人开展此项工作,未形成相应的制度,工作连续性不够。
(2)对畜禽养殖场 (小区)备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不够,有些养殖场 (小区)对此项工作不积极主动,只是为上项目才来备案。
(3)部分县市养殖场 (小区)备案数据不更新,养殖场(小区)信息资料陈旧,不能有效反映生产实际,备案工作流于形式。建有养殖档案是允许备案条件之一,但目前除了少数大型养殖场外,养殖场技术人员缺乏,素质不高,养殖档案平时没人填写[2],只有临时编造应付管理部门检查。很多养殖小区只是把原来分散饲养户集中起来,管理上还是分散饲养模式,根本没有建养殖档案。
4 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1)各级部门工作经费建议给与保障,确保备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持续开展。定人定岗,开展业务培训[3]。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建议在县(市)畜牧部门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固定专人,明确任务。建立完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登记工作的动态管理制度,使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强化备案管理队伍技能培训。定期组织举办骨干培训,规范备案管理的内容及方法。
(2)重视养殖档案登记建立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养殖档案记载完整真实。畜产品安全可追溯机制建立的基础是养殖档案,没有养殖档案,畜产品安全追溯就成为 “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3)笔者所在地区目前使用的备案表不尽合理,应予以修改、调整。如养殖企业不应再填写法人代表身份证号而应提交法人机构代码证号;畜产品产量一栏过于具体,不便于实际工作中填写等。
[1]赵希智,陈励芳,曹江虹.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登记情况概述[J].中国草食动物,2011(5):22-24.
[2]尚家瑞.畜禽养殖管理档案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5(2):19-20.
[3]许斌.养殖场(小区)备案制度对畜牧业生产的重要意义分析[J].新疆畜牧业,2015(5):6-7.
范守民 (1964-),在职研究生 (推广硕士),畜牧师,长期从事畜牧草原技术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