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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几点思考

2016-01-27朱其昌赣南师范大学

消费导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去行政化行政化权力

朱其昌 赣南师范大学

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几点思考

朱其昌 赣南师范大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高校和学术界自此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讨论日渐成熟,本文拟从高校“去行政化”应坚持的原则,思路、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以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普通高校 去行政化 改革思路 对策建议

本文所说的“去行政化”并不是说高校不需要行政管理,更不是简单地认为去除高校的行政级别。相反,高校的良性发展,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系统,以促进高校按教育规律有序运行。

一、高校“去行政化”的一个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学是一个研究学问、探索真理的地方”,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这些重要论断,为我们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去行政化”要坚持一个原则,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的高校管理制度。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统一领导学校各项工作,支持校长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在党委的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校良性发展。高校要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党委是高校的领导核心,这是党章和相关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党在高校的绝对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也明确指出“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2014年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更是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贯彻了中央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吸收了各地各高校实践探索的新经验,为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高校“去行政化”的两种思路

一段时期以来,高校过度行政化的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和非议。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坚持立足现实、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积极稳妥的原则,通过转变政府管理学校的方式和职能、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等举措,做到政府简政放权与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并举共进,相得益彰。

1.从外部来说,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就是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做到管、办、评相分离。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应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切实履行好对高等教育的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等宏观职能,减少和规范对高校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善于运用法律、规划等手段,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引导和规范高校的办学行为,既防止放任自流,又避免管得过死。引入竞争机制,改变政府过度管控高校的现状,改变高校长期难以对社会和市场需求变化作出快速反应和有效应对的现状,实行奖优罚劣、优胜劣汰,使高校真正面向社会和市场办学,为高校内涵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政府应引导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科学合理设置高校的学科、专业等,逐步做到管、办、评分离。

2.从内部来说,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就是要完善治理结构、坚持依法自主办学,做到责、权、利相统一。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党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强化民主协商意识,弘扬优良传统作风,做到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推进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构建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荐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建设,在教学管理改革、学科专业建设、人事管理、绩效分配、资源配置、社会服务等方面赋予二级学院更大的自主权。加强学术委员会等专门教授委员会的建设,发挥教授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招生计划、校园民主管理方面的重要参考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施信息公开、党务校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注重倾听师生意见,发扬民主,努力形成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生动局面。

三、高校“去行政化”要处理好的三大关系

1.政府主导与自主办学的关系

政府主导着高校的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财政拨款等,高校的发展有着自身的规律,尤其是在办学过程中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等,这就需要处理好政府主导和自主办学的关系。

政府应做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在加强对高校宏观管理、确保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础上,要给予高校较大的自主权,同时应赋予相应的责任。要引导高校按照高等教育规律自主办学,支持高校根据社会发展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尤其是在学术研究等方面应该给予高校充足的自主权。

高校应加快大学章程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理顺与政府的关系。要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精简人员,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要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校务公开,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师生的主人翁意识,形成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良好氛围。

2.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

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是高校内部并行的两大权利体系。只是在当前环境下,以专家学者为代表,以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为载体的学术权力逐渐被边缘化。由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组成的行政权力处于主导地位。高校的学术权力很大程度上是行政权力赋予的,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学术权力往往容易被行政权力取代,从而出校高校所谓的行政化现象。

高校的主要任务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从中可以看出,高校要良性发展离不开学术研究,学术权力也是高校一项重要权力。高校要加强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的建设,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教授治学落到实处。

当前,大学是社会事务非常繁多,一方面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对高校管的过多的结果。政府管的过多必然会强化高校的行政权力,因为诸如课题申报、经费申请、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等都需要政府制定。因此高校应建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协调机制,两个权力既有分工,相互合作,又相互制约,以促进高校内部良性运行。

3.行政管理与学术自由的关系

学术自由是大学之所谓为大学的根本,高校是学术产生的发源地之一,从而要求它必须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良好的学术环境和自由的学术空气。只有这样,大学才能成为人们的精神家园,才能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发挥自己的优势。

学术没有国界,学术研究领域没有国界,但并不代表学术自由没有国界。正如艺术没有国界但艺术家有国界一样,社会主义大学必须明确立德树人的办学方向,遵守党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能盲目照搬西方一些大学的模式,而是要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当然,在高校具体管理过程中,还是应该淡化其行政性,毕竟高校区别政府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学术自由,教师和学生才是高校的主体,教书育人才是高校的任务。以生为本、以师为尊应在高校得到引导,高校的行政管理归根到底还是应该服从于教学科研,服务于学术研究。

四、高校去行政化的四点对策与建议

1.坚持科学决策。高校“去行政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绝不是简单的取消行政级别或者行政机构的问题,其核心在于依法构建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依法治校。高校应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按照“科学民主、合法合理、权责统一、可行可控”的原则,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决策实施情况反馈、评估、调整机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民主管理。高校应始终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尊”的理念,结合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深入推进以权力下放、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主要内容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完善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和岗位聘用制度,为优秀人才的成长和脱颖而出创造了空间。实施教代会、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加强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的建设,确保师生的知情权、建议权。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扩大了普通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术委员会中的比例,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3.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是高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高校也面临着各种矛盾,学校于社会、内设机构与教学学院、学校与教师、学生、行政人员与教学人员之间等都存在诸多问题。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的情况,高校要优化部门机构设置,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效能,提高管理的人本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学校党政权责明晰、分工协作、运行顺畅的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师生员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增强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激发干部教师活力。高校党委应严格按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坚持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努力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尊,主动关心关爱教师,为学校改革发展和“去行政化”奠定基础。

朱其昌(1982-),男,汉族,湖南衡阳人,赣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主任科员、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党的建设与党的学说。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青年项目“普通高校‘去行政化’的探索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JXGXDJKT.QN-20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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