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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行的剪影

2016-01-22吴昕孺

湖南文学 2015年12期

吴昕孺

异类薛忆沩

一九九九年秋的一天,我的老师戴海从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村寓所打电话给我,说有一位青年作家在他那里,希望我能过去聊聊天,认识一下。我就像达达的马蹄一样赶过去,薛忆沩坐在戴老师家客厅的沙发上,他站起来和我打招呼。一个短头发的高个子,但不是平头,约摸半寸长的发丛均匀分布于头的四周,就像初春刚冒出来的秧苗一样。后来每次见到他,他头发越来越短,却始终有薄薄的一层覆在头上。他戴着一副椭圆形镜框的眼镜,活像是他眼眶的放大。眉粗,额宽,大鼻子,招风耳,满脸微笑,笑起来嘴角微微扯起———薛忆沩无疑是一个颇为性感的男人,但不知怎的,他给予我的最深刻的印象,始终是他的孩子气,他单纯执著的童真。

戴老师对薛忆沩的介绍是:工学学士,文学硕士,语言学博士,一个迷恋语言、视文学为生命的人。在我的心里,是留了一个很大的房间,将用平生最深挚的友情来供养这样一个人的。而薛忆沩,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这个“房间”最为合适的主人。我们聊得很投机。性相近,习亦不远。除了读书写作,我们都没有玩乐方面的爱好,唯一的生理调节就是运动。我是旅游、打球,薛忆沩则是暴走和长跑。他每天至少长跑五公里,二〇〇〇年他在深圳大学任教时,时常负重十公斤,将一条深南大道活活走穿。

碰巧,我曾经也是长跑“健将”,一拍即合,加上旁边还有一个比周伯通还滑跳的老顽童———戴老师,我们安排的第一项活动便是,徒步去我的老家长沙县榔梨镇。但落实这一项目时,我们也没有头脑发热到往返徒步。因为要考虑戴老师两口子的体力问题,所以我们坐中巴到了榔梨,在我家吃过中饭后,我带他们先去参观有八百多年历史的陶公庙。我发现,薛忆沩对名胜不太感兴趣,他更喜欢自然风景,他从不拘泥于哪栋楼是哪个年代的,有些什么人住过,而是喜欢浸润在一种整体的美感里。他很少发出惊叹,只是不停地到处观看。他的身体里永远住着一个孩子,那个孩子充满好奇却又显得早熟。在陶公庙戏台前的千年古樟下,他悠悠地说:“这树,终于长到能看到我们啦。”看完陶公庙,我们坐木船横渡浏阳河,然后沿着河流往下游走,走了近二十里地,到东屯渡,拦了一辆中巴进城。

这次出行是我和薛忆沩友情的奠基礼。从此,我们就像一条大河的两条支流,这条大河或许还有其他无数的支流,但我们这两条能够始终保持互相呼应,能够“不问世事”地保护好自己的流域,能够以自己的节奏维持一定的流速。从二〇〇〇年起,我们便有着高密度的通信联系。我那时应彭国梁先生之邀,担任他主编的《创作》杂志特约编辑,兴奋地向薛忆沩约稿。薛忆沩不仅发了自己的力作给我,还向我推荐一些不太知名的年轻作者,一边积极督促我向香港《大公报》《纯文学》投稿,让我的创作也进入到了“改革开放”的新阶段。

薛忆沩在深圳并不总是很开心。他的学生都喜欢他,因为他讲课从不用高头讲章;深圳大学也为有这样一位新锐作家而感到骄傲。可是,我们的体制规定,高校教师评职称必须有多少篇在所谓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这位小说王国里的帝王,在论文面前简直成了一个小丑。薛忆沩寄过他的“学术论文”给我,那完全是一篇文艺随笔。曾经沧海的我一看就知道,这家伙修不成正果。

薛忆沩像德国电影中的罗拉一样,继续在深圳的大街小巷独自奔跑。他称沿着长长的深南大道暴走与奔跑为“放纵”。我说:“你放纵得很有道理,时间的精妙和身体的奥秘全被你窥探到了。”其实,我更清楚,薛忆沩是靠这样一种“放纵”来对抗孤寂,培植自我,用健壮的身体辅助他增强自己的内心力量。

在深圳大学遇到的一件开心事,是二〇〇一年初,薛忆沩的短篇小说《出租车司机》被《新华文摘》转载。按照我们的体制,因为《新华文摘》的分量和重要性,薛忆沩得以从学校拿到一笔奖金。薛忆沩领到这笔钱,心里颇为纠结,既觉得是一次小小的“被承认”,又感到自己拿了这样的赏具,是不是精神没落了。我只好在信中宽解他:“《出租车司机》能上《新华文摘》的确可喜。在《新华文摘》上‘开出租车是大陆文人学者梦寐以求的事情,兄无意中得之,亦足见其强大实力与潇洒风范。校方那三千元虽然是‘赏具,是精神‘没落的象征,但兄揣进腰包,算是对这个时代的一个调侃吧。众人皆浊你也清不了,但众人皆醉你却可以独醒。不知兄以为然否?”

在深圳大学一直“坚守”讲师职称的薛忆沩,终于绝望地看到了自己职业生涯在这种体制下的顶点。连深圳这个改革开放的桥头堡都是如此,他还能去哪里呢?他只好去了加拿大蒙特利尔,与“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白求恩反其向而行之,成了一名海外华人作家。

二〇〇六年,花城出版社推出他的中短篇小说集《流动的房间》。我读过之后,写了一篇评论《惦念是最好的安魂曲》,打头一句是:“在中国当代小说家中,薛忆沩是一个迷人的异类。”“迷人的异类”就这样成了薛忆沩一个知名的标签。后来,《深圳特区报》在纪念深圳特区成立三十年的专访中更是进一步升级,将薛忆沩认定为中国文学界“最迷人的异类”。为什么说薛忆沩是“最迷人的异类”呢?

首先,薛忆沩的小说语言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美。我十分欣赏薛忆沩在《流动的房间》中一段神来之笔:小说中,“我”身边的人按照她自己欲望的颜色来选择床单的颜色,她最初选用白色床单,如同躺在云上,宽广,纯净,但只有一层浅浅的满足感;后来,躺在黄色的床单上,仿佛金黄而翻转的大地,冲荡的快感侵占了时间,虽然只是短暂的侵占,但能令人感到征服的愉悦;久而久之,人变得异常敏感、脆弱,什么都计较,害怕任何一丁点的不完美;再后,换上深红色的床单,孤独感就出现了,“我”开始沉醉于端详,从距离产生的美感中萌发分离的念头;最后换成一块深绿色床单,欢爱演绎成调侃,激情稀释成幽默,所有的孤独、欲望和对美的敏感统统成为了时间的牺牲品。

其次,薛忆沩的小说结构有着匠心独运之功。无论长、中、短篇,薛忆沩的小说情节都极为简单,让你估摸着这是不是个讨厌故事的人。薛忆沩之所以淡化故事,是因为他热爱叙述。在文学中,故事与叙述往往产生巨大的冲突和尖锐的矛盾。故事曲折、离奇,便不需要什么叙述,尤其不需要高明的叙述。故事本身轻而易举就可以占领创作空间(当然,连故事都写不通那就另当别论)。而情节简单的小说,逼作家拿出超凡的叙述本领,包括广博的知识结构、深刻的洞察能力和别具一格的布局谋篇功夫。如果细心阅读,你能体会到薛忆沩小说中丰厚的哲学涵养和高超的数学天分。薛忆沩曾自豪地吹嘘,他可能是中国写小说的人里面,数学水平最高的。难怪他的小说丝丝入扣,在晦暗中闪耀明亮,于艰深里透出清晰,宛如一道道优美的方程式。像《流动的房间》,整部小说由“堆满书的房间”“没有家具的房间”“没有窗户的房间”浓缩着历史的房间”“充满着音乐的房间”组成,各部分自成体系,拢在一起形成总体格局,仿佛一个个乐章组成的交响,仿佛一级级解答组成的算式,给读者以很大的阅读愉悦。在《无关紧要的东西》这个短篇中,薛忆沩从开头至结尾重复“后来,X经常跟我谈起她青春期的忧伤”达五次,每次重复都将情节推向另一个向度,其运思布局,使整个文本有一唱三叹之妙。

第三,薛忆沩的小说具有一种独特的时间感。对时间着魔般的关注,使得薛忆沩的小说呈现特别的动感,有一种款款流动的质地。告别与分离的主题就是在时间的庇护和包裹中,上演一出出活色生香的戏剧。人类用尽各种办法,试图征服时间。他们知道无法摆脱时间,就像无法摆脱孤独一样。他们在与时间的斗争中收获的往往是恐惧和绝望,无论用美貌,还是用战争(革命);无论用记忆,还是用遗忘。《首战告捷》中以那样决绝态度参加革命的将军,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战役的胜利,当他回到村庄接他的父亲进京,却发现父亲在他最为决绝的时候离开了人世,而他一无所知。他心中始终活着的那个父亲早已被时间收拾得干干净净,他不得不在时间面前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

然而,薛忆沩又是一个毫无时间观念的小说家。他自然和其他人一样,深知时间的厉害,但他对付时间的态度和办法与中国许多当代作家截然不同。他不是冲击时间,对抗时间,用无数作品制成的炸弹去轰炸时间,以求赢得“轰动效应”;他选择的是在时间的长河中沉淀,不断地沉淀、积累,慢慢堆积成一个所有行进中船只都不得不注目的岛屿。他三十年文学创作的成绩单甚至抵不过某些作家两三年的创作量。他就是这样,执意让自己沉落,而不是漂浮;让自己内敛,而不是飞扬;让自己融进时间的脉搏,而不是拼命和时间赛跑。长篇小说《遗弃》的遭遇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范例。

一九八九年三月,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了薛忆沩的长篇处女作《遗弃》。然而,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这部小说几乎无人问津。当“遗弃”似乎将成为其必然命运的时候,不期然峰回路转,在一九九七年最后一期《南方周末》的“专家荐书”栏目中,北京大学哲学系何怀宏教授力荐《遗弃》,这部别具一格的作品才得以逐渐进入一些知识精英的视野。一九九九年六月,《遗弃》修订本出版,短短数周内售罄,求之者依然络绎不绝。二〇一二年五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再次推出作家薛忆沩精心修改后的新版《遗弃》,何怀宏先生以“重读《遗弃》”为副标题作序,使之再度成为国内文学界与知识界谈论的热点。

一部小说的历史,就像人的命运一般,波谲云诡,潮落潮起。而薛忆沩的心中始终云淡风轻,仿佛那是别家风景。薛忆沩曾在《南方都市报》写过一篇文章《文学的耐力》。他把在长跑上积蓄的耐力与体力全部用到了写作上,写作的另一方面———智力与定力———对于他是毫无问题的。有趣的是,薛忆沩的文学创作和文学影响同样几乎是马拉松式的长途。就像自费出版的长篇处女作《遗弃》历时二十年之后突然成为中国知识界的重要话题,他二〇一〇年发表的《小贩》是“用三十三年写成的短篇小说”,他的代表作品《出租车司机》直到第三次发表才产生了让人惊艳的影响,而一九八九年写完的第二部长篇《一个影子的告别》至今也只在北岛的《今天》杂志发表过节选。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他的第三部长篇《白求恩的孩子们》由台湾新地文化艺术公司出版,不到十三万字,却浓缩了七十年的历史和地球两侧的生活,用两种语言和三年多时间完成,为写作的耐力提供了又一个范例。薛忆沩说,这一次,因为要跨越两种相去甚远的语言,写作的耐力经受了一次空前的考验。

薛忆沩因父母下放出生于湖南郴州,他虽然只在湘南那个小城生活了“浑然不知”的四个月,但称他为郴州作家似不为过;他的青少年时代主要在长沙度过,一家三代都是长郡中学的学生,所以,他应当也是长沙作家;他曾任教于深圳大学,在特区写作和暴走多年,特区人依然将他视为深圳作家;如今他长居加拿大蒙特利尔,所以回到国内,时常被称为“外籍作家”……在我看来,薛忆沩是个单纯、笨拙、有些异禀的长沙伢子。二〇一一年夏天,我和妻子去过长沙西郊谷山村薛忆沩的舅舅家里,那是一个精致大方的农家院落,我们坐在堂屋里,边喝茶,边聊天,大有“把酒话桑麻”的味道。

就是那次,我最先看到了《白求恩的孩子们》连载在郭枫先生主编的《新地》文学杂志上,这是薛忆沩用英语写的第一个长篇,然后他自己译成中文。就是那次,薛忆沩跟我谈到他在北京见到的几位新锐小说家,如阿乙、瓦当等,欣喜于他们所拥有的文学潜质,同时也为他们的写作环境感到担忧。

他说,中国当代文学与世界顶尖水平差距仍然很大,西方对中国当代文学的译介也比较混乱,但西方文学同仁对中国当代文学有一个共同的疑问,那就是中国的写作者大多止步于四五十岁,这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四五十岁现象”。而在西方,一个作家四五十岁要不刚刚成熟,要不正是如火如荼的时候。在他们看来,中国写作者特别容易见异思迁,把职位、地位和物质层面(比如获奖)的东西看得太重,反而将文学当成了某种工具。

二〇一二年,上海三家出版社同时出版薛忆沩五种不同门类的书:《遗弃》《不肯离去的海豚》(上海文艺出版社);《文学的祖国》《一个时代的副本》(上海三联书店);《与马可·波罗同行———读<看不见的城市>》(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薛忆沩告诉我,这是上海出版界一九四九年以来的第一次。这年五月,薛忆沩回到长沙,我说,一口气出这么多书,我安排你到湖南师大去讲堂课吧。他有些犹豫,有讲的欲望,又怕自己讲不好。我说,不要怕,像你这样的名家,不需要讲得多好。很多名人的雕塑,游客还要跑过去合影呢,何况你是个大活人。他说,好啊。

我与师大图书馆鄢朝晖馆长商定,讲课定在五月三十一晚七点。为了给薛忆沩加油助威,我特意请引荐我与薛忆沩相识的戴海老师担任主持。演讲是戴老师饭碗里的事情,上世纪八十年代曾有“北李(燕杰)南戴(海)”之称,他在贵宾休息室对薛忆沩进行了为时十五分钟的火线速成训练。讲课开始,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薛忆沩聪明地采取了他最拿手的方式:聊天。他将新出版的五本书摆在桌上,一本本叙述这些书后面的“故事”,边讲边读,效果出乎意料的好。他真诚的品性与单纯的智慧,在一种沉静而热烈的交流中,开出朵朵会心的花来。

台下坐满了听众,大门外面还坐了一排。这个情景,发生在文学讲座现场,时下是不多见的。薛忆沩说,这是他讲学听众最多的一个场次。他开心得就像过六一儿童节的孩子。

关于他的文学启蒙,薛忆沩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少年时在北京,有次我去看话剧《推销员之死》的首演。我在剧院门口等别人的退票。突然,一个老外给了我一张票。进去坐下后发现,我的前排坐着曹禺先生和他的女儿,《推销员之死》的作者兼导演阿瑟·米勒就坐在曹禺先生身旁,我的左侧相隔两个空位的位置上坐着丁玲女士。剧场休息时,我上前和丁玲聊起了长沙,还请她签了名。现在回想起来,那种氛围给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带来很大的触动。”

是啊,这样的人生际遇对一个人未来的发展,其意义不可估量。它本身就是天意,是“上帝存在的一个证明”。而薛忆沩,倘若让他再活十辈子,他也只会是一个浸淫于文字的孩子。在文字中,他永远长不大,却洞悉一切。

莽汉周实

我是在周实办《书屋》的时候认识他的,以前只听说过他的名头。江湖传说很厉害,比如说他给出版社赚了很多钱,比如他会打架,三五个人拢不得他的边,还比如他胃口大,一餐吃得下一头牛。神乎其神,玄乎其玄。我不会吃,也不会打,更不会赚钱,对于集这三项于一身的顶级高手,我无论如何也按捺不住想见一见的冲动。

怎么见呢?好在我认识周实的搭档王平。王平用长沙方言把小说写得出神入化,人又随和。我跟王平说,我要向《书屋》投稿。他说,你来吧。我便拿了一篇稿子,去了距我单位不远的一栋铅笔形状的大厦。《书屋》编辑部在十几二十层的楼上,那时这样的高楼不多,站在编辑部的房间里,透过玻璃窗,可以俯瞰全城。印象中,编辑部就是一间大房子,文字编辑只有周实和王平两个人。周实很威严地接见了我,把我的稿子批得体无完肤。王平则在一旁不好意思地笑着,仿佛是由于他的过错,我才挨了这顿批似的。批评完之后,周实也像王平那样笑着对我说,你别介意,我是一莽汉,不像你们文绉绉的。

然而,周实对我作品的批评让我很受用,他就像一个高明的医生,用针扎得我痛,却通体舒泰。他告诉我,总体而言,随笔写作句子不要太长,节奏不要过快,应注重客观性而不是主观性,文白夹杂要适度,等等。我揣摩他说的这几点,过些时日,又诚惶诚恐地拿了一篇稿子去找他。他看后说,进步很大呀!我一听松了口气,便翘起尾巴来,夸张地谈及自己写作该文的准备工作。他打断我的话说,算不上特别好,你还有很大的空间。

一九九七年初,我写了篇有关明清散文的小随笔,再次送到《书屋》编辑部。周实颔首微笑说,可以发表了。这篇《闲情与美文》很快刊发在《书屋》一九九七年第三期。我后来又写了一篇《〈金瓶梅〉开篇及其他》,周实看后对我说了一句话:你的写作比较稳定了。我把它当作一个很高的评价,望望窗外,感觉整个长沙城都匍匐在我的脚下。周实留下了那篇稿子,但它最终没有见刊,因为不久,他和王平同时离开了《书屋》。

后来,我创办《大学时代》杂志去了,在市场上摸爬滚打五六年,弄得五痨七伤,远离文坛,远离了一干文朋诗友。二〇〇六年底,终于结束折腾,回到体制内,泛舟书海,漫步文山,与文友们的联系渐渐多了起来。这年十二月十一日晚,因江苏南通学院的陈学勇老师委托我转一封信给周实,我从诗人梦天岚那里要到周实的邮箱,发了过去,顺便向他汇报《大学时代》停刊一事。十二日一早便收到周实兄的回邮,他对杂志停办甚为关切,并告诉我,这样的事全国时常发生。

二〇〇七年四月,《日记报》主编于晓明从北京来长沙,想见见长沙的文化人。刚赴中南传媒新教材公司任职的郑艳做东,在金太阳酒店的一个包厢,让晓明见到了周实、王平,还有学者向继东、诗人刘羊、书评家袁复生等。那次场面热闹,我和周实交流不多。

二〇〇九年九月的一天,郑艳送给我一本湖南文艺社出的新书《写给Phoebe的繁星之夜》,一部有关网恋的小说,作者竟然是周实。据说这是周实在博客上与一位女性网友的情感实录,他自称是“一场网上的自作多情”。平时多看到周实的硬气,这部书让我感受到周实柔软的一面。倘若一味硬气,固然令人可敬,但可不可爱就很难说了。硬气中还有柔软的一面,那就能将可敬与可爱双双收入囊中。坦率地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对莽汉周实不那么惧怕了,因为我觉得他不仅是老师,还能做朋友。

心里有了想法,却没立即付诸行动。我因为懒散,便总是以“机缘”为借口,马虎人事。与周实的交往变得密切起来,又得感谢远在南通的陈学勇老师。二〇一四年十月底,在株洲举办的全国民间读书年会上,陈学勇老师专门来到我的房间,委托我将他的大著《高门巨族的兰花———凌叔华的一生》转交给周实。可我从株洲回来后,一直上蹿下跳,忙得不可开交,拖到十二月七号,才发短信给周实兄。他迅速回复,约我在省新闻出版局门口见面,说要请我吃饭,好好聊聊。

我到办公室拿了陈老师的书,走到出版局门口。周实兄已在候着。欢快地握了握手,我心里咯噔一下,因为印象中上次见面他还是一头黑发,而这天看到的周实须发皆白,略似《射雕英雄传》中的周伯通。人固然显老了不少,不过慈眉善目,人淡步轻,恍若方外之人,好似莽汉变成了顽童。我们到烈士公园西门“天天渔港”吃饭,他没听说长沙市刚刚发布的禁烟令,向服务员“强烈要求”,抽了一支烟。

那次聊天,周实让我最为震撼的一句话是:千万不要成为文学大军中的一员!在他看来,真正的文学不是让人的认同感有多高,而是使人的惊讶度有多大。在“文学大军”中齐步走,人家怎么写你怎么写,毫无意义。哪天,你的作品能“吓人”了,甚至吓得别人一滚,可能你就有真正的文学了。所以,我们要坚持写,一直写到不被别人承认,而不是写到承认你的人越来越多时为止。

他说,韩少功与何立伟的不同是他们的抱负不同。韩少功生来是要领袖文坛的,他的抱负逼得他每部作品都要求新、求变;何立伟不一样,他就守着他那口气息写,不管他怎样写,写成什么样,一看就知道是何立伟写的,这是他好的地方———他不会成为别人,也不会让别人成为他。王平也是这样,王平的东西写完了他就不写了,很多王平的粉丝为他惋惜,你再惋惜他也不写了,他自己知道再写只有重复。这都是真正会写东西的人。

有次聚会,周实兄说,读了我的长诗《原野》,最喜欢《长春巷纪事》和《出罗岭记》。他认为,这两章写的是形而下,却处处能感知形而上的东西;而我在着意于形而上的部分时,格局还有待打开。我的小说集《天堂的纳税人》,他读了《宝贝》和《天堂的纳税人》两篇,他的评价是,作品受西方文学经典影响很深,还没完全走出来。最近他读到《温州读书报》上我的《株洲年会日记》,他说:“那是好东西。日常琐事最难写好,你能写出自己的味道,拉开与别人的距离。散文非常适合你。”

那次最有趣的是,周实兄谈到他的过去,他小时候因为拥有一对“黑父母”而受到“红小鬼”的欺负,个子瘦小的他苦练力量和功夫,很快成为一个人见人怕的打架高手、摔跤王子。看来,江湖传说并非捕风捉影。他说,他当时有一万个理由朝着“坏小子”“社会渣滓”方面变化,然而,有样东西拯救了他———他与其他混混、阿飞们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喜欢读书———是阅读的力量,将他使劲推向了另一个方向,所以现在,他成了一名作家、出版家,成了一名有才华、有风骨的文人。

餐桌边,我看见诗人梦天岚搁了一大摞书,眼红得很。天岚笑呵呵地说,在周实老师办公室淘的,下次聚会你早点去他办公室淘书吧。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到了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梦天岚请周实兄吃晚饭,邀我作陪。我存心下午就去了新闻出版局。进周实兄办公室一瞧:这哪是办公室?分明一废旧仓库,桌椅凌乱,似刚刚发生过打斗之类的事件。周实兄坐在一张沙发上,气定神闲,像一位武林高手在一场世纪大战之后,静静地小憩,毫无大战的痕迹。他那把白胡子不见了,白发也剪短了些,由年少版的周伯通变成了年老版的郭靖。我问,变化怎这么大?他羞涩地一笑。原来,上周几位女弟子要来见老师(他曾在长沙市六中教过书),他才被迫进行了一番整容。

怀着“窃书”的目的而来,可一看书架上,几乎是光光的,看不到几本书。天岚正在一旁鬼笑,我心里咬着牙说:好一个梦天岚,把周实的书都给搬光了!周实兄是何等人,他一眼看穿了我的心思,起身说,你来选书吧!他东开一箱,西扯一柜,变戏法似的,好书滚滚而来。我也毫不含糊,屏声静气选了几十本。

把书包好,我们一起到金太阳吃饭,边吃边聊。才知道,薛忆沩的《遗弃》当初就是周实责编的。周实说,薛忆沩是可以进文学史的作家。他对文章的追求和对文字的态度,值得每一个写作者学习。他也说道,薛忆沩的软肋是过于西化。才知道,《潇湘晨报》的创办方案最初是周实提出来的,当时,也基本上决定由他来办,他想办一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把每一个普通市民当作上帝的报纸,比如“今天我结婚”可以上头条,“今天我生日”也可以上头版,还有某个市民的讣告以及他的特殊的生平甚至可占满整个版面。他邀请商业奇才瞿优远做搭档,共襄盛举,却因为瞿优远离不开《体坛周报》而未遂。多年后,当他听说瞿优远锒铛入狱,犹感慨不已……

周实现在跟外界没有多少交道,他似乎只跟不多的几个人来往,跟不多的几家报刊写稿,在家照顾年迈生病的父母……但我总觉得,他心中还有一个“莽汉”在,他永远是个不合时宜的人。日新月异的社会,当然不会来适应他这样一个人;而他,同样不会去适应那个日新月异的社会。

他永不妥协,因为他是周实。

书虫国梁

时下的读书人中,不知道彭国梁的可能不多吧。凡知道彭国梁的,必津津乐道于他那把胡子。所以,国梁的别称就叫“胡子”。天下长胡子的人夥矣,为何国梁能独享“胡子”的美称,一是因为他的胡子浓茂高华,可以与西洋的马克思媲美,二是国梁融诗、文、书、画各项技艺于一体,集诗人、藏书家、书画家、出版家等各种名头于一身,他的胡子应是当代中国最富诗情画意、最具艺术气质的一把啦。

国梁兄出生在长沙县一个叫江背的地方,那里离我的出生地不过四五十里地。我一九八五年考入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学长龚鹏飞跟我说,你要写诗,有一个老师,他在长沙县文化馆,我带你去。就这样,我在位居榔梨镇老街的县文化馆,见到了蓄着大胡子的彭国梁。当时,他的乡土诗写得如火如荼,一支诗笔在全国各地诗歌刊物上到处开花,却没想到他的乒乓球也打得很好,曾拿过长沙县的单打冠军。他房间的外面就是一张乒乓球台,号称“业余高手”的我与他交手,被打得落花流水。我在乒乓球桌上战胜国梁,要到十年之后,他因身体发胖、步伐移动缓慢,才让我的游击打法占得上风。

在国梁兄的引荐下,我结交了诗人江堤、陈惠芳、刘清华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诗歌的黄金时代,每一天都像是抹上了诗歌奶油的美味蛋糕。春天,我们一起上岳麓山,把聂鲁达、埃利蒂斯、北岛、顾城喊得震天价响,引得山上的女大学生伸长雪白的脖子,像一群白天鹅望着几只癞蛤蟆。夏天,我们一起到湘江的沙洲上乘凉,每人一句联诗,然后随便找一个夜摊点疯狂地吃臭豆腐。我记得国梁兄有个晚上吃了六十片,第二天光荣地腹泻,一边拉肚子一边念着:“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秋天,我们一起沿着浏阳河往乡下走,在金黄的大地上铺展灵感,把白云一朵朵扯下来放进嘴里咀嚼。冬天,我们就一起挤在国梁或江堤那狭小的屋子里,围炉取暖,喝啤酒,讲笑话,用一杯又一杯热茶消化刚刚草成的新乡土诗歌。

不久,国梁兄和江堤、陈惠芳一道,创立“新乡土诗派”。他曾在《书虫日记》中透露,有一篇谈“中国百年新诗流派”的文章,将中国百年的新诗分成二十三个流派,“新乡土诗派”排在第二十位。因了国梁与江堤的抬爱和提携,我大学毕业后由校园诗人迅速转型成“新乡土诗派”的一员。

我比国梁兄小十岁,他一直把我当小弟看。他认识的编辑都介绍给我,他只要在某个刊物上发表了一次作品,就连忙接着把我的拙作也推荐去。我那时诗艺不高,很多作品寄出去被退回或者杳无音信,他总是加以鼓励。他数量众多的藏书几乎成了我的营养库,我的书架上还保存着不少他送给我的书。他在《创作》杂志当主编的时候,曾邀我担任该杂志的特约编辑,这本杂志扶持了湖南和国内不少年轻作者,至今有口皆碑。在长沙的文人圈子中,国梁的人缘绝对数一数二。文人之间喜欢飞短流长,熟悉国梁的人,却对他的人品毫无异议。国梁文才好,会编书,赚钱不少,但并不是一个可以跻身福布斯排行榜的富人,更何况,他把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大多花了在藏书上,可只要文友聚会,在座的如果他最年长,他从不许别的小兄弟掏腰包。他传统得让大家受益匪浅,当然,绝非所有受益者都把国梁当作自己为人的榜样。这也是正常的,毕竟人各有志。

国梁兄吃过很多苦。一个在贫穷家庭长大的乡下孩子,那个年代的苦难他一样都没拉下。苦难留下了疤痕,但没留存阴影;积淀了疼痛,但没积累抱怨。对诗歌和书籍的热爱,让他从很早起就变得通透而坚忍。世间的种种滋味,更是把他的一支文笔和画笔熬炼得炉火纯青。

多年前,我读到国梁兄的第一本散文集《感激从前》。厚厚的一本书,就像厚道的国梁,不期然地来到你跟前,与你寒暄:

他在《追不如追不着》一文开篇说:“追求二字十分的科学。追,考验你身体的强度,求,考验你脸皮的厚度。”

在《红尘有爱》中,他对爱情的理解是:“没有爱情的房间,窗户总是关闭的,且窗帘上粘满了灰尘。”

还有,《清理名片》那个著名的结尾:“看来,这名片夹中还得塞进一张自己新印的名片,以便找不到自己时,也好打个电话问问,看自己到底在哪里。”

国梁感激他从前的生活,因为那些完全属于他个人的日子造就了他“这个人”———古道热肠,尽量去理解他人;与世无争,始终恪守自己的原则;不求闻达,默默而勤勉地做着喜欢的事情……这些珍贵品质,人得其一即能安身立命,闯荡江湖,国梁却兼而有之。可惜国梁虽然胡子很长,却不是豪侠,否则他就可以跃马盘弓、快意恩仇了;又可惜国梁虽然气度宽宏,却没有名爵,否则他门下应该是徒生云集、英才累累了。

国梁什么都不是,他只是一介布衣文人。一个靠自己才气维持生活却不愿意用它来获取功名的文人;一个有着坚强定力,又能在诗、书、画中任意穿越的文人;一个生怕伤害别人却一不小心受到伤害的文人;一个喜欢插科打诨、喜欢幽默玩笑,骨子里却孤独至极的文人;一个躲在某个角落里观察世相,毫不畏惧俗世飞来一棒的文人……

我一直敬佩国梁的是,他无论处于何种境地,总能安顿好自己。他不仅有十八般“文”艺,还有极为澄澈的心境。我有时想,国梁的胸怀像一汪浩瀚的海域,投下去一块巨石,也能波澜不惊。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国梁在长沙市北郊买地筑房,取名“近楼”。那时,我先因家庭危机,落落寡欢;后因主持《大学时代》杂志社,奔波劳碌,一来没有心思和时间,二来怕身上的俗尘污染了国梁书宅的清新之气,故一直未敢造访。直到二〇一二年三月的一天晚上,国梁的公子一笑带着我和敏华,前往近楼。这时,近楼已是闻名中国读书界的一座私人藏书馆,其书香、茶香、墨香,让神州大地上的读书种子们神往不已。国梁的《书虫日记》系列也已出到第四集,成为爱书者阅读和收藏的宝物。

高达四层的近楼位于湘江、浏阳河、捞刀河三河交界处,因近水而名之。国梁兄不像一般读书人那样,建了房或买了房,把其中一间装饰一下,做个书房,我的“昕孺阁”就是此类通用书房。国梁则是将他的四层楼房全部修成书房,所以别人的是书房,他的应该叫书楼、书屋。

近楼外观颇不起眼,夹杂在其他居民楼中,看不出异禀。门一打开,国梁胡子后面高及屋顶的连排书柜真让人震撼。二楼、三楼、四楼,环堵皆书,兼之以各处悬挂的名人字画,无愧于现代都市里的桃源仙境。何谓坐拥书城,此刻一见,才知世上真有号令“千卷万码”的统帅,真有享受“千钟良粟”的书虫!

在三楼喝茶、聊天、赏画。国梁的钢笔画颇似波斯的细密画,精致谐趣,任意变形,充满着毕加索式的现代气息。树根可以是一个人头,砖头可以当作眼镜……画面灵动得近乎诡异,但诡异之中,无不透露出庄重的人间气息。我觉得,国梁画画,绝不是好玩,和写诗、作文一样,他的画里寄托遥深。

一笑拿出铁观音、龙井等,但总觉得茶香不如书香。茶烟袅袅之际,架上团结紧张的册页间,仿佛会有生动活泼的仙子飘然而下。数小时弹指一挥,我们谈兴正浓,时间的触角也悄然伸至夜色的最浓处……

在这样的情境中,我才能切身体会到国梁兄何以会置熙熙攘攘、五光十色的世界于不顾,躲进小楼成一统,安然做一个“书虫”啦。我的好朋友、山东藏书家阿滢曾写了一篇文章《彭国梁:乐此不疲的大书虫》,刊发在《诗选刊》二〇一一年第六期,他在文中写道:

“淘书、读书、写作是彭国梁生活的全部内容,卖文所得,仍旧是淘书,周而复始。离开了书,他便不知道怎么打发日子。他曾说:‘有人说,在这个世界上,要是没有美国,难以想象。可对我而言,要是没有书,那才真是难以想象。如果几天不逛书店,他便心痒难忍,就有一种饥渴感。即使大雪纷飞的天气,本想在雪地走走,可走着走着又走进了书店。在老家给母亲过完生日,回到长沙,来不及回家就直接打的去书店淘书。‘好像只有到了书店,心才能静下来。”

是啊,书虫生活才是国梁的理想状态。这样的日子,才是真正有文化、享清福、得大自在的日子。他隔三差五地逛特价书店,收藏各类杂志的创刊号,每年主编好几套丛书,自己还要著书立说。在一个书虫眼里,绿酒红灯如何比得上黄卷青灯的滋味,貌若天仙如何比得过书中神仙的魅力!

平日读文学史,读到魏晋和明清时诸多名士,辄艳羡不已。当代乃昭昭盛世,汲汲于名利者,挤满通天之道。甘于诗书的清俊之士有没有呢?寥若晨星。而国梁兄,是其中的楷模!

国梁那把胡子固然不可复制,可他的“书虫”风范,我是颇想效仿一下的,哪怕是东施效颦,也不管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