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治安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研究初探——以消防管理课程为例
2016-01-21
公安院校治安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研究初探
——以消防管理课程为例
胡玉娟
(福建警察学院治安系,福建福州350007)
摘要:以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为背景,分析了公安院校消防管理课程的教学现状,围绕“校”、教”、“学”、“考”四个方面对公安院校消防管理课程提出教学改革的新思路。
关键词:公安院校;治安专业;消防管理;教学改革
2008年在全国范围开展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我国公安教育体制改革的一次尝试,是对传统警察培养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同时也传达出有关公安院校发展方向和改革趋势的重要信息。公安院校担负着培养和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如何在公安教育教学模式上体现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突出警察职业能力培养和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等特征是公安院校专业教师急需解决的一个大问题[1]。因此,公安专业教师在专业课程教学活动中,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又必须紧密围绕公安工作实际,注重培养公安专业特色和职业能力,积极寻求“有的施教,教而有用,用而有力”的教学改革新模式[2]。
一、公安院校消防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性
1.消防管理课程的重要性
消防管理课程是我国公安院校治安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是公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性、实践性和实用性都很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火灾除了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以外,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素质的高低等多种因素有密切联系。鉴于火灾多是人为因素所致,通过加强制度、教育、科技手段等人为因素的管理来提高区域综合抗御火灾的能力是有效可行的。从2008年至2012年福建省消防监督分级管理火灾情况来看,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单位,其管辖的基层单位近五年发生火灾起数占总火灾起数的37.73%,火灾经济损失百分比高达45.20%,如图1。可见,当前由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基层单位(如居民住宅区等)火灾形势不容乐观,虽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但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管理能力应该是防灾减灾的一个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方法。
图1 2008—2012年福建省消防监督分级管理火灾情况
2.消防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消防管理课程的教学任务是使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的一般规律、原则和方法,具备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技能和常用消防器材使用技术,能够出色完成消防监督检查、处置初期火灾以及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虽然课程中有关燃烧与火灾基本知识、火灾预防、初起火灾的扑救及火场逃生等基本常识在社会消防宣传中已广泛普及,但作为公安院校的专业课程来说,消防管理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消防知识则更加系统化、专业化、多元化。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对知识的融会贯通能力,使之“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做到活学活用、随机应变。课程中有关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消防安全宣传等部分内容则对学生具备的知识技能提出更高的专业要求。大多数学生入警后主要从事基层派出所工作,防火、初期火灾扑救及消防行政执法等知识是他们必备的专业技能。目前,消防管理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在全国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普遍开设,有些公安专业作为选修课设置。传统的“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的教学模式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当前公安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消防管理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为公安实战部门输送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二、公安院校消防管理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1.缺乏消防业务知识全面的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不足已经成为全国公安类院校普遍存在的一个不争的事实。近年来,因“专升本”等各种原因,公安院校纷纷引进许多高职称或高学历的人才从事教学工作。但由于没有公安专业背景、缺乏对公安实践工作的接触,这些人才往往不能很好地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公安工作实践有效结合。除此之外,有些从公安院校毕业的教师因不能实现对公安业务的全程跟踪了解,他们所具备的公安工作阅历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已经脱离公安实战现实。因此,目前大多数消防管理专业教师存在消防知识结构不完整或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问题,教学中难免出现偏向自身专业背景的内容讲得多、未知或不熟悉的内容讲得少的现象,以及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尽管公安院校积极安排专业教师下基层锻炼活动,但由于专业任课教师少,教学任务重,老师们客观上很少有时间下基层锻炼,“教科书加案例”模式也可应付日常教学,因此许多教师主观上也不愿意下基层实践锻炼,即使下基层锻炼,有时也会因岗置人,哪里活多活急就在哪里锻炼,而不是因人找岗,或是将教师下基层锻炼流于形式化、任务化。政法干警招录试点改革要求消防管理减少理论讲授课时,加大实训比重,这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如何选取教学内容、如何处理好理论知识教学和实训教学的关系、如何有效开展实训教学等方面更是如此。
2.实训条件不足,难以开展有效的实践教学
消防管理课程中的很多内容需要实战训练,因此需要相应的设备、设施和场地。比如消防器材的使用操作、初起火灾的扑灭及逃生自救、火灾隐患的排查、消防行政执法等等基本技能,如果不结合实训是达不到良好效果的。消防实训器材不足、实训场地缺乏是摆在全国公安院校面前的一个大难题。
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在学院领导及保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选取校园边角的空旷处开展消防器材使用实训教学,确保每个学员都能体验灭火器等常见消防器材的使用,教学效果很好,学生收获很大。由于存在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救生器材等实训所需设施我们几乎没有,教师只能尽可能在实训内容和方法上进行选取斟酌。在进行“火场自救逃生”实训教学时,只能利用宿舍楼道、楼梯进行简单疏散演练。由于不能制造火灾现场紧张的气氛,个别学生嬉笑打闹,没有丝毫紧张感,实训效果很差。若是请求消防部门支持,教学效果应当好得多,但这样做,除需要教师打报告层层申请经费及所需设备材料外,还得随时根据消防部门的时间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时间,正常教学秩序难以保证,而且教师工作量的核定与自行开展实训一样,若是实训中出了问题还得教师自己承担,久而久之教师的积极性也消失殆尽。
3.课程理论教学内容的选取存在分歧
试点改革后的消防管理课程总课时为16至18节,比以往本专科公安专业课的34至36课时少了很多。对于本科的消防课程教学来说,课时安排较充裕,但对于试点班教学,教师必须根据学生培养目标对教学内容进行大刀阔斧的调整。结合笔者所在福建警察学院消防管理课程教学情况以及邱煜对浙江、山西、内蒙古、重庆和广西五地公安院校开展消防管理课程教学的调查分析[3]可以看出,六所公安院校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不尽相同:在消防管理概述、建筑防火、初起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与自救、消防监督检查等内容的选取上较一致,但对于燃烧与火灾等消防基础知识是否需要讲授、消防行政案件办理是安排在消防管理课程中讲授还是安排在治安案件查处课程中讲授、火灾预防知识的具体侧重点如何把握等有较大的分歧。从实训内容来看,大多数院校将消防器材的使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火场安全疏散与自救等作为实训的重点,开展操作演练、PPT演讲等多种形式的实训教学,内容丰富,基本符合消防管理课程的特点。
4.多数教师难以及时掌握基层业务部门的新信息、新动态
公安院校作为高等院校毕竟不同于公安业务实战部门。公安局及科所队等公安业务具体执法部门会及时接收到公安业务方面的各类文件公告及变更通知。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与保密性,许多信息包括非涉密信息也不便警务公开或媒体传播。教师需要主动关注基层动态来掌握自身专业的新资讯。一般而言,教师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公安网了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最新修订情况,但是对一些外网内网都没有的业务变更内容,除非积极主动联系基层,是很难掌握的。一般而言,专业教师往往承担1至2门的专业课教学任务,由于教学时间的安排以及科研压力等客观因素,教师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对信息时时跟进、及时掌握。
三、公安院校消防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构想
(一)从“校”的角度
1.制定激励政策,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公安院校教师身兼教师和警察双重身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是基本要求。陈卓以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和学校列入公务员管理为背景,对浙江警察学院的教师进行了教师职业发展问卷调查研究。其中在对“就目前状况而言,最让您对前景感到不安的原因”之问题的回答中,“教学负荷大”和“科研要求太高”分别占总样本的61.11%和47.78%,排在第三位的是“福利待遇低”(32.22%),还有30.00%的教师选择“学生素质不一”。对于“您认为目前学院的行政职能部门对教师的管理是”问题的回答,45.56%的教师选择“带有强迫性的控制性管理”,选择“科学公正的服务性的管理”的仅有1.11%,42.11%的教师介于前两者之间,还有12.22%的教师选择“说不上”。这说明教师对学校行政部门的教师管理模式存在较大意见。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和学校列入公务员管理的背景下,学校管理的行政化愈来愈浓,如何处理好科层制管理和教师自主权两者的关系,如何缩小教师期望价值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是每一所公安院校都应当认真考虑的。
2.重视实训场馆、设施的建设,构建实训教学保障体系
消防管理课程涵盖物理、化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教学中光靠理论讲授达不到良好效果。因此,公安院校一方面应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校内实训场馆和设施的建设,为教师提供开展实训教学的硬件,这是技能教学的基础。另一方面,要积极建立与实训教学要求相适应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这是培养公安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必不可少的条件,有利于加强老师和公安一线更进一步的密切合作,便于教师及时掌握基层业务部门的新信息、新动态。公安院校应与公安实战部门建立良好互助的长效机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可以选择与消防部门和消防工作做得好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共建,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享。同时还可以在地方公安机关和消防大队的帮助下,与建筑消防设施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的企事业单位(如大型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建立联系。在不妨碍单位正常运行、营业的前提下,学院与单位双方协调授课时间,让主管人员和教师对学生进行单位消防管理的现场讲授、观摩,让学生分别体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者和消防管理执法者的不同角色,从而使“教、学、练、战”的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得以有效运行。学院还应为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创造条件,健全完善校内实训场馆的规范管理,制定合理的教师实训教学考核制度等配套的实训教学保障体系。
(二)从“教”的角度
1.教师应努力提高驾驭消防实际工作的能力
首先,教师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消防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水平,力求具备较完善的消防知识结构。这就要求教师广泛涉猎与消防有关的物理、化学、建筑、安全学、电学、管理学及法学等理论知识。其次,当前公安专业课教师缺乏实战经验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和普遍的现象。对消防管理课程而言,对口的基层业务部门应为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虽然消防法律法规对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都赋予了消防管理的职责,但对于两者在管理对象、执法权限等方面存在的职责明细划分,法律法规并没有进一步阐述。比如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的对象和消防行政执法方面与公安派出所有很大不同。作为公安院校的教师,不但要学习公安消防机构中最专业权威的消防知识,了解掌握国家及地方的消防新政策、新动态、新科技,还要立足于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管理职责,适当把握理论教学的深浅和实训教学的实用性。教师可以通过采用基层锻炼、调研、带学生实习等方式深入基层消防队及公安派出所,了解一线的实际工作。在学校提供时间和经费保障的前提下,教师应主动争取多参加学术交流会议,多到专业性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院校学习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先进、有效的实践教学组织方法和实践教学设计,多与兄弟院校消防管理任课教师沟通交流,取长补短,提高自身的实践教学能力,促进消防管理课程实践教学的完善。最后,教师还应跟踪消防新科技、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了解国内外消防概况及进展。由此看来,为了打造高质量的消防管理课程,教师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基本技能。
2.丰富教学方法,推进有效教学
消防管理课程在试点改革以后的课时量近乎缩减一半,实践操作技能教学比例大大增加,使得理论教学内容被迫压缩。理论知识基础薄弱,会造成学生在实战中死记硬背、生搬硬套、依葫芦画瓢,难以掌握专业知识的实质和关键。因此,教师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对学生学习的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筛选,从而决定教什么、训练什么、考核什么。笔者认为消防管理课程中的燃烧和火灾的基础知识很重要,这是构建防火和灭火基本原理的基础,是帮助公安民警研判在瞬息万变的火灾现场采取何种应对措施以及注意事项的重要知识基础。例如教学中引导学生分析公安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某居民住宅区煤气泄漏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应如何处置,不该做什么,该做什么,怎么做……这些都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但是理论教学枯燥无味,灌输式的教学往往使学生昏昏欲睡、精神分散,教学效果差。因此在理论教学中可采用丰富的教学方法。比如案例教学法是消防管理课程中常用的教学法,它可以丰富和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但需要教师精心选取教学案例、认真设计教学内容,只有做好足充分的准备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结合火灾案例、火场逃生自救图片视频等相关多媒体教学手段,会使得案例教学锦上添花,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活跃课堂气氛具有良好效果。针对灭火、火场疏散逃生训练可以采用情景模拟教学法,它具有显著的参与性、趣味性、真实性、启发性等特点,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活学活用的能力。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若将实景仿真模拟这种现代化教学法运用于消防管理课程,如利用3DMAX等先进技术对火灾现场、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等进行实景仿真模拟教学,将会引起学生的广泛兴趣。
3.联系区域消防特点,突出章节讲授重点
消防管理课程内容的选取应充分考虑职业的针对性,满足当前消防工作的现实需要。目前全国各公安院校在消防管理课程教学内容的选取上大部分一致,但也存在分歧。火灾具有社会性、地域性的特点,区域的社会发展程度、经济现状以及火灾时空属性等现实因素影响了区域的消防管理情况,通过分析大量的区域火灾数据可以较深入地了解区域的消防管理现状。因此,笔者认为消防管理课程教学可以结合本省的火灾特点合理分配课时比例,讲授时可结合本省的火灾情况,突出章节讲授重点。比如2010年至2012年福建省每年电气火灾占总火灾起数的42%,大大超过全国29.8%的平均水平。而电气线路故障是引发电气火灾的首要因素,57%以上的电气火灾是由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是防范的重中之重。由短路、超负荷和接触不良三大原因造成电气线路故障而引发的电气火灾占57.3%以上。笔者于是在电气防火课堂教学中结合以上数据分析结果,突出讲授福建省的电气防火重点。对区域火灾原因和火灾发生时间、空间等特点的研究结果,可以提高学生对本省火灾情况的了解,对推动本省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大有裨益。此外,近年来化学物品泄漏、爆炸事故以及交通工具火灾等各种突发灾害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教师在授课时可对此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注意事项进行一些常识介绍,帮助学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但是这对教师的专业综合素质要求也是很高的。
(三)从“学”的角度
消防管理工作没有公安工作的神秘感,加之消防安全知识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宣传,学生多少都懂一些,课程涉及的很多理论内容也通俗易懂,因此许多学生对这门课兴趣不大。一些实训教学也存在每组由个别同学动手包办、其他同学不管不问的现象,不能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实践的目的。期末考试多采取传统的闭卷考试形式,学生平时学与不学、学好学坏都一样,只要期末突击背一背,就可以顺利通过,因此学生普遍存在“前十几周幼儿园,最后两周高考前”的现象。因此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教师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应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课堂教学成为师生共同参与实现教学目标的过程。对于政法干警招录试点班的学生,入学即入警,必须注重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因此可以尝试“教”与“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比如教师提供课程内容专题,然后由不同小组学生选定专题中的某一部分开始认真“备课”。鼓励学生利用课外的时间,查阅大量相关案例、资料和文献,以获取相关基础知识和专题概况,并选取素材、组织设计和制作PPT,最后在课堂上以教师的角色进行讲授,教师则以学生的角色提出问题,检测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这种教与学结合的教学模式,让学生通过备课”进行自主学习,这个过程既培养了学生收集资料的能力、对材料进行选取和剔除的能力,也增强了学生之间的协作配合,锻炼了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等。消防管理课程内容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实用性,笔者尝试在日常教学中引入项目化教学法,选择性地将部分课程内容进行模块化设计,通过“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主体”,积极鼓励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这种教学改革不但改变了传统“满堂灌”的被动教学模式,而且学生在主动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还锻炼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沟通的综合素质[5]。
(四)从“考”的角度
考试是衡量教学效果的重要形式,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传统的消防管理课程以学生顺利通过理论考试为价值取向,忽略了课程的能力目标,而其实“高分低能”的学生是无法适应公安实战需求的。消防管理教学改革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教学目标,并在一定程度上公平、合理地检测学生学习的真实水平,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效果。因此笔者认为消防课程的考核除了保留传统的卷面笔试形式外,可以加入实践能力考量环节。实践考核可以根据考核内容来选择个人操作能力考核和分小组考核的形式。个人操作能力考核可根据学生个体的实践操作表现来打分;分小组考核时要注意充分调动学生的研究潜能,包括积极调研、收集资料、主动探究、自主学习、制作PPT、语言表达研究成果等能力。教师既要关注团队整体成果,也要注意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不但要反映小组的分数,而且要反映个人研究分和对小组的贡献分,遏制学生学习的投机心理,避免出现“滥竽充数”现象。同时注意在课程考核成绩构成中,合理分配理论考试、实践能力和平时表现三部分分数比例,如:在综合成绩中,理论闭卷考试成绩占50%,实践创新能力占40%,平时表现(出勤、作业等)占10%。教师合理地将考核成绩进行分配,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重视学习内容的全面性,从而提高学习的有效性。
四、小结
公安院校承担着培养未来公安民警的重要职责,形成了一整套教育教学培养体系,课程体系建设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长期以来为公安机关输送了大量的人才,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我们也应当看到,目前公安院校一些课程的教学也存在课程与实际工作脱节、教育落后于实践等问题,教育教学效果和用人单位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离。只有与时俱进地深化公安教育教学改革,从源头上提高警察队伍的专业素质,才能有力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参考文献:
[1]余升淮.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公安院校发展[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5).
[2][5]胡玉娟,曾秋波.公安院校治安专业课程项目化教学初探——以《消防管理》课程为例[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4,(4).
[3]邱煜.试点专业《消防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以浙江警察学院为例[J].公安学刊,2010,(5).
[4]陈卓.新形势下公安院校教师队伍管理状况调查研究[J].公安教育,2012,(8).
责任编辑:时娜
基金项目:本文为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常规课题(立项批准号FJJKCG14-187)、福建警察学院院级课题(YJ13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胡玉娟,女,福建南平人,福建警察学院治安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安全管理、治安管理。
收稿日期:2014-12-03
文章编号:1009-3192(2015)02-0110-05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