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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连续统”框架下新型城镇化社区样态研究

2016-01-19田鹏陈绍军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田鹏+陈绍军

摘要:通过对河南省新乡市Z社区的“深描”,作者从生活空间变迁及社区治理模式转型两个维度展示了一种新型城镇化社区样态,首先,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口聚落模式置于“城乡连续统”框架下,抽象出此类社区的基本特征,即动力机制市场化、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一体化、生计模式多元化、社区基层建设“新型单位化”;其次,不同于学术界既有城乡人口迁徙聚落模式,Z社区在动力机制、组织转型和生计变迁等维度均有其特殊性,并指出其与传统新农村社区的区别和联系;最后,作为中原地区一种特殊的人口聚居模式,Z社区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面临“走出个案”式困境,因此,作者从新型城镇化社区应然样态、地方性知识和本土治理资源、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和农村土地制度等维度引发进一步学术思考。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城乡连续统;人口迁徙聚落模式;社区样态

中图分类号:C912.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6)01-0154-07

一、问题的提出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过程[1]。以农业大省河南省为例,2014年河南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显示,2013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为4 123万人,比2007年增长22.46%,城镇化率为43.8%,高于2007年9.5个百分点[2]1126。以河南省新乡市为例,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小麦生产基地,该市农业人口达到320万人,占全市人口的56.4%,城镇化压力较大,有学者调查新乡市9区(县)111个行政村的158 632人中,劳动力85 772人,其城镇迁移意愿高达85.5%[3],但该市农村人口生活水平仍然相对较低,农村社区建设缺乏规划,土地集约利用度不高,缺乏道路、饮水、排水、燃气、网络、供配电等基础设施,更缺乏与日常生活相配套的医院、学校、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境污染状况严峻。因此,如何以新型城镇化为契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尤其是“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土地资源粗放低效利用,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传统村落承载的“乡愁”逐渐消失等一系列问题就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相关学者面前的难题。

一方面,自学者李培林提出“村落的终结”问题后,学术界掀起了一股关于“城中村”及其终结路径的研究热潮。[4]“站在工业文明入口处的中国农民究竟如何终结?”[5]中国农村究竟如何转型与变迁?未来的农村社区究竟呈现何种样态?是蓝宇蕴笔下的“都市里的村庄”,即与传统小农村社共同体相对应、相区别的一个概念,建立在非农化经济基础之上的一种“新型村社共同体”,凝聚着这一特定社会群体行动逻辑的独特共同体组织是“末代农民”逐渐“脱胎”为市民,是“农村社区”逐渐转变为城市社区最便捷的中介与“桥梁”,也是农民城市化的一种值得注意的“新型社会空间”?[6]抑或是毛丹所谓的“村庄大转型”,即村庄正在经历从农业共同体到城乡社区衔接带之弱质自治社区的大转型,包括经济共同体转型为具有不确定性的社区经济共同体,治理共同体转型为国家与社会共同治理的单位,乡土性公共领域得到初步生长的共同体,村庄作为农民社区的转型,即从传统农业社区开始转向城乡社区衔接带的弱质端[7]。就在学术界还未取得共识之时,随着新一届政府提出新型城镇化宏观发展战略后,如何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是摆在各级政府和学术界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

另一方面,各地新型城镇化推进模式和实现路径呈现多元化趋势,尤其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全面实施以来,各地纷纷出现土地集中整治过程,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焦点问题,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典型的研究包括:“撤村并居”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8]、“村庄合并”进程中农村社会发展问题研究[9]、“撤并村庄”过程中“行政社会”的实践逻辑[10]、“村改居”社区组织建设与运营[11]、“合村并居”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12]、“转制村居”空间、认同与社会秩序生成逻辑研究[13]、“农民集中居住区”文化适应研究[14]、“过渡型社区”的社会整合及治理转型研究[15]、“村(居)改制”社区制度变迁研究[16]。但“村落终结”社会样态的多样性使得学术界关于究竟何种模式值得借鉴并推广仍然莫衷一是[17]。

但笔者认为,既有研究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由于新型城镇化推进模式在国内尚存在多种样态,虽然各学者基于自身的学科背景及实践经验,从不同视角展开了新型城镇化推进模式及实现路径的研究,但仍然缺乏一种基于新型城镇化社区之“整体性社会事实”的研究视野和理论框架;其次,就分析范式而言,目前关于“撤村并居”现象及“村改居”社区研究均将研究对象视作一个“孤岛”,是一个带有浓浓“乡愁”“亦城亦乡”的特殊人口聚集空间,并具有过渡性、复杂性、可塑性等特征,但这种“孤岛”分析范式切断了“村改居”社区与其所处环境的社会互动,如此,既未能科学诠释社区样态生成的动力机制及社区秩序整合的行动逻辑,也不利于客观阐释“撤村并居”的运作机制及“村落终结”的实践逻辑;第三,在“传统-现代”“乡村社区-都市社区”等二分框架下,学者们往往将“村改居”社区视作现代都市社区的过渡形态,并认为此类社区治理结构现代转型及农民市民化是其最终样态。但笔者认为,“村改居”社区是一个特殊的城乡文化“转型区”(zone in transition),其终结之路并非呈现一种传统乡村社区向现代都市社区转型的线性关系,而是两者在特殊时空情境下互相建构的动态过程;第四,就研究方法而言,目前关于“撤村并居”现象及“村改居”社区的研究大多集中于规范研究而非经验研究,尤其缺乏个案式“深描”,这不但不利于我们客观认识“村改居”社区的基本样态,也不利于对“撤村并居”实践逻辑的把握。

因此,为克服既有研究的局限性,笔者将中国新型城镇化推进模式及实现路径置于“城乡连续统”(urban rural continuum)分析框架下,将新型城镇化社区视作一个“被实践的空间”,并将其社会秩序视作实践主体行为的制度性后果,以河南省新乡市Z社区为个案,采用“生成性视角”(generative perspective)展现作为一种“整体性社会事实”的新型城镇化社区之基本样态,以期与学术界关于新型城镇化相关研究形成理论对话。

二、Z社区:一种新型城镇化社区

(一)从村落到社区:生活空间变迁

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新乡市出现新一轮的建房热,面对村民日益高涨的建房需求和城镇化生活需求,新乡市通过建设新型城镇化社区,促进农村面貌有了根本性改善,农民居住空间发生了彻底转型,摆脱了过去传统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有新房无新村”的怪圈。以Z社区为例,居住格局变迁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从村落独户散居到社区集中聚居,破解传统农村建设“有新房无新村”怪圈。Z社区中流传这样一句民谣:“好房子,几辈子,再也不用拆房子。”Z社区居民PWL告诉笔者:“20世纪80年代由土坯房改建为半砖半坯房,90年代由半砖半坯房改建为砖瓦房,21世纪初则又由砖瓦房改建为砖混房,现在是三代人住在一代人建的房子里,几十年都不用再翻盖新房了。”新乡市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引进现代城市社区建设理念,科学编制社区空间布局规划,以Z社区这类新型城镇化社区为载体,实现优势资源集中共享,一方面能突破传统农村一辈子翻盖几次新房的怪圈,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建房开支,大大节约了生产生活成本;另一方面也能打破过去村与村、组与组、宗族与宗族、家族与家族之间的传统居住格局和生活模式,避免了邻里纠纷,实现了一种新型人际关系模式,部分缓解了学者吴重庆所谓的“无主体熟人社会”(baseless society of acquaintance)运作困境,即农村大量劳动力离土离乡后,传统村落的“熟人社会”运作规则失去其原有的社会基础而面临的困境[18]。

2.以Z社区为载体,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正如学者耿明斋所指出的,农民向镇区集中是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原地区“就地城镇化”[19]的一种基本形态,而新型城镇化社区则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载体[2]114116。Z社区居民TMZ告诉笔者:“Z社区和城市社区一样,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非常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小学、卫生室、休闲广场一应俱全。”区域经济学认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提供需要有一定的人口集聚效应,新乡市在新型城镇化规划过程中充分发挥Z社区人口集聚效应,依托产业集聚区的带动效益及城市交通建设“3010”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即“30分钟经济圈”和“10分钟生活圈”,并通过中心城市—县城—乡镇—新型城镇化社区一体化统筹发展战略,使得“居住在社区、上班在厂区、消费在市区”成为Z社区居民生活的新常态。正如学者王伟光所指出的,走具有中国特殊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突破传统二元分割思维,把城镇化置于城乡一体化的框架之下,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均衡配置,最终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20]。

3.通过产业集聚区建设实现农民多元化生计模式转型。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实现失地农民职业转换的核心因素[21]。从2006年开始,新乡市就依托县城、重点乡镇和原有产业基地,规划一批新型产业聚集区,并通过“六通一平”实现产业聚集区的辐射带动效应,构建一个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的载体,一个农民自主创业的载体,促进新型产业的集聚集群集约发展。距离Z社区约2公里就是HC镇新型产业园区,Z社区大部分年轻劳动力都选择在本镇工业园区务工,不但可以节约生活成本,还可以满足家庭日常劳动力需求,实现“就业不出门,务工不进城”。另外,笔者在调研中发现,部分老年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非农化转型,Z社区72岁的SFX告诉笔者:“2014年6月在家门口开了小卖店,主要卖一些日常用品,生意不错,一个月收入平均下来也有2 000元左右,比农村种那几亩地强多了。”新乡市以产业集聚区位平台,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积极推动农民非农化转型,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实现龙头企业“引进来”,另一方面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积极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合作,多维度促进农民增收,为其顺利实现生计转型和职业转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从村委会到“四委一中心”:社区治理模式转型

作为一种介于传统农村社区与现代城市社区之间的新型社区形态,Z社区组织转型也面临着特殊的实践逻辑,一方面,由于传统村落生活空间发生变迁,乡土社会网络正在趋于瓦解,由熟人关系向半熟人关系甚至谋生人关系转变,因此,传统村落治理模式失去其必要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又由于新型城镇化社区的复杂性、过渡性、可塑性等特征[17],使得完全照搬现代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也不能实现社区基础秩序整合。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新乡市Z社区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模式——“四委一中心”和“4+2”工作法。

1.“有事还得找村委”是Z社区成立之初居民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由于未建立完善的社区治理体系,新社区实行分片管理的模式对原村庄村民实行“分片式就地治理”,即ZX村、ZY村、ZM村三个村委会仍然负责其所属村民的日常事务管理,继续承担村级行政事务管理之责,如农村计划生育、农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惠农资金等,仍然承担着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的职责,因此,Z社区成立之初,村委会仍然是“村庄集体利益代理人”[22]。ZX村村支书LMZ告诉笔者:“Z社区刚成立,还没有一套完善的领导体系和管理办法,为了不影响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镇里决定各村委会仍然负责各自片区内村民的日常事务。”

2.2013年6月,按照新乡市相关部门的决策,Z社区建立了一套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四委一中心”,即“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委员会”“社区监督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四委”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工作,通过明确职责任务,理清社区“四委”间权责关系,形成社区党组织“掌舵”、管委会和居委会“划船”、社区监委会当“裁判”的工作机制。其具体架构、职责情况如下:(1)社区党总支:由社区所在乡镇(HC镇)主管副职、社区所包含原村庄党支部书记和社区内广大党员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决策领导,统筹社区全局发展;(2)社区管委会:由社区所在乡镇主管副职、社区所包含原村庄村主任和村民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执行落实村党支部各项决议、决定,具体履行社区管理职责;(3)社区居委会:由全体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协同社区管委会执行落实社区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治保工作、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具体工作;(4)社区监委会:由社区群众代表担任成员,主要职责是对区务公开、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程建设、资产资源和社区干部廉政勤政等工作进行否决建议、问责建议、监督、纠错。正如Z社区居委会主任CAZ所言:“村庄变社区不是简单地换一块牌子,很多事务是原来村委会无法协调的,必须有党委掌舵、监委当裁判,只有创新社区管理组织才能实现村庄变社区的华丽转身。”

3.Z社区特设了“一站式”行政代办服务,并配有专项资金用于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笔者调研发现,服务中心建有“四室四站两所两栏一厅一市”:“四室”即社区组织办公室、会议室、计生和卫生室、图书阅览室;“四站”即一个志愿者服务站、一个治安民调站、一个救助站、一个婚丧事务服务站;“两所”即一个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一个职业技能培训场所;“两栏”即党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一厅”即一个“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一市”即一个便民购物超市。

4.为顺利实现传统村落治理模式向现代社区治理模式的转型,培养社区居民公共意识,Z社区也进行了有益探索。Z社区居委会主任CAZ告诉笔者:“居民利益无小事,社区公共事务采用‘4+2工作法,走‘四议两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防止在社区管理中出现强迫命令。”“4+2工作法”即“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四议”即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在Z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审议和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集体土地承包、流转与经营、公益事业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运营与管理、集体资产重组与改制、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作为社区治理模式转型的积极尝试,“4+2工作法”不仅能培养居民现代社区公共精神,为建立完善的现代社区治理体系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也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国家构建民主合作型基层社会秩序”[23]的制度创新。

三、“新型城镇化社区”:与既有

城乡迁徙聚落模式的对比性分析

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人口城乡迁徙聚落模式可分为三种,即“城中村型村转居”社区、“集中居住型村转居”社区和“政府安置型村转居”社区[24],而作为中原地区新型城镇化推进模式的突破口和实现路径的切入点,“新型城镇化社区”是指基于城乡连续统一体,由若干行政村自愿组合,并选择多元生计模式、享受均等化城乡公共服务的一种新型人口聚落模式。以Z社区为例,该社区由三个相邻的行政村自愿组建而成,在按照“占1亩耕地补1.05亩耕地”及宅基地复垦后留作建设用地发展二、三产业的原则下,社区居民既可以选择非农就业,也能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保留传统农业生计模式;同时,在“30分钟经济圈”及“10分钟生活圈”的交通规划理念下,社区居民亦能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异。因此,“居住在社区、上班在厂区、消费在市区”是Z社区居民生活的新常态。笔者认为,此类“新型城镇化社区”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动力机制市场化。不同于动力机制行政化,即一种政府行政强制主导下的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过程,动力机制市场化是指社区建设的动力机制以市场为主导,即从村庄到社区的人口迁徙是由“推—拉机制”产生的自愿过程,而非国家行政权力强制作用的结果,因此,市场化机制主导下的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过程往往不会出现强制拆并后的“行政社会”[10]。

2.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一体化。不同于传统新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城镇化社区被纳入城乡连续统规划框架内,居民能享受均等化的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模式,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四委一中心”式管理体系及“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模式等。

3.生计模式多元化。所谓生计模式多元化是指社区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多元生计方式以提高其家庭收入,这不仅得益于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尤其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实现的“产城一体化”,还得益于Z社区在集体资产分配体制改革、集体土地制度创新等方面的积极探索,保障居民的土地权益,使得“社区里的居民”,即一种新型职业农民成为Z社区生产生活的新常态。

4.社区基层建设“新型单位化”。虽然Z社区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自治理管理体系,但这些都无法彻底脱离“国家政权建设”(state building)的影响,社区基层秩序出现“新型单位化”现象,包括新型社区庇护主义、社区法团主义、社区父爱情结等新型单位化现象[25]。笔者无意于探讨居民自治与国家政权建设两者的互动机制,故“新型单位化”现象不做详述。

从人口迁徙与流动的动力机制而言,目前国内出现的各种不同于传统农村社区与现代都市社区的新型社区类型,其动力机制主要包括:市场主导型,如“城中村”;政府主导型,如“农民集中居住型”社区,而上述空间聚落模式的生成过程中往往伴随着社区治理模式变迁及社区组织转型,即村民自治向街居制转型,因此,学术界亦称此类社区为“村转居社区”“村改居社区”或“转制社区”。笔者认为,作为一种市场机制主导下的新型城镇化社区,Z社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与上述社区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社区生成动力机制角度而言,不同于行政机制主导下强制撤并导致的社区行政化,新型城镇化社区是在充分尊重村民迁移意愿基础上集体理性选择的结果,正如Z社区居委会主任CAZ所言:“别的地方是政府催着老百赶紧搬,我们这里是村民催着干部抓紧建,很多村民要求早日搬进新社区入住,催着政府抓紧工程建设进度。”因此,从社区生成动力机制角度而言,Z社区是一种内生自发型社区。

其次,从社区组织转型角度而言,新型城镇化社区亦不同于行政机制主导下的“村转居社区”。“村转居社区”表现为村委会向居委会的强制性变迁,但新型城镇化社区的权力组织架构并非村委会转居委会的“一刀切”,而是构建符合社区自身治理结构的组织模式,如Z社区组建后构建了一种新型的权力架构——“四委一中心”,即“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委员会+社区监督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同时配合“4+2工作法”民主决策程序,很好地实现了社区自治功能,正如居民WAZ所言:“有了社区服务中心办事情比原来方便多了,而且不仅可以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也能通过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督社区干部的一言一行”。

最后,从生计模式转型及居民社会生活方式变迁角度而言,新型城镇化社区亦不同于“城中村”“失地农民安置区”等类型的社区。如果说“农民失地化”是“失地农民安置区”的重要特征,那么“农民市民化”则是“城中村”的终结之路,而新型城镇化社区在生计模式转型及社会生活方式等方面尊重居民家庭的个体差异,赋予居民充分的自由选择权。正如65岁的居民ZCW所言:“我儿子和儿媳在县城上班,他们名下的土地则由村集体统一流转了,我和老伴儿当时坚决不同意流转,所以剩下2亩多地由我们继续耕种,现在最起码可以保证口粮。”

同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级阶段,新型城镇化社区也不同于传统新农村社区,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具体而言,两者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作为一种社会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出的时代背景不同。由于我国特殊的现代化发展战略和推进模式,形成了城乡之间长期二元分割、甚至对立的局面。因此,2006年在“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战略下,决定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仍然受到农业现代化程度低、农村组织化程度低、农民市场化程度低等因素的制约,同时僵硬的户籍制度仍然将农民和市民作为一种身份进行区分。而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则是在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城乡统筹、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升华,也是对改革初期小城镇发展的继续和深化。

其次,两种社会工程的推进模式和实现路径有所不同。作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宗旨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推进模式和实现路径的着眼点均是新农村(社区)本身,基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建设理念,并通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民收入等手段,实现“三农”问题的新突破;而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的着眼点和推进主体均是人,其实现路径则是遵循着不同的逻辑:将新型城镇化社区置于城乡连续统一体范畴内,通过促进中心城区经济发展带动小城镇发展以及“三个聚集”,即人口聚集、产业聚集、资源聚集,实现田园风光下的“乡村复兴”,并通过打造“记忆中的乡愁”和社区营造,实现“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最后,作为城乡统筹战略下的国家工程,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仍有一定的关联性。作为城乡统筹的启动器和切入点,新型城镇化(社区)是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发展战略的纵向延伸,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级阶段,也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瓶颈(如农业现代化程度低、农村组织化程度低、农民市场化程度低以及僵硬的户籍制度等)的突破。因此,新型城镇化的主体是农民市民化、基础是主导产业、灵魂是城镇文化、路径是农民就地城镇化和小城镇发展。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河南省新乡市Z社区的“深描”,笔者从生活空间变迁及社区治理模式转型两个维度展示了一种新型城镇化社区样态,并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口聚落模式置于“城乡连续统”框架下,抽象出此类社区的基本特征;同时,将此类新型城镇化社区与学术界既有城乡迁徙聚落模式的对比性分析。

1.Z社区居民生活空间变迁主要表现为三个维度,即居住格局从村落独户散居到社区集中聚居,公共服务从城乡二元分割向一体化发展,依托产业集聚区实现多元化生计模式转型;而社区治理模式转型则主要集体体现在三个维度,即“四委一中心”“一站式”行政代办服务、“四议两公开”民主工作程序。

2.作为中原地区新型城镇化推进模式的突破口和实现路径的切入点,“新型城镇化社区”是指基于城乡连续统一体,由若干行政村自愿组合,并选择多元生计模式、享受均等化城乡公共服务的一种新型人口聚落模式。笔者将其基本特征概括为“四个化”,即动力机制市场化、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一体化、生计模式多元化、社区基层建设“新型单位化”。

3.与学术界既有城乡迁徙聚落模式相比,以Z社区为例的新型城镇化社区在动力机制、组织转型、生计转型等维度都有其特殊性。从动力机制角度而言,不同于行政主导型的强制集中聚居模式,Z社区的动力机制具有明显的市场性和自愿性;从组织转型角度而言,Z社区构建符合其自身治理结构的组织模式和权力架构,不同于行政机制主导下的“村转居社区”,其“村转居社区”表现为村委会向居委会的强制性变迁;从居民生计转型角度而言,Z社区在生计模式转型及社会生活方式等方面尊重居民家庭的个体差异,赋予居民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不同于“失地农民安置区”中生计转型的单一化。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速,传统村落聚居模式必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作为中原地区一种特殊的人口聚居模式,Z社区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面临“走出个案”式困境[26],但在“城乡连续统”框架视域下,Z社区又可与学术界既有人口迁徙聚居模式研究形成理论对话。(1)新型城镇化社区的应然样态究竟如何?有学者以苏南地区农民集中居住区为个案,试图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概括新型城镇化社区物质系统结构[14],但作为传统农区的中原地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方面毕竟与苏南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发展不均衡的基本国情下,作为新型城镇化推进模式及实现路径的新常态,新型城镇化社区是终点还是起点,是否也会面临“社区终结”的困境?(2)地方性知识视角下的本土治理资源究竟如何实现社区治理模式转型?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模式和组织架构究竟呈现何种样态?“四委一中心”“一站式”行政代办服务和“四议两公开”民主工作程序也只是Z社区基于其本土化的治理资源和特殊的社区整合需求,而进行的制度创新,其通则性推论受到一定限制;同时,就现代公共精神培养和社区居民意识教育而言,地方性知识的介入对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结构转型究竟是苦口良药抑或是饮鸩止渴?(3)新型城镇化进程浪潮下谁是农村土地真正拥有者[27]?随着农地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谁来种地成为农民集中居住后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目前,由于土地流转经营而出现的人地关系“异化”,即农户土地流转后受雇于土地真正经营者而在其土地上劳动的一种现象,有学者称其为“职业农民”或农民的职业化[28]。因此,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地关系如何变迁也是值得学术界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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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Community Form of New Urbanization Under Framework of

“Urban Rural Continuum”

TIAN Peng, CHEN Shaojun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8, China)

Abstract:Through the “thick description” of Xinxiang City, Henan Province, the author demonstrates a community form of new urbanization from two dimensions including living space changes and transformation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model. First, the author puts population migration settlement pattern under the framework of “urban rural continuum”, abstracting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such community including marketing dynamic mechanism, integration of infrastructure and public service, diversification of livelihood patterns and new units of community building. Second, different from population migration settlement patterns which have been focused by concerning scholars, community Z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in dimensions of dynamic mechanism, organizational transformation and changes of livelihood patterns. Meanwhile, the author also puts forwar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ew urbanization community and new rural community. Last, as a special population migration settlement pattern in the Central Plains region, community Z is the product of special social and historical conditions, which will be faced with “out of case” dilemma. Therefore, the author leads to further academic thinking from the dimensions of "should be state" of new urbanization community, local knowledge, local governance resources, rural land management model and rural land system.

Key words: new urbanization; “urban rural continuum”; population migration settlement pattern; community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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