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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狗夜

2016-01-18侯佳雪

雨花 2015年12期
关键词:大木黑子犯人

■侯佳雪

三狗夜

■侯佳雪

澳洲土著用“狗”做气温的指标。冬夜里,人们喜欢拥着狗入梦,最寒冷的夜晚,就叫做“三狗夜”。

——《A Three Dog Life》摘自Wikipedia再由我摘自《A Three Dog Life》

壹:狗

讲述者:听故事的人

讲述者的话:坐在我对面的男人46岁。他把一个故事讲给我听。现在再由我把这个故事的一部分说与你们。男人希望这部分由我来讲,因为这是一个由于横亘着时间,让他自己来叙述也颇显距离感的故事。他说不如让我来说,他也好听一听他自己过去的事。

男孩九岁,在人人都因饥饿蔫头耷脑活像脱了水的豆芽的年岁里,男孩算是敦实的一个。

是他幸运地在饥饿这条黑黢黢且又漫无尽头的地道里前行,却又巧妙地避免了周身沾染上一点饥饿的灰尘,故而仅是在外表上看不出这样的痕迹;抑或是更幸运地找到了一条僻静、鲜有人迹的小径,更巧妙地绕过了那铺天盖地而来的饥饿?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毕竟饥饿的年岁已经太遥远了,遥远到当年的男孩如今也站在行将忘却的边缘。

狗三岁。狗没有名字,或者名字就叫狗,就像《蒂凡尼的早餐》里奥黛丽·赫本的猫就叫猫一样。

狗不明白饥饿,因为狗什么都吃。一盆淘米水,狗能将舌头一伸一卷,吧嗒吧嗒得津津有味。所以狗的小肚子永远是圆鼓鼓的。

虽然狗从品种上说只是一只小土狗,土黄色的毛、短短的小腿,但它在饥饿的年岁里却显得品种珍贵——在那时一切胖嘟嘟或者说看不出饥饿痕迹的东西都是珍贵而稀少的:比如男孩,比如说狗。

我们可以说男孩拥有狗。但在这种两个年幼而又敦实的小家伙互相为伴的情况下,似乎很难判断从属关系。所以姑且这样认为:饥饿在他那密不透风的漆黑斗篷的阴翳下,以出人意料的宽容容忍了两个看不出饥饿痕迹的小家伙的存在。而他们也乐于受用这种特权,相伴甚欢。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邻人家一有小孩子出门,狗就往上扑,被大人呵斥,严重时被打过几次。除此之外,再无风波。

直到有一天,生活突然因为民兵的倾巢出动而喧嚣起来。男孩一开始对民兵突然掀起的风波不明所以,只是想这些农闲时节动不动就集合操练吃白饭的民兵终于开始真正干活了,是好事。

然而一次无意跟在民兵队后面目睹了他们的行动,男孩抿紧了嘴巴,咚咚咚跑回了家拽上狗就走。

狗正准备喝新洗完米的淘米水,所以不大情愿。但狗一向听男孩的。于是狗只好用乌溜溜的眸子瞪着男孩,但毕竟还是跟着男孩走了。

光是走怎么行?男孩要跑。他拉着狗,跑过一条又一条田埂。跑到哪里去?他不知道,只知道往前跑,跑时眼前不断闪现刚才看见的画面:打狗队员个个都龇着牙,高喊“痛打落水狗”。见到老实点的狗直接用棍:当头一棍下去。于是老实的狗死得很难看,满脸是血。要是遇到跑得快的狗他们便举起半自动步枪,射一发子弹拉一下枪栓,却并不为了保险起见连射几弹:为了节约子弹的缘故。于是一发至多三发子弹,不老实的狗也得倒下。

“痛打落水狗”喊得最凶的是小个子刘卫东。他那双因饥饿而微微泛绿的双眼因为对狗莫名的仇恨而点亮了光芒,燃着绿光的眼睛像极了狼。

这是一双令人战栗的眼睛,男孩想到这双眼睛,脚下便好像被什么一绊,迈不开了。

他上气不接下气地打量四周,目光停留在一个高得出奇的草垛上。是了,就是这里。他走向草垛,在草垛边坐下,旁边蹲着伸着舌头的狗。

男孩看着狗,狗看着男孩,两双眸子就这么互相瞪着。这两双眼睛和刘卫东的眼睛截然不同:乌溜溜的,光泽像汽水瓶里的弹子。他们互相瞪累了就转而看天,看暮色一点点四合,看天由瓦蓝变得灰白,灰白变得泛黄,然后一点点转黑,又一点点地现出缀着的星星。暮色是一点点沉重了,心却一点点放轻了。男孩仿佛听见打狗队渐渐远去的脚步。但他又不敢现在起身。刚才的画面还在眼前,他不能冒这个险。腿有点坐麻了他小心地变换坐姿。腿一动干草便簌簌地响。这响声一起,男孩便又立刻止住了动作,不敢再动了。他开始想事情,想这个世界真是没有道理的。为什么老实的狗反而要比不老实的狗死得惨呢?为什么比人老实的狗要被人打死呢?没有人回答他。一片沉寂。

再一次坐在草垛旁是在三天后。打狗队再次出动已经换了队长。之前的队长不忍对自家狗下手,只好请队员代劳,看见死狗时还忍不住长叹一声。而刘卫东则对自家狗也秉承“痛打落水狗”的原则,抢先棒打,毫不手软。这一退一进间,思想层次高下立判。于是刘卫东便顶替了原先因资格老而受命的队长。

狗蹭了一下男孩的腿,男孩和狗又互相看着。男孩想起打狗队员起哄说原先的队长“没出息”。男孩在心里低叹,想:看来我就得是个没出息的人。毕竟对打狗这件事,我是想都不愿想的啊。

于是他们又这样坐在草垛旁,一动不动,坐到了漫天繁星。

三十七年后,已经是中年男人的当年的男孩坐在我对面,给我讲述这个故事。听到这里,我说这个画面多少有点哲学或者文学意味:一个小男孩带着他的狗逃避一次死亡,在繁星下自省,像是康德所言“繁星”与“道德”,又像《耶稣的童年》最后小男孩大卫携全家出逃。当年的男孩如今的男人冲我翻了个白眼,继续讲了下去:

打狗的狂热正如上世纪七十年代后半叶的所有狂热一样,兴起时声势浩大退去时倒也快。不久民兵就恢复了吃白饭的状态。

男孩和狗又回到了之前的日子,在饥饿的势力范围下巧妙地兜圈子。狗依然是什么都吃,依然是那么信任男孩。

农忙时节,男孩帮忙下田拾麦穗。金色的短小的麦穗逐渐积攒,慢慢地铺满篮子底部,又一点点上溢,填充满更高的厚度。男孩时不时从篮中抓起一把,在掌心轻轻揉捻。于是触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转换成了味觉,又转为腹中实实在在被填充的感觉。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啊——男孩不知道如何表述。他只明白那是当时人们所渴盼的、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他又怔怔地看着细小的麦穗从指缝间泻下,流动的、金黄的,像极了他所渴求的另一件东西——啊,是了,油。金黄的菜籽油。

又到了每个月领那定量的菜籽油的时候了。这样金灿灿的一碗,哪怕不到嘴,看看也是好的。想到这里,他加快了从田里回家的脚步。

可他一进家门,欢愉便被母亲脸上的表情冷冻了。他顺着母亲的目光,看见低矮的灶台上摆着一只空碗,碗壁上还分明闪着令人兴奋的油光。可是,油呢?油呢?

男孩的目光不安地掠过屋内每一样所在,最后和母亲的目光几乎同时落在了狗的脸上,那一缕缕油亮亮地粘黏在一起的毛。

男孩还没反应过来,母亲已抄起笤帚,一下下追着狗扑打。男孩听着一下下扑打的声音,心也随着笤帚一上一下。他说:“我来吧。我的狗,我自己来”——他还是下意识地护着狗。

母亲也追打累了,扔下笤帚,忿忿地瞪了狗一眼。

男孩拿起叉草的铁叉,那样小的身躯做起这个动作格外费劲些。他心里飞快地打着算盘:我铁叉都用了,也算说得过去。我只是叉过去做个样子,狗自然会躲开。这事也就这样了了。

他边想,边把铁叉向狗这么一叉。狗开心了,以为是平时一样用木棍玩耍,于是急急地扑过来……

那一刻到来时,男孩明白一切都迟了。狗的眸子里满是玩耍的快乐与信任,完全没有意识到迎面而来的是多么实在的一下。而铁叉的重量,让男孩无法止住这一下,只能与其说用双手把铁叉送出去不如说手被铁叉扯出去……铁叉与狗一起沉重地落在了地上。

男孩傻了。

他看见血从狗身上汩汩地流出,土黄色的毛被鲜血染成了一种黏腻不清、很暧昧的颜色。

他没有哭。只是真实地感受到饥饿的黑色斗篷终于在他身上扇了一下,就像他的铁叉刚才在狗身上那一下那么实在。

终究是逃不过的吧,男孩想。

三十七年后的他给我讲述了这个故事。我问他:“后悔吗?”

他答了四个字:

“都会淡的。”

贰:少尉

讲述者:讲故事的人

讲述者的话:下面让我把故事的其他部分,再说给你们听。

得到这条狗的时候,我二十六七岁。

我在某国营农场当中队长,手下不少号犯人在农场里干活。其中不晓得哪个犯人的七大姑八大姨为了让我“多多关照犯人”,送了条狗给我。这个脸上的褶子多到让人怀疑她的五官也是褶子的老太婆,在某个夏天的午休时间敲开了我宿舍的门,把狗拴在了门外一根柱子上。

她先说了一大通有的没的——我都没听进去——光顾着打量她的褶子了。她又夸这条小母狗如何如何精明,如何如何通人性。我在心里哼了一声:哪有送人狗的?

就在我刚移走数完褶子的目光时,这只全身灰色皮毛的小狼狗昂首阔步地踱进了我越过门框目力所及的范围内。夏日的阳光在它的毛尖上折射出银白的光芒,因为日头毒辣而伸长,耷拉下的舌头丝毫不影响它的派头。我乐了:嘿,别说是条小母狗,这气派还真像足了少尉。

少尉是我在河塘里摸泥鳅改善伙食的时候认识的,他是驻军小队的队长,宿舍就在我的隔壁。我们互相看得都挺顺眼,于是相约下一次还一起摸泥鳅。他摸泥鳅还真有一套。

少尉身上有我想象中一个军人该有的一切特质:他粗鲁但绝不粗俗,某种程度上就是因为他那昂首阔步的姿态——哪怕是摸泥鳅时依然保持如此——就像眼前这条狗一样。

为了表达对他的喜欢和敬意,我决定把这条小母狗叫做少尉。

每早日头越升越高之时下田去督促犯人干活,太阳几乎沉入水中时回到宿舍。

少尉的到来给日子平添了些趣味,或许说是让人内心安稳的习惯更为恰当。从水田到宿舍间有条小河,河底的淤泥无疑是水田最好的肥料。时不时有运淤泥的船要从水面上过。于是为了便于运泥船通行,农场里的桥都是小小的拱桥,向上弯起很好看的弧度。

少尉来了后,这桥头又添了一道一样好看的弧度——少尉翘起的尾巴。每天少尉会算准了时间蹲在桥头,等着我收工经过这座桥。它支棱着耳朵,只要一听见我脚步的节奏便用那种昂首阔步的姿势跑过来,但并不傲慢,反而有些屁颠颠的。于是我的脚步声又叠上了少尉爪子细碎的叩击地面的足音。

虽说当时那满脸褶子的女人送我少尉是想让我“多多关照”犯人,但结果却可能适得其反,不过倒也不能怪我:当时的犯人吃饭统一蹲在地上解决,比干活时更面朝黄土背朝天。

这给了少尉大方便。它每天中午都视察一般踱过每只碗前,闻着哪只碗里的菜比较香,便毫不客气地把嘴伸进去。犯人刚想有怨言,一见是我的狗,便也不敢发作。

我应该管管吗?不,我才不管呢。长此以往,犯人甚至乐于少尉选中了自己的碗。

最喜欢少尉的当属在这里呆了十几年的常赛天。当年,在贵州乡下他是个出了名准的算命先生,尤擅周易,有“算得不差毫厘”的传说。所以乡里人都觉得“半仙”已不足以形容他的水平,得用“赛仙”。他本人听了这诨名又不满了:什么叫“赛仙”?跟赛天仙似的女里女气,不要。乡里人说那干脆叫“赛天”得了,还有点毛主席“欲与天公试比高”的意思。“赛天”这名儿得了他本人的首肯,便一直叫了下去。

常赛天的相好有了他的孩子又嫁到了四川贵州的交界。相好的丈夫去广东打工,常赛天便去四川把这孩子领了回来。乡里有人想逗弄他,便去报了警,说他拐卖儿童。谁知一查,这孩子和常赛天在户籍上没沾半点边,还当真应该算是拐卖的。

常赛天被带走的那天,又有人起哄,说常赛天你不是从来都不差毫厘吗,这次怎么算错了?看来毕竟是“常赛天”不是“总赛天”呐。

常赛天良久不语,忽而转过头去喃喃:“自己的命是不能算的。”看守所派来的人踹了他一脚说嘟囔个屁走快点。

就这样,常赛天来到了农场改造,一呆就是十几年。少尉吃他菜时他的目光里有几分羡慕。他说这狗兴许能走得比我们更远呐。我这一辈子是呆在农场不指望什么了,这狗说不定还能走出去。

不知道常赛天是不是太久不算卦了。他算完不久,少尉就病了。它的病来得毫无征兆,就是一天天怏怏起来,一天天胃口坏下去。最后不再抢犯人的菜吃了。最后死在另一个如我初见它的盛夏时分。

我把少尉埋在它天天等着我的桥头,一座小小的土丘。隆起的弧度被风打磨得很优美。

就像那座拱桥的弧度,就像少尉尾巴的弧度。

那天我在那儿坐了很久。我长久地望着那座小土丘,记忆中的弧度,一根一根,在脑海中叠合起来。

叁:黑子

讲述者:讲故事的人

黑子是条小猎犬,长长的身子短短的腿。

小时候我捉了只野兔,为了省材料也因为懒便给它搭了刚好能容下它当时身高的小窝棚——我没考虑到它是会长大的——但由于窝棚空间的限制,野兔便只长长不长高了。因为腿短的缘故,身子显得格外长些。虽然之后很多人听了这事都觉得很荒唐,他们说野兔完全可以长高撑坏窝棚嘛。我也不知道这事是不是科学,但总之野兔确乎是长成了那长长的滑稽模样。

我不知道黑子是怎么长大的。兴许是品种问题,总之它到我手上时便已经是这副身子与腿比例不协调的模样。

黑子全身的毛是黑色的,只有四只爪子雪白,还有颈下有块倒三角形的白毛。隔壁宿舍一天到晚用让人费解的口音喊着“to be or not to be”的郑德芬见了这只狗,喜不自禁:“好咧,好咧,多有诗意的配色,就叫它‘踏雪而来’吧。”我说:“你起的这名字真不赖,所以就叫这狗黑子了。”

郑德芬脸上险些挂不住,透着一种“俗人不可教化”的惋惜。我心想:还“踏雪”?复姓还是少数民族?看黑子那土溜溜的小样儿何必大动干戈用这样的名字,酸气。

黑子就带着这土气的名字每天撒开了腿在农场里跑,到处去寻点吃的。我常常怀疑黑子吃得比我好,因为我现在所在的中队有个人人厌极的厨子赵大木。

赵大木本名赵大蘑,传说是他娘生他之前在山脚边看见朽木上长出的白白嫩嫩的大蘑菇,第二天便生下了他。他娘一看这娃儿觉得白嫩得跟昨天看见的蘑菇似的,心想这娃儿简直就是那大蘑菇托给自己的呀,于是便起名赵大蘑。

赵大蘑本人对这个传说颇以为意,认为给自己的出生很是增添了几分不凡的色彩。我们常常凑在一起嗤之以鼻:什么神话色彩呀,顶多也就是个蘑菇精。而且我本人极度怀疑这个传说的真实性——我怀疑的是“白白嫩嫩”的部分——赵大蘑这个人虽说才二十出头,却长得黑乎乎皱巴巴的。与其说像蘑菇,不如说像木耳。哪有蘑菇长成他那样!要是他小时候白白嫩嫩,那得是吃什么长大的才能让他长成这副样子。我觉得只有一个解释说得通:长着蘑菇的朽木上也是很可能长出木耳的。赵大蘑他娘光注意到蘑菇了没看见木耳。赵大蘑其实是木耳精。自此,我们都叫他赵大木。

赵大木和我们互相看不顺眼——说是有仇其实也不为过。赵大木的爹是农场里的老干部。放在以前,在这农场里有“子女顶替”的规矩。老干部退休了,子女在工厂当工人,不久便能转干,顶上父辈的位子。谁知赵大木偏偏不赶巧,他刚当上工人,国营农场便体制改革。大批像我们这样的大学毕业生被分配到农场。赵大木再也转不了干了。因为我们的到来,他上不去下不来地卡在了这个位子上,干了一辈子厨子。

当时为了感谢输送大学生多的学校,农场还会给学校一定的津贴。赵大木从他爹那儿学了舌说我们是“农场一把把买来干活的”。我有次气极,当面对他响亮地喊出了“木耳精”。他斜瞪了我一眼,自那以后,对我格外仇视。

我常怀疑他是为了报复我们故意将菜炒得那么难吃,故而羡慕起黑子——它自己寻食吃得饱些,跑得也欢。黑子爱惹农场里的一切活物:人也好动物也好,尤其爱逗弄一只从不干活的驴。

有天中午我在宿舍读书——故事里说了一个驼背的老犯人在矿上干活,受尽欺凌。他每天找一个管教狱警诉说自己内心的苦楚。狱警很同情他,为他的遭遇感到不平,但爱莫能助,于是只好暗示他逃跑,并以他逃跑为由一枪了结了他的性命,给了他解脱。

我心里那个纠结啊——你说这犯人逃跑时知不知道自己会被杀了呢?你说如果违背了他自己活下去的意愿给了他解脱,那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不过这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了。小说的结尾有这样一句话:老犯人佝偻的腰依旧佝偻着跪在地上。他的头贴着地,仿佛在虔诚地跪拜着什么。

我心里受了奇异的触动,分明地感受到某种沉重的东西以轻盈的姿态在内心升腾起来——就在这时,宿舍门口突然响起了嘶哑的像哮喘病人发病时的吸气声。

什么玩意儿?我忿忿地抬起头,只见一只驴脑袋探了进来,而跑在前面的,正是我的小黑子,一定是它又把驴引来了。我呵斥一声把驴赶走,想再找回刚刚来之不易的感受却找不到了。

可我不怪黑子——一点也不。我喜欢看它一身娇憨地四处奔跑。就像是,在它身上看到了更多的可能性。

这种心态多半和当年常赛天默许少尉吃自己碗里的菜是一样的。我们,都在它们的身上看见了自己不可能拥有的那份自由,并艳羡着。

春节前,我接到了调动通知,调到了另一个中队,虽然中队与中队之间没什么分别。搬东西时,我庆幸又可悲地发现自己的家什寥寥无几,只有几本不入流的小说书。

可是当我把这一点点家当搬完后,我发现黑子不见了!是的,黑子不见了。我找遍了宿舍,就是不见黑子。我又去了田边,甚至驴圈,还是没有黑子。

算了吧,我安慰自己。等黑子玩够了,它自然会回来的。

可是黑子再也没有回来。

农忙时分,几个中队的犯人一同下田插秧,我在旁边监督。一个我从前中队的犯人挪到了我身旁:“中队长你知道吗,黑子被赵大木杀了!”“什么?黑子!”“嗯,赵大木杀了黑子,把皮都剥了,挂起来了呢。”

我冲到路上,拦了辆三轮,把我载回了以前的中队。回来干什么呢?对,黑子的皮,黑子的皮!那一块倒三角形的白毛再不会有第二只狗有,只消我找到这皮,我便可和赵大木算账!

这是我第二次在农场里到处翻找。上次是找黑子,这次是找黑子的皮。

赵大木宿舍的门一向不关,我二话没说走了进去。可是哪里有黑子的皮呢?

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这回我没搭车,一刻也不停地从一条小道跑回田里,想问问刚才那个犯人知不知道更多的细节。当我终于气喘吁吁地回到了田边,却发现他们已经离开了——八成从大道走的。

我一屁股坐在水田的泥浆里。傍晚的风把污浊的水吹起一层涟漪,刚插下去的小秧随着风向一个方向倒去。它们好歹还有风告诉它们要往哪个方向去。可是我呢?我往哪里去呢?

我该往哪里去啊?

肆:最后的话

讲故事的人:兴许是不够感性,所以我没法效仿老舍的“自此,我永不养猫”,来一句“自此,我永不养狗”。我是说,如果再有狗,我也许还会养,但并不强求。所以黑子只是我目前养过的最后一条狗。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不重感情,没有一只狗的逝去让我真正悲痛,即使慌乱过。

人生总还要照样过。

听故事的人:讲给我这三条狗的故事的人问我他是不是太没心没肺——狗都死了,但他从来没有太伤心过。

我当时没有回答他,之后我想起《世说新语》的引言里有这样一句话:魏晋风度,不失为漫漫人生中一点甜蜜的安慰。

我喜欢这个表述。漫漫人生中一点甜蜜的安慰。三只狗于他,也许如此。人生是漫漫长夜,甚至还是那寒彻肌骨的澳洲土著定义中的“三狗夜”——在这样的夜晚,要拥三只狗入怀取暖,才能成眠。于是这种甜蜜的安慰,既成为了衡量严寒的指标,又成为了温暖的指标。

说不清道不明的人生,需要这样甜蜜的安慰,聊以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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