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协同创新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2016-01-06孙萍
孙萍
【摘 要】针对目前我国应用型本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由政府主导,学校、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协同创新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
【关键词】校企合作 协同创新 应用型本科 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11C-0120-02
国内的大学本科教育可以分为学术研究型和应用型等。应用型本科教育重在“应用”二字,培养出来的人才主要面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岗位。简单地说,应用型本科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本科教育,是培养“工程师”的摇篮。目前,我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尚在探索阶段,应用型人才培养问题作为应用型本科教育中的重要问题,正引起越来越多机构、专家、学者的关注与研究。
一、应用型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学生是高校教育的主体,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应用型本科强调学生的应用能力训练,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纵观目前应用型本科教育存在的问题,恰恰在于沿袭传统教学方式,以教师传授为中心,侧重理论教学,教学活动缺乏创新和活力。这种培养模式下造就的大学生缺乏独立的个性和创造力,与社会要求脱节。
(一)师资队伍不能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师资队伍建设是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关键,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与国内教师相比,许多国外高校教师不仅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而且拥有丰富的企业经历与经验。而国内的本科教师队伍门槛高,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他们从高校毕业后直接走上教师岗位,缺乏获取实践经验的过程。在对应用型人才进行培养的时候,很多教师更多的是照本宣科,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尽管很多高校就提出要加大企业兼职教师的引入,但是由于受到人事、财政管理等种种因素的限制,这一举措的实施过程困难重重。
目前,应用型本科教育中“双师型”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所占比例依然不高,师资队伍的现状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匹配,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
(二)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往往停留在文件上。目前,在我国,行业企业没有安置学生实习的责任和义务。一些企业愿意接收学生实习,往往是出于校企之间的人情,而这种依靠“人情关系”建立起来的实习实训关系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尽管每一个应用型本科专业都有可能跟五六个合作企业签订实习实训协议,共建实训基地,但是实际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往往停留在文件上,缺乏建设和维护的长效机制。企业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实训基地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如果涉及水利、电力、建筑等有安全隐患的实训项目,企业还要担负一定的安全责任,甚至造成利益损失。而目前,还没有一种补偿或激励机制,用以弥补实习单位的损失。由于企业对接受学生实习的抵触,因此高校学生不能从实训基地得到更多实践的机会。
(三)课程建设不能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转型后的普通本科院校,必须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操作能力;完善学生校内实验实训、企业实训实习和假期实习制度,实践性教学课时比例要达到30%以上。
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课程设置方面体现出理论教学环节过多、实践环节较少的现象,没有突出应用型本科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某应用型本科学校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为例,实践性教学课程比例占总课程20.3%,见表1。
二、校企深度合作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措施
应用型本科应紧扣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密切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基于利益共同体出发,及时把握企业、行业发展趋向和人才需求情况;积极探索校企深度合作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以应用能力培养为重心,弥补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与社会脱节这一缺陷。
(一)合作建设师资队伍。具体从三个方面入手:
1.构建一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应构建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应用型教师队伍。除了全职教授外,应用型高校还应该从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特聘兼职教授。兼职教授的任职资格是副高以上职称,不仅必须在科研上有突出的贡献,且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所教授专业的企业岗位工作3年以上。兼职教授可以将先进的知识、技术等及时带入学校,能够更好地加快高校知识的更新换代,更好地指导实践操作。
2.采用“双导师制”,校企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有条件的应用型本科可以实施“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侧重于培养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校外导师侧重于指导学生提高职业能力,弥补学生理论学习的不足,增强实践认知能力以及适应未来工作的能力。双导师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取长补短,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可以将高校的理论成果有效地应用于企业的产品开发,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多类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3.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实践能力训练。鼓励优质企业优秀员工参与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程,鼓励高校年轻教师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年轻教师到合作企业进行为期半年到一年的实践锻炼,可以有效地提高年轻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同时,年轻教师可以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提高高校的社会服务能力。
(二)合作开展专业建设。我国的职业教育主要借鉴德国“双元制”模式,十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例如,通信工程专业与移动或联通公司合作,开设“某某移动班”或“某某联通班”,校企双方共同参与招生、教学、管理,共同投入资金和分享利润成果。采用“2+1”人才培养模式,前2年主要在学校完成理论教学,最后1年完全在企业参加顶岗实习。企业有优先录用毕业生的权利,培养出来的学生可以实现与社会的“零距离”对接。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建设专业的理念逐渐得到了应用型本科学校的认可。例如,金陵科技学院软件工程专业采取产学研结合的理论实践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与中科院软件所合作,面向国产操作系统产业化发展需要,“嵌入式”招生,培养在操作系统软件开发方面具有创新设计与开发能力的应用型本科软件人才。
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模式,一方面,学生在校期间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可以利用考研这一上升通道,实现学业的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经过企业的培养,具备了良好的职业经验,可以赢在就业的起跑线上。
(三)合作建设实训、创新基地。长期而稳定的实训基地为应用型本科实践能力训练提供了可靠的载体。依托企业提供的实训基地,学生可以在完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实训,教师也可以在指导学生过程中获得实践的机会。实训基地建设也许会对企业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学校可以基于协同创新原则,通过技术支持,例如技术研发、开发新产品对企业进行补偿,以确保实训基地建设可持续发展。
(大学)科学创新基地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以南京江宁科学园为例,该园经过20年的发展历程,逐步成长为长三角一流的“大学科教创新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企业与园内的10多所高校协同创新培养人才的基地,是高层次人才就业的基地。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2011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旨在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自2012年启动实施,四年为一个周期。这是政府部门首次出台政策,明确具体提出高校与企业深度合作要求,以创新基地为载体,探索适应于不同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
(四)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训基地、提供就业市场;高校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参与企业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改造;校企双方在协同创新过程中获得相应的利益。该模式不仅有利于企业打破既有的市场化格局,为生产出的新产品快速开发市场,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还有助于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提高高校或科研院所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南京江宁(大学)科学创新园正是依托园内15所高等院校和10多家科研院所,企业与高校院所左邻右里,实现了产学研的常态化,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五)合作开发课程体系。在专业课程教材编撰方面:行业企业是职业资格标准的主要制定者,是具体工程的实施者。可以充分利用行业企业这一优势,在专业及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中,引进最新的职业标准、规范,采用最典型的案例,校企合作编制更符合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的教材。
在课程设置方面,行业企业可以为大学提供指导服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体系,确保实践性教学比例超过30%;在实践性教学内容的安排方面,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应充分征求行业企业的意见。
三、建立校企深度合作协同创新培养人才的法律制度保障体系
在应用型本科教育中,学校、行业企业是教育利益的协同体。而政府主导则是确保利益协同体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
首先,要建立校企合作法律保障体系。我国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但不能对现有的校企合作有效约束;2011年虽然发布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相关文件,但对应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这必然导致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在未来的发展中出现矛盾与分歧。因此,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与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相配套的法律保障体系,保证各创新主体在法制的轨道内运行,推动协同创新工作在法律的监督下有序发展。
其次,要出台政策制度激励企业积极与学校合作。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政策、技术帮扶等激励措施,确保企业从校企合作中获利,并以此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
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的共同参与。只有政府主导,行业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深度合作办学,才能打破人才之间的壁垒,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才能有利于人才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用人单位选拔人才;才能提高企业的科研水平,提高高校教师的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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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小燕.中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比较研究[J].山东工会论坛,2015(1)
[3]曹青林.协同创新与高水平大学建设[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4
[4]董波波.我国高校协同创新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4
【作者简介】孙 萍(1966- ),女,江苏常州人,硕士,金陵科技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教育教学理论。
(责编 卢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