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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业务财务核查问题研究

2016-01-05黄燕文

中国经贸 2015年22期
关键词:保险经纪财务风险

黄燕文

【摘 要】当前经济增长放缓,保险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比较严峻,压力明显,保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保险公司为了抢市场、冲规模、保份额,利用保险经纪业务渠道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资金的不规范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市场,违反了保险监管相关规定,违背了保险监管部门大力倡导的诚信规范的经营理念。本文将就如何通过对保险经纪业务的财务核查,判断保险经纪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保险经纪;财务核查;财务风险

一、保险经纪业务财务核查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保险经纪市场起步较晚,国内保险经纪公司从2000年起才相继成立,市场经验缺乏,与之配套的法制法规尚不够健全,保险经纪业务的不规范行为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公司之间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问题比较严重。当前,少数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依然淡薄,虚构保险经纪业务、将直接业务转为经纪业务而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或者故意将保险经纪业务当成保险代理业务处理,因保险代理费比例一般比保险经纪费比例高,从而达到非法套取资金,用来作为营销费用而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手段,甚至进行商业贿赂等违法活动,以达到拉升业务规模、抢占市场份额的目的,亦不能排除部分套取的资金进入个人腰包的可能,这些行为均违反了《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形象,保险经纪业务必须通过财务核查来不断地加以引导和规范。

二、保险经纪业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保险业竞争压力过大。由于市场主体增多,在当前经济大环境下,保险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部分保险企业通过违规手段抢占业务,而保险机构自身展业费用有限, 商业贿赂、设立小金库、逃避税负等目的的非法行为屡见不鲜,不正当竞争手段屡禁不止。

随着保险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保险公司需要想方设法维护老客户关系并开拓新业务,销售经理的压力非常大。尤其在企业财产险领域,有不少大客户是国有企业,保险公司很难单靠产品的价格优势来获得竞争力,很大一部分开支花在维护关系等方面,而这些开支有很多是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保险公司只能通过保险经纪等中介渠道想办法来将这些开支找补回来。

同时,保险中介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从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企业采取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资金的动机。事实证明,大多数基层保险公司都会选择违规支付或变相支付高额的代理费用及经纪佣金等手段解决费用来源问题。

2.保险公司的营销目标异化。在当前的经济大环境下,生产企业经营困难等因素制约了保险市场需求,保险行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比较严峻,保险公司保费压力增大;另一方面是受益于前几年保险行业效益良好、积累了较好的基础,有的保险公司又重新将业务政策由效益导向调整为规模导向。部分保险公司将业务政策由效益导向调整为规模导向,不顾市场实际、公司管控能力和亏损预期,普遍存在制定高费用激励政策冲规模、争速度、保份额的现象,分支机构为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和考核指标,不惜采取给投保人返还高额回扣等违法违规手段,恶意开展不正当竞争以达到抢占市场或保住市场份额的目的。

3.保险业务性质复杂性。由于保险产品不同、业务渠道不同,可以支取的费用比例不同。因此,营销人员会将保险业务从没有手续费的渠道或者手续费率较低的渠道,调整到有手续费的渠道或者手续费率较高的渠道。如果将直接业务设法变成保险经纪机构的业务,保险公司就能支付保险经纪佣金,以套取费用。同时,不同中介渠道的手续费用也存在差异,将手续费较低的渠道业务变成手续费较高的渠道业务,也能套取费用。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为了抢占业务,抬高给经纪机构、营销员的佣金或手续费已经成为保险公司最常用的手段。某些保险公司无视保险监管法规,带头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冲规模、抢业务,默许、纵容、甚至鼓励支持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业制定的手续费自律上限形同虚设。

4.退保业务存在漏洞。另外,某些保险公司有通过经纪业务渠道达到以下目的的需要:某些保险公司授意保险经纪机构编造虚假申请材料,出具虚假的保险公估报告,向保险公司申请批退保费、做假赔案支付赔款(往往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经纪机构再将收到的“批退保费”或赔款给予保险公司或其指定的对象(如投保企业负责人),自身也从中获取不当利益。

5.保险公司的监管存在缺陷。随着历年来监管部门为整治环境以规范保险市场,外部监管环境越来越严厉,保险公司套取资金的方法和途径越来越少、成本越来越高,但是将保险经纪业务当成保险代理业务来处理而套取资金的手法较为隐蔽、不容易被发现、违规成本较低。另外,行业监管机构要查证保险公司通过保险经纪渠道非法套取资金的事实并不容易,很难对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外延检查,只能将其他证据易得且十分充分的违法事实进行公示和处罚。

三、保险经纪业务财务核查的方法

1.检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业务的真实性

如果是虚构的保险经纪业务,即保险公司把直销渠道业务调整为保险经纪渠道业务以套取资金的,一是可以检查对应的保险经纪公司是否据实开具经纪费发票并做业务收入账;二是可以重点检查对应的保险经纪公是否取得了投保人的授权而成为投保人真正的保险经纪人、以及是否为投保人提供了相应的保险经纪服务,从这两点可以判断其是否为虚构的保险经纪业务。

2.检查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业务的真实性

保险公司将手续费率较低的保险经纪渠道业务调整为手续费率较高的保险代理渠道业务以套取资金的,这种情况核查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在保险公司内部它体现的就是纯粹的保险代理业务,没有更多的其他线索,只能通过延伸到保险经纪公司进行排查,此种情况一般会有以下特点:一是保险经纪公司会照常给保险公司开具经纪佣金发票、纳税并做业务收入账,而保险公司一般不要该笔经纪佣金发票,就算发票拿去了也不会入账。二是保险经纪公司银行账户收到的该笔经纪佣金一定不是保险公司对公账户汇出的,而是以个人名字汇出甚至是以现金方式结算的。监管部门平时在对保险经纪公司进行财务核查时如果发现此类情况,可以到对应的保险公司进行核查,这类情况从对保险经纪公司的财务核查入手比较容易发现问题。

3.检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业务批退的真实性

首先,从财务上查看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业务批退保费资金的流向。如果是虚假的批退,相应保费一定不会直接退到被保险人账户;其次,如果保险公司将批退的保费付给了保险经纪公司,则应延伸检查保险经纪公司是否将相应的批退保费付给了被保险人;然后,批退申请是否由被保险人亲自申请,还是由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方代为申请;最后,财务上是否存在批单退费直接冲减应收保费的行为。

4.检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业务赔款的真實性

首先,财务核查应查看保险经纪业务赔款的支付方式,如果是现金方式支付,则存在很大的嫌疑。如果是银行转账的方式,还应该检查经纪业务赔款的流向,如果是流向了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则应进一步核查赔款资金最终是否支付给了被保险人。其次,还需要查看理赔材料,核查是否存在真实发生保险事故、但虚增(夸大)事故损失、夸大赔款支出以套取资金的行为。

5.检查保险经纪业务的真实性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业务在进行经纪佣金结算时,必须有经双方盖章确认的业务结算表。因此,应根据结算表记载的佣金金额,核查实际支付的佣金金额是否与结算表一致。另外,还应该查看保险公司盖章确认的佣金比例确认单(或其他佣金比例确认文件)。保险经纪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询价时,会要求保险公司对佣金比例进行确认,核对佣金比例确认单(或其他佣金比例确认文件)上的佣金比例是否与业务结算表上的佣金比例相一致、是否与实际结算佣金的比例相一致。

总之,通过加强对保险经纪业务的财务核查和对保险经纪业务日常财务的监督管理,以判断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和研究对策,防范和化解保险经纪业务的风险,维护保险经纪业务的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罗蔚文.试论财产保险市场恶性竞争的成因与对策.中国证券期货,2013(1)

[2]郑立平.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黑龙江金融,2010(10)

[3]冷翠华.保险公司非法套取资金难查实,最终流入渠道掌握者腰包.证券日报,2013年8月15日

[4]魏久锋.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规问题需综合治理.中国保险报,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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