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loitation:剥削辨析
2016-01-05李工
李工
1956年告捷的三大改造(个体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是中国现当代史上举足轻重的事件,是一九四九年后完成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产权革命,从而为计划经济的全面推行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三大改造中强势宣传的“剥削有罪”,不仅为三大改造提供了理论根据与政治保障,而且动摇了工商业者的道德底线,摧毁了晚清以降渐臻成熟起来的——经济社会中个体拥有生产资料可以增值致富的生存理念,人们几乎是在一个早上便接受了一种新的观念:那些拥有财富的人都是有罪的,他们的财富都是剥削来的。剥削是一种不能容忍、必须根绝的罪行。几乎所有的工商业者都是带着剥削的“原罪”心理,诚惶诚恐地将自己几年、几十年创造积累的生产资料交给了集体、交给了国家。
三大改造打破了中国现代文明进化的常态,颠覆了人类发展史中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真理:正常的个体致富是在利用生产资料取得生产剩余(即他人创造的劳动成果)中实现的,而社会财富的增殖,便是在无数个体不断地取得生产剩余中成为现实。我们的教科书将这种“利用生产资料取得生产过剩”——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定义为剥削,是一种不切实际有悖常理的强词夺理。用剥削与英语中的exploitation等义,也是牵强附会的说法。英语世界中的exploitation与汉语中的剥削,并无相同的意义。exploitation在实践上是资本主义法权体系中的一种契约关系,是资产所有者与劳动者达成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两厢情愿的交易。其中暗含的资产所有者取得多余的劳动成果——剩余价值,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剥削,是利用强权强势侵夺掠取别人财富的意思。很显然,用剥削对应exploitation涵有的实际意义是不准确的。而现代汉语词典里对剥削解释为:利用生产资料或货币无偿地攫取别人的劳动成果。这种解释是一种脱离实际的意识形态化教条。想想看,实际生活中谁会将自己的生产资料无偿地奉献给他人甘尽义务?按照那些权威的工具书的定义,时下中国那些个体私营企业老板不都是“利用生产资料或货币无偿地攫取别人的劳动成果”?那些数不胜数的将自己的住房、场地、厂房、设备、车辆等生产资料租赁给他人使用,不都是一种“剥削”(本文用“剥削”翻译exploitation)?利用生产资料取得剩余价值——如果说这是一种“剥削”,那么所谓“剥削”则毫无疑问的是,马克思十分看重的天性——致富欲望——在实践上的必然追求,没有“剥削”的动机,便不会有“剥削”的事实。当代中国经济近三十年来的蓬勃发展,谁说不是在“‘剥削的动机变成‘剥削的事实”中出现的?马克思说的中国“苦于资本主义生产不发展”,实质上,就是中国有史以来从未完善出追求生产剩余——“剥削”的理论和保护“剥削”的法权体系,没有发展壮大出“剥削”的社会来。
空想社会主义者出于用理想(没有“剥削”的社会)构筑现实社会的需要,判定“剥削”赖以存在的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判定“剥削”有罪,凡私人利用生产资料取得生产剩余,利用资产(货币)租贷取得收益都是“剥削”,都是有罪的。正是这种从良好的愿望出发,从崇高的理念立论的先验说法,使无产者夺取所有者的生产资料及其资产的暴力行为,变成了一场高尚的正义行为:革命。虽然后人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那里又为“剥削”之罪作出了新的论证,为革命找到了实实在在的“理由”——劳动者创造的成果,“无偿地”进了资本家的腰包,这不是“剥削”的罪恶吗?于是追求“没有‘剥削的社会”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在“最广大人民群众”那里激发起不可阻挡的革命洪流。然而众所周知的是,革命没有带来人们期盼的幸福,革命后的计划经济成了经济匮乏、商品短缺的代名词,致使最广大人民群众挣扎在连吃饭都成问题的生死线上。于是计划经济在折腾到了“崩溃的边缘”时,终于被人们抛弃。私人利用生产资料取得生产剩余——‘剥削,又在革命过的大地上成为事实、成为人们接受的社会通则。正像恩格斯所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只知道从道德伦理上批判资本主义的‘剥削,却不能说明这个生产方式——‘剥削,于是只好简单地把这个生产方式(‘剥削)当做坏的东西抛弃了。然而,革命虽然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剥削,却也断绝了人们通过生产资料取得生产剩余这个致富的主要途径。那些只会空谈社会主义的理论家们一厢情愿地认为实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后,一定会出现生产力的大解放,大发展,生产剩余一定会比生产资料私有制时越来越多,况且通过产权革命(三大改造)获得解放的人民(在集体所有制中“人人当家作主”)爆发出的热情和干劲,“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似乎一个物质极端丰富的社会在集体化的大道上即将出现。然而,二十世纪东方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匮乏商品短缺的严重事实,粉碎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制造的集体化道路上的美丽神话。这些东方社会主义国家在二十世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有的恢复了旧体制,有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地部分放弃了计划经济,有的回到了允许私有经济和‘剥削存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然而不管回到怎样的起点,这些如梦初醒的人们,都不得不重新面对人类数百年来积累的经验和常识:
一、诚如马克思所说的“致富的欲望是人的天性”,是不可以灭绝的,也是不应该压制的。致富是天赋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任何崇高名义下的对人的致富权利的剥夺都是非人性的,都是对人权的践踏与侵害。
二、个体拥有生产资料是致富的最重要的前提,唯其这样不仅使生产剩余成为致富的财源;也是社会财富的税源;更是市场需要的商品的货源。人的生产的动力与积极性如“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昭示的,源于人与生产资料的关系。计划经济失败的最重要的教训是:当人们连生产资料是谁的都不清楚的时候,哪来的生产动力和积极性?换言之,原本明晰的产权被伟大的承诺和美丽的设想模糊成“人人所有”,实际上人人没有。只归一个强大的政治权力所有的时候,微观上生产的脉搏又怎能跳动得起来呢?这是计划经济社会之所以普遍存在商品短缺、经济匮乏现象的主要原因。
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不仅因为它是个体致富的主要途径,是社会财富积累的源泉。更重要的它是人的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是自由赖以存在的先决条件。人能否像人一样活着,首先取决于是否真正拥有财产权,而不是其它。人与人之间的压迫和奴役之所以可能,其要害是个财产权问题。也就是说,凡是被压迫被奴役的人都是因为丧失了财产权,从而丧失了各种权利,丧失了人的尊严。所以,财产权被认为是天赋人权中的最重要的权利。二百三十多年前的北美大陆人,之所以不顾自己弱小的力量与强大的英国政府打一场战争,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财产权不受侵犯。有着大宪章精神血统的北美大陆人认为英国政府向他们征收三便士茶税,看上去微不足道,却是一个不能让步的原则问题。由于英国议会里没有北美大陆人参政议政,让他们纳税,这是违背了“无代表不纳税”这个铁的原则,是对北美大陆人财产权的公然侵犯,是暴政的表现,是不能容忍的。于是北美独立战争在“政治家不屑一顾,经济学家不屑一谈”的三便士茶税的对抗中爆发。教科书上讲的北美独立战争的意义诞生了一个美利坚合众国,都是事后诸葛的说法。这场战争的本来目的与真正意义是,北美大陆人捍卫了自己的财产权利,捍卫了人的尊严,夺回了天赋人权。所谓美利坚合众国,不过是捍卫人的财产权演变成战争的结果。
哈耶克之所以认为计划经济是一条“通往奴役的道路”,就是因为计划经济都是在崇高的名义下,在美好的设想与动听的口号中,剥夺了个人拥有的生产资料,剥夺了个人的产权,剥夺了人的财产权利。没有了财产权利的人只能成为俯首贴耳的工具,从而使计划经济畅通无阻。计划经济国家里之所以会有那么多的政治迫害,政治运动,理论家们总结说是由于“个人崇拜”,由于“阶级斗争为纲”,由于“法制不健全”,云云,这些说法不无道理。但这些“说法”为什么会在计划经济社会成为可能?会成为全民的一致行动?千条万条原因最根本的只有一条:即计划经济国家的人民被剥夺了财产权后,只能处于被奴役的状态,被奴役的人们都是十分听话的工具。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计划经济以实践“消灭万恶的私有制消灭残酷的‘剥削”这样的崇高理念开始,又以把人民推向了被奴役中告终。东方社会主义国家被计划经济开了这样一个天大的荒诞玩笑后,又不得不恢复被他们消灭了的私有经济和“剥削”。历史的经验告诉人们,“剥削”的出现,是以劳动提供了生产剩余为前提,又以生产不足为基础的,所以说,“剥削”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得不选择的生产方式,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是人类近(现)代文明社会的常态。可以断言,在共产主义到来之前,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永远是一条“剥削”的道路:社会财富的积累及生产力的增长,主要的是通过“剥削”,也就是利用生产资料取得生产剩余来实现的。换言之,精于“剥削”的企业家在追求利润中为社会创造了税源,同时创造了社会财富。经济的发展,财富的积累,不是在“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而奋斗”、“为子孙后代谋幸福”这种崇高的精神、高尚的动机驱使下创造的,而是在不得不为自己谋取微薄的生活资料,并且还必须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及统治者不断增值财富——即劳动者被动地又无可选择地承受“剥削”中创造的。所以“剥削”不是我们喜欢不喜欢的事情,而是我们唯一能选择的生产方式,是人类交换与消费赖以存在的基础,是人类无法超越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历史发展的快慢与社会财富的多少密切相关,而社会财富的多少又取决于社会生产剩余的大小。众所周知,生产剩余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就是利用“剥削”这种唯一可能的形式,向劳动者索取“剩余”积累财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剥削”者与劳动者一样创造着历史,推动历史的发展。“剥削”者与被“剥削”者就是这样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不可或缺的“互为创造人”。“剥削”便在“互为创造人”间成了不可少的推动历史进步的杠杆。
中国的理论家秉着汉语里的剥削本意,与苏俄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三大改造中批判“剥削”有罪的意识形态主流,为三大改造的成功在中国民粹主义、平均主义深厚的土壤上赢得了民意。但是,三大改造消灭了“剥削”后,也消灭了人在经济活动中的积极性,消灭了社会财富的来源——微观经济活动的生机和活力。历史的吊诡是,三大改造消灭的“剥削”,历经三十年的沧桑变化,又在1980年代的中国大地上重新出现,且以不可阻挡之势遍布全国各地,不仅今日的老板们热衷于“剥削”,成千上万的打工族不都是心甘情愿地接受“剥削”?
人类史上不乏出于崇高理想企图消灭“剥削”的理论和实践,象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毕其一生都在探讨消灭“剥削”的理论,并在1824年在美国创建消灭剥削的共产主义新村,结果只能以失败告终。批判“剥削”有罪与批判国家(政府)的“恶”、批判民主的缺陷一样,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追求没有“剥削”的“无罪”社会,与追求没有“恶”的国家(政府)、追求没有缺陷的民主一样都是乌托邦幻想,是注定要失败的。如前所述,经济的发展,财富的积累,看上去都来源于社会微观经济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自由活动中的创造,然而这个创造却是在没有温情的“剥削”中实现的,所以说“剥削”是人类不得不选择的“鱼肉”行为。这种没有温情的“鱼肉”行为,不但增加全社会的财富,还在”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互相依存中,实现了社会安定与和谐。然而长期以来教科书上将社会安定与人类和谐赖以存在的基础——“剥削”,颠倒黑白地说成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并煞有介事地说历史上的农民、工人起义都是不堪忍受地主、资本家的残酷“剥削”,是“剥削”阶级把人们逼上绝路引发的群众革命。实际上,历次农民起义及近代工人革命都是官府与民众的矛盾造成的。清华大学的秦晖教授在对大量历史资料的考证中发现,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之所以发生,都是农民无法忍受官府的苛捐杂税和名目繁多的徭役,在活不下去了的情况下的铤而走险,是真正的官逼民反。所以秦教授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皇权专制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并非是经典所说的,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而是农民与官府的矛盾贯穿“封建社会”的始终,所谓农民与地主之间的阶级斗争推动了历史进步,也就根本未曾有过。人类近代史上的两次影响巨大的革命,都不是农民与地主、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引发的。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是法兰西人民特别是巴黎市民不满路易十六的税收引发的。所以革命暴力的首先目标是各地的收税部的税卡被捣毁。被誉为开辟了人类新纪元的十月革命,实质上是俄国二月革命后不断上演的政权更迭中的“其中之一”。
让我们感同身受的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实际上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剥削”的不断壮大实现了经济的持续繁荣,从而消除了计划经济造成的经济匮乏,使中国人告别了凭票证供给粮食、供给食品、供给日用品的生活;使国家从经济崩溃的边缘跃进到繁荣昌盛的今天。所以,笼统地说“剥削”有罪是荒谬的,消灭“剥削”如同消灭人们的致富欲望一样,是不可能的。强行消灭,便消灭了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动力,只能使社会倒退,甚至给人类带来灾难,这是计划经济国家留给人类的惨痛教训。也是遭受挫折后的社会主义国家重新发展的思想资源。
计划经济失败在“用头立地”,用理想构筑现实社会那些有违社会发展规律、有悖历史经验和生活常识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上,由此可以看出一些标榜着崇高理念、洋溢着人类关怀的理想主义说法虽然不切实际,却最有感召力,最能蛊惑人心,给人类造成的灾难也最大。人类应该对理想主义保持高度警惕,切莫丢弃常识,抛弃人类的智慧结晶——传统,轻易地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描述未来的理论,只有常识和经验才是可靠的,这是我们历经三十年计划经济的苦难生活得出的沉重教训。当代思想学者顾准先生早在四十年前就对这个问题看得很明白,所以他毅然地从理想主义回到了经验主义中。中国的理论界鲜有人重视顾准先生的啼血告诫,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仍然拿理论说事,且以“第一理论”这样的大话耸人听闻,这是很发人深省的。于是不能不奇怪,邓小平仙逝不久,我们一些同志怎么连他当年告诫全党全国人们的话都忘记了:“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理论!这是实事求是的表现。三十年前当坚冰已经打破,中国正在起航时,驶向哪里?怎么走?前程会遇到什么?没有人知道,这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邓小平坦诚地告诉中国人民:作为领袖,我没有什么理论描绘未来,规划未来的路,那是只有神才能办到的事情,我不是神,“我是中国人们的儿子”,我只有实事求是地告诉大家“摸着石头过河”,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提高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创”,“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因为“发展才是硬道理”。邓小平已经去世多年了,今天重温这些当年广为传颂的话,仍感到巨大的现实力量。改革开放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些常识上起步的,然而当年中国人接受这些常识却经过了惊心动魄的“交锋”后才实现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次艰难的回归常识之路。三十多年过去了,这条路走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