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善更是硬道理
2016-01-05罗宏
罗宏
当下国人的人格操守在何等水平线上?恐怕是个很尴尬的问题。前些日子看凤凰卫视的《寰宇大战略》,讨论了这个问题。主持人尖锐地问,为什么我们既培养不出独创性的科学大师,也培养不出健全的国民人格?言下之意,当下中国国民种种的人品表现,实在难以恭维。讨论中,主持人还不无幽默地对作嘉宾之一的大陆某教授安慰说,当然,你属于好教授。这话的背景就是眼下民间的一句传言:“白天是教授,晚上是禽兽”。十多年前,我参与拍一部大型专题片《中华道德启示录》,采访中国一些伦理学家,有专家提出了一个说法,一个社会有两类人是社会操守的守夜人,别人都缺德,这两类人不能缺德,或者说,要缺德也是这个社会道德崩溃时最后缺德的群体。这两类人一类是医生,一类是教师,前者是治病救人者,后者是治心育人者。所以,医德和师德是一个社会的道德坐标,要是医德和师德失守了,一个社会的道德状况就无话可说了。我就问,中国的医德和师德状况怎样呢?专家就苦笑,你说呢?十几年过去了,我又看到了这样的报道,有悬壶济世的医生公然欺骗产妇,和人贩子勾结出卖初生婴儿,有为人师表的教师,带着未成年的女学生去卖淫或嫖宿。这种报道,至少十几年前未见报端。说明十几年来,医德和师德在继续滑坡。至于贪官污吏,黑心商人的缺德行径更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也许,更令人震惊的是那些在日常生活发生的冷血和缺耻现象:广东某市场,一辆货车撞倒一位小女孩逃逸,现场数位路人从血泊中小女孩身边经过,竟然视而不见,扬长而去。河南某大学生,因为父母不能满足自己的经济要求,竟然对父母剥皮抽筋,武汉街头还出现了卖贱的行业。卖贱者站在街头,你可以操他妈,也可吐他口水,或者拳打脚踢,只要你付钱。卖贱者理直气壮地说,我的脸皮我做主,只要能卖钱,什么脸皮不脸皮。电视节目中,我们听到妙龄女郎理直气壮地揶揄爱慕者,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笑,甚至幼儿园的小女孩也童言无忌地宣告,我长大了,也要当一个大贪官。诸此种种都表明,中国人的价值观已经出现了划时代的颠覆,我们的价值追求,已经解构了美丑之分,好坏之别。故有人感慨,中国人已经极大地丧失了羞耻心,人与人之间的防范猜忌、疏远冷漠,可谓前无古人。
毫无疑问,30多年来,我们国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其发展速度可谓世界奇迹,可以引以为豪。但是,恐怕没有人敢骄傲地宣告,当下中国的社会风气也是人类表率,世界楷模。一份透明国际的调查显示,中国的腐败程度赫然排名世界第五,这当然不能做为定论,但是切身的感受确实不乐观,想想看,一个老人倒地都充满陷阱,令人犹豫不敢去搀扶的社会现实,一个要用立法强制儿女回家看望老人尽孝道的社会现实,一个要冒种种意外风险,以至于要用善举奖励基金来承担行善风险,拯救善良的社会现实,一个在人大会议上出现提案,主张赦免原罪的手段来制止腐败进一步蔓延的社会现实,我们不感到道德的讽刺么?我们还有人格的自豪感么?
有人辩护说,这是社会转型期的必然现象,这是民族复兴的阶段性代价。旧的观念被打破,新的观念尚未健全,所以出现了道德失范。人们进入了价值观的战国时代,眼花缭乱,不知所措。随着社会富起来,社会风气慢慢就会好起来。再说白一点,现在第一要务是发展,要效率优先,要全力以赴先做富人,然后再做好人。诚如古训云,衣食足而礼义兴。这种辩护有一个逻辑,做好人要先富起来,先富起来可以不做好人。推理说,做好人必须以先不做好人为前提,必须以先做富人为前提。当然,要迅速做富人,就不可能保证道德操守,中国有句古训——为富不仁。的确,中国的富人只要扪心自问,绝大多数都赚过亏心钱。总之,中国的道德尴尬,是发展进程中难以避免的代价和阵痛。
我不知道这种转型期代价说,或者先做富人再做好人的说法有多少学理的真确性,但我知道,广大穷人是不会接受的。事实也似乎在提供反例,每年中央台推出的感动中国的人格楷模,绝大多数不是富人,而是穷人。我还断定,国家话语也不会接纳这个说法。我们的国家话语一直倡导,既要做富人也要做好人,所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国家发展思想理论基础的国家意识形态宣传中,一直在倡导具有高尚性的主流人生观,一直在谴责打击社会的腐败堕落现象,尽管社会在转型,尽管出现了价值观多元化的社会局面,主流的正气的价值观从来没有退场,并没有出现人们缺乏主流道德规范可以遵循的现象。比如诚信之德,从孔子到今天,一直是社会大力推崇的做人准则,可谓人人皆知,也从来没有人明目张胆地说不。即使是市场经济的伦理观念中,诚信也是极其重要的人格支撑,可以说,没有诚信,就没有市场经济。再说宽一点,诚信可谓古今中外全人类都认同的普世价值,根本不存在失范的问题。显然,说社会转型期出现了价值观模糊不清,从而导致行为失范,是说不过去的。其实,我们不是不知道是非曲直,美丑善恶,只是不愿意身体力行而已。
为什么人们不愿意身体力行做好人?这就要涉及对人性的追问了。中外古今,都流行着一种性恶论。中国的性恶论是荀子提出来的,西方的基督教就是以原罪说的性恶论建构起来的。大意是说,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而且贪得无厌。恩格斯也说过:“卑劣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动力;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惟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由于自私,由于贪婪,由于对财富的狂热攫取冲动,人类在道德本性上就是“坏人”。所以,只要能有可能,人是不会压抑自己的,也是不会顾及他人并不择手段的。在这种前提下,压抑人性贪欲的观念性的道德规范是脆弱的,于是,具有暴力性的法治也就在这种前提下诞生了。法治的学理前提是性恶论。通俗地说就是,不相信人可以自觉地学好,只相信人是趋利避害的智慧动物。策略就是用利益权衡来约束人的行为,而且辅以暴力支撑,你要犯法,就要承受惩罚的代价。当人们权衡利弊得失,感到得不偿失,就会在法律的约束下行动。可见,法治的思维就是功利的博弈。在法治者看来,人如果无约束地放纵自己的贪欲追求,就会导致社会的利益混战,最终的结果是社会的崩溃,所有的社会成员都会深受其害,反而满足不了私利和贪欲。总之,法治思维就是以国家暴力为震慑手段,强制社会成员遵循法规,妥协性地实现个人私利和贪欲。可以说,法治的基本承诺是人类私利现实实现的最大化。当然,法治思维也有道德内涵,即主张对社会利益的维护,主张社会成员利益的妥协与平衡,主张对个人私利贪欲的适当压抑,也包含着某种社会正义秩序的追求。但是,这种法治的伦理,是性恶论层面的伦理,其目的是保证个人贪欲可以妥协化的实现,或者说,保证个人贪欲在不损害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有关法律规范的道德要求,是底线性的道德要求,这种道德还不是具有超越性、升华性、高尚性的道德,亦即超越个人私利贪欲的考量,追求全社会公平、正义、互助、互爱,追求人格的自我完善的道德。
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分析为什么当下会出现触目惊心的缺德现象了。我们不妨先按照性恶论来加以辨析。按照性恶论,人是以利害算计为行动指南的,任何行动的选择都要有利益回报,即所谓报应。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就意味,如果行善不得善报,作恶不受恶报,人们就会弃善扬恶。理由很简单,因为向善的不到相应的回报,从恶却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一般说来,善报的形态主要是精神性的,感恩、赞美、敬佩、认同,支持、乃至效仿之类,得善报者会有一种心理上的光荣感。但无可讳言,现实生活中,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并不少见,被讥讽为傻子的现象更是常态,连国家树立的全国道德楷模郭明义都在公益广告中披露,有人说我是傻子,不难想见,说郭明义是傻子的那些人根本就没把国家的推崇当回事,普通行善者受到的讥讽就可想而知了。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中国,行善者是有很大心理压力的,当下社会对于善行者的善报是很不到位的。既然善行缺善报,善行的萎缩和疲软也就顺理成章了。不言而喻,善行缺善报,就是对恶行的纵容和鼓励,恶行频频出场就不奇怪了。尤其是,对恶行缺乏恶报,更会使恶行大行其道。当下社会,对缺德犯法者严重缺乏监督和惩罚,缺德犯法者的恶报概率很低,利益回报率却极高,众所周知,中国的富人阶层大多都屁股上有屎,却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恶行怎么能不泛滥成灾?国人看在眼里,怎么能不争相效法?区别仅仅在于,许多人即使效法也没当上富人而已。不难想见,向善既没有物质利益回报,甚至还有物质利益包括生命的损失,精神利益的回报也很可怜,甚至是负回报,相反,从恶的成本和风险很低,物质利益回报却奇高,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从恶自然就成为一种人心的选择。这才是社会风气恶化的直接原因。当然,这种解释是一种性恶论的社会学解释。
肯定有人不认同以上解释。理由是:我们社会人口中的绝大数人是守法的良民,他们没有作恶之举,缺德犯法者在人口比例中只是少数。因此,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这种辩解似是而非。我们要反问,一个社会的风气好坏,是以守法人口比例的多少来判定么?只要稍有常识就知道,古今中外,任何社会守法的民众在人口比例中总是大多数,人类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坏人占大多数的社会。道理很简单,坏人要是大多数,就缺乏作恶的对象资源,作恶的利益回报就无法保证。试想,大家都是强盗,抢谁呢?而且大家都是强盗,这个社会就会在抢劫中崩溃。以性恶论为学理基石建立起来法治,正是考虑到这种逻辑可能而建立的。所以,即使是社会风气最败坏的社会也必须是不作恶者占大多数的社会。可见,社会风气的好坏是不能以缺德作恶者的绝对数量来衡量的。在我看来,应该以正邪气的张扬度来衡量,通俗地说,如果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这个社会就是正气主导的社会,反之,如果老鼠过街,人人都忍气吞声,就是邪气主导的社会。当下社会生活中,恶人作恶,众人忍气吞声的情景并不鲜见。缺德者厚颜无耻地宣扬自己的缺德价值观,更是毫无忌惮,这样的社会风气就难以恭维了。
我们还要进一步追问,守法肯定不是坏人,但一定就是好人么?有贼心没贼胆的人,或者有贼胆没贼力的人,在行动上也不会犯法,可以说是守法者。可是,这些人可以叫做好人么?可以断定,在守法者中此类人数量一定不少。他们之所以守法,是利害权衡的结果,是怕受到惩罚,与人品信念无关。不妨设想,如果缺德违法可以不受惩罚,还有多少人能坚守道德操守?不是没有这样的案例:货车翻车,货物散落在地,围观者群体哄抢。还有媒体在大街上故意扔下钱包,看世道人心的表现,结果拾金不昧者是少数,据为己有者是多数。这些事例雄辩地证明,大多数人的所谓道德操守,不是建立在良知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利害计算之上,这样的守法者,我们可以称之为好人么?还有报道称,某省的一间乡村学校,年终时评先进工作者,条件之一是老师不强奸学生,不带学生去卖淫。我们的先进标准已经退化到如此地步,只要不为非作歹,就是好人。难怪郭明义那样的人,被人们认为是智商有问题。那些以大多数人守法为社会风气作乐观辩解的人们不知是否意识到,这种辩护是对人格操守极大的矮化,是对善良的极大讽刺,也说明我们对人类的精神境界,极其缺乏自信。从学理层面看,这种辩护是以性恶论为标准的——只要不犯罪就是好人。这种好人,只能说是利害算计中的理智者,他们在利害的算计中更谨慎,更不愿冒法律惩罚风险而已。
毫无疑问,我们对善恶的区分必须超越性恶论。也就是说,真正的善者好人,人格操守肯定要超越守法者。具体言之,善者好人大致有如下特点:第一,善者不是出于利害权衡被动地守法,而是出于对善行的向往主动的选择和实行善举。按康德所说,就是服从善良意志的绝对命令,发自内心的意志自由选择。第二,善者不是谋求自身私利和贪欲的满足,相反,是克制甚至牺牲个人私利而谋求对他者的利益满足。即俗话说的舍己为人。第三,善者并不把物质利益视为最高价值,而认为在物欲私利之上还有更高的人格追求。不言而喻,善者在人口比例中同样是少数。甚至比恶人更少。但是他们的存在却昭示着一个社会的发展方向。一个社会是向善者看齐还是向恶者看齐,标志着该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这种看齐不仅是指口头上的宣传倡导,而是内在人心的真实向往。通俗地说,社会民众更买谁的帐?我们活在怎样的社会风气里,是缺德者活得尴尬,还是善者活得尴尬?我相信,当下国民更买谁的帐,大家都心知肚明。否则,就不会那么肆无忌惮地说出,本姑娘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笑。否则,就不会出现富人公开招亲,中国少女们趋之若鹜,检查三围,检查处女膜,都心甘情愿。甚至跟爹上床还是跟儿子上床,做老婆还是做小三,都好商量。可以坦率地说,在当下中国,不是没有善者好人,也不是没有对好人的官方宣扬,而是世俗风气中并不把善者好人当作我们的做人表率,当作我们的价值向往。
那么当下的世俗生活中,人们真正在向往什么?也许,美国《世界日报》的一项全球调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在该报的调查中,中国从数十个国家中脱颖而出,成为世界第一号“拜金主义国家”。有趣的是,中国的门户网站“环球网”针对此项调查结果也进行了在线调查,结果有80%的受调查者认可这个结论。受调查者说,在当下中国,钱是万能的,有钱能使磨推鬼。种种说法,种种现实生活的表现,令人联想马克思关于货币拜物教导致对人的奴役、蔑视、异化的严正警示。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人们所以膜拜金钱,是因为货币是一种“颠倒黑白的力量,货币把忠良变成叛逆,把爱情变成仇恨,把仇恨变成爱情,把有德变成缺德,把缺德变成有德,把奴隶变成领主,把领主变成奴隶,把愚蠢变成智慧,把智慧变成愚蠢……是一切自然的和人类品质的搅乱和替换。”通俗地说,有了金钱,我们就可以一俊遮百丑,掩盖并不令人敬佩的品质和能力,省却了种种做人的努力和奋斗,投机取巧地获得权力、尊严等等。想想看,拜金主义者不正是这样一种心思么?恩格斯则从另一个角度指出:“金钱——这是财产的异化了的空洞抽象——就成为世界的统治者。人不再是人的奴隶,而成为物的奴隶,人类关系的歪曲最后完成了。”富有意味的是,在我们国家,马克思主义是主导性的国家思想,在意识形态的宣传中,从来就没有给“拜金主义”正价值的地位,何以会导致“拜金主义”如此深入人心?这是格外令人回味的。本文的篇幅不可能深入展开这方面的讨论,只能说,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中,是反对人的异化的,是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财富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主张生产的目的是人,反对把人的目的看作生产。马克思主张“人的全面发展”,即不仅包括对人的物质需要的承诺,也包含着对人的精神需要的承诺。而且在马克思的理想中,人的物质需要是为人的精神需要作支撑的,亦即,是自由的精神意志控制指引着物质追求,而不是相反。在这个意义上,不仅富起来是硬道理,善起来更是硬道理。
如此一来,性善论就要出场了。当然,这里所说的性善论,不是肤浅地想象,人性中先天地具有善良遗传基因,人类会本能的作出善良之举,即所谓人之初,性本善。而是指我们相信,随着人类的社会生存实践,人类会逐渐地意识到,善行是人类应然的发展方向,从而作出向善的价值选择。比较可信的说法是,人生来是无所谓善恶的,只是一味地求生存、求快乐而已。善与恶是在人类求生存求快乐的人生进程中,出现的两种对立的意志选择而已。意味深长的是,几乎所有的学人都认同,向善是人类发展的应然方向,向善是人类的终极关怀,向善是人类最大的福祉。即使是性恶论者,也主张克制邪恶推崇善良。区别仅仅在于,性恶论者对于人类自觉向善缺乏信心,主张以强制的手段迫使人类向善而已。人类为什么应该向善?有这样几种说法:说法一,其实人类最本能的追求是幸福感。私利贪欲的满足不过是实现幸福感的前提之一。即使是为了满足人类的自利贪欲,在友善的氛围中人类的私利贪欲得到妥协性、分享性的满足,也比在仇恨争斗获得独占性的满足更具安全性和稳定性,因而更具幸福感。说法二,人类的私利贪欲满足不仅局限于物质财富方面,也包括精神性的利益诉求,例如光荣感,尊严感,认同感之类,后者在基本物质生存需要满足后更具有诱惑力。而要获得后者的满足,就必然要向善才能实现。说法三,人类是理性的社会性的动物,理性趋使并保证人类认识到,要社会化地生存就必须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而要社会和谐稳定不能一味地放纵私利贪欲,只有克制私利贪欲的善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实现个人的利益。说法四,人类是有意志的动物,其意志就在于不断追求超越,实现自由,所谓超越就是去动物性,私利贪欲恰恰是动物性的特征,体现了人被物欲控制的非自由状态,相反,克制私利贪欲,友善天下才是超越的方向,即向善是人类的终极关怀所在,是人类自由的标志。是绝对意志的命令。以上几种说法尽管出发点各有不同,结论都惊人的一致:向善是人类发展的硬道理。就其价值层次而言,应该是人类的最高价值追求。就人格层面而言,应该是人格的最高理想。
如果我们承认向善是人类的终极关怀和人格理想,就会发现,我们的物质文明发展和精神文明发展之间并不谐调。我们的灵与肉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分裂。尽管在口号上,我们从来没有放弃有关人格精神建设的表述,可是在发展的实际经进程中,我们的举措很不到位,成效很不理想。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就认识层面而言,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信奉者,我们并没有深刻地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伦理学。我们倡导向善,更多是从手段的意义上考虑,即为了保证国家社会的稳定和富强。长期以来,我们是以GDP论输赢,基本上没把社会风气的好坏,作为政绩的刚性指标。我们更多考虑的是国家强盛,我们是在国家之间竞争的维度上思考问题,我们的软实力考量中,也缺乏道德风范的承诺。其实,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预言,国家是要消亡的,国家的发展会走向人类的发展,而且人类的终极目标不是人的富有。可以断言,中国女人都在宝马车里哭的景象,绝不是马克思希望看到的人类归宿。马克思憧憬的是所有的中国女人不是凭借出卖身体和媚笑,而是凭借自己能力的全面发展开上宝马车并自豪地欢笑。也就是说,马克思希望人类能够驾驭富有,并在富有的同时,绽放真善美相统一的人格魅力,成为宇宙天地间最自由最高尚的生灵。因此我们可以说,一个社会有多善,这个社会就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