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英文学术型数据库市场的垄断特征分析
2015-12-31李慧
李 慧
0 引言
2014年1月3日程焕文发表题为《十问数据商!!!》的博文,2014年2月27日《中国教育报》刊发新闻《数据资源:高校图书馆的痛》,2015年初《“程焕文之问”的数据库垄断观解读》[1]《在“纸张崇拜”与“数字拥戴”之间——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困境与出路》 [2]等论文相继刊发,数据库垄断问题再度引起关注。
图书馆与数据商之间的博弈由来已久,一直以来双方从不同立场思索策略。国际数据商从打开我国市场到培养用户习惯,再到单独建库差别营销,直至近年大幅提价,战略定位清晰,策略执行按部就班。我国高校图书馆(以下简称“高校馆”)积极应对,无论是过去的CALIS还是如今的DRAA(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均试图通过联合全国高校馆提升数据资源贸易的议价能力,尽可能将数据库价格控制在能接受的范围内,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通过谈判,与爱思唯尔(Elsevier)达成谅解备忘录,原定于2020年将我国市场的数据库价格提升至国际水平的目标被推迟至2030-2035年[3]。然而,随着国际数据库市场格局成型,加之近年欧美经济低迷,人民币汇率攀升,国际数据商难以达到目标利润增长率,为此,部分数据商转变逐年提价方式,执行大幅提价策略,尤以2014年末英国皇家化学学会的大幅提价最为引人瞩目,引发我国高校馆发起联合抵制行动,使“程焕文之问”成为高校馆乃至整个图书馆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图书馆界对自身与数据商之间关系的认识较正面,认为是相互依存、互利互惠的合作伙伴关系[4],坦言数据商是现代图书馆的重要支持机构。基于这种认识,高校馆与国内的知网、万方、超星等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不少高校馆还与国内数据商合作,将读者培训与产品推广进行结合,实现了合作共赢[5]。那么,这种合作模式为什么无法在高校馆与国外数据商间复制呢?笔者认为,图书馆与数据商关系的优劣取决于数据库市场是否属于充分竞争市场。在中文数据库市场,几家实力相当的数据商长期并存,数据库产品可替代性高,因此,虽然数据商数量不多,但买卖双方的贸易地位基本平等,易于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值得注意的是,为降低数据库的可替代性,近年我国某些数据商通过独家授权方式与期刊合作,但由于我国数据商相较于国际数据商,实力不够雄厚,该战略布局进展缓慢,图书馆界仍具备提前谋划应对措施的条件。而国际数据商虽然数量多,但在某些细分市场呈现寡头垄断,甚至完全垄断的市场特征,目前这一市场格局已经形成,因此买卖双方处于不平等的贸易地位,必然影响合作关系。
为验证上述观点,本文调查我国39家“985工程”高校馆英文数据资源建设情况,试图展现国内英文学术型数据库贸易市场环境,既促进客观分析国际数据商是否涉嫌垄断经营,高校馆是否具备国际诉讼条件;也为高校馆、DRAA未来的数据库采购策略提供建议,供高校馆改变贸易弱势地位进行参考。
1 “985 工程”高校馆英文数据库建设调查
2008年孙秀丽和习卫妮分别调查我国高校馆数据库情况,其中孙秀丽调研各省份具有代表性的45家高校馆[6],习卫妮重点调查“211工程”高校的数字图书馆[7],他们基于调研数据,对当时高校馆数字资源建设方向提出了建议。两次调研距今逾7年,且调研内容偏重于资源总量和种类,对英文数据库建设情况的调研纵深度不足。为此,本文根据研究目的,重新设计调研方案,旨在全面客观展示我国英文数据库市场的整体情况。
1.1 调研范围与实施
(1)调研对象。调研选取39家“985工程”高校馆的英文学术型数据库(其他语种外文数据库不在本次调研范围内)。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从经费看,“985工程”高校馆经费比较充裕,数字资源建设规模大、质量高,在数据库购置规模和质量上具备典型性;从学科看,“985工程”高校中综合性大学居多,学科设置较全面,在数据库购置的种类和范围上具备全面性;从DRAA看,“985工程”高校馆由于建设水平高、采购种类多、议价能力强,是DRAA重要成员馆,其数据库建设情况在DRAA联盟内具有代表性。
(2)调研内容。包括英文数据库资源数量、种类,资源提供商,学科权威市场的份额。
(3)实施方法。通过高校馆网站调查英文学术型数据库采购情况,通过DRAA网站公布的数据库名录分析各数据商的市场份额,参考数据商网站,了解高频订购数据库的产品内容和特点。
(4)调研时间。2015年2-3月。
不同高校馆对数据库的分类组织标准和整合方式不同,给调研带来一定困难,为此参考清华大学图书馆的整合方案,对EBSCO、EV、SCIFINDER、Web of Science等提供统一检索平台的数据库进行汇总,最终结果见表1。39家高校馆中,3家订购100余种英文数据库,22家订购超过50种英文数据库;总订购次数为2228次,数据库种类为388种,可见我国英文学术型数据库市场规模较大。其中被订购次数超过10次的数据库67种,占学术数据库总类别数17.2%,体现出非常明显的马太效应,本文称为“高频订购数据库”,见表2。
从表2中可发现,高频订购数据库呈现出两种较明显的类别形态:一是提供统一检索入口的综合平台型数据库;二是由单一学科学会出版商提供的学科权威型数据库。从市场营销角度看,可视为一般市场和细分市场的差别经营策略,以满足用户检全和检准两大检索需求。
表1“985工程”高校图书馆英文学术型数据库引入情况
表2“985工程”高校图书馆高频订购数据库名单及订购次数
(续表2)
表3是对应DRAA公布的数据库代理商名录,统计“985工程”高校馆英文学术型数据库市场份额。超过一半的市场份额被IGroup、Elsevier、Thomson Reuters、ProQuest和CINFO-现代信息5家分割,其余市场份额则由27家分享。从市场整体看,呈现一定的寡头垄断倾向,但典型性略显不足。
表3 高频订购数据库提供商的市场份额统计
(续表3)
1.2 综合平台型市场和学科权威型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分析
英文学术型数据库正在向两个方向发展:以知识组织与检索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性平台;以内容为核心竞争力的权威型数据库,两者瞄准不同的细分市场,本文称为“综合平台型市场”和“学科权威型市场”。图1和图2展示两个细分市场的占有率情况。在综合平台型市场,75%市场被10家数据商分割,25%市场由另外10家数据商分享,其中Elsevier,iGroup,ProQuest 3家均分约33%市场,形成三足鼎立的市场格局。而在学科权威型市场,整合大量学会刊物的iGroup占据49%市场,其余9家分享40%市场,仅11%市场由其余6家分享。表面看学科权威型市场呈现iGroup一家独大的形势,其他数据商的垄断特征不明显,但如果将学科权威市场进一步按照学科细分,在物理、化学、数学、生物等学科,某些学会刊物或重要期刊也呈现绝对垄断的特征。这解释了英文学术型数据库呈现一定寡头垄断倾向,但典型性略显不足的现象。
图1 综合平台型数据库市场占有率分布图
图2 学科权威型数据库市场占有率分布图
在综合平台型数据库市场,内容和技术都是核心竞争要素。以内容为核心竞争力的数据商由于数据资源的垄断性,垄断经营特征较明显;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数据商由于受数据库、互联网市场竞争性特点的影响,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竞争性市场特征;学科权威型数据库市场由于只受内容这样单一的核心竞争要素影响,而内容的权威性往往来自积淀,难以复制,因此具备寡头垄断的形成条件,造成如今的市场格局,见图3。其中除检索平台型市场外,其他细分市场均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垄断市场特征。
2 以国际诉讼维护高校馆权益的可行性
在非“985工程”高校中,综合性大学囿于经费和议价能力,一般重点采购内容较全的综合性检索平台;非综合性大学偏重于采购重点学科的数据库,这会提高综合平型数据库和学科权威型数据库的订购频率。可以想见,在我国高校英文学术型数据库贸易市场,内容集成型的综合检索平台数据库和学科权威型数据库的垄断情况会比“985工程”高校更显著,这也是高校馆成立DRAA来统筹数据库贸易的根源。
综上所述,可以认定我国学术型英文数据库贸易市场是垄断市场,部分数据商涉嫌垄断经营。高校馆属于事业单位财政管理体制,财务程序档案完备,有利于诉讼取证,因此具备国际诉讼的基本条件,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图书馆界谋划解决。
首先,数据商所属国家多,国际诉讼复杂。由于国际反垄断法是在各国反垄断法基础上形成的国际经济法,因此需要联盟对国际诉讼的困难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图3 我国英文数据库贸易市场类型
其次,国际数据商有可能以知识产权豁免、对外贸易豁免等作为辩驳垄断行为的依据。由于国际反垄断法的目的是保护市场竞争环境,其中对知识产权的豁免权有明确规定,因此需要联络国外高校馆,搜集国际数据商差别定价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最后,国际诉讼手续繁琐,耗资大。DRAA应申请专项经费支持诉讼工作。
事实上反垄断法对市场行为的态度极少有如同其他法律那样纯粹的禁止或者维护,而是采取了看效果的态度……(通过)规制或者控制某种行为,防止该种行为超出一定的限度[8],这意味着在反垄断法体系内,依靠诉讼方式可以控制垄断行为,但并不能彻底杜绝垄断行为。因此,从长远看,图书馆仍需通过提升议价能力来扭转自己在数据资源贸易中的不利局面。
3 我国图书馆界的对策
面对国际数据商的市场战略,图书馆界须联合起来,以联盟形式改善数据库贸易的市场环境,缓解高校馆的两难处境。
3.1 瓦解共谋动机
目前还没有证据显示国际数据商在我国市场实施共谋,因此在定价谈判中可采取区别性激励措施,加强数据商之间的竞争,比如对率先与DRAA达成谅解备忘录的数据商给予非价格性激励(如长期合约、优先提供高校硕博论文等资源、用户培训、产品推广),激发数据商对定价权竞争的积极性。
3.2 明确谈判权益
对数据库贸易过程中图书馆的合理合法权益,要全力争取,明确底线,如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权、电子资源不得与纸本资源捆绑销售、同一内容资源不能重复打包到不同的资源组合中,以及数据库的完整可用性。这些权益必须在谈判中明确,最终落实到合同中。一旦数据商触碰这些底线,要及时留存证据,做好诉讼准备。
3.3 发挥联盟优势
DRAA成立后高校馆数据库贸易地位有所提升,发挥了联合采购优势。该模式应继续发挥作用,在数据商提出不合理要求时,重视联盟的领导力,避免受数据商的差别销售策略影响。
3.4 支持OA 资源
OA资源的开放存取理念与图书馆精神吻合。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的发展,OA将占据更重要的地位。图书馆应推动OA资源更广泛利用。当然,OA资源由于评价机制较弱,文献质量有待提升,需要图书馆作为知识管理机构加强对OA资源的评价管理,从OA资源的质量控制入手介入OA资源建设过程,从内容上弱化数据商垄断资源的不可替代性,建立具备内容竞争力的数据资源平台。
3.5 建设机构资源
机构知识库是组织内部知识管理的有效工具。机构知识库建设受限于组织边界,知识资源往往不够丰富,发展不顺利。随着社会发展和组织壁垒弱化,图书馆界可依托CALIS和DRAA等,推动更大范围内机构知识库的建设和使用,拓展知识资源,推动知识资源共享。
3.6 增强舆论优势
图书馆作为缩小数字鸿沟的中坚力量,在推动全社会免费使用数据资源上功不可没,但在宣传上陷于被动,使用户、拨款机构和社会对图书馆产生误解。高校馆应加强对所在学校、教育主管机构乃至整个社会的宣传,增强舆论优势,使用户理解、谅解图书馆,从而从社会心理上形成对数据商的道德优势,增加谈判自信。
4 结语
高校馆在英文学术型数据库贸易中陷入被动局面,关键原因固然是数据商涉嫌垄断经营,但深层次上是系统性问题。比如,我国评价体系过于偏重对发表论文的考察,为此划定期刊等级,使拥有这些期刊的数据商具备垄断条件;我国科研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英文数据资源相比中文更具备话语权。只有统筹解决上述问题,才能剥离英文数据库的垄断特质,使其回归普通商品的本质属性,使英文学术型数据库市场向良性的自由竞争市场发展,从根本上改善高校馆在数据库贸易中的弱势地位。但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高校馆界、全国图书馆界联合起来,更需要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参与进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提高国家科技实力和国际话语权,到那时“程焕文之问”可能会迎刃而解。
[1] 李明理.“程焕文之问”的数据库垄断观解读[J]. 图书馆论坛,2015(3):1-8.
[2] 程焕文,黄梦琪. 在“纸张崇拜”与“数字拥戴”之间——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困境与出路[J].图书馆论坛,2015(4):1-8.
[3] 高毅哲.数据资源:高校图书馆的痛[EB/OL].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2014-02-28].http://www.edu.cn/focus_1658/20140228/t20140228_1079784_3.shtml.
[4] 王小会.版权与合同: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中的博弈与制衡[J].图书情报工作,2008(8):81-84.
[5] 林水灿.图书馆读者培训与数据商产品推广合作双赢的实践[J].情报探索,2014(1):133-135.
[6] 孙秀丽.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与利用调查分析[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8(6):45-50.
[7] 习卫妮.我国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的调查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1.
[8] 刘宁元.国际反垄断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