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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村镇银行信贷模式与国际经验比较

2015-12-30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广州510632

商业经济研究 2015年14期
关键词:村镇贷款银行

■ 宋 伟(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广州 510632)

村镇银行是新型农村金融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在降低交易成本、弥补商业金融机构“空位”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的民间资金需求来说,村镇银行能够直接惠及三农,对我国城乡均衡发展和向我国广大农村提供资金支持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村镇银行总体发展现状

自2007年村镇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始发展以来,其特点可归结为以下方面:

(一)数量众多,但盈利水平较低

我国首批村镇银行试点开始于2006年底,经过多年的发展,村镇银行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876家,比2011年底增加150家,中西部地区机构占比61.2%。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4343亿元,贷款余额为2330亿元,其中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合计占84%。自2007年3月设立首家村镇银行以来,这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成为服务“三农”、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政”伊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金融机构共同发力,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三类金融机构的发展程度却参差不齐,其中村镇银行发展最为迅速。此外,国家政策也开始向村镇银行倾斜,如允许符合要求的小额贷款公司改组为村镇银行,对村镇银行实行定向财政补贴等。另外,国务院于2010年颁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到,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

(二)地区分布逐渐合理,服务“三农”效果渐佳

总体来说,村镇银行的数量连年递增。从2007年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18家村镇银行迅速发展到2012年的876家。

截至2011年底,在推广阶段成立的172家村镇银行中,东部地区11个省市设立村镇银行66家,中部地区共设立46家,西部12个省份共设立60家。中西部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只占总数的61.63%;而截至2011年底,在中西部设立的村镇银行有473家,只占总数的60%。

根据21世纪网的统计,截至2012年6月30日,东部省份村镇银行数量为338家,占比31%;中部地区省份村镇银行数量为263家,占比24%;西部地区村镇银行数量为342家,占比31%;东北部地区村镇银行数量为158家,占比14%。中西部地区村镇银行占比69%(见图1)。短短半年的时间,村镇银行地区分布向中西部倾斜了8%

村镇银行设立的宗旨是为支持“三农”服务的,中西部应是最需要村镇银行发挥作用的地区,虽然中西部村镇银行占比偏低,但是数量变化趋势向好。

图1 全国村镇银行分布情况(含村镇银行所属支行)

(三)业务范围较窄,盈利能力弱

根据现行规定,村镇银行只能办理传统的储蓄存款业务和一些中间业务,且村镇银行绝大部分无法提供结算、征信查询等基本服务,既无联行卡号,也不属于银联成员机构,且电子银行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村镇银行只有为数不多的传统物理渠道,电子服务刚刚起步,大部分村镇银行只能借用发起行的电子结算平台。上述短板导致村镇银行运作不独立,相比大型商业银行存取款不便,影响存款额度。

据银监会统计,2011年村镇银行资本较充足,但存贷比偏高。村镇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从2009年的0.49%,逐年上升到2011年的1.49%;权益报酬率从2009年的2.27%上升到2011年的9.18%。尽管村镇银行财务杠杆不高,风险暴露程度较低,但资本利润率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

(四)监管稳步放开,但政策优惠较小

从监管方面看,根据2007年《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这就为发起行以村镇银行的方式变相设立分支机构、规避监管提供了条件。直到2010年颁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政府逐步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各个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勇于尝试,有利于孕育高质量村镇银行。

从政策优惠方面看,村镇银行一般设立在欠发达地区,服务对象为农民、农村和农业。但是从政策支持的情况来看,一方面,税收政策支持不够。我国政策规定,对欠发达地区农信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地区农信社,按应缴纳税额减半征收;对农信社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按3%征收企业税,但对于村镇银行却没有上述优惠。另一方面,信贷政策支持不到位。村镇银行尚未纳入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优惠利率贷款业务承办银行范围,导致上述业务开办地区的村镇银行贷款对于“两民”企业吸引力不够。

我国村镇银行与国际同类机构信贷模式

(一)我国村镇银行信贷模式

我国村镇银行为一级法人机构,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目的明确规定为“服务三农”,批准办理的业务有限,几乎都是银行传统信贷业务。与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由于机构规模小,所以信贷措施灵活、决策下达时间快,由此能更好地深入农村地区,满足农村金额小、周期性强的贷款需求。除此之外,村镇银行人员构成和信贷流程与普通商业银行并无大的区别,遵循传统商业银行规定的“客户申请-签订合同-发放贷款-按期还款-贷款结清”标准程序。

(二)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信贷模式

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又称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其成立宗旨是为穷人服务,经营管理采取严格的总分支行结构。格莱珉银行与我国村镇银行的不同之处在于,不吸收公共存款,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贷款对象。在客户有借款需求时,要求借款人开设储蓄账户。格莱珉银行96.5%的股份为贫困妇女所有,政府持有股份已逐渐稀释。贷款流程可以总结为“中心+小组+银行工作人员”。每个贷款申请人必须加入“五人小组”,该小组各成员的贷款目的、经济能力和社会背景相似,如有一人违约,则全组还款,将外部监管内部化。

另外,格莱珉银行还鼓励借贷人员几个小组组成“中心”,由选举出来的中心代表与信贷经理紧密沟通。这样的做法使得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更加简便,降低了银行的调查成本。格莱珉银行发放的是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信用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单利计息,按周还款,减少借款人还款压力,也方便银行及时追踪贷款使用情况。

(三)美国社区银行信贷模式

美国社区银行专指资产总额小于十亿美元的小型商业银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资产在3亿-5亿美元的社区银行。美国社区银行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自负盈亏,服务对象主要为个人和中小企业。

美国社区银行主要由当地民营中小企业控股,吸收存款投向当地,具有人缘、地缘和天缘优势;社区银行定位于为当地家庭、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服务,由于政策限制,社区银行分支机构较少,因此具有管理环节少、决策效率高等优势。

在盈利能力方面,社区银行存款客户利率敏感性低,因此存款利率较低,贷款利率较高,存贷净利差比大银行高。由于美国实施市场化的利率机制,因此贷款利率不受限制,根据不同贷款人的具体情况贷款利率差异也可以较大。

在风险控制上,美国社区银行有机结合抵押担保和信用贷款,并将信用放在首位。

(四)巴西布拉德斯科银行

巴西布拉德斯科银行成立于1808年,是一家由政府控股的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在巴西排名第二位。布拉德斯科银行是巴西仅有的为中低收入阶层服务的银行,其网点遍布巴西城乡。

布拉德斯科银行的一大特色是混业经营。以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为主,还包括租赁、投行、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业务。布拉德斯科银行是第一家响应卢拉政府发展计划率先向微型企业和生产者提供微型信贷的银行。布拉德斯科银行的另一大特色是与邮政合作,是巴西邮政公司的独家合伙人,这一创举为该行奠定了更加广泛的客户基础,使得布拉德斯科银行的贷款金额增加,存贷利差扩大,带来了更加强劲的利润增长动力。

(五)印度地区农村银行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成立于1975年,初期主要旨在填补印度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空白,服务对象是印度社会脆弱阶层的中小借款者,后拓展为小农、无地农民和农村小工业者等。每个地区农村银行均由一家商业银行主办,资本金由中央政府、邦政府和主办商业银行分别认缴50%、15%和35%,并可通过发债筹措资金。

从贷款模式来说,印度农村银行对小农、无地农民和农村小工业者的贷款扶持力度大。例如,对于农作物贷款或小额贷款采取信用贷款模式,且所贷款项不仅用于生产,还覆盖加工、流通等多个环节。对农户和小企业进行免费或低收费培训,提高贷款项目效益。

各国农村信贷模式对比及我国农村金融的特殊性

根据对代表性国家的农村信贷模式分析,可以找到各国农村信贷的共性:第一,因地制宜,市场定位精准。孟加拉国和印度农村信贷主要定位于农村中、低收入者,美国由于中小企业对经济的突出贡献,因此将中小企业也纳入社区银行贷款范畴;第二,信贷机制比大型商业银行更加灵活,信用贷款业务突出,这是由各地农村经济情况与财富分配决定的;第三,由于小额贷款者常常表现为知识水平有限,因此对借款者的培训是贷后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必然要求;第四,农村信贷必须深入农村和社区,挖掘农村信贷需求,才能巩固地缘和人缘的优势。

我国村镇银行运作是对孟加拉国“格莱珉模式”的大胆借鉴,但要防止“拿来主义”。我国农村金融和信贷文化特色如下:

我国农村地广人稀,不同于农村人口稠密的国家(如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等),生产活动较为单一,无法进行高度专业化分工。且增加了借款人还款成本和难度,使农村小额贷款监管难度大。

我国农村信贷的政府参与度大,但政府主导的信贷项目表现差,一方面,政府补贴没有真正面向穷人,且偿还率低。另一方面,政府补贴贷款的利率优惠挤占了村镇银行业务发展空间。根据市场供需确定的贷款利率高于政府贴息贷款利率,导致村镇银行客户资源流失,影响商业银行的可持续经营。

我国土地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土地不能作为抵押品,因此农民不能通过抵押土地获得信用。因此贷款方式多局限于信用贷款,格莱珉银行的“贷款小组”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但是有研究表明,在3-5户联保小组成员的情况下,成员之间的意见更易达成一致,形成共谋;而且对发生逆向选择的借款人而言,更易组建联保小组。这就需要更完善、更严格的贷款资格审查制度。

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利率政策,利率的决定没有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因此不能像美国社区银行一样采用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制度,这就限制了村镇银行的利润水平。

我国村镇银行数量多,但单个银行规模小,虽然2010年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提到村镇银行可以按三种发展模式发展,即“总分行制”、“管理总部制”、“控股公司制”,但全国绝大部分村镇银行还处在建立阶段,资本总量小,因此风险承受能力弱。加上村镇银行同业拆借难以实施,央行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难以到位。一旦资金链断裂,村镇银行只能寻求发起行帮助,举步维艰。另外,我国村镇银行不同于总分行紧密协作的格莱珉银行或巴西BRADESCO银行,各村镇银行只与发起行形成依附、合作关系,对人民来说尚属新兴事务,认知度低,因此需要各行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开发业务。

优化我国村镇银行信贷模式的政策建议

结合我国农村金融的特点,对优化我国村镇银行的信贷模式提出如下建议:

(一)改进贷前审查

第一,增加小组人数,以“大联保组”形式,增加共谋难度。研究证明,大联保体贷款模式下,银行能够有效筛选客户,降低共谋、逆向选择和信用成本问题发生的概率;第二,应通过宣传教育,促使目标客户改变借款观念,培养有借有还的优良品德。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企业主的诚信意识很难在短时间内培养起来,由此导致了贷款违约率高、商品以次充好等不可持续的商业运作模式。而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对借款人的宣传教育是加强我国实体经济参与者提升诚信意识的有效途径。只有从源头处防范风险,敦促目标借款人改变以往“贷款到手,一劳永逸”的错误观点,村镇银行才能获得正常利润,持续经营。第三,应安排银行工作人员主动下乡,实地考察,发挥地缘优势,增加与借款人的交流引导,准确评估贷款项目可行性,提供个性化服务。村镇银行的目标客户主要是农民和小生产者,由于受到文化水平的限制,借款人对贷款条件、还款来源评估等认识程度远远不够,因此,村镇银行应发挥自身网点优势,主动深入农村,为借款人提供专业化、亲民化服务。

(二)放松信贷政策限制

人民银行、银监会应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主动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经济状况、自身承受能力,实行贷款利率自主定价;加强政策扶持,提供税收优惠,至少做到与农信社等业务竞争机构在政策上同等对待。2013年7月,央行正式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7折下限,由其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这无疑是促进村镇银行发展、应对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融资难问题的有效措施。利率市场化是市场经济背景下不可逆转大的趋势,村镇银行应在逐步宽松的政策环境下,努力提升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强化风险管理

鼓励或强制借款人持有银行股份,逐步稀释发起行所持股份,保证信贷资金供给与需求的自动匹配。另外,村镇银行规模较小,管理经验相对缺乏,服务对象又是难以量化评估风险的农村地区,因此其经营带有高风险性,且抗风险能力不强。在实际操作和审批过程中,村镇银行对“审慎性”的要求相较其他银行来说更高。因此,村镇银行不仅要强化内部风险管理,银行业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在对村镇银行进行评估考核时,应采用更加严格的标准,如为村镇银行设定更高的资本充足率下限、提高流动性比率下限、制定更加谨慎的贷款分类标准等。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村镇银行可持续性发展,保障其资金安全,减少由于营运不善带来的消极影响。

(四)完善贷后管理并延伸服务范围

强化贷后管理是村镇银行转变经营管理理念的必然要求。由于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村镇银行为了快速拓展业务,倾向于将资源投向能够快速见效的项目,数量众多,质量却不佳。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式逐渐向“重贷轻管”倾斜。事实上,贷后管理不是限制村镇银行业务发展的制肘因素,而是价值创造的源泉。贷后管理做的好,对商业银行树立良好的口碑、整合优秀客户资源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村镇银行应通过贷后管理,将各项业务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从客户选择开始,到授信、发放贷款,应对客户资信调查、还款来源真实性、抵(质)押物是否足值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作为贷后管理的参考;另一方面,通过贷后管理,村镇银行可以深入了解客户,发现新的业务机会,推动产品创新。

另一方面,现阶段,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目标已从“脱贫”转向“致富”。借款人取得款项后,村镇银行应引导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可以在村镇银行公共平台或宣传资料上刊登新生产技术、合作信息等,必要时组织新技术培训活动或交流会,促使借款人发现商机,脱贫致富。

(五)重视人力资源并培养专业化人才

村镇银行是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由于其存在时间短、深入农村、交通不便等原因,许多高层次人才不愿意到村镇银行工作。这个问题在村镇银行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可见一斑。人才是经济增长动力的源泉,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的发展呈现了更高程度的复杂性。这对村镇银行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挑战,经过多年的发展,村镇银行的人才队伍也显现了一些问题。如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人才结构和层次不合理,人才区域配置不科学,人才后续培养乏力等等。人才是兴行之本,要保证村镇银行向高水平专业化银行发展,应着力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重点聘用本土化人才,重点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人才,适量引进应届毕业生,为村镇银行的业务创新、体制创新带来新思想和新动力。在人才激励方面,应做到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双管齐下,鼓励员工参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参与感。在后续培养中,如果发现有发展潜质的员工,应引人定岗,将每个员工安排在最合适的岗位上。人才队伍的逐步壮大与优化,将成为村镇银行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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