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叔”的双面人生
2015-12-29本栏编辑常馨予
□本栏编辑/常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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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清廉能干,背后以权谋钱。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的双面人生中,金钱成了他最大的追求,也毁掉了他的一生。今年1月,张新因受贿1.24亿余元,贪污1053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数千万元损失,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贪念生,挑选敛财代理人
1986年底,张新从部队转业到杭州市下城区委组织部任干事,后来又到杭州市房管局先后任组织处干事、宣传处副处长、处长。在外人看来,张新仕途平坦,可他自己却并不满意。
“看到很多业务干部有人请吃,有人送有人‘捧’,心里挺羡慕。”多年的机关工作经历让张新认为,在业务部门如果不从事业务管理工作,个人的发展空间有限。
有了这样的念头,张新的权力观、地位观开始发生偏差。1997年11月,他如愿以偿被调到杭州市房管局物业处担任处长,管理着大量的房屋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手握权力,张新开始谋划自己的“发财大计”。
“我是党员,又是机关干部,自己出面弄钱,如果被发现,要被双规的。”张新很清楚,通过权力为自己谋财是违法的,但对金钱的欲望,让他铤而走险。张新给自己找了一个执行财富计划的代理人——董一麟。董一麟曾经是张新的下属,后来下海经商,开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多年接触下来,张新觉得此人可靠。
“不忘旧恩”的董一麟很听话。只要有房产商想以“房子低价出售”的方式给张新好处时,董一麟便出面帮张新“买”房子。
就这样,张新倒卖了10多套房产。看着账户上数字不断增多,张新很得意,随后的十几年,他又先后“炒房”20多套。
胃口大,瞒天过海做手脚
2002年6月,张新转岗了,担任杭州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处长,并兼任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张新又一次开始谋划自己的“发财大计”。
2005年,经济适用房项目丁桥兰苑对外公开招标,某房产公司负责人张祖标找到张新寻求帮助。在明知张祖标所在公司不具备开发资质的情况下,张新授意他借用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投标,还在开标前告知对方报价范围等信息。2005年5月10日,张祖标以“凤起房产”的名义参与投标并顺利中标。为了开发项目,张祖标又向杭州市建委申请成立了杭州越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个人持股90%,凤起房产占股10%。这一切都在张新的掌握之中,他同意了这个申请,而事实上,这个项目被彻底转包了。
“张祖标当时说要感谢我,我说这样,借350万给我投资房产。”按张新的想法,2005年8月,以“借”为名,这笔钱被打到了董一麟的账上。为了规避查处,张新还指示董一麟与张祖标签订了虚构的项目“前期咨询合同”。同时,张新还向张祖标索要了一张价值85万元的高尔夫会员卡。
尝到了甜头,张新的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随之变大。浙江圣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本岗曾向张新提出帮助承接项目,张新答应了,条件是张本岗中标后把一半的开发权作为回报交由自己支配。2006年8月,经张新安排,圣洲建设借用铭雅房产的资质参与了九堡经济适用房两个地块建设项目的投标。
经张新的精心安排和“指导”,张本岗中标。2006年9月,张本岗兑现了承诺,跟董一麟的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经审计,张新在该项目中非法获益8151万余元,这也是他捞到的最大一笔钱。
花样多,机关算尽终败露
张新绝大部分不义之财都存放在董一麟名下,收受的高尔夫会员卡注册在哥哥的名下,收受的轿车有的也登记在行贿人名下……可以说,因为穿上了“隐身衣”,每一笔不义之财看似都跟他无关。张新喜欢收藏,就把钱用来买瓷器,他希望用这种方式,把金钱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然而,赃款不可能真正洗白,纵是处心积虑、花样百出,终究难逃法网。
2010年,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来杭州,对经济适用房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张新害怕了。为了自身“安全”,张新清理了近年来所有借的、拿的、送的财物,只要是他记得的东西全部还掉,其中包括一辆车。纸终究包不住火。2012年,杭州市纪委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对张新进行了“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