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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及启示*

2015-12-27

现代特殊教育 2015年6期
关键词:残疾残疾人韩国

张 煜 晨

(华南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广东广州 510631)

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的发展对国家现代化、工业化以及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均具有重大意义。20 世纪50 年代到70年代,短短20 年时间,韩国经济经历了由复苏到发展再到腾飞的巨大转变,最终跃居亚洲四小龙之一,并创造出令世人瞠目的“汉江奇迹”,这与韩国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与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1999年4 月26 日至4 月30 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CO)在韩国首尔以“终身学习与培训——通向未来的桥梁”为主题举办了第二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指出职业技术教育应当提到所有国家政府的发展日程上来,强调职业技术教育是人的整体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为全民提供终身的职业教育学习机会[1]。残疾人是全体国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数众多、相对弱势的特性,使其变得不可忽视。这与国际社会“发展残疾人教育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准”的说法相一致。2011 年由世界卫生组织与世界银行联合发布的《世界残疾报告》也明确指出对残疾儿童而言教育的重要性,以及职业教育在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使其参加社会工作进而实现自身社会价值中起到的重要作用。继1977年韩国政府出台的《特殊教育振兴法》之后,2007 年韩国政府又颁布了专门致力于解决残疾人教育问题的一部法律——《残疾人特殊教育法》。《残疾人特殊教育法》的诞生,使得韩国残疾人教育发展翻开了新的篇章。其中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内容也较之前的《特殊教育振兴法》有了更详细的规范。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以特殊学校为核心,依据“生涯教育”模式实施展开,不仅教授给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对残疾学生的自我认知、人际关系等社会适应能力也都有课程开设。目的是帮助残疾人在习得职业技能、职业态度的同时建立自尊心、自信心,积极应对社会生活,参与社会劳作,顺利地回归主流社会,融入社会发展,并从中体会到自身的人生价值[2]。

一、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目的及意义

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帮助残疾学生提高基础生活能力,建立自信心,积极面对生活,开发其对职业选择的能力,克服自身的不足,建立良好的社会适应性,做一个健全的社会人[3]。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残疾人身心及自我的发展与完善。在对残疾学生进行职业教育时,不仅关注职业技术、职业技能等外在表现能力,更多地会教授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安全、职业和日常生活的协调、问题解决能力和判断能力等自理、自立的内在个人能力。

残疾人是全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同时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人数较多的群体。根据韩国教育部2012 年的统计,韩国国内仅在校的残疾儿童已有8万5 千名,预计到2022 年在校的残疾学生应突破10 万名[4],且尚有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加入到学校中的残疾人并未列入其中。这个群体的就业、升学是韩国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的问题。尽管韩国政府近年来非常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并相继出台了《残疾人特殊教育法》以及一系列的《残疾人发展5年计划》等法律政策文本,但在残疾人就业、进学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为解决这类社会问题,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升学率,只有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使残疾学生在校期间习得过硬的职业技能、生活技能等,才能使其离开学校后顺利融入社会、参加社会工作。同时也只有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才可以让残疾人获得一技之长,通过工作获取报酬,实现人生价值,真正参与到社会的发展建设中来;进而使残疾人敢于正视生活、正视自己,走出不自信的阴影,进一步实现残疾人回归主流社会。

二、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飞速发展的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已形成以学校、教师、雇佣单位、法律保障、社会援助、国家支持等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良性循环体系。1977年韩国政府颁布的《特殊教育振兴法》明确提出了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内容,残疾人职业教育是指相关机构合力为残疾人进行职业康复训练、自立生活能力训练等,从而使残疾人可以顺利从学校向社会过渡。为支撑职业教育的实施,应由职业教育咨询专家等根据特殊教育对象的特征和要求对其进行职业康复训练(职业评价、职业教育、雇佣支持、后续管理等)和自立生活能力训练(日常生活适应能力训练、社会生活适应能力训练等)。其中初中以上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教育设施和场所,其中包括残疾人雇佣机构、职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福利馆、工业企业等。由此可见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已基本形成以法律政策保障为基础,评估、教育、康复、实践、后续支持等为上层建筑的一个较为完整的架构。在此架构中,每一环节都有专家、专业人员的专业引领及法律政策的保障,同时也为残疾人回归主流社会,以及自立能力的康复创造了良好的外界环境。这对于提高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进而拉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有很大的借鉴作用。经分析,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表现出以下四大特点:

(一)法律政策保障力度大

2007 年5 月25 日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制定颁布了《残疾人特殊教育法》,2008 年5 月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包含义务教育、无偿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以及创办特殊教育服务中心,进行特殊儿童早期干预、融合教育、残疾人终身教育等的实施细则[5]。随着《残疾人特殊教育法》的实施,历经30载、修订9 次的在1977 年出台的《特殊教育振兴法》终被废止。但是《特殊教育振兴法》的颁布与实施,加速了韩国社会对残疾人的认知改观。《残疾人特殊教育法》正式实施前,韩国各市、道教育厅和地方教育机构已经开始尝试实施残疾人职业教育“动态教育模式”。2006 年京畿道教育厅创办了“职业转换教育支持中心”,首批设立了五个“职业转换教育支持中心”示范单位,这些示范单位为残疾学生提供自立生活能力训练和职业康复训练实操场所,京畿道教育厅为这些康复中心示范点提供资金支持,资助其购买康复设施及进行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截至2010 年,为推动残疾学生职业教育良好、快速地发展,韩国国内共计设立了15 个“职业转换教育支持中心”[6]。

2009 年韩国劳动部对重度残疾人的雇佣进行了规定。韩国残疾人雇佣开发院公布,对于中重度残疾人的就业,政府应给予关心和支持。通过“视障人士在国会休息室内进行咖啡调试服务工作”的项目,拓宽了视障人士可从事的行业选择。同时随着视障人士咖啡调试服务就业领域的开发,也带动了视障人士按摩、医疗等服务性行业的发展。同年国家邮政局、产业邮局等十个政府相关部门在国会的号召下相继雇佣了自闭症、智障、神经障碍人士等50 名中重度残疾人从事邮递员、邮件分类助理等日常工作。这推动了韩国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关注,自上而下的亲力亲为,直接引发了韩国一股欢迎残疾人融入社会,尊重、平等、爱护残疾人的新风潮。2007 年韩国保健福利部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了“保障重度残疾人所得和参与社会”为目的的ABLE2010 项目。这个项目是韩国保健福利部联合各市、道地方政府机构开展的,其中主要开展“残疾人服务咨询产业”和“残疾人福利就业产业”两个板块,二者分开实施。其中福利就业的相关资讯和工作单位,由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提供,工资由国家统筹支付。2010 年4 月釜山邮电局雇佣30 名中重度残疾人从事邮件分类处理等相关工作。在国家法律政策的保障下,政府机关行动力度加大、加强,引发了韩国全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关注和支持。截至2012 年,根据韩国教育部调查表明,高中毕业的残疾人共6139 名,其中升学的为2817 名,就业的1651名,未升学未就业的1671 名。从就业率看,从2007年的44.1%到2012 年的49.7%,增加了5.6%。专科学校毕业的残疾人共1354 名,其中升学的为11名,就业的687 名,未升学未就业的656 名。从就业率看,从2007 年的31.8%到2012 年的51.2%,增加了19.4%[7]。由此可见,韩国残疾人就业率确实有大幅度提升(图1)。

(二)特教机构发展多元化

图1 韩国残疾人就业率(2007 -2012)

2 008 年韩国政府颁布了《残疾人特殊教育法》,这是韩国残疾人特殊教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至此韩国的特殊教育事业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韩国政府根据《小、中学校教育法》和《残疾人特殊教育法》,为特殊儿童建立了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特殊教育支持中心等多元化教学服务机构。根据2014 年教育部调查表明,截至2013 年韩国对残疾人进行教育的特殊教育机构中特殊教育学校共162所,普通学校中的特殊班共9617 个。2007 年韩国特殊教育学校共144 所,普通学校中的特殊班共5753 个,七年的时间特殊学校共增加18 所,普通学校中的特殊班共增加3864 个[8]。

图2 韩国特殊学校发展数量(2007 -2014)①②出处:韩国教育部2014,特殊教育统计。

图3 韩国普通学校中特殊班发展数量(2007 -2014)②

2008 年实施的《为了残疾人的自我实现和社会融合第三次特殊教育发展5 年计划(2008 -2012)》,其中对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出了“以现场实习为中心”的职业教育方案,经过五年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果,残疾人职业教育得到了健康快速的发展[9]。在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灵活性的同时,“以现场实习为中心”的职业教育方法也得到了有效的强化。根据障碍类型不同,分设的“以现场为中心”的职业教育示范校2007 年全国共5 所,发展到2012 年全国已经有143 所。其中为了强化“以现场为中心”的职业教育模式,全国建立了20 所“特殊学校——学校企业”示范校,指定创办了30 所“联合型职业教育基地学校”[10]。“特殊学校——学校企业”示范校是指以残疾学生职业训练为目的,特殊学校校内设有类似一般企业的职业训练场所,以便更好地开展“以现场为中心”的职业教育。“联合型职业教育基地学校”是指为普通学校特殊班的残疾学生进行职业训练而设立的职业训练基地,此基地是由周围多所普通学校组织其特殊班的残疾学生,为其进行统一的职业训练而建立的联合培养基地学校,专门针对职业训练场所、设施等,为普通学校中的残疾学生进行职业训练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持。

(三)特教师资培养要求高

韩国政府特别重视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20世纪70 年代韩国开始关注特殊教育事业,随着一系列的特殊教育相关法律政策的产生,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要求也相继提升。现在韩国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系统主要是高校,以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要群体。2014 年韩国教育部调查表明,截至2013 年韩国特殊教育机构教师共17144 名。2007 年全国特殊教育机构特教教师共计12249 名,六年时间特教教师增加了4895 名。保育员截至2012 年共计9893 名,比2007 年的6241 名增加了3652 名[11]。韩国特殊教育师资人数的增加,为韩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不仅如此,随着韩国对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对特殊教育师资的“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现在韩国特殊教育师资多以本科生、研究生学历为主。部分四年本科毕业后直接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也相继在就业几年后会选择重新回到学校进修学习,以提升自身的能力,进而更好地为残疾人教育事业服务。

(四)职业教育课程多样化

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在残疾人职业发展阶段对其进行必要的职业认知、职业介绍、职业探索、职业准备的帮助与指导[12]。依据韩国教育部门2008 年修订的《特殊学校教育过程》,小学五、六年级的职业教育课程时间为每周2 小时,中学每周6 小时,高中每周8 小时[13]。韩国职业教育课程由职业生活、职业准备和职业技能三部分组成。职业生活主要教授残疾人习得职业态度、职业责任等;职业准备主要教授残疾人如何利用网络、情报通信等对职业相关信息进行快速筛查;职业技能部分主要采取“以现场实习为中心”的职业教育模式,为残疾人参与社会工作打下良好的前期基础。特殊学校的教育课程有一般课程、治疗课程、特别活动、职业教育等,小学部和初中部是义务教育,高中部和幼儿部是无偿教育,均以国家统筹支付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

根据1998 年《第七届特殊学校教育过程》的修订,韩国特殊学校职业教育针对不同障碍类型的残疾人,其职业教育相关科目的课程已基本设定。学校教育的最后阶段,特殊教育高中部的职业教育课程有工艺、包装、装配、搬运、农业、电子装配、食品加工、情报处理、产业设计、医疗等相关科目,残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以及能力选择适合自己或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进行学习与实践[14]。

三、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模式

残疾人职业发展过程中强调的立场不同,职业教育模式也会随之有所不同。本文主要介绍三种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模式:学校中心职业教育模式、经验中心职业教育模式、生活中心职业教育模式。

(一)学校中心职业教育模式

学校中心职业教育模式是依据1979 年Clark提出的整体发展为目标的模式提出的。这个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强调残疾人职业教育目标和学习经验紧密结合。学校中心职业教育是在校期间分别在相应学段实施职业认识、职业探索、职业准备等。小学阶段开始准备,但真正的职业准备教育是在中学阶段和大学阶段开展实施。小学阶段主要开始让残疾学生了解职业、认识职业。中学阶段开始进行职业探索,以职业技能训练、价值观、态度、习惯、人际关系和生活技能等为主开展职业教育活动。Clark 的职业教育模型由四要素组成,一是价值、态度和习惯;二是人际关系;三是职业情报;四是职业获得和生活技术等[15]。这种职业教育发展模式适合各类中、轻度残疾学生进行职业发展,其对障碍类别并无太大区分,也是现阶段韩国职业教育中常用的一种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二)经验中心职业教育模式

经验中心职业教育模式是根据Larson 的以职场观察和职场经验相结合为主要目标的模式产生的。根据每个残疾学生的不同身心特征,为其建立适合其自身职业发展的个别化教育计划。Larson 模型的五个基本内容,一是维持原领域的基本情况;二是提高个别化倾向;三是雇佣单位要参加;四是根据评估结果展开;五是和学习现场紧密联系进行开发[16]。这种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对残疾类别无明显区分,在维持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发挥学习的优势,通过观察、感知进一步具体了解各行业的特性及是否适合自己的认知特点和自身障碍特性,进而通过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建立和实施帮助残疾人找到适合其自身发展的就业方向。此种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也是现阶段韩国职业教育中较为常用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

(三)生活中心职业教育模式

根据1982 年Brolin 对发展障碍学生的研究,形成了生活中心职业教育模式。生活中心职业教育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以具体能力的实现为中心开展教学,分为日常生活技能、个人—社会性技能、职业介绍和准备三个领域。成功的职业生活包括22 个主要的技能,见表1[17]。

表1 成功的职业生活包括的三大领域技能

表1 所展示的生活中心职业教育模式的22 个主要技能与“学校中心职业教育模式”和“经验中心职业教育模式”共同开展,便可形成立体式的三维度全方位职业教育模型,称之为“生活中心职业发展教育综合模型”。该模型各要素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互为支撑,全面体现出残疾人职业教育是社会、学校、家庭共同作用的结果。

四、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总体上看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非常迅速,但发展迅速并不代表没有不足之处,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还应进一步加强“以现场实习为中心”模式的开发,以及根据各类残疾的不同身心特点对其课程进行深化以及对就业行业进行拓展,从而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这是当下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一个核心问题。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具有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大、特殊教育机构发展快、特教师资增长速率高、职业教育课程多样化等特点,这是我国可以借鉴的几个方面。

(一)加强国家立法政策保障

国家政府要加强法律政策的支持与保障[18]。从法律政策的角度切实为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保驾护航,这是从根本上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的最好方法,也是增强残疾人自尊心、自信心的最根本途径,同时也可以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教育、就业等的关心与支持,从而可以进一步解决禁止歧视、回归主流社会、拉动残疾人就业率等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我国现阶段还未颁布正式的《特殊教育法》,这对特殊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限制。

(二)实行灵活适用性办学模式

特殊学校办学模式单一,相对活性化较弱。国家政府可以兴办“残疾人支持中心”等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便利服务。国家亦可同时建立试点学校,可采用多方筹措资金扩大校区,将学习与实习共同融合,残疾学生可以方便在校内边学习边实操,以进一步提高学校职业教育与社会工作的紧密结合度,为残疾学生节省时间的同时,也为其参加社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特色自主设立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积极呼吁各级部门及社会群体多角度、灵活地开展残疾人教育帮扶办学活动。从而进一步强化学习、实习、就业、回访这一良性循环系统的运作。

(三)加大特教师资培养力度

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力量极度匮乏[19]。加大师资培养力度,直接关乎我国特殊教育、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兴衰。现行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相对薄弱,特别是高质量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极为不足,这直接导致了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缓慢,故应加强师资培养基地的建设;此外还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现今中国特殊教育师资中,很大部分是普通学校的教师被动转入特殊学校开展教学工作,殊不知普教与特教存在很大差异,不具备特殊教育基础知识的普校优秀教师在特教教学中也是一筹莫展,所以加强对这一部分教师特教知识的普及,也是提高我国特教师资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

(四)丰富职业教育课程内容

职业教育课程设置针对性不足、缺乏市场导向性。应根据残疾类型的不同,开设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职业教育课程,这也是符合多元化市场需求的一个重要突破。可以开设工艺、包装、装配、搬运、农业、电子装配、食品加工、情报处理、产业设计、医疗等相关课程,采用“以现场为中心”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加强残疾学生的职业实操性,以帮助学生将来顺利融入社会,展开职场工作。

[1]孟广平. 全民的终身教育与培训通往未来的桥梁— —记第二届世界技术与职业教育大会[J]. 世界职业技术教育,1999(5):10 - 14.

[2][12] , , .普小中特殊班职业教育现状及教师认识[J]. 特殊儿童研究,2009 (2):233 -255.

[3] , .父母和教师对于特殊学校小学部职业教育认识比较研究[J].特殊教育杂志,2011(1):27 -48.

[4][8][11]教育部. 特殊教育统计[R]. 首尔:教育部,2014.

[5]残疾人特殊教育法案[Z]. http://www. abledata. co. kr.2007 -04 -30.

[6][7][10]教育科学技术部.2008 年第3 次 特殊教育发展5 年计划(2008 -2012)[R]. 首尔:教育科学技术部,2008.

[9]教育部.2013 年第4 次特殊教育发展5 年计划(2013 -2017)[R].首尔:教育部,2013.

[13][14]教育科学技术部. 特殊学校教育过程解说(Ⅱ)[R].首尔:教育科学技术部,2008.

[15]Clark,G. Career education for the handicapped child in the elementary classroom[M]. Denver:Love Publishing Company,1979.

[16]Larson. A community college service model of life long career development for adult with handicaps[J]. Journal of Career Development,1982(8):293 -300.

[17]Brolin,D.E. Vocational preparation of person with handicaps[M]. Columbus:Merrill Publishing Company,1982.

[18]许保生. 论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95 -99.

[19]梅刚,赵康,宛丽. 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J].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4(1):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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