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细则》研制与思考
2015-12-27文何智
文 何 智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细则》研制与思考
文 何 智
2015年10月14日,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订)》(普通高中部分)(以下简称《高中细则》)(注:说明北京的标准细则与教育部的配备标准性质相同),以适应课程标准与高考改革的需要。本文主要说明此次修订标准细则的原因、原则、过程、内容,也对修订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供大家提出建议与批评。
一、修订的必要性
原《高中细则》2006年制定,已不适应新课程标准和课改的要求。2007年7月,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京教基〔2007〕16号),要求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应执行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新课程标准的课程内容、结构和管理有新要求,要求《高中细则》调整结构贴近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给予教师按模块和学生选课人数选择教学仪器品种和数量的自主权。
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发展政策要求,需要有新《高中细则》适应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的建设。国家和北京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这要求高中办学条件装备标准适应政策要求,调整与改进配置模式,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适应新一轮高中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需要。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高中改革将以考试命题和优质教育资源实质性扩大为切入点,带动教育教学的组织形式变革和资源的均衡与公平重组,这要求教育装备跟进政策的变化,适应教育教学的新需求。如英语听说考试分数的提高,要增加英语听说训练的设备和资源,要求统筹教室资源,建立语言实验室等。
二、修订原则
(1)体现课改理念,满足课程需要,提高仪器设备配置的适切性。按照课标和教材需要,梳理出各类教学活动所需仪器,力求仪器来源有出处,按课标模块结构分类仪器,适应学校按模块开课选课。例如:高中物理学科实验实践活动项目与器材汇总。
(2)基本保障为主、兼顾特色需求,增强学校选择弹性。必配仪器保障必修、必选基础型课程的基本需要,总体提升高中办学条件。选配仪器适应选修模块教学和特色发展。适当提高选配仪器比例,降低必配仪器比例,增加学校的选择弹性。
(3)学校实际需要为本,提升细则执行的便捷性和设备使用的指导性。增加可选择仪器品种,设定仪器数量配置规则,开发管理软件,学校以实际需求自行选择仪器的品种和数量。增加仪器使用属性描述,指导教师使用仪器。
三、修订过程
1.学习法律、规范性文件要求
学习了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北京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的通知》《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等,了解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对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对现行标准细则的实施状况进行广泛调研
对区县教委、装备部门、高中学校负责人、教研部门各学科教研员、学科教师和实验员等进行全方位的走访与调研,收集原标准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和调整的方向,为确定新细则的修订原则、方法、步骤找到依据。调研主要发现的问题有:第一,原《标准细则》不适应新课标的教学要求;第二,仪器设备配置数量过于僵化,不能满足办学规模不同、教学需求不同的学校需要;第三,学校的选择灵仪器设备的灵活度小;第四,必配与选配仪器设备执行不同统一可,需要加强宣贯;第五,教学效果好的新仪器设备需要及时补充等。
3.聘请各方专家组建研究团队开展并确定研制方案
细则的修订聘请了大学学科教学法教授、市区两级教研员、学校学科教师、实验员和企业技术人员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此项目的研究人员共有60人以上,其中绝大多数为高级以上职称,涉及30所以上的高中学校教师参与研究,以实验教学活动开展较好,教学设备使用频率较高的学校为主。项目研究以子项目形式开展,14个学科加上现代教育技术和卫生保健项目形成16个子项目,搭建各学科研究小组组织开展调查、讨论和研究,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开展各种讨论会、总结会80余次。
4.对比分析境内外国家和地区的办学条件标准
对比分析我市与上海、天津、重庆、香港与台湾地区、美国和新加坡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分析他们在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建设中的优势和长处,透析我市标准中的问题与不足,为标准细则的修订提供参考。
5.研究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活动所需仪器
研究、梳理高中课程标准和不同版本教材对仪器设备的要求。逐章逐节分析各学科课标和教材要求的所有实验、实践教学活动;梳理出教学中必需的仪器设备,力求仪器设备的全面、来源有教学内容依据;将仪器设备整理、分类,形成标准细则中仪器设备的部分内容。例如,梳理出理化生课标和教材上的实验数量(见表1),并对每个实验所需仪器和器材进行分析,对仪器和实验进行分类(见表2)。
表1 理化生实验数量统计
表2 物理力学第1个实验所需仪器器材及仪器、实验分类表
6.比较分析教育部理科实验室装备标准与北京高中标准细则
教育部理科实验室装备标准既考虑了各省市使用的不同版本的教材,也考虑了各地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完全适用于北京学校。比较分析中,删减其不适用于我市教学要求的项目,而增补其好用、适用的内容,作为新修订标准细则基本配置的一部分。原标准细则中也存在教学效果良好的仪器设备,对比、筛选,增补其好用、适用的仪器设备进入基本配置,使修订后的标准细则更贴近我市高中教学需要(见表3)。
表3 北京标准细则与教育部理科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数量统计
7.调查仪器设备的教育教学适应性情况
对修订过程中写入《高中细则》的仪器设备,聘请各学科专家通过观察、操作和资料收集等方法,进一步判断仪器设备的教育教学适应性;对于新增加的仪器新设备,各学科专家通过跟企业的交流、咨询、实际操作等方法,进一步判断新仪器新设备是否符合教育教学需要,确定是否需要加入高中细则。
8.研究标准细则中仪器设备数量配置模式
调查各类学校各学科仪器设备最适合的配置数量,存在哪些影响因素;与学科教师、实验员座谈、讨论配置数量规则。调查学校仪器配置数量受办学规模、学生人数、场地数量、教学要求等影响因素,并根据全市各类学校对各种仪器需求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统计数据,提出各学科中每种仪器的配置规则。同时,在“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网络版)”中开发“办学条件标准细则动态管理模块”,由学校按需测算仪器设备需求数量。
例如,研究过程中对影响教学仪器配置数量的因素进行分析。主要有:专用教室数、平行班数、年级专任教师数、最大班额。仪器设备配置数量方法,可以按实验室专用仪器、教师演示用仪器、学生分组使用仪器。考虑多影响因素太多,计算方法太复杂,不利于学校测算和使用,最后仪器数量确定一个影响因素就是本校的最大班额,同时开发需求测算软件(如图1所示),由学校教师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调整需求的多与少。学校可以根据教学要求,按开设的模块挑选仪器;任课教师可以选择所需要的选配仪器;对学生分组仪器,可以填写没组学生人数,系统自动测算每种仪器的数量;超出建议配置仪器数量,需要填写理由。
图1 学校教学仪器需求测算
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方法,征求各方对标准细则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4省市教育装备部门、部分区县教委主管装备的领导、财务科、中教科科长、市基教研中心、16个区县教育装备部门负责人、部分学校校长、一线教师和10余家教学仪器生产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征求意见的所有人员均对此次修订原则和主要方面表示极力支持,认为将提高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增加学校的选择仪器的自由度,实实在在地满足教学需要。
四、修订结果
(1)按照高中课程标准要求,修订了标准细则。针对高中课程标准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明确区分必修、选修各部分所需配置的仪器设备(如图2所示)。因此学校在选择配置仪器设备时,需要根据学校开课的模块来选择仪器设备。
图2 数学学科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标准
(2)增加了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要求。原《高中标准》没有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设备配置标准,增加了学生动手实践的教学仪器设备。其中必配仪器12种,选配仪器14种。
(3)提高选配仪器的比例,降低必配仪器比例,扩大学校的自行按照教学需求和办学特色选择仪器设备的弹性。必配仪器减少了48种,从660种调整到612种,选配仪器增加了739种,从172增加到911种(见表4),其中比配仪器占40.18%,选配仪器占总数的59.82%(见如表5)。
表4 修订稿与原稿标准细则必配与选配仪器数量对比表
表5 新标准细则中必配与选配仪器设备数量及百分比
表5(续)
(4)仪器品种增删幅度较大,让细则更贴近各学科教学实际需要。将原标准细则中的性能不好、效果不明显、课程标准和教材中不再讲授部分所需仪器删除,将效果显著、新技术、新产品增加进标准细则。 修订后的标准细则仪器总数增加了691种,从832调整到1523种;新增了1044种新仪器;删除了292种教学效果不明显或技术过时的仪器设备(见表6)。
表6 新标准细则新增和删除仪器设备数量
(5)增加了“仪器使用参考属性”栏目,主要是为了说明仪器设备的使用对象和范围,分为三类:教师用、学生用、通用。“教师用”指教师用于演示实验、展示实践、参与训练和科研等;“学生用”指学生用于分组实验、参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教师和学生都使用的相同名称和规格的仪器也归于此类;“通用”是指多种教学活动共用的仪器设备,或在实验室、专用教室用于陈列、展示的模型、标本,或用于维护维修的工具和器材等。使用参考属性为学校配置和教师使用仪器设备提供指导,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灵活运用。
(6)改变了仪器数量配置方法,新增加了仪器设备数量“配置规则”,让学校任课教师或管理员按规则来确定仪器设备的需求数量。一是教师用仪器配置规则为1-n台/学科,每种仪器的n值根据调研结果和实际使用经验确定。二是学生用仪器配置规则为1-n人/组,1-m个/组。n为学生做实验或开展学习活动每组人数,最大20个,常规2。m为每组学生做实验或开展实践活动所需要的仪器个数,一般情况下m为1,规则中省略不出现,m大于1时注明。三是通用仪器配置规则,与教师用仪器配置规则类同。四是按需配备规则:在现代教育技术、保健室、教学家具配备标准中出现,因有些仪器设备数量无法以规则确定,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制定配置规则的主要好处是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模块的选择、教师人数、学生选课人数、教学需求、场地大小、实验教学活动学生分组等情况,自行测算需求数量。满足实际教学需要,避免了仪器设备的闲置浪费。
五、修订说明与使用
1.标准细则的模式创新说明
新标准细则的配置模式是首次提出,是根据北京中小学实际需求现状研制,符合当前的教育改革政策要求,也能适应学校的改革发展需要。
2.新标准细则修订范围说明
本次修订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语文、英语、历史、政治了14个学科;修订了现代教育技术、保健室;新增加了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家具和图书配置标准未做调整;教学用房标准未列入。
3.必配与选配仪器设备说明
为了便于配置和使用仪器设备,《高中细则》也将仪器设备按模块分列。各学科必修内容不分模块,选修内容区分模块。必修内容和选修中的必选模块所需仪器设备分设“必配”和“选配”两种类型,其他选修模块所需仪器仅设 “选配”类型,不设“必配”类型。“必配”仪器是各学科必须配备的常规仪器设备,是完成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应达到的最基本的配备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配置。“选配”仪器是为配合课程的可选择性或适应不同教学方法和仪器的多种类型列出的建议选择仪器设备。学校可根据基础型、拓展型、探究型课程的需要以及师资特点、教学场地、设施等实际条件,在达到“必配”要求的基础上,选择配备“选配”的仪器设备,以满足教学的需要。必配以“√”标示,选配以“*”标示。某种仪器在必修模块中标示为“√”或“*”,若在选修模块中也需要使用,在该选修模块下也标示“*”,以示此模块需要使用此种仪器。
4.标准细则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普通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高中学段参照本标准执行 。
5.谁使用新《标准细则》
建议各学校由教务主任牵头、各学科教研组共同参与,挑选所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杜绝由一个人制定定下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需求。
6.消耗性材料补充建议
玻璃仪器、药品、耗材等都未列入标准细则,但这些是保证教学实验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学校应根据需要定期、及时补充。
7.历史与地理学科仪器设备选择建议
因为这两个学科仪器设备,尤其模型类设备较多,需要较大场地放置,如果学校没有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建议慎重配备。
8.英语学科语音训练系统配置建议
新高考改革方案中,增加了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内容,中学需要配置语音训练系统。语音训练系统有软件系统、硬件+软件系统、平板电脑训练系统。学科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配置,既可以建立专门的训练教室,也可与机房结合配置,还可以为学生配置随身携带的平板电脑语音训练系统,不强制限定必须配置语音训练教室。
9.仪器设备的选择应与任课教师相适应
学校一定要有会使用仪器设备的教师,才能配置相对应的仪器设备。比如音乐中的民乐器,体育中的新兴体育、通用技术中的摄影等。
10.关于软件资源的配置建议
每个学科中都有教学软件资源的要求,但为类别名称,非具体产品,学校可根据需要选择具体产品。
11.仪器设备产品质量配置建议
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应经过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专业检验机构的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除必需的实验用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应符合GB 21746、GB 21748、GB 21749 等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六、思考
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一直从事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细则的制定、修订研究工作,了解我市中小学对教育装备的需求,笔者作为这项工作的主要参与者,有一些想法和思考,罗列出来,供同行参考。
1.从教育装备标准细则的作用 看标准如何修订
教育部在20世纪70年代就颁发过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当时主要因为统购统销、计划配置的政策要求,也因为教学仪器供应不足,各学校理科实验教学少,教师经验不够等原因印制教学仪器配置标准,这对当时普及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发挥了巨大作用。自那以后教育部多次更新和修订配置标准,2006年印发初中理科实验时配置标准,2010年印发高中理科实验室配置标准。在教育部教学仪器配置标准的指导下,各省市有些转发教育部标准,有些结合自己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的配置标准。这对促进各地区学校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分析教育部连续三十年来几次修订的配备目录或标准和各省市的目录或标准,发现每个年代的目录或标准都与当时教育政策与改革相适应的,比如,1978年的中学理科配备目录根据全国中学办学条件差异较大,可以按Ⅰ类、Ⅱ类、Ⅲ类配备教学仪器,仪器品种和数量配置相对比较固定,2010年的高中理科配置标准,适应教育均衡和公平的政策要求,配置标准不再区分几类,增加了仪器的品种种类,数量用范围描述,供各学校自己确定。因此装备标准一定是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要求,满足当时的学校的实际需要。十八大以后,以高考改革为牵引的教育综合改革在进一步推进,既要保障教育的公平,实施教育的均衡发展,又要推动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各中小学具有特色和多样化发展,因此教育装备配置标准应适应政策的要求,在保障基本需求和办学条件达标的基础上,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多样化发展。
基于标准细则总是达标的刚性与特色发展矛盾体,标准细则应是动态的、开放的,应形成每隔2~3年就修订一次的机制,在动态发展找到均衡、特色的平衡点,能及时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也能适应新技术对教育教学的推动。
2.从课程类型、新技术的发展和学校需求 看标准细则修订
新课程标准将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拓展性课程、研究性课程,不同的课程内容又分为选修和必修,针对的课程不同,学校的教学模式和要求不相同,学校的需求也不同。另外新技术的发展,对教育具有巨大的推动,学校的需求也不一样。基础性课程、必修课程是所有学生无条件接受教授的课程,教学装备需要品种和数量必须绝对保障;拓展性课程和选修课程,学生具有可选择性,装备品种需要多样,适应课程的内容需要,装备数量适应开课人数。对基础性课程和必修课程制定配置标准,最适合由国家或者省级装备部门制定,形成强制性的配置标准;对拓展性课程和研究型课程,因为课程类型千差万别,最适合由各区或各校自行拟定,由省级形成推荐配置目录,及保障基本,又保障各学校特色和多样化发展。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应由装备部门进行跟踪,开展适用性评价,形成区县级或者省市级配置标准,不宜由学校自行配置,尤其是价格昂贵的设备,应大力扭转企业绑架学校,实现教育装备在学校短时间内快速迭代更新现象。例如学校信息化建设中10年间形成“多媒体投影热”“电子白板热”“大屏幕触摸屏热”三轮的迭代更新。
3.关于标准细则的模式问题
标准细则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延续性产物,在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和财政政策条件下,学校办学条件建设也需要有标准细则,但这个细则不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标准细则,需要改变和调整。这个变化主要是模式的变化,或者是体例的变化。标准细则最核心的要素是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和选必配的要求,无论细则如何调整和变化都需围绕这三个因素改变,现行政策教育均衡和特色发展的要求下,仪器品种的可选择性要加大;仪器数量应具有灵活性,给配置规则,或者不给数量,由学校自定数量;必配减少,选配增加。或者说配置模式的变化应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为第一原则,以适应教育模式的变化为第二原则,以适应课程的内容的变化为第三原则。
七、结束语
办学条件标准细则的研究与制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学科多、内容杂,需要多方面的专家参与,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并且无论研究者和制定者多么用心和努力,都无法使细则达到让所有学校和教师都完全满意,因为均衡与多样发展总是矛盾体,因为技术总在进步,因为需求总在变化,因为新事物总是层出不穷,但我们一直在努力中,力求完善,在此,感谢所有参与这项工作的领导、专家与老师。(说明:高中标准细则的修订是我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文章由何智代笔)
作者信息
何智,硕士,统计师,主任助理。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1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