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言与普通话亲属称谓之比较
2015-12-22郑献芹
河南方言与普通话亲属称谓之比较
郑献芹
(安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摘要]河南方言与普通话的亲属称谓有共性特征,也有其自身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本文拟在描述河南方言基本亲属称谓系统的基础上,对河南方言与普通话的亲属称谓进行比较,归纳二者的共性特征,并分析河南方言亲属称谓的特点。
[关键词]河南方言;亲属称谓;共性;特点
[基金项目]本文为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语言接触视角下的河南方言的亲属称谓研究”(编号:2012BYY011)和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重点项目“豫北方言亲属称谓研究”(编号:2012—ZD—0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郑献芹(1963—),女,河南浚县人,安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从事语言教学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H172
[收稿日期]2015-04-11
河南地处中原,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河南方言历史悠久,在民族共同语形成中起过重大作用。河南境内的方言,根据《中国语言地图集》的划分,除西部北部的焦作、新乡、济源、安阳等市县属于晋语(邯新片)外,其他大部分区域属于中原官话。
普通话与方言的亲属称谓,学界有过深入细致的研究:冯汉骥、胡士云、潘攀、张含[1-9]等从多个方面研究汉语亲属称谓,易亚新、艾贵金、孙玉卿、焦国荣[10-13]等的研究展示了汉语方言亲属称谓的丰富多彩。已有的研究显示:汉语方言的亲属称谓与普通话相比有共性也有个性。共性代表了汉语亲属称谓发展演变的普遍规律,而个性特点的探讨则有利于揭示其不同的演变路径和发展趋势。基于此,本文拟在描述河南方言基本亲属称谓系统的基础上,对河南方言与普通话的亲属称谓进行比较,归纳二者的共性特征,并分析河南方言亲属称谓的特点。
一、河南方言的基本亲属称谓系统
调查是研究的基础。为了全方位描述河南方言亲属称谓系统,我们以问卷形式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查。具体做法是:依据贺巍和沈明[14-15]对中原官话和晋语的分区,在充分考虑城市村镇层级、地域分布、人口、经济、文化、交通、地理环境、开放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每个方言片选取若干方言点,分别在机关、学校、工厂、医院、集市等抽选若干人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系统调查亲属称谓在不同阶层、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等社会群体中的使用现状。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826份。
但是,要详细描写河南方言的亲属称谓系统并非易事。这里,参照胡士云(2007)的分类和说法,仅对其基本称谓描述如下①说明:第一,因河南方言范围很大,内部存在差异,所列为比较通用的称谓。第二,【】中的称谓均采用胡士云(2007)的说法,下同。第三,由于长辈对晚辈、同辈年长者对年幼者面称都直呼其名,造成背称数量远远多于面称;表中所列多为背称。:
①指配偶和配偶的宗亲。
②夏邑、浚县、内黄、延津、滑县、永城、商丘等方言把姑称作ma55,用字不详。姬国会、刘冬冰(2013)认为:称姑姑为ma55概是“姑妈”的省略形式,以此来表达姑姑与自己关系近。为了区别于“妈ma24”,这里采用“嬷”字形。《康熙字典》:“俗呼母为嬤嬤。”
表一河南方言基本亲属称谓系统
二、河南方言与普通话亲属称谓的共性特征
河南方言词汇的核心成分是中原官话,其亲属称谓系统与普通话具有许多共性特征。
(一)基本称谓具有较大的一致性
亲属称谓是亲属关系的真实反映,亲属关系的复杂性必然会带来称谓系统的复杂性,正如张含(2004)所说:“汉语亲属称谓把辈分、系属、长幼和性别等严格区分开来,形成庞大的家族称谓系统。”河南方言也有复杂的亲属称谓系统,无论血亲、外亲、姻亲,无论直系、旁系,几乎每一个亲属关系人都能找到对号入座的称谓。
虽然称谓系统纷繁复杂,但与普通话一样,河南方言的基本亲属称谓呈现出较大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首先,现代汉语共有“祖、孙、父、子、母、女、兄、弟、姊、妹、伯、叔、侄、甥、姑、舅、姨、岳、婿、夫、妻、嫂、媳”等二十三个核心称谓(冯汉骥1989),河南方言内部各片均与此基本相同。其次,“爷、奶、爸、叔、 婶、姑、姨、舅、哥、姐” 等作为词根构成的称谓词在所有方言点都表意相同,例如“老奶、姑奶、舅奶、姨奶”等。再次,少数称谓即使存在差异,大多也是由共同的基本语素构成。例如“曾祖父”之称谓,主要由表示辈分的“老”或“太”加上表示血缘的“爷”构成;“伯母”之称谓,由表示长幼的“大”加表示血缘的“娘”或“妈”构成,此类情况占绝大多数。
(二)尊卑亲疏秩序井然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家族为中心的宗法社会,自古以来,汉语称谓遵循“长幼有序、尊卑有分、男女有别、亲疏分明”的原则,与社会文化、传统习俗等密切相关。作为汉语称谓的一个组成部分,河南方言的亲属称谓带有鲜明的长幼尊卑观念,表现在:
第一,一个家族内,无论年龄大小,辈分决定尊卑。豫北素有“有小叔小爷爷,没有小哥小大爷”之说,意思是说有比自己年龄还小的“叔”或“爷”,但没有比自己年龄小的“哥”或“大爷(伯父)”。
第二,严格区分“堂”、“表”、“姨”。父系母系、宗亲外亲,面称时都没有区别,而背称则严格区分“堂”、“表”、“姨”。“堂”血缘最近,指同姓宗亲;“表”血缘上还近于“姨”,正所谓“娘舅为大”,“姑表亲辈辈亲”、“姨兄弟狗臭屁”。
第三,长幼有序。长辈对晚辈、同辈长者对幼者面称时都直呼其名,但晚辈对长辈、幼者对长者直呼名讳则被认为是大不敬。另外,普遍以“大(老)、二、三、小(幺)”来区分长幼,如“老爹、大姑夫、二爷、三舅、小姑姑、幺妈”等。
第四,男女有别。例如:对岳父母,台前、范县、南乐等面称“大爷、大娘”,淮滨面称“老干爷、老干娘”,而对公公婆婆则必须随丈夫称呼;曾祖父称“外老太”,曾祖母称“家老太”(遂平);丈夫是“当家嘞”、“掌柜嘞”,妻子却是“屋里嘞”、“家里嘞”。如此等等,“反映了中国历史上以父系为基础的严格区分男女的宗法制度对语言的影响”(陈佳 2002)。
(三)有“同指异称”现象
“同指异称”,指对同一亲属关系人所用的称谓形式不同。据胡士云(2007)调查,普通话中平均每种称谓有5个以上的说法。河南方言亲属称谓“同指异称”现象也非常普遍,同一个亲属关系人在不同的方言片有不同的称谓形式,特别是直系亲属。例如,“父亲”有“爹、爸、大、伯、大伯、老伯、大爷、叔”等多种称谓形式,“婶、婶子、娘、妈、花婶、花娘、老婶、排行+妈”等都指“婶母”。又如(见表二):
表二 河南方言“同指异称”亲属称谓举隅
上表显示,不仅不同方言片之间有“同指异称”现象,而且同一方言片内部也存在此类现象。
(四)亲属称谓的泛化具有不平衡性
用亲属称谓称呼非亲属成员,称之为亲属称谓的泛化。普通话中,“用于称呼非亲属关系的旁系血亲称谓都是父系血亲”,“爷爷”、“伯伯”、“叔叔”、“奶奶”等泛化非常普遍,而“外公”、“外婆”、“舅舅”等母系亲属称谓却没有泛化(陈佳2002)。河南方言亲属称谓的泛化同样具有不平衡性,“爷”、“奶”、“大爷”、“大娘”、“叔”、“婶”的泛化极为常见,而“姥爷”、“姥姥”、“舅”、“姑父”、“姨父”等却没有泛化。以“叔”为例,其泛化形式与特点如下:
以下对象都可以称为“叔”:叔父、堂叔父、表叔父、与父亲年龄相仿的男性、与叔父年龄相仿的男性。“叔”可以用在下边的组合里,构成复合式称谓:
(1) 排行+叔:大叔、二叔、三叔、小叔 (用于亲属称谓)
(2) 名+叔:国才叔、建强叔 (用于非亲属称谓)
(3) 小+姓+叔叔:小张叔叔、小岳叔叔 (用于非亲属称谓)
(4) 老+姓+叔:老李叔、老赵叔 (用于非亲属称谓)
三、河南方言亲属称谓的特点
与普通话相比,河南方言的亲属称谓也有自身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一)普遍使用单音节词
万里(2012)指出:“普通话在双音节趋势的影响下, 已经基本上没有了单音节的亲属称谓词了, 只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音节构成的亲属称谓词”。与此相反,河南方言中单音节亲属称谓使用频率很高,例如“爷、奶、爸、妈、伯、大、叔、婶、舅、妗、姑、嬷、姨、哥、姐”等常用称谓,中老年人普遍使用单音节形式。近几十年,受普通话的影响,新生代开始使用双音节重叠形式。
(二)有偏称习俗
所谓“偏称”,就是不依从反映真实亲属关系的称谓,代之以比较疏远的亲属关系称谓,也叫违称(张含2004)。河南方言中最常见的是子女对父亲的偏称。据调查,遂平、项城、新郑、漯河、息县、泌阳、周口、汝州、固始、嵩县、安阳县、伊川、尉氏、滑县、新乡市、南召、郸城等县市均有称父亲为“大爷、老伯、伯、叔、大”的现象。另外,豫北浚县一带,父亲背称出嫁的女儿为“客”,比如大女儿为“大客”,二女儿为“二客”。所谓“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对女儿使用偏称大概也是有意表示与之疏远关系。
偏称习俗的产生涉及到各种因素,主要是民间迷信心理和语言灵物崇拜。据说偏称可以避免子女夭折,可以避免将自身的晦气传给子女,可以避免父母与子女“相克”。为了避凶求福,就要打破伦理常规。
令人费解的是,子女只对父亲使用偏称,对母亲的偏称极少;父亲对女儿使用偏称,母亲却极少使用。其中的原因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三)“从他称呼”极为普遍
“从他称呼”指不按自己与被称呼人的直接亲属关系来称呼,而是依从他人与被称呼人的关系来称呼对方。普通话中的“大伯子、小叔子、大姑子、小姑子、大舅子、小姨子”等,实际上都是从儿称呼的变化形式。河南方言中,夫妻之间“从儿(孙)称呼”最为常见,许多夫妻相濡以沫几十年,从来没有叫过对方的名字,往往代之以“他爸”、“妞他妈”、“某家爷”、“某奶奶”等。从他称呼也用于非亲属关系之间,“恁大叔、他大娘、恁哥、他姐、恁弟妹、他嫂子”在中老年人口中使用频率很高。
(四)有“同称异指”现象
“同称异指”,即同一个亲属称谓形式所指的对象不同。普通话中,不同的亲属关系一般都有不同的称谓形式。河南方言中却有不同亲属关系使用相同称谓形式的现象,例如(见表三):
表三 河南方言“同称异指”亲属称谓举隅
(五)用“变读”方式构成不同的亲属称谓
侯精一(1985)在《亲属称谓词的变读》中指出:“在山西方言中,用变读一个音节的声母、韵母、声调的方式,可以构成两个不同的亲属称谓词。”米青、汪维辉、孙立新[18—22]等也有相关研究。调查发现,河南方言中有类似现象,例如:
妈ma24(母亲)——嬷ma55(姑母)
大爷iε42(祖父之长兄)——大爷iε(伯父)
小姨i42(排行最小的姨母)——小姨iau(妻之妹)
小叔(排行最小的叔父)——小叔儿(丈夫的弟弟)
大姑姑(排行最大的姑姑)——大姑儿(丈夫的姐姐)
小姑姑(排行最小的姑姑)——小姑儿(丈夫的妹妹)
(六)亲属称谓的泛化无形式标记
普通话中亲属称谓的泛化往往具有形式标记,试比较:
显然,普通话中亲属称谓泛化为非亲属称谓后,往往带有“大、小、师、学、老、阿”等标记成分,这些标记成分绝对不用在亲属称谓中。而在河南方言亲属称谓的泛化除了“人名+称谓”外绝大多数都是无标记的,即零形式。试比较:
四、结语
亲属称谓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方言的亲属称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系统性,虽然正逐渐与普通话趋于一致,但仍保留着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表现出不同宗法制度和人伦观念及其对语言的影响。河南方言的亲属称谓具有语言和文化的双重研究价值,其构词形态、音变特点、变异模式和发展趋势等,我们将另文探讨。
由于能力和条件所限,我们调查的方言点不够密集,调查的方式有待改进,因此,对河南方言基本亲属称谓系统的描述及其特点的归纳可能不够严密,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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