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狄更斯的男人
2015-12-21伊夫林·沃
【英】伊夫林·沃
写在前面的话
伊夫林·沃这名字似乎能满足我国读者对于“英伦绅士”的一切幻想。
他极致讲究,棕褐色的头发被梳理得一丝不苟,精致的粗花呢上衣配上法兰绒西裤包裹着他中年发福的身躯;他随意地叼着雪茄烟,摇晃着一杯威士忌,嘴角时而勾起招牌式傲慢的浅笑,时而蹦出一串串机智又刻薄的俏皮话;他坚守着老派绅士的拿腔作调,对战前爱德华时期最后的富庶、优雅和贵族气息怀着无限怀旧和眷恋,在他的身后,徐徐落下的帝国夕阳给他留下一个落寞剪影。他也有过不羁浪漫少年时,在牛津大学,他结交贵族子弟,尝试同性情感,纵酒狂欢,韶华虚掷,这段回忆也深刻影响了日后他写作他最知名的作品《旧地重游》。
沃被誉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讽刺小说家之一,他的机智幽默、玩世不恭、尖锐冷酷的讽刺艺术吸引了世代读者。在《衰落与瓦解》《肮脏的肉体》《黑色恶作剧》《一撮尘土》《独家新闻》等一部部讽刺小说中,沃对社会上弥漫的不公正、非道德的堕落现象都提出了尖锐的批评。美国《时代》周刊评论:“沃的作品体现了其精巧构思和优雅简洁的文风。在沃带着邪气的诙谐幽默表面下,是他对于他所处的时代一种根本性的宗教式批判。在他看来,这个时代已经摧毁了滋养世界一切美好事物的沃土,使所有的珍贵枯萎衰竭。”
沃几乎所有的作品,都烙上了自身经历的痕迹。他的作品通常也取材于自身经历,主要人物也有生活中的原型,经常一眼就被同时代人认出来,因此,沃也没少吃“诽谤”官司。
作为二十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一位文体大家,伊夫林·沃对于语言的掌握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风格自成一派。他对于文字有种近乎苛刻的讲究,用词绝对精确、简洁而雅致。沃与当时奉行现代主义手法的布鲁姆斯伯里群体保持距离,他对伍尔夫喋喋不休、絮絮叨叨的意识流并不感兴趣。比起纷繁复杂的内心意识,他的文字有如英伦绅士般隐忍,更愿精确描绘外部客观世界,而人的深沉、丰富而微妙的情感就隐藏在这些精细的细节之中。董桥曾评价道“,伊夫林·沃是最忍得住情的作家。”所言甚是。
沃的长篇作品在国内已多有译介,然而其短篇作品却甚少介绍到国内。沃总共写过三十九篇短篇小说,出版过两部短篇小说集。沃的短篇作品在名气上无法与他的长篇小说相媲美,但仍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邪气的机智”“狡黠的幽默”是诸多评论家对其短篇作品的集中评价。
《热爱狄更斯的男人》写于一九三三年,灵感来自于沃一九三二年在巴西丛林的一次探险经历。在一个凋敝的巴西牧场里,沃奇遇了一位克里斯蒂先生,这位神秘而奇特的男子给了沃极深的印象。沃在克里斯蒂先生的小屋里待了一晚,这位对朗姆酒和青柠酒有独特品味的主人在当地有着一个庞大却松散的家族,他对三位一体理论也有着惊世骇俗的见解。这段丛林奇缘激发了沃的想象,他决心写一个故事来探索他未曾思索的境况———当命运的足迹偏离轨道,再加一丝邪恶的人性为佐料,生活究竟会何等如同炼狱。
虽说麦克马斯特先生在亚马逊州生活了将近六十年,可除了少数施里安那族印第安家庭之外,几乎没人知晓他的存在。他的屋子建在一小片热带稀树草原上。这样的草原在当地间或可见,它们由小片沙洲和绿地构成,通常三英里左右,四周被丛林围绕。
没有哪张地图曾标识过流经当地的河流。这条河急湍甚箭,猛浪若奔,可谓凶险万分,一年当中大多数时节都无法渡人。它最终汇入乌拉里奎拉河的上游。虽然每所学校使用的地图集都会将乌拉里奎拉河的脉络用粗线条勾画出来,但事实上,这些线条大多是人为推测的。除了麦克马斯特先生外,这儿的居民都从未听说过哥伦比亚共和国、委内瑞拉、巴西或是玻利维亚———这些国家都曾声明过对这片土地的所属权。
跟附近的原住民住所相比,麦克马斯特先生的屋子更为宽敞,不过造型相似,都有着棕榈叶编织的茅草屋顶、齐胸高的篱笆墙以及黄泥阶梯。麦克马斯特先生养了十来头瘦弱的小牛,任由它们在草原上随意吃草;他拥有一座种植园,里边种植着木薯、香蕉和芒果树;他还养了一条狗。当然,和当地其他居民比起来,麦克马斯特先生最独特的地方莫过于他拥有一把单筒后填式猎枪。他偶尔也会使用一些来之不易的外来商品:一批又一批马帮商贩将它们层层转手,操持着十来种不同的语言讨价还价;商贩们拥有广布的贸易网络,从玛瑙斯一直延伸到丛林最深处。因此,麦克马斯特先生常用的那些物品通常是从贸易链条最末端的丛林商贩手中购得的。
有一天,当他给子弹填火药的时候,一位施里安那族印第安人捎来了一个消息:有个看上去病怏怏的白人男子,正孤身穿越丛林朝这边走来。听到这个消息,他扣上弹壳,给枪上好膛,将填满火药的子弹装入自己的衣袋里,朝这位印第安人所指的方向走去。
当麦克马斯特先生找到他的时候,那男子已经走出了丛林,瘫在了地上,气息奄奄。他帽子没了,靴子也掉了,身上的衣物支离破碎;全靠浑身湿黏,碎衣布才勉强贴在身上。他的双脚伤痕密布,浮起大片水肿,每一寸暴露在外的皮肤都布满了蚊虫和蝙蝠叮咬的痕迹。他的双眼红肿充血,露出些许疯狂的神情。他有些神经错乱,一直在喃喃自语。然而,当麦克马斯特靠近他,并用英文向他搭话的时候,他怔住了。
“我太累了。”男子说。紧接着,又开口道:“再也走不动了。我姓亨悌。我太累了。安德森死了。死了好久了。想必您觉得我很奇怪吧。”
“我觉得你病了,我的朋友。”
“只是累了。我已经连续几个月没吃过什么东西了。”
麦克马斯特先生把他扶起来,挽着他的胳膊,搀着他走过几座小草丘,朝着农场的方向前进。
“我那儿非常近。等我们到了之后,我会给你上些药,这样你能好受点。”
“您实在太好心肠了。”不一会儿,他又说道:“您看,您说英文,我也说英文。我姓亨悌。”
“好吧,亨悌先生。你不用有任何的顾虑。你生病了,之前又经历了那么可怕的旅程。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一路上,他们走得非常缓慢,过了许久,才终于到达住处。
“先在吊床上躺一躺吧。我给你拿些东西过来。”
麦克马斯特先生走进里屋,从一堆兽皮中翻出了一个铅罐,罐子里装满了用干树叶和干树皮混合的草药。他抓了满满一抔,走出里屋,朝火炉边走去。他重新回到亨悌身边,一手托着亨悌的后脑勺,一手端着个葫芦碗,碗里盛着为他调好的草药。亨悌抿了一口,那药苦得让他身体轻微颤抖。等到他终于把药喝完后,麦克马斯特先生将药渣子洒在屋前台阶上。亨悌重新躺在帆布吊床上,他悄悄地哭了。不久后,他就陷入了熟睡。
“惨遭厄运”———这是新闻报纸对安德森一行探险队的总体描述。这支队伍试图到帕里马和巴西乌拉里奎拉河上流区域进行科学调查。从在伦敦时的初期规划,一直到在亚马逊丛林的悲惨遭遇,这场探险的每一个阶段都没能逃过命运无情的玩弄。要不是因为远征队初期规划时的一次意外,保罗·亨悌并不会加入其中。
亨悌骨子里并不是个探险家。他是个脾性温和、相貌英俊、品味独特、家产雄厚的年轻男子;他并不算十分聪明,但对于精美建筑以及芭蕾舞有着独到见解,他的足迹遍布了世界上那些容易到达的地区;他热爱收藏,尽管还算不上资深行家;在社交场合,他深受宴会上女主人们的欢迎,亲戚们对他也敬重有加。他娶了一位貌美如花且极富魅力的女子。然而,她却将亨悌原有的美好生活彻底颠覆———在八年的婚姻生活中,她先后两次向其他男人吐露爱意。若说他妻子的第一段出轨只是与一位职业网球手短暂的意乱情迷,那么后来在与科德斯特雷姆护卫队队长这段婚外情里,她可真是动了真情。
听到这晴天霹雳般的真相,亨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冲出门去自斟自饮。他是四个俱乐部的会员,但是在其中三个俱乐部里,他都有可能遇到妻子的情人。因此,他最终选择了那个最少光顾的俱乐部。那是个半学术圈子:里面都是出版商、律师以及等待着被选拔成为“雅典娜学人”的学者们。
晚餐过后,亨悌在那儿遇上了安德森教授,第一次听说了巴西探险队这件事。当时发生的一件倒霉事推迟了整个探险队的行程安排:探险队里的秘书私吞了三分之二的远征经费。队伍人选已经确定———安德森教授,人类学家赛门斯博士,生物学家奈彻先生,还有负责勘测、无线电维护以及机器修理的布罗先生。科考仪器和户外装备均已装进大木条箱,正等待托运,一些必要的设备也得到当局盖章签封。而问题恰恰出在预算方面:除非再有一千二百镑的赞助,否则整个旅途就将功亏一篑。
我们提过,亨悌是一位拥有丰厚家产的男子。这场探险可能会持续九个月到一年的时间。他可以出售乡间的大宅子从而获得一大笔钱,这笔钱大大超过了探险所需经费。至于他老婆,亨悌觉得,她可能更乐意与她的俏情郎在伦敦待着。这场远征让他觉得有种光荣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甚至能让他的妻子为之动容。在俱乐部的火炉旁,他当即下定决心,要跟随安德森博士去探险。
那天晚上回家后,他向妻子说道:“我已经知道我该干嘛了。”
“是吗,亲爱的?”
“你确定,你已经不再爱我了?”
“亲爱的,你懂的,我爱慕着你。”
“但你更爱那个卫兵,托尼———天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是么?”
“哦,那是当然,我当然爱他更深。这是两门子事。”
“那好吧,我一年内是不会提离婚的。这段时间你好好考虑考虑吧。我下周就要去乌拉里奎拉了。”
“我的老天爷,那是哪儿?”
“我也不是很清楚。我猜是巴西的某个地方,以前从没人去过。我估计得花上一年的时间。”
“可是,亲爱的,这也太没劲了!就像是书里写的人物似的———我是说“大探险”之类的。”
“瞧瞧,你早就发现了我是个非常没劲的人。”
“保罗,别总是说话那么难听———哦,来电话了。肯定是托尼打来的。如果真是他,你介意让我单独和他说会儿话吗?”
在接下来的十天准备时间里,她变得非常体贴温柔,两度推脱了她那士兵情郎的邀约,陪伴亨悌逛各类器材商店,还怂恿他买了一条精纺腰带。在他出行前最后一天晚上,她在大使馆内为他举行了一场晚宴,并吩咐他邀请那些他中意的朋友。除了安德森教授,他想不到任何人。那天晚上,安德森教授衣着古怪,不知疲倦地跳着舞,整个人都有点儿不在状态。第二天,亨悌夫人将他的丈夫送上登船列车,并送给他一条非常柔软的淡蓝色毛毯。毛毯装在一个小山羊皮匣里,匣子也是淡蓝色的,上面装着拉锁,还镶有他的姓名首字母。她向他吻别,并嘱咐道:“在那个天知道叫什么的地方,好好照顾自己。”
如果她也能跟着来到南安普顿的话,她就能目睹两个戏剧化的场面:布劳先生还没登上舷梯,就因债务原因被逮捕了———他欠了三十二英镑。新闻报纸对这次探险的危险程度大书特书,这直接导致布劳先生被捕。而亨悌花钱把这事摆平了。
第二件事儿解决起来就更麻烦了。奈彻先生的母亲也跟着上了船。她手里拿了本传教士杂志,刚读完里面一篇关于巴西丛林的报道。她执意不让儿子出行,任何人都没法说服她。除非他答应与她一同下船,否则她就会一直待在甲板上不走。实在不行,她就和他一起远征,她可不能让他在丛林里孤独前行。在这样一位顽固的老妇人面前,所有的说辞都不管用。在开船前的最后五分钟,她终于大获全胜,顺利赢回儿子下了船。就这样,队伍里少了位生物学家。
然而布劳先生也没能坚持太久。他们乘坐的这条船是一条载着乘客巡航的邮轮。而在布劳先生上船还不到一周、还没完全适应船上颠簸的生活时,他却宣布自己订婚了。他之前其实和另一个女人订过婚。而当他们抵达玛瑙斯的时候,布劳先生拒绝了所有的引诱,执意要回家。他向亨悌借钱买了张回程船票,回到了南安普顿。没过多久,他抛弃了新欢,并与之前的女士再次订婚并迅速结婚了。
当抵达巴西后,他们发现,那些给他们颁发许可证书的官员们全部被赶下了台。当亨悌和安德森教授与新上台官员交涉之时,赛门斯博士继续前行,来到了博阿维斯塔。他带着大部分储备物资在那儿安营扎寨,可这些物资又屡遭周边革命守备队抢夺霸占,博士本人也被监禁了多日。博士在囹圄之中遭受了太多侮辱使他愤怒至极,以至于刚一被释放出来,他就立刻来到玛瑙斯;他只做短暂停留,告知同事们他的坚决辞意后,还没等里约的中央官员来到,他就立马沿着海岸线走了。
就这样,短短一个月间,亨悌和安德森博士就发觉队伍里只剩他们两人了,而且大部分物资都被抢走。探险队若是如此迅速打道回府,必会招来公众嘲讽,这实在令人不堪忍受。有那么一瞬间,他们考虑着是否能在马德拉或是特里尼弗(属加那利群岛,是靠近欧洲的西班牙属地———译者注)躲上六个月,不过即使在那些地方,还是有可能会被发现。在他们离开伦敦之前,报纸实在是刊登了太多他们的照片。最终,这两个探险者沮丧地踏上了他们通往乌拉里奎拉地区的旅程,不敢奢望能带给人们任何有价值的发现。
接下来七周的时间,他们跋山涉水,穿过一座又一座茂盛而潮湿的森林。他们时而拍几张赤身裸体、厌恶外客的印第安人的照片,时而用瓶子装上几条蛇。但当他们的小木筏被一阵急流卷翻时,这些标本瓶子也随着遗失了;他们透支着自己的消化系统,吃着令人作呕的有毒植物;他们仅剩的最后一点糖也被一个圭亚那掘金者抢走了。不久后,安德森教授患上了恶性疟疾,气息微弱地躺在吊床上,与亨悌喃喃低语数日,最终陷入昏迷,死去了;只留下亨悌单独一人,以及十来个操持着陌生语言的马库族桨夫。他们带着仅剩的一点微薄物资掉头返回,在河面上漂流着,可他们彼此之间也无法建立相互的信任。
在安德森教授去世一周后的一天,亨悌一觉醒来,发现桨夫们和木舟一夜之间全消失了;而他本人,连同身上的睡衣和身下的吊床,则被留在了一个偏僻的地方,这地方离最近的巴西人居住地还差两三百英里。他自然不想停留在原地,可若是继续走下去,前景却是那般渺茫。刚开始,他试图沿着河流行走,希望能发现一条木舟。然而,渐渐地,整片森林似乎都飘动着疯狂的幻影,他已无法保持清醒的理智。他艰难跋涉,时而在浅水里缓慢挪步,时而在灌木丛中蹒跚前行。
过去,他脑海中一直有种朦胧的认识,觉得丛林应该是一个充满食物的地方;当然,也有遇上蛇、野人以及猛兽的危险。但是,他从未想象过丛林是一片饥饿之地。现在,他发现,事实与他所想完全背道而驰。丛林里只有一幢又一幢粗壮的树干,树干上交缠着荆棘和藤蔓,这一切都不可能成为他的营养补给。第一天,他极其痛苦地忍受着饥饿折磨。后来的日子,他像是被麻醉了,他仿佛见到穿着侍从制服的原住民向他走来,手里端着为他准备的晚餐,然后又不靠谱地消失了;又仿佛见到他们把手里的餐盖掀开,里边装着活龟。许多伦敦的熟人也出现了,围着他奔跑,嘴里发出阵阵嘲笑的叫喊,还不断问着他一些无法回答的问题。他的妻子也来了。他很高兴能见到她,她或许已经厌倦了那位卫兵,所以来接他回去。可是,就像其他人一样,她也消失了。
就在那时,他猛然想起,他必须得回到玛瑙斯;他重新打起精神,在激流的巨石间跌撞前行,又被藤蔓缠住脚踝。“我不能失去力气。”他想。可是,不久他又把玛瑙斯给忘了,重新回到无意识中,直至发觉自己躺在麦克马斯特先生家里的吊床上。
他的恢复过程非常缓慢。起先,他还在清醒与幻觉间交替徘徊;到后来,他的体温开始下降,即使在最痛苦之时,也能保持清醒的意识。他逐渐不再频繁发烧,大部分时间都处于相对健康状态,只是在特别热的天气才偶尔难受。麦克马斯特先生定期地给他做草药治疗。
“这药实在难以下咽,”亨悌说,“但它确实奏效。”
“丛林里有各种各样的药,”麦克马斯特先生说,“它们有些能让你痊愈,有些也能让你患病。我母亲是一位印第安人,她教我辨别了其中的一些品种。我又从妻子那儿不断学会辨别另一些品种。有些植物能治愈你,但有些能使你发烧,令你暴毙或令你疯狂;有些能驱蛇,有些能毒鱼。那鱼儿若是中毒了,你就可以像摘树上的果子一般将它们从水里捞上来。有些药材我也从不知晓。有人说,当一些草药发出难闻臭味的时候,死人都会重新复活,但我从未瞧见过。”
“但是,你真的是英国人么?”
“我父亲是———虽然他是位巴巴多斯人。他曾作为一位传教士来到英属圭亚那。他娶过一位白人女子,但后来他为了掘金,把她留在了圭亚那。再后来,就睡了我母亲。施里安那族的女人其貌不扬,但忠贞不移。我曾经睡过许多这里的女人。居住在这片草原上的绝大多数男人和女人都是我的孩子。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会听我的话———就是因为这个,当然也因为我手里有枪。我父亲非常长寿,从他去世到现在还不到二十年呢。他是一位有学识的人。你识字吗?”
“我当然识字。”
“并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幸运。我不识字。”
亨悌面带歉意地笑笑,“我想您在这儿也没太多机会读书。”
“哦,是啊,你说到点子上了。我的书相当多。等你身体好些了,我带你去看看。五年前,这儿来了一位英国人———虽然是位黑人,但他在乔治城受到了良好教育。他死了。他曾经每天都会为我念书,一直持续到他死前。当你身体好了,你该为我念念书。”
“我非常乐意。”
“是的,你该为我念念书。”麦克马斯特先生重复道,手里托着葫芦碗点着头。
康复初期,亨悌与屋子的主人都鲜有交流;他躺在吊床上,朝上打量着茅草屋顶,心里思念着他的妻子。昔日的点点滴滴在亨悌内心中反复上演,包括她和网球手以及那士兵的风流韵事。时光波澜不惊地流逝,每一个白昼都是不多不少十二个小时。麦克马斯特先生在日落时分上床休息。为了驱逐吸血蝙蝠,他留下一盏小灯继续燃烧着,手工编织的灯芯从牛油罐子里垂下。
到了亨悌能下床,可以出门行走的时候,麦克马斯特先生带着他绕着农场散了个步。
“我带你去看看那个黑人的坟墓吧。”他说道。他带着亨悌,来到两棵芒果树中间的小土丘前,不禁说道:“他对我很好。在他死前,每一天下午,他都会为我读上两个小时的书。我想,我会在上面插个十字架———纪念他的死,也纪念你的到来———这想法太妙了!你相信神的存在么?”
“我从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
“你这样做实在太正确了。我已经为这个问题想破了脑袋,可至今我也想不明白……狄更斯相信神的存在。”
“我想应该是吧。”
“哦,是啊,他每本书里都有所体现。你会明白的。”
那天下午,麦克马斯特先生打算为黑人坟墓制作一具十字架。他用一把大刨刀用力地锯着木头,发出像金属摩擦一般刺耳的声响。
到后来,亨悌连续六七天都没有再发烧。麦克马斯特先生提议,“你现在身体应该好得差不多了。我来带你去看看那些书吧。”
在木屋的最里边,有一间小阁楼。这个阁楼由一块架在屋檐上的粗糙厚木板搭建而成。麦克马斯特先生在阁楼边架起梯子,爬了上去。亨悌跟在其后,身体因久病的缘故总是颤颤巍巍。麦克马斯特先生站在木板上,而亨悌站在梯子的顶端向里边打量。阁楼里边有一堆堆小捆包裹,包裹表面覆盖着破布、棕榈叶和生牛皮。
“让这些书免遭蠹虫和蚂蚁的叮咬是件挺难办的事。这两种东西也差不多都消灭了。有一种油非常管用,印第安人知道如何配制它。”
他拆开了最近的包裹,递给亨悌一本牛皮书。那是美国早期版本的《荒凉山庄》。
“我们随便从哪本开始都行。”
“你喜欢狄更斯?”
“当然,谁不喜欢呢?我岂止是喜欢,简直是痴迷。你瞧,它们是我唯一听人朗读过的书。我的父亲常常朗读它们,后来那位黑人也常读……而现在你来了。我已经聆听过许多遍狄更斯的作品,可从不厌腻;每次我都能学到更多的东西,注意到更多的细节,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场景变换,那么多的文字……我拥有狄更斯所有的作品,其中有些被蚂蚁啃食掉了。要读完所有的作品可得费好长时间———起码两年以上。”
“这样说来,”亨悌轻声道,“那在我离开之前,可是读不完呢。”
“哦,我希望不会。能够再一次聆听真是再美妙不过的事了。每听一次,我都能发现更多令人欣喜、崇拜之处。”
他们带着《荒凉山庄》的第一卷下了阁楼。那天下午,亨悌开始了他的初次朗读。
他一直都很喜欢朗读。在结婚的第一年,他在妻子面前朗读了好几本书。直至一天,他的妻子少有地向他吐露了真心话:他的朗读对她来说就是一场折磨。在那之后,他偶尔会想,或许给孩子朗读也是很不错的。然而,如今,他碰到了麦克马斯特先生这样特别的听众。
这位老汉劈叉着腿坐在亨悌正对面的吊床上,眼睛直勾勾地望着他,嘴唇随着亨悌的朗读无声地嚅动着。当新的角色出场时,他往往会说:“再把那个名字说一遍吧,我忘了有这么一号人了。”或者又会说:“没错,没错,我清楚地记得她。她死了,可怜的女人。”他时常打断亨悌的朗读,问许多问题。不如亨悌所料,他的问题通常并不涉及故事的背景和社会环境———比方说大法官的庭审程序,或是当时的社会习俗。他总是问一些有关角色的问题。“为什么她说那样的话?她真的这么认为吗?她感到眩晕的原因,是因为壁炉的高温,还是因为报纸的一些内容让她感到震惊?”书里的每一个笑话都能让他捧腹大笑,甚至一些在亨悌看来不那么幽默的段落也能让他乐不可支。每当此时,他总会让亨悌把那个段落再读上两三遍;当听到“孤独者汤姆”地区的流浪汉们悲惨的境遇时,他会伤心流泪,泪水顺着脸颊滚落到胡须上。他对于故事的评论通常相当简单:“我觉得,戴德洛克是个非常傲慢的男人。”或者是,“杰利比夫人对她的孩子们可不太上心。”亨悌也同他一般也享受这种朗读的过程。
初次朗读结束后的那天夜里,老汉说道,“你读得太妙了,你的口音远比起那位黑人要好听太多。而且你解释得也更清楚。这种感觉仿佛是我的父亲又回到了身边一般!”那之后,每次朗读结束,老汉都万分亲切地对他的客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感谢。“我非常喜欢那个部分,虽然是极度悲伤的一章,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事情会有转机的。”
然而,当他们读到第二卷本的时候,亨悌不再因为老汉的欢欣雀跃而感到新奇,他的心情愈发开始焦虑起来。他不止一次向老汉请辞,问及有关木舟、雨季和找向导的可能性。可是麦克马斯特先生显得漠不关心,对亨悌话中的暗示充耳不闻。
有一天,亨悌边用大拇指抚摸着《荒凉山庄》未朗读的部分,边试探性的问:“我们还有许多没读呢。真希望在我离开之前能把它读完。”
“可不是吗,”麦克马斯特说道,“这你无须担心。你有足够的时间读完它,我的朋友。”
这是亨悌首次发现他的这位主人的行为里带着一丝轻微的威胁。那天日落之前,晚餐时分,他们坐在一起吃着木薯粉和干牛肉,亨悌再次提及了这个话题。
“麦克马斯特先生,我希望您能明白,我必须得考虑回到文明社会了。我在这儿已经接受了您太多的好意。”
麦克马斯特先生捧着他的盘子,嘴里大口咀嚼着木薯粉,没作任何答复。
“您觉得我能多快弄到一艘小船呢?……我说,您觉得我能多快弄到一艘小船呢?您这些时日对我的慷慨相助,热情招待,我内心的感激之情实在无以言表,只是……”
“我的朋友,我若是对于你有任何热情款待,你都已经通过朗读狄更斯的作品充分偿还于我了。请不要再提这个话题了。”
“您能如此享受聆听我朗读的过程,我非常高兴。我也非常享受。可是我是真的得回去了……”
“是的。”麦克马斯特先生道,“那位黑人也是像你一样。他也总想着回去。不过他死在这儿了……”
第二天,亨悌再度尝试提到这个话题,但是他的主人的回答都是含糊不清。最终,亨悌打开天窗地说:“请原谅我,麦克马斯特先生。我真的必须得再老调重弹。我什么时候能够获得一艘船?”
“这儿没有船。”
“若是这样,印第安人可以做一艘船。”
“你必须得等到雨季的到来。现阶段可是枯水期。”
“那我得等上多久呢?”
“一个月……或者两个月……”
当雨季来临的时候,他们已经读完了《荒凉山庄》,也差不多读到了《董贝父子》的结尾。
“现在该是我准备离开的时候了。”
“哦,那是不可能的。印第安人是不会在雨季期间造船的———这是他们一种迷信。”
“您早该告诉我。”
“我没告诉你吗?那就是我忘记提了。”
第二天早晨,趁着他的主人忙碌之时,亨悌独自一人走出屋外,茫然地四处张望着,穿过草原来到印第安人的聚居群。四五个施里安那族人坐在屋门口。当他接近他们的时候,他们也没抬头瞧。他试图用旅途中学到的一些马库单词与他们交谈,但他们无动于衷,丝毫没显出是否听懂了他的意思。于是,他在沙地上草草画了一个木舟,他抽象地比划几个伐木的动作,用手先指了指他们,又指了指自己,然后又做了一个表示赠予的动作,并在沙地上画了一把枪、一顶帽子以及一些其他的容易辨认的商品的图案。之中的一个女人被逗得咯咯地笑,但也没显出有丝毫明白的意思。他悻悻然地离开了。
午餐的时候,麦克马斯特先生说道:“亨悌先生,印第安人告诉我,你试图和他们说话。其实你若把你心中所愿先告诉我,这样会更方便一些。不知你是否意识到,没有我的准许,他们不敢做任何事。几乎在所有情况下,他们都将自己视为我的子女。”
“既然这样,那我就实话实说,我向他们询问木船的事。”
“我了解了……如果你吃完饭了,或许现在我们可以再读接下来的一章。我实在太喜欢这本书了。”
他们读完了《董贝父子》;自亨悌离开英格兰算起,一年已过去。当他在《马丁·翟述伟》的书页间发现一张用铅笔写下的潦草文件之时,他之前那些关于无法回归的晦暗朦胧的不祥预感终于变得无比真实。
1919年
本人,巴西人詹姆斯·麦克马斯特,向乔治城人巴拿巴·华盛顿起誓,一旦他读完了这本《马丁·翟述伟》,我保证会让他离开。
文件下方有一个用铅笔重重写下的“X”字符,字符之后接着一行文字:麦克马斯特先生令巴拿巴·华盛顿签下此符。
“麦克马斯特先生,”亨悌说,“我必须开门见山地说了。您救了我的命,当我回到文明社会,我会倾尽所能来报答您。只要我力所能及,我会给您所有您想要的东西。但是现在,您违背我的意愿将我困在此地。我要求您释放我。”
“可是,我的朋友,到底是什么困住了你?你并没有受到任何限制。你随时都可以离开。”
“您心里非常明白,如果您不帮助我,我走不了。”
“如果是那样,那你必须让我这个老人高兴高兴。再给我读一章吧。”
“麦克马斯特先生,我可以以任何你想要的东西起誓,一旦我到了玛瑙斯,我会找一位能替代我的人。我会给他丰厚的报酬,让他能每天都陪着您读书。”
“可我不需要别的人。你做得就相当不错。”
“这将是我最后一次为您读书。”
“我希望不是。”麦克马斯特礼貌地说。
那天傍晚晚餐时分,只有一盘干牛肉和木薯粉被端了上来,麦克马斯特先生一个人吃着。亨悌无声地躺在吊床上,定定的望着上方的茅草屋顶。
第二天中午,仍是单独一个盘中饭端到了麦克马斯特面前,然而盘子边倚着他的猎枪。他吃着午餐,猎枪底盘置于他的膝盖上,向上挺立着。亨悌继续为他朗读着《马丁·翟述伟》,从被打断的地方重新开始。
时光一周一周无望地流逝。这些日子里,他们读完了《尼古拉斯·尼克比》《小多丽》与《雾都孤儿》。后来草原上来了一位混血掘金人。他这种人从事着一类孤独的行当。他们终其一生在丛林里游荡,追踪一条条溪流,在溪畔砾石之间细细筛选,将牛皮袋子里装满金沙子;更多的时候,他们会死于烈日曝晒和饥饿,死时脖子上垂着一颗价值五百英镑的金子。对于他的到来,麦克马斯特显得很恼怒,打发了他一点木薯粉和干面包,前后没到一个小时就把他赶走了。不过,就是在那一个小时里,亨悌飞速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并把它塞到了那个男人手中。
从那开始,希望之火被点燃。每天的生活都如同例行公事一般:日出之时,一杯咖啡;早上的时候,无所事事,麦克马斯特在农场里干这些琐碎细活;午餐,木薯粉和干面包;下午,狄更斯;晚餐,木薯粉,干面包,有时再加点水果;日落到翌日黎明,小灯芯在牛油桶里闪着微弱的光,头顶蕉叶茅草屋顶在微光中模糊可见;然而,亨悌怀着信心与期待地安静等待着。
那两年间,有些时候,那位掘金人会来到一个巴西人村庄,带来一些他打听到的消息。新闻报道不可能没对安德森探险队的悲惨遭遇大书特书。亨悌可以想象他们的事情应该上了知名报纸的头条新闻;应该有救援队至今仍在巴西卖力追寻着他们的踪迹;总有一天,操持着英文的人会来到这片草原,十来个友好的探险家穿越灌木丛向他靠近。甚至当他朗读的时候,当他的嘴唇机械地念着书面上的文字,他的脑海绕过了坐在对面的那位带着渴望而疯狂神情的主人,正不受控制地天马行空、浮想联翩。他开始在心底默默地向自己述说回去后可能发生的种种情节———逐渐再重新适应文明社会;他得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在玛瑙斯买几件体面的新衣服;向家里发电报要钱,并收到庆祝回归的讯息;他将享受着休闲自在的河上邮轮旅行抵达贝伦,并再搭着邮轮回到欧洲;他品尝着上好的干红葡萄酒、新鲜的肉类和春季蔬菜;见着他的妻子时候,他可能会心生怯意,不知如何开口……“亲爱的,你离开得实在太久了。我还在想你可能彻底迷失了。”
然而这时,麦克马斯特先生打断了他的思路。“你能再为我读一读那一段吗?那一段我特别喜欢。”
时间一周一周地流逝。仍然没有任何搜救队伍的影子,但亨悌仍然怀着对明天的一丝盼意挨着日子。有时他甚至对他的看守心怀一丝真挚之情,非常愿意加入他的一些活动。一天晚上,当与一位印第安邻居深入交谈过后,麦克马斯特先生提议参加一场庆祝仪式。
“这是一种当地祭祀节日,”他解释道,“他们会做些皮瓦力酒。你可能不会喜欢喝,但可以尝一尝。我们今天会到这个男人家里去举办。“
接着,晚饭过后,他们来到草原的另一头,加入了印第安人的聚会。印第安人聚集在一间草屋前的篝火边上,他们唱着歌,调子冷淡而单调。一个硕大的葫芦碗里盛满了酒,他们每人喝上一口,再又传给下一个人。他们给亨悌和麦克马斯特先生分别盛了一碗酒,再给了他们两个吊床让他们坐下。
“你必须一口干完,这是一种礼节。”
亨悌将这黑色的液体一口喝下,试图不去尝个中滋味。然而,这酒并不难喝,度数很高,泛着一丝泥土味道,与他在巴西品尝到的各种酒相似,但是它有种独特的蜂蜜和黑面包混合的味道。他身体向后倾,躺在了吊床上,感到说不出的享受。也许,在这个时候,搜救队伍正在离他们几小时路程的地方安营扎寨呢。与此同时,他感到身体发热,头脑晕沉。抑扬顿挫的礼拜歌此起彼伏。他又被递上一杯皮瓦力酒,他一口干尽,将空酒瓶归还了回去。当施里安那人开始舞蹈的时候,他全身瘫软地躺在吊床上,朝上打量着茅草屋顶上跳动的影子。不一会儿,他闭上了双眼,思念着英格兰和他的妻子,他沉沉睡去。
他醒来时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印第安人的茅草屋里,他隐约觉得自己经历了一场漫长的睡眠。他通过太阳的位置判断了一下时间,觉察现在已经是下午晚些时候了。四周空无一人。他看向他的手表,不过令他吃惊的是,手表并不在他的手腕上。他猜他可能是在聚会之前把它忘在屋子没拿过来。
“我昨晚一定是喝多了。”他反思道,“那酒太具欺骗性了。”他感到一阵头疼,深怕高烧卷土重来。他试着下床,双腿着地,却站立不稳。他的步伐跌跌撞撞,脑子一团浆糊,这状态和他刚恢复时的第一个星期一样。当他走在草原上时,他必须时不时停下歇息一番,他闭上眼睛,喘着粗气。当他到达那间屋子时,他发现麦克马斯特先生已经坐在里边了。
“你好呀,我的朋友。我们今天下午的朗读会,你可是迟到了。现在离天黑只剩下不到半个时辰了。你感觉还好吗?”
“糟糕透了。那酒对我来说似乎劲大了。”
“我给你拿些东西,让你觉得好受些。丛林里有万用的草药,既能让你清醒,也能让你沉睡。”
“你见着我的手表了么?”
“你把手表给弄丢了?”
“是的。我觉着我是戴着它的。说起来,我从来没睡过这么久的觉。”
“自打儿时后,估计你就没睡过这么久了。你知道有多久么?整整两天。”
“胡说。我不可能睡这么久。”
“千真万确。你睡得可真久啊。遗憾的是你错过了我们的客人们。”
“客人们?”
“是啊。你睡觉的这两天,我都非常高兴。三个来自外界的男人到访。都是英国人。你与他们擦肩而过,实在是太遗憾了。当然也是他们的遗憾。他们特别希望能见到你。但是我能怎么办呢?你睡得那么熟。他们远道而来只为找到你。所以啊———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既然你无法起身见他们,我就给了他们一个小小的纪念品,那就是你的手表。他们希望能够带回一些东西交给你的妻子。你的妻子贴出高额悬赏正打听你的消息哪。所以他们对于手表非常满意。并且我领着他们去看了看我为了迎接你的到来竖立的十字架,他们对着十字架拍了几张照。他们对那也非常满意。他们真是太容易被取悦了。不过我想他们应该是不会再来拜访我们了,毕竟我们这儿的生活太过单调无趣……除了朗读之外就没什么乐子……我想我们以后也不会有其他的访客……话说回来,我得给你弄点药来,让你感觉好受些。你是不是感觉头很疼……我们今天就不读狄更斯了……但是明天,后天,大后天,让我们再次读《小杜丽》吧。每逢听到那本书里的一些情节,我就忍不住伤心哭泣。”
作者简介:伊夫林·沃(1903-1966),英国作家,出生于英国汉普斯特德。曾在牛津大学的赫特福德学院学习,后转入希瑟利艺术学校学习绘画。不久之后,沃便发现绘画亦非其爱好,又去当中学教员,可两年之内被开除了三次,从此开始酗酒,并企图自杀。直到一九二七年,沃才正视现实,开始从事家人所擅长的文学创作。他先试笔创作了数篇短篇,还写了传记文学,一九二八年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衰落与瓦解》,一举成名。此后,沃专心写作,先后出版了长篇小说二十余部,短篇小说集两部,以及书信集数部,其中被誉为佳作的有:《衰落与瓦解》《一抔土》《旧地重游》《荣誉之剑》等。伊夫林·沃被誉为“英语文学史上最具摧毁力和最具成果的讽刺小说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