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城市设计导则的“协同设计”
——以北京未来科技城“城市客厅”项目为例

2015-12-19施卫良张铁军

城市设计 2015年1期
关键词:协同设计规划师导则

施卫良 段 刚 张铁军

城市设计导则的“协同设计”
——以北京未来科技城“城市客厅”项目为例

施卫良 段 刚 张铁军

施卫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SHI Weiliang, Beijing Municipal Institute of City Planning & Design, Beijing, China

段 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昌平分局)

DUAN Gang, Beijing Municipal Commission Urban Planning Bureau, Changpin Branch, Beijing, China

张铁军(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ZHANG Tiejun, Beijing Homedale Institute of Urban Planning and Architectural Design, Beijing, China

城市设计导则逐步成为我国许多城市推进精细化规划管理的主要手段和抓手,其作为补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技术文件,往往与规划设计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相结合,对建设项目提出更加细致的要求,对项目建设的结果影响重大。城市设计导则中具体应包含哪些内容,在国家法规层面并无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各地在实践过程中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特点,开展了多种尝试和探索。本文通过对具体项目的实践,希望探索一种规划师、建筑师以及项目策划专家等“协同”编制城市设计导则的方法,进而对以往“自上而下”的编制模式有所突破。

城市设计;协同设计;城市设计导则

1 “自上而下”城市设计模式的反思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称控规)一直是我国在城市建设领域进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手段。经过多年的实践,控规虽然在保障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三大设施”、控制适宜的城市建设规模及强度、保持合理的用地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需求。但是,因其本身所具有的标准化、指标化的技术特性,控规对城市文脉、城市环境等方面缺乏有效的控制和引导,城市建设逐渐暴露出特色不鲜明、公共空间品质不高等一系列问题。在此背景下,城市设计进入规划师和规划管理者的视野,城市设计导则也逐步成为许多城市加强精细化规划管理的主要手段和抓手。在实际应用中,城市设计导则作为补充控规的重要技术文件,经常与规划设计条件或土地出让合同等法定文件相结合,对建设项目提出更加细致的要求,以此来发挥对城市建设所起的引导作用。

图1 / Figure 1“协同设计”工作机制作者自绘.

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往往在得到各方面认可的城市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在由城市设计方案向城市设计导则的转化过程中,需要对方案中涉及的一些内容和要素进行分析、总结和提炼,甚至是量化和再设计的过程,最终形成一套简明、直观的技术规定,使未来的规划管理者和相关设计师对导则所追求的城市设计效果有清晰的认识。

至于城市设计导则中应包含哪些内容,目前在国家的法规层面并无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各地在实践过程中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特点,开展了多种尝试和探索。

北京虽然很早就开展了城市设计的工作,而且几乎所有的重点功能区在启动之初,都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的征集,但后期成果的转化、应用效果并不理想。多数城市设计方案仅作为控规编制的参考,并未继续深入开展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而部分编制了导则的地区,在实施过程中也并未纳入规划管理程序而得到落实。其中的原因,除了政府的重视程度不足、在法律层面城市设计缺乏相应的地位等以外,还有就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对未来建设的诉求也有所不同,规划关注的重点也各有侧重。目前很多城市设计导则基本上采用“自上而下”的工作模式,由规划师单方面负责完成,其中的很多内容超越了规划师与建筑师、景观设计师的传统边界,对未来的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提出了更为详尽的要求。一方面,这种要求是必要的,是规划管理由控规向城市设计延伸的必要补充;另一方面,这种单方面的“自上而下”的编制结果,有可能束缚未来的设计创作,造成具体项目在深入设计过程的障碍和困难。同时,很多城市设计导则的内容雷同,难以适应地区多样化的特征。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城市设计在北京城市的应用“雷声大雨点小”,实施的效果与规划预期出现了较大差距。

但是,规划部门并没有停止将城市设计应用于规划管理的思考和研究。在北京未来科技城“城市客厅”项目中,管理部门尝试突破以往“自上而下”的工作模式,探索一种更加开放的“协同设计”方式来进行城市设计导则的制订。具体的方式是,通过组织建筑师、景观设计师、交通规划师、生态工程师、项目策划师等各方面的专业团队及专家参与前期制定导则,在充分的观点碰撞以及各方面意见的协调、吸收之后,形成最终的城市设计导则成果。

2 “协同设计”工作机制

本文以北京未来科技城“城市客厅”项目为案例,探索以“协同设计”方式制定城市设计导则(图1)。

北京未来科技城位于京北昌平区温榆河畔。作为以大型央企为依托,面向海外归国高科技人才,代表中国今后应用科学最高水平的科技研发基地,北京未来科技城项目一开始就受到市、区政府乃至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在本次工作之前,已经开展的多轮规划研究及城市设计基本确定了园区的功能布局、空间形态、建设强度、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城市客厅”位于其中部地段,占地面积约56.21 ha,上位规划确定了其建设内容包括展览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温泉酒店及大面积的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本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已有控规的基础上进行城市设计方面的深入研究,制定城市设计导则,为即将开展的各项目建筑单体及景观设计方案的征集活动提出相应的指导、建议和要求,以实现建筑与环境和谐融合、建筑风格协调统一、交通及景观一体的设计效果以及项目的可持续运营。

现有的城市设计导则编制的技术路线已很难适应当下规划实施的要求。从规划管理的角度看,这样的“自上而下”的硬性要求,难以准确把握规划意志与项目未来设计创意之间的平衡关系;从项目经营管理的角度看,无论是项目的功能构成还是新技术的应用,都必须充分考虑经济因素对项目的影响,也就是要对项目的建设主体、运营模式、客群对象、前期投入、运营成本等内容进行充分的考虑。

因此,需要重新审视现有的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方法,探索一种能够适应当前规划管理需求的工作机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未来科技城“城市客厅”项目进行了“协同设计”的尝试。

本次工作是在政府的组织下,由规划、建筑、生态、策划、运营等各方面的专业力量共同参与,规划师负责进行统筹,充分吸收各团队的研究成果、专业建议以及政府方面的意见,通过搭建统一的工作平台,尝试进行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阶段、立体的“协同设计”。

建筑方案征集、城市设计导则编制、专题研究等构成了此次“协同设计”的重要环节。参与本次建筑方案征集活动的5家设计单位包括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胡越工作室、德国GMP事务所、德国欧博迈亚设计咨询公司、美国VOA事务所。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由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负责。生态专题研究由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承担。另外,还有专业研究团队针对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展览中心、商业等进行了专题的策划研究。

本次工作打破了现有的“先规划、后设计”两阶段工作的明显界限,即由规划设计单位制定城市设计导则或提供规划条件,然后由建筑设计单位开展建筑方案设计工作。“协同设计”探索的是:在项目前期的研究工作中就组织各专业团队介入,共同参与制订最终的城市设计导则。为了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协同设计”要求所有团队同步开展工作。项目策划单位针对各项目的功能构成、服务客群进行专题研究;生态专题研究单位针对生态技术的要求进行专项分析;规划师开展城市设计导则的研究;建筑师也同步进行翔实的资料研读、现场踏勘、案例分析等设计前期的准备工作。在规划师针对各专题研究进行汇总、综合的同时,建筑师对项目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在“协同设计”的工作平台上,规划师和建筑师的沟通与交流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即规划单位与参与建筑设计方案征集的各建筑设计单位分别进行研讨,以保证交流的深入。最后,由规划单位针对项目的讨论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归纳、修改后进行再次沟通,并聘请专家以咨询会的形式审议。经过先后两轮的研讨,规划单位制订了最终的城市设计导则。在研讨过程中,项目策划等专题研究单位也全程介入,提供咨询和服务。通过这样的方式,专题研究单位一方面可以及时解答各方关心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对各自的研究成果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优化。“协同设计”工作机制保证了各专业团队的协作和配合,使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方法有了新的突破。

3 “协同设计”的意义

通过“协同设计”的方式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可以搭建沟通的平台、集思广益,并实现导则编制的前瞻性。

第一,通过“协同设计”,规划师与建筑师等各专业团队有效沟通,有利于合理把握城市设计导则的管控边界。

如何把握城市设计导则的控制深度和力度是一个难点。在现有的模式下,城市设计导则对控规的补充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强控制”,即将城市设计阶段的诸多构想以较为明确的要求体现在导则中,以利于城市设计方案在实施阶段的贯彻落实。其优点是,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方案审查时的自由裁量权较小;缺点是对建筑设计的限制较多,建筑师创作发挥的空间有限,可能阻碍塑造个性鲜明的建筑形象。另一种是“弱控制”,即引导为主、控制为辅,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其优点是,未来项目的建筑设计有较大的发挥空间,而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方案审查的自由裁量权较大;缺点是城市设计阶段的很多设想难以落实,不同地块的要素关联难以建立,城市结构性的系统要求难以实现。

本次“协同设计”的工作机制使原本非常刚性的规划控制要求,在经过协商讨论后,有了调整优化的余地。原本是建议性的指导意见,在经过深入的研究和专家咨询后,被作为刚性要求加以明确。例如,一条将各建设项目进行连接的内部道路,要求在未来的设计方案中予以落实,并对道路的出入口位置、与建筑的方位关系(应位于建筑南侧,与城市道路之间,避免对北侧的景观环境造成破坏)、交通组织等提出了意见。修改后的结果,在与各方沟通后,得到了一致的认可。

因各项目的外部环境、性质、工作阶段等各有不同,在城市设计导则的制订过程中,哪些是可变因素,哪些要求需要补充,虽有一定的共性,但个性化的差异也很大。如何取舍、如何把握,都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在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后才能确定。在这一过程中,规划师与建筑师、景观设计师等共同协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协同设计”利于集中多方智慧,跨领域交流,形成更为优化的城市设计导则。

建筑方案征集希望集思广益,在竞争的过程中发挥协作精神。对于一些共性问题、重点问题,“协同设计”采取专项研究的方法,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避免了各设计单位的重复工作。例如,森林公园的设计中,在公园入口处需要设置一处服务于公园的集中停车场,共436个小客车停车位及24辆大巴车车位。按照原有构想,停车场应全部采用地面停车,并在公园入口处集中设置。经初步测算,停车场须占地1.2 ha左右,如此大面积连片的硬质铺装对景观的影响极大。本次工作针对这一问题,提出停车场设置的基本原则,即采用分散设置的办法,且每处停车场应与周边的绿化环境相融合,设计为景观停车场,最大限度地减轻对视觉景观的不利影响。另外,位于公园入口的停车场,结合地面建筑,可地上地下综合设置。同时,停车场应兼顾周边展览中心、体育中心、商业设施等的使用需求。这一调整结果,在与各设计单位的沟通中得到认可,并得到交通专家的肯定。

在本次的“协同设计”中,参与建筑设计方案征集的各设计单位在前期的沟通中贡献了很多以往的设计经验,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帮助规划师对项目前期研究中存在的具有争议的问题做出判断。负责专题研究的设计咨询机构在完成策划报告后,持续追踪项目研究,共同参与研讨,为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出谋划策。与此同时,各专题研究单位不断完善各自的成果。通过“协同设计”工作机制得到的项目成果,成为进一步开展项目共同遵循的前提。由此,可以使各设计单位对项目目标的理解更加明确,少走弯路,避免不必要的分歧,发挥各自优势。

第三,“精雕细琢”的前期研究虽增加了项目的成本,但对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是值得付出的代价。

通过“协同设计”进行项目前期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次工作的尝试需要较高的成本付出,无论是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耗费,还是运作的时间成本以及时间背后的财务成本等都比常规的项目要高。在过去的项目实践中,像这样的操作方式恐怕是难以想象的。今天,中国城市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规划单位有必要对已有的规划方式进行反思。在看到我国城市快速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应当看到存在的问题。事实上,我国许多城市已经进入到“存量发展”的阶段,无节制消耗宝贵土地资源的建设模式已经成为过去。城市建设的速度已不是追求目标,城市发展的质量才是应当关注的重点,而精心雕琢每一寸土地,是我们每个城市建设者的责任和义务。

4 结语

项目实施涉及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等多个环节。规划作为龙头,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仍有必要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系统、整体的考虑。单凭规划师的力量显然难以实现,因此有必要凝聚多方专业团队的智慧进行综合研究。同时,城市设计导则是规划管理的一个重要补充手段。如何把握政府和市场的合理边界,是否需要在当前以空间形态管制为主导的领域向项目管理、项目运营等经营领域延伸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协同设计”正是基于以上的思考进行的一次实践和尝试。

期待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未来科技城“城市客厅”项目的探索能够结出丰硕的成果,成为北京靓丽的城市“名片”。希望通过更多地区“协同设计”项目的尝试,积累更多经验,探索、完善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工作,将城市设计更好地应用于规划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

SYNOPSIS

Nowadays, many cities adopt urban design guidelines as a widely-used tool for delicacy management in planning, but the guidelines are in the main formulated by planners in a top-down way. Since the key points of the urban design guidelines, as a key supplemental technical document of regulatory planning, will be incorporated into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conditions bound in land leasing contract, there is possibility that those key points summarized in the guidelines do not satisfy the specific needs from a point of view of architects, landscape designers and local citizens, and thus set up a barrier in the project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This article proposed a co-design urban design guideline method associated with planning, architecture, and project consulting. And meanwhile, it argued that a multi-discipline platform established by applying the co-design procedure has a potential of extending the formbased management in planning to a whole-lifecircle management based on project operation. This article is composed of three parts. First, this article gave a critical review on the top-down urban design process in a theoretical way. Second, it, based on a practice project of living-room of the future technical city of Beijing, elaborated the co-design method in which all the related experts were invited to participate in the project at the beginning. This method aimed to break up the boundary between the phase of planning and that of design. Third, it highlighte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co-design method by addressing the consolidation of different disciplines brought out by this method, though high cost was realized in the project.

Co-design of Urban Design Guideline: Illustrated with an Example of“City Living Room” in Beijing Future Science & Technology Park

SHI Weiliang, DUAN Gang, ZHANG Tiejun

Nowadays, many cities apply urban design guidelines as a main planning tool of delicacy planning management. As a key supplemental technical document of regulatory planning, urban design guideline always coheres with planning conditions and land leasing contract, giving a specific planning instruction to the project on a quantitative way, which largely affects the constructionoutcome. However, there is no clearly defined content of urban design guidelines in laws and regulations at a national level. City-leveled urban design guidelines are discovered in different cities and areasaccording to their local characteristics. This paper discusses urban design guideline with the practice of a real project, takes an attempt to break out the current top-down planning method, and explores a co-design urban design guideline method associated with planning, architecture, and project consulting.

Urban design; Co-design; Urban design guideline

2015年7月28日

Received Date: July 28, 2015

猜你喜欢

协同设计规划师导则
美国退休规划师受追捧
Why I'll never switch to Google Calendar 生活的“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告诉你,路权的定义
机载电子产品研制过程的复杂工作流研究
支持协同设计的船舶设计过程模型研究
工程项目管理导则(十一)
工程项目管理导则(十二)
工程项目管理导则(八)
工程项目管理导则(十)
规划师.建筑师.雕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