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学毕业生就业法律问题探究——兼论就业指导课程法学教育重要性

2015-12-18于建魁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法律对策劳动合同法法律问题

大学毕业生就业法律问题探究——兼论就业指导课程法学教育重要性

于建魁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铜陵244000)

摘要:从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就业协议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订立到劳动纠纷的解决等方面,结合自己在就业指导法律教育中积累的经验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希望为大学生更加理性的就业提供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就业;法律问题;劳动合同法;法律对策

中图分类号:DF47:F241.4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5-01-22

作者简介:于建魁(1965-),男,采矿专业,,现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政工师。

伴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的扩招,我国的高等教育己由精英化阶段过渡到大众化阶段,每年毕业的高校大学生有数百万之多。如此数目巨大的毕业生,他们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所在。所以如何使他们能够顺利的实现就业,如何减少他们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陷阱,也成为许多高校就业指导课的重中之中。本文仅从法学教育的角度,分析如何减少就业纠纷的发生,如何提高毕业生的维权意识。

1我国高等院校就业指导法学教育课程的现状

我国许多高校的就业指导课程涉及的内容宽泛而纷杂,从职业生涯规划到综合素质的提高,从面试技巧到职场生存之道,从就业协议的签订到自主创业的指导,这么多内容浓缩在一本书中,往往使学生对每一个子课程只懂皮毛,不能深入的理解其中的意义。再加上,每个高校的就业指导课几乎都分模块教学,每个教师负责不同的教学内容,在整个就业指导课的教学过程中缺乏系统性和条理性,学生还要花时间适应不同教师的教学方法,且教学时数较少。尤其是在工科院校,毕业生接触法律的机会仅仅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每年的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学。这明显是不够的,因此,我国高校就业指导课程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可谓是任重道远。

2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

正是由于我国高校毕业生尤其是理工科毕业生法律知识的不足,导致了在就业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对于就业过程中的一些陷阱也不能及时的发现并跳过,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2.1 学生对于“三方协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协议的三方是指学校、企业、毕业生,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学生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学生,而学生拿着派遣证到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从法律性质上讲,“三方协议”是民法、合同法上的“要约”,而入职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才是受劳动法律保护调整的正式合同。

因为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许多毕业生对于三方就业协议书没有引起必要的重视,往往是随便找个单位盖个章了事,或是随意的违反三方协议另谋职业。这些行为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烦恼。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这种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和约束的,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用人单位的协议,必需办理相关违约手续。可见签毕业协议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毕业生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认真、慎重地考虑好,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原则上不得违约。尤其是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栏已明确双方违约赔偿责任条款的,违约方必需负担赔偿责任。

2.2 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不了解,无法及时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对于实习期间自身的地位不明确

在高校毕业生正式就业前,学校都会安排他们进行专业实习,实习时间一般长达三个月甚至是半年或一年。在实习期间,企业和学生都在双向选择,一旦实习单位符合学生的职业需求,实习单位也认可学生的实习表现,双方会在学生毕业前就签订就业协议或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当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未从学校毕业的高校学生地位就有点尴尬。双方当事人往往对劳动合同的性质与效力有着不同的理解,最主要的争议焦点是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是否享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这与其说这是劳动者的资格之争,不如说是利益之争。一旦承认了未毕业学生的劳动者地位,那么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因此他们在实习期间就可以享受与一般劳动者相同的待遇。我们都知道,在实习期间,学生的待遇是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的,所以如果学生以此追究用人单位的补偿或赔偿责任,那就会将用人单位陷于被动的地位。而我国的法律对于实习期间,学生是否是合格的劳动者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样的一个现状也是引起双方纠纷的一个直接原因。

(2)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不了解,“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有着强制内容,这些内容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劳动者权益。但是,我们许多学生却不知道《劳动合同》要具备哪些具体内容,对于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的情形更是不明白,在这种情况下糊里糊涂的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或采取什么方法自救。

(3)对于就业过程中的一些陷阱,不知不觉没有防范意识。当今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加之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还没有消除。于是许多毕业生急于找到一份忑作,对于求职过程中的陷阱往往缺少一份防备。这些陷阱主要有试用期陷阱、传销陷阱、中介陷阱、合同陷阱等,每个陷阱对于我们的毕业生来说就是一道坎,要小心翼翼地跨。

3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解读及对策分析

这些问题只是我们毕业生面临的众多问题中比较集中表现出来的,这也对我们高校就业指导课的法学教育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3.1 在就业指导法学教育中要不断强化学生适格劳动者的观念培养

我认为,实习期间学生是具备合格的劳动者资格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实习期的高校学生绝大多数已经具备了一般劳动者就具备的劳动能力,能够提供独立的劳动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同时,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高校学生具备劳动者资格的条款,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文禁止他们成为劳动者。即使是《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千问题的意见》也只是赋予了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学生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也没有否定高校学生的劳动者资格之义。所以我认为,只要高校学生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就是适格的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

在日常的就业指导教学中应不断强化这样一种劳动者意识,将这种观念深深地植于学生脑中。一旦出现类似纠纷,他们就会想办法去维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但是如果在就业教育中,对于他们的劳动者地位模糊不清,明显不利于他们劳动权益的维护,作为教师首先自身的观念就应该有所改变。

3.2 加强《劳动合同法》的教育,提高学生对劳动合同的认识

《劳动合同》的条款实际包括两部分的内容,一是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的强制条款,另一方面是当事人的约定条款。在就业指导教育中要注重对这两方面内容的学习。对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学生必需要掌握熟知的内容,这些条款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内容:约定条款,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不强制要求写入劳动合同,主要包括试用期、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这些内容对于高校学生就业也是非常重要的。还有要对学生加强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和劳动纠纷解决的教育,这对他们实现顺利就业是至关重要的.

3.3 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法学教育在就业指导课程中的作用,为学生顺利就业保驾护航

如何加强法学教育在就业指导课程中的作用,我认为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高校应当主动增加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计划,从学生一入校就应该教育引导,而不是在快要临近毕业的时候才开设这门课程。尤其是高职院校,培养学生的很大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发挥所学所长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个过程伴随着学生的大学生涯。在增加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计划的基础,要增加法律课程在就业指导课中的份额,而不能只是依靠《思想道德修与法律基础》和几次课程泛泛而谈法律的重要性。

(2)在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身的师资力量开展法律课程的选修。对于选修课程的设置,可以紧密结合高校学生就业创业过程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惑设置。建议设置诸如《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担保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等课程,让学生在面对就业创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基本的法律问题时不至于手足无措。

(3)在高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中可以采用一些其他方式来丰富教学方法和内容。可以邀请一些已经毕业生回校现身说法,他们的亲身经历对于在大学生来说是弥足珍贵的,这比教师在课堂上的纯理论讲授更容易获得好的教学效果,学生也更乐于接收。

4结语

通过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总结分析,希望对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有一定的帮助。法学教育在高校就业指导课程中的普及开展将是一个长期曲折过程,但是它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在当前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形式下,每一个高校毕业生的顺利就业都意味着我们的就业指导课程取得了一份成效,意味着我们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更尽了一份心力,也为国瘃租社会和谐稳定添了一份力量,这是每所高等院校和每个法律人所共同追求的。

参 考 文 献

[1]姚会平,邬瑾.对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就业法律地位的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10.7

[2]马莉莉.大学生热点难点问题成因分析及对策[J].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14.2

Study on the Employment Problem of University Graduates in Law

YU Jian-kui

Abstract:The employ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in the process of the employment agreement signed, conclusion of labor contract to the settle of labor disputes, etc, combined with their own accumulated in the employment guidance law teaching experience is explored. Hope for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to provide reference and help for employment.

Key words:Employment law issues, The labor contract law, Legal countermeasures

猜你喜欢

法律对策劳动合同法法律问题
网剧“禁播”事件的法学思考
农村剩男现象法经济学思考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之再议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分析
关于合同法中连带责任研究
在股权收购中的常见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分析
新劳动合同法视阈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现状及其法律对策
高职院校大学生顶岗实习存在法律问题的成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