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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狱文化建设的社会正义价值——以监狱建设外观为视角研究中国监狱表层文化

2015-12-18陶新胜江苏省无锡监狱江苏无锡214044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改造价值

陶新胜(江苏省无锡监狱,江苏 无锡 214044)

论监狱文化建设的社会正义价值
——以监狱建设外观为视角研究中国监狱表层文化

陶新胜
(江苏省无锡监狱,江苏无锡214044)

【摘要】监狱的价值与存在离不开社会认同。社会认同的前提是监狱社会职能的有效实现。在表层物质文化、中层精神文化和深层哲学文化的三个领域,监狱给予社会公众最直观的是以监狱建筑等物质形态景观为代表的表层文化。它以威严、恐惧、不可靠近的特有的社会正义文化信息向社会公众传达社会治理秩序的规则、标准和执行的强制性。监狱建设必须充分考量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以鲜明的监狱物质表层文化发挥监狱的社会职能作用。当下监狱建设应当以现代监狱文化建设的价值内涵为基础,以现代法治要求为根本,认真分析监狱表层文化对于社会治理秩序的影响作用,准确定位现阶段监狱建设的阶段性指导标准,准确表达监狱文化的内涵,更好地实现现代中国监狱建设的社会职能作用。

【关键词】监狱建设;表层文化;价值;社会职能;改造

监狱建设①监狱建设的学术涵义应当包括监狱的器物建设、人力资源建设和社会环境建设等。其中,器物建设包括监狱建筑、监狱制度建设,以及与监狱建筑有密切联系的自然地理环境建设等。本文的监狱建设仅指除制度建设以外的监狱器物建设。即,类似于司法部《监狱建设标准》第十条所述:监狱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安全警戒设施、场地及其配套设施构成。不仅是监狱一般形象的外在表现,也是监狱文化内质影响的社会辐射,它为社会公众展示监狱的社会警示与导向意义。现代监狱建筑所体现的文化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其基本特点是将建筑的文化艺术性与监狱法治强制性本质特征有机地结合起来,用建筑等器物外观展示监狱的社会职能作用。同样,社会公众舆论的认同度决定了监狱社会价值程度与社会存在的必要性。影响社会公众一般认知的因素主要是监狱建筑外观等表层文化对于社会公众的心理及其思维的直接影响力程度。它包括监狱本质作用发挥对社会公众理性认知的影响,也包括监狱通过其外在的直观形象给予社会公众的感官刺激和心理直觉,因而,监狱建设的核心价值在于彰显社会主义。②监狱建设的社会价值从实现状态来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法律价值。法律价值实现的直接结果是刑罚任务的静态完成。监狱建设从立项、布局、设计、建筑、使用、维护等过程都是围绕刑法实现而进行的。没有刑罚的静态轨迹与执行推进流程,就没有监狱建设的设计与建筑。因而,监狱建筑从诞生起就是法律的,它的价值是法律在建筑器物上的附着和表现;二是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实现的直接结果是社会秩序得到维护。建筑是物质的,物质必然要反映到精神上(参阅齐康著,《建筑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是2008年版,第22页),它是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互动、结合的一种生态文化(参阅同上,第7页)。现代监狱建筑更多地讲究法治文化、地域文化、个性文化的嵌入,建筑的外观不但继续展示着监狱历史职能的演绎,而且始终传承着监狱最本质的精神内涵。即:严惩社会主导法律破坏者,维护社会正常治理秩序。从这两个方面来说,两者价值都直接指向与监狱建筑同步实施的当下法律的最终要求——维护社会治理要求,实现社会治理秩序的正常化、常态化。另一方面,从社会人的角度来说,服从和遵循法律和社会治理秩序,需要人的认知及其行为的服从,心理及其表现的遵循,两者缺一不可。监狱建设的两个价值方面正是社会人认知和确认监狱价值存在的行为和心理交接点。社会人对监狱的认知更多的是初始与监狱的建筑外观或者图片等表层文化。通过建筑等器物的表层文化的了解渗透到表层文化之后由法律、罪犯、行刑、管理等多种文化表象构成的网络知识系统。但文化认同通常取自表层文化,人们的喜好与接纳、厌恶与恐惧、拒绝与逃离等内心意识在不断地受到器物文化刺激之后不断强化,与原有的认知形成强烈冲突,社会认同便在之中不断重复之后产生。监狱的价值是一个系统,但最后反映到社会的是刑罚实现,以及刑罚所维护的东西得到保障。而给予社会的是违反水秩序即受惩罚的警示,也即社会正义所在。监狱的一切功能、作用、价值、文化均反映在监狱建筑器物等外在表层文化对社会及其公众的视觉神经和心理刺激之中。由此,在现代多元文化影响、多元

价值追求与多元绩效评估的背景下,监狱建设必须走出狭隘的监狱建筑特殊论与监狱建筑纯技术构想的单一思维,站在社会组织角色和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角度,充分考量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心理和评价标准,①监狱建筑的设计、布局、装饰、繁简等外观与功能同样会影响在押罪犯对于社会发展伦理、态度和社会信息等知识的认知,影响其对社会回归的态度。这种来自于自身生活环境的认知对于罪犯的社会化思维影响尤其深刻。将监狱建设充分融入社会大众文化,与地方自然人文环境相融合,更好地使监狱的政治、法律价值与社会价值相融合,更好地促进社会公众、舆论对监狱社会作用与社会存在的认同,更好地推进监狱治理的社会化,更好地提升监狱行刑的社会效益,进而达到促进社会正义的法治理想。

一、现代监狱建设的价值内涵

监狱的政治价值、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附着在监狱建筑器物的内质与外型上,便衍生了监狱建设的价值体系。现代社会的公众评判标准促使社会组织与机构更加自觉地在社会角色与社会责任中站队。监狱的社会角色更加凸显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监狱建筑便是监狱社会角色的实物符号,反映和代表着监狱的社会存在与社会价值,接受社会公众舆论的评价,并影响着社会行为和社会秩序。

1.社会多元文化中的负面警示符号。社会的文明进程打开了对于文化传播的禁锢,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意义在于极大地推动了文化认知和文化传承的多元化。监狱的文化底蕴来源于中国传统人治的威慑和现代法治的诉求,监狱的社会角色文化以监狱建筑为主要代表,是现代社会庞杂文化现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以高墙、电网、武警为角色符号象征,凸显威严、恐惧和不可侵犯,给社会公众以心理上的强烈冲击,警示社会公众远离监狱。这是一种负面的心理暗示,也是监狱在社会文化发展对社会治理秩序起作用中的积极动力。监狱建设的文化价值在于其建筑的外在警示作用的发挥,在于对社会公众心理的深度触及。当下监狱建设中出现的“住宅化”、“小区化”等柔性外观看起来是带来了监狱角色的社会“和谐”,实质上消弱了监狱本来的文化意义,边缘化了监狱的社会本质作用。

2.社会秩序中的行为规范导向标。监狱行刑的本质是维护当下社会治理的正常秩序,以刑罚的最后强制维护社会治理秩序的常态化和秩序治理的正常延续。监狱以监狱建筑等器物禁锢犯罪人的自由,强制罪犯依照社会治理秩序的要求,不断改造思维认识方式,矫治不符合社会秩序要求的行为习惯,逐步累加符合当下社会治理秩序的行为及意识,最终成为社会适格人员。②社会适格人员,是指思想认知、行为习惯,以及心理健康等考核因子达到或者超过当下社会治理秩序最低要求的人员。监狱建设的社会行为规范导向标作用就是让社会一般成员以监狱在押罪犯的犯罪行为和监狱矫治内容为对照样式,检讨自己的行为习惯,依照社会秩序的正常要求进行社会活动,不触及社会治理秩序的底线,不使自己因为触法而被禁锢于监狱之内。行为规范导向的监狱建筑学意义来源于监狱建筑和建筑空间的压抑给予社会一般人的意识强制作用。

3.严重社会违规行为的惩处器物。终其根本来说,监狱对社会一般公众的威慑与警示效力源自于法律的行为强制和精神威吓。监狱本源是国家统治的工具,是社会治理的暴力机器。尽管现代社会文化努力将监狱的合法暴力文明化,但并没有否决监狱对违反社会治理秩序和违反社会基本伦理行为的暴力打击。在一般社会公众的心理和精神世界里,对监狱的恐惧依旧顽强地存在,监狱终究是对严重社会违法行为惩处的最终器物。从这意义上来说,监狱建设的惩罚性本源必须得到充分而且显示地体现。同时,现代社会的文明趋势也要求法治文明在监狱建设上同样体现。结合中国监狱的基本特色,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正是上述两个方面对监狱建设的最低要求。因此,监狱建筑等器物的惩罚性内质意义必须与社会文明进步同时体现。

二、现代监狱建设的法治要求

现代社会确立了权力本位社会治理结构,中国的法治要求进一步升华了现代法治社会赋予监狱建设的社会法治内涵。监狱建设器物的存在要体现法治条件下社会治理的精神要义,不仅是在器物内在本质的外在表现,更在于器物外在的形态给予社会公众强烈的心灵震撼。即,社会治理的法治模式、手段和法治秩序的内涵等精神和物质的要求都能通过监狱建设的器物赫然刺激社会公众的心理,引导社会公众的行为适格于社会治理秩序。

1.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现代监狱行刑的最基本准则。监狱建设的公平正义是实现监狱行刑目的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监狱建设的公平正义是法治层面的公平,应当从社会治理的广域来理解和实

现。即,监狱建设不能脱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一般水平而鹤立鸡群或者标新立异。从社会实践层面来看,社会公众的普遍心理认为监狱应当是让犯罪人受到惩罚的场所,过高的物质待遇或生活条件①一般理解为超越监狱当地居民一般物质生活水平的供给。会显失社会公平,也使得监狱失去了秉持社会正义的资格。因而,监狱建设设计的大众化观念与监狱建筑的物质价值限制应当成为影响现代法治监狱发展的必然要素。

2.规范有序。规范有序应当是监狱行刑和管理的基本特色,也是其内在的本质要求。对监狱建设规范有序的法治要求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国监狱建设的内容规范有序。包括建设标准、建设模式、建筑物样式、外观设计、内部功能配套等诸多带有监狱公用色彩的构造,需要有统一的规范和要求。譬如,统一的监狱外观颜色、统一的监狱标示等等;二是监狱建设的程序规范有序。监狱建设是社会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的建立,需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从它的立项、论证、审核、公示、批复、建设、监督、验收与交付等,都需要严格审核把关。必须尽快杜绝监狱建设设计的突出个别化、立项随意化与布局、配套等内部构建非监狱化等倾向,在统一公用标示的情况下,发展个别化文化内涵建设。三是建筑物配置的规范有序。依据监狱的类别和警戒级别,合理设置监狱建筑的数量、配比,以及每栋建筑物的内部主要构造,形成科学合理的建筑格局。

3.严肃人道。从社会公共组织角色与社会公众心理认知的角度审视监狱建设及监狱建筑,监狱及其建筑作为刑罚的物质符号应当威严而不可侵犯,给人以恐惧不可接近的感觉,这便是监狱建设及监狱建筑首先需要表现为严肃、沉重信息的基本依据。没有威严质地的监狱很难成为惩罚犯罪人并给与其内心有效警戒的法治工具,同样,没有威慑信息的监狱,无法向社会公众释放警示、劝诫人们遵守社会秩序的强制力量,监狱的社会职能和法治作用便会被极大地消弱。当下,人们对监狱威严的感知在下降,除了社会文明、法治文明不断发展和人们认知水平不断提高的因素外,监狱建设过分强调社会“和谐”和“外观美化”有很大关系。监狱建设的人道是指监狱建设要以人为本,在监狱建设的各个层面强调罪犯权益的保障,为罪犯狱内服刑设计足够的空间和尽可能适宜的环境。监狱人道的直接享受者是在押罪犯,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则是权利与人性在内心深处的体味与感受。这是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要求。

4.社会认同。监狱建设必须符合社会大众的一般心理承受。即,监狱建设不能也不应该突破社会大众对于特殊社会公共机构及其产品的一般认同。创新建设需要遵循监狱的本质要求,将刑事惩罚性与人性关怀有效结合起来体现于监狱建设的所有空间。强制的刑事惩罚与文明的人性关怀不能割裂,更不能走单边极限。脱离监狱本质或者在建设内涵上有失偏颇的监狱建设,都会失去一般社会公众舆论的支持。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监狱建设进入全面大发展时期,尤其是在本世纪的头十年,在创新、信息化等现代词汇的诱惑下,监狱建设愈发高歌猛进,以至于出现所谓“豪华监狱”等网络新闻。无论监狱自身如何解释,法律界的质疑、社会公众的调侃一直无法平息,及至于现时,一些有社会意识的监狱系统人士也开始反省当下监狱建设不断飙升的标准问题,这不能不说是监狱建设的发展亟需冷静对待的问题。

三、当下中国监狱建设的定位与选择

近些年来,现代监狱建设采用何种标准日益成为监狱系统各个层级研讨论证的真命题,而几乎伴随着每一座凝聚了监狱建设者心血的新监狱投入使用,都会有社会公众的惊呼和社会相关人士的质疑。其直观原因是每一所新监狱都有着漂亮的设计、靓丽的环境,以“超豪华”的面目矗立,与周围的建筑环境鲜明对比,形成“有质疑和争议”的反差。当下中国监狱建设需要尽快寻找到适宜的标准。

1.影响当下中国监狱建设因素的比较分析。从宏观上说,影响监狱建设的主要是刑事政策和财力保障两大因素。而从当下具体实践来看,除了上述两个因素外,影响监狱建设的主要矛盾则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宏观要求与具体标准的矛盾。检索国家对于监狱建设的要求,除了零散的法律条文和文件以外,没有国家层面的具体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大多在宏观角度阐述基本的原则和要求,难以在实践中得到符合法意的落实。这样,给基层监狱建设留下了法源性制度支撑空白,依法建设难以实施。其二,统一标准与监狱分类分等的矛盾。近二十年来,司法部先后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颁布了《监狱建设标准》、《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标准》等标准,给予

监狱建设提供了统一的范式样本。但这些标准大多以监狱建设的一般形式出现,没有对监狱作出分类,区别不同类别、警戒等级监狱的建设标准,也未充分考虑不同经济地区的财力保障能力,因而并没有解决具体监狱建设可以选择的标准问题。其三,决策层超前思维与具体监狱地方适应矛盾。由于可参照的具体标准的缺失,各监狱建设决策受制于决策者对现代监狱职能的认知水平和对监狱建设总体布局的把握能力,监狱建设规划、式样等往往会脱离地方经济实际、人文环境实际和监狱本身关押实际需求。

2.监狱建设实践惯性的作用剖析。监狱建设实践惯性是指监狱建设受同期国家政策、任务要求等因素影响,以突出某一点任务或者某一方面要求为重点,强化监狱建设的“新意”,从而影响监狱建设的功能的平衡或者造成资源浪费,并且这一影响或者不利指导思想在一定时间内一直持续地在监狱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这种惯性作用来源于监狱建设决策者对于形势任务与监狱本质职能两者关系认知的偏差。从当下的情况来看,三种惯性作用值得关注:第一,安全高压下对监狱牢固度、密封度的强化。当下监狱建设不论是未成年犯还是成年犯监狱,也不论是女犯还是男犯监狱,更不用说是重刑犯还是轻刑犯监狱,为了确保安全,都在想方设法无限压缩罪犯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以至于全国监狱一样化地强化监狱警戒、隔离建设,形成了无差别的监狱建设模式。第二、创新思维下的监狱设计背离监狱本质倾向。近年来,监狱建设积极开放,学习借鉴了大量国外的经验,社会学、人性化知识和观点不断融入到监狱建设的理念之中,“文化监狱”、“和谐监狱”、“园林监狱”等新概念的呼声与实践层出不穷,监狱本源的惩罚氛围逐渐淡化,一些别出心裁的设计加快了监狱的异化。第三,决策个性化下的监狱建设百样化。文化的多元化催生了价值认知的多元化。决策者的不同认知带来了监狱建设的多元化思维,尤其是监狱建筑所体现文化的多样性使得各地监狱呈现“百家百样”的景象。监狱职能和社会作用异化现象严重,同时也造成了社会公众舆论对于监狱认知的异化。

3.准确定位现阶段中国监狱建设的阶段性指导标准。剔除国家刑事政策和财政支持两个因素,任何时期的监狱建设所要考虑的问题有四个方面,即:监狱的类别、监狱的警戒程度、监狱的文化内涵、监狱与地域自然人文环境的匹配。监狱的类别由关押对象决定,关押对象不同,监狱的建筑物布局、结构也不同;关押对象的社会危险程度,或者现时危险程度决定了监狱的警戒等级,等级不同,对监狱建设的牢固度、封闭度要求不同;监狱的社会属性和社会作用要通过监狱建筑等器物表现出来,这种表现是一种社会文化以特殊的建筑物等物质形式的符号向社会公众展示,并通过人的视觉神经作用于人的心理感觉,进而影响人的认知。因此,监狱建筑必须代表监狱的本质属性;监狱建筑必须充分考虑地域经济的发展状况、文化的传承和自然环境的适应。过度超越地域经济,打破地域文化平静,突兀于地域自然环境将给社会公众带来强烈的不适应感觉。上述四大问题是当下监狱建设应当重点解决的难题。首先是确立国家层面的监狱分类问题,只有监狱分类才能准确确立监狱建设的警戒等级标准。没有分类和等级标准,监狱建设便会无限制地在警戒程度的极限上做文章,高墙电网林立、空间无限限制便真的会成为所有监狱的统一面孔。其次要解决监狱建筑的社会文化符号问题,做到共同的尽量统一,地域的张扬个性化,使得监狱建设尽量与地域文化环境相融合。解决了上述思想认知问题,即可以确立当下阶段性监狱建设标准,推动监狱建设的阶段性鱼跃式稳步发展。

四、现代中国监狱建设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的选择与改造

在司法部《监狱建设标准》中,对监狱建设的自然与人文环境有明确要求,①司法部《监狱建设标准》第四条:监狱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符合监管安全、改造罪犯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应从监狱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达到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庄重。第五条:监狱建设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纳入当地城市和地区的总体规划,各项公用设施尽可能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除了监狱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应当统一纳入当地的总体规划,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是监狱建设的基本原则,也是监狱建设得到社会认同与符合社会治理秩序的基本需要。

1.监狱建设必须与社会公众心理期许融合。社会公众的心理期许即是我国转型时期的社会情势和国情民意的体现,它体现了主流民意对监狱功能作用的期待,它承载了当下社会基本的集体道德情感。当然,这些道德情感有时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民粹

主义和传统工具主义、重刑主义的思维与窠臼。当下,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高度复杂的社会情势使得社会大众心理基质难免与监狱建设所蕴含的价值理念互有差别,甚至充满悖反乃至相互抵牾。因而,监狱建设必须对这种吊诡的多重面向予以充分理解与有效解读,要用法律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和法律经济学等多维度的复眼化视角来看待社会公众的要求。因为一个看似简单的监狱建筑设计、外观等问题往往不是或不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建筑学或者建筑技术问题,常常会有许多因素纠结其中。利益分化颇为严重,社会矛盾纷纭复杂,社会公众自然会对刑罚以及代表刑罚的监狱充满着厚望与期待,而这种情感的自然流露便是通过严刑峻法来达到所谓的“辟以止辟、刑期无刑”的目的,而鲜有人去思考“法律的宽和化对于每个受到严酷法律制约的人都是有益的”[1]这一命题所蕴含的刑法哲理。因此,监狱建筑的象征涵义、外观警示、内部功能性行刑理念,以及监狱建筑的物质价值等必须反映民意,得到社会公众的一般认同,这是公民主权理论的当然之义。[2]

2.监狱建筑必须与地方自然人文环境融合。监狱建筑与地方自然与人文环境相融合并不是要求监狱建设简单地在建筑物的外观设计上与地域建筑特色重合一致。建筑的融合是文化与价值的融合。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监狱建筑的价值理念。监狱建筑的价值在于体现刑罚的社会作用。它必须始终围绕执行和完成刑罚这一根本性任务来设计和建设,离开刑罚任务的建筑不是监狱建筑。这是监狱建筑与其他建筑的本质区别所在。监狱建筑的价值理念与地方自然与人文的融合在于对刑罚目的的共同追求,这是一个极其细微的地域性价值理念的区别,凸显在重刑传统文化地域与淳朴民风地域之间对于刑罚认知的区别。这种细微的区别反映到监狱建筑上则有天壤之别;二是监狱建筑的文化体现。文化与建筑的结合则是需要别具匠心。北方的刚毅、南方的绵柔特征表现在监狱形态和行刑理念上则各有特色。粉墙黛瓦是南方的文化传承,它蕴含的文化教人的训导规制体现在监狱的建筑上则有文化育人,以物启人的文化内涵。它的特色更多地体现在监狱中那些有教育功能的建筑之上;三是监狱建筑的设计效应。建筑的设计是建筑理念、文化的具体体现。监狱建筑的设计首要的是围绕刑罚任务展开。但如果把刑罚任务简单地理解为刑罚过程,把刑罚的惩罚性、训导性、矫正性和社会实践性统一为刑罚形式化的单一惩罚,则建筑的设计将简单化为囚禁与收放工程。监狱建筑的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地方文化,尤其是地方建筑的文化传承,在设计的细节上注重刑罚与地域文化的结合。

3.监狱建设必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在当下社会矛盾纷呈的态势下,物欲的矛盾始终刺激着社会公众脆弱的心理。无论以何种姿态出现,当建筑的物质价值超越地域经济发展的一般条件或者超出社会公众的一般心理承受时,不满、质疑与指责便纷至沓来。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监狱建筑自始至终都是社会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监狱建筑可以将自己的文化价值、社会刑罚效益无限地展示给社会公众,成为引以为豪的建筑特色,但应当避免自己的物质价值成为社会新闻舆论的焦点。这便是监狱建设必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的理念价值所在。因此,监狱建设必须始终注意改造自己的设计理念与价值追求,始终保持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始终与地方社会公众的心理价值相承启。第一,严格限制“超豪华”标准,将建筑物的内外装饰限制在满足监狱行刑基本需求和现代文明发展的标准之上,做到简洁、朴实、安全;第二,严格限制人道“无上限”的空间布局。既要体现现代社会文明发展对于罪犯生活、居住、劳动的人性关怀,也要体现刑罚对特殊公民的惩罚要求。“花园式”、“家庭式”监狱并非是所有监狱建设的基本标准;第三,严格限制单一价值追求极端化。即,保持监狱建设法律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限制为某单一价值理念(如社会效应、创新效应等等)而将监狱建设变异为建筑“花瓶”。

五、实现现代中国监狱建设核心价值理念的法治保障

监狱以刑罚执行为存在前提,也以为保障刑罚执行而建设发展。监狱建设自始至终服务于刑罚执行,这是监狱建设的唯一任务和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法制规范、标准体系、决策程序、文化价值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保障监狱建设的先决条件。

1.法制完善。法制完善是实施社会法治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综合研究当下的监狱建设,之所以会出现“百花齐放”的格局,就是缺少法制的原因。完善监狱建设的法制,需要着重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立法有序。监狱建设应当统筹于国家行政,由国家按照立法权限统一解决立项、选址、标准等一系列关于监狱建设的法律问题。省市区层面所解决的只能是按

照国家法律规定,分类落实具体的建设任务。其中,具有地方立法权的省市区权力机关可以在国家法律以下设计制定不影响监狱刑罚流程的监狱建设法规。除非国家法律授权,省市区以下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变更监狱的建设标准。二是概念明确。以法律或者国家行政法令、制度的形式区分和表明监狱建设中的各个建筑物、各处功能、各种布局的名称、关系、作用,使监狱建筑更加明确、紧凑,使监狱建设更加有章可循。三是灵活统一。坚持国家与地方统一协调原则。国家法律紧紧围绕执行刑罚这条主线,严格规定监狱建筑中必备、公用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所需的功能,保障刑罚执行不会有任何曲折。同时,给基层监狱建设保留与地域文化、经济相适宜的一块,以使基层监狱在建设的过程中能更好地与地域文化特点相融合。其主要是监狱建筑的外观、教育矫正场所的设置等不影响刑罚执行流程的建筑及其功能建设。

2.标准完备。标准是监狱建设的标尺。确立监狱建设标准需要规范三项指标:一是分类严谨。监狱建设标准是建立在监狱分类、警戒分等的基础上的监狱器物建设指标。监狱以罪犯个体为参照物分类,以罪犯群体的社会危险程度为标尺分等,不同的监狱类型在不同的警戒等级下应当设立不同的建设标准。监狱的分类与分等建设标准应当控制在国家层面,依法做到区分严谨,标准明确。与之相配套的各类别监狱建设标准也应当详细罗列。国家标准应当是监狱建设基本的和最低的标准。地方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器物配套。监狱建设的器物配套是指监狱结构设计与监狱功能需求配套,监狱功能需求与监狱建筑等器物配置配套,监狱器物配置与罪犯管理与教育矫正配套。器物配套的标准需要作统筹式设计,给地方监狱的具体执行留出地域特色空间。三是物有所值。物有所值是指监狱建设要与当下以及今后一个可预测的阶段监狱刑罚需要相匹配,并适度超前,为后续监狱建设建立有效的器物链接。物有所值不仅仅是关注监狱建设器物的物质价值,更要注重监狱建设的可用性,严重超前的“超豪华”建筑不仅是浪费行刑资源,更是对监狱形象和国家法治的伤害。

3.决策法治。决策法治是指监狱建设的决策过程需要依法进行。它包括:(1)决策民主。监狱建设决策既是刑罚实践问题,也是行政民主问题,需要用决策过程的行政民主保障刑罚实体实践的有效落实。监狱建设的决策需要严格落实立项、公示、审批等诸多环节的民主参与、监督、评议,除非涉及机密,必须全过程、全内容公开信息,避免决策失误;(2)决策有效。监狱建设各个环节的决策都要依法进行。检视已有监狱建设的决策过程,非依法定程序进行的决定大量充斥其中,一些违规的、无效的建设问题大多与违法决定有关。违规、违法决策不仅会造成监狱建设的物质损失,还直接导致决策的无效。(3)决策一致。决策一致要求做到监狱建设的决策内容与具体的监狱建设内容一致,当下决策与远期实践一致,前任决策与后任决策一致,长短期决策一致。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受短期利益诱惑,唯利是图,造成监狱建设的重大损失。

4.文化有序。监狱建设蕴含着社会文化,包括国家意志、法律强制、社会文明、地域特色等等文化信息。监狱建筑物不同的文化符号象征向社会公众传达着不同的文化信息,影响着人们对于国家意志、社会治理的认知,对于犯罪预防、违法警示和社会秩序维护起着不同的作用。文化有序是要求监狱建设的文化立意不仅要符合刑罚目的,更需要服从社会法治要求。首先,要杜绝文化乱用。从当下监狱建筑的文化乱象来看,文化乱标、文化附庸、文化错乱的现象时有发生,给社会公众以错乱的感觉,“像不像监狱”、“监狱比外面生活好”等等话语经常出现在来访者口中。需要提炼监狱建筑的文化含义,审慎赋予监狱建筑社会文化信息。其次,要守住传统文化底线。任何文化都有它的社会底线,一旦突破,文化的韵味将会逆转。监狱建筑器物的文化含义,除了粘附的刑罚色彩以外,其他文化的附着都是建筑设计人为的强加。在强调法治的环境下,任何文化的附加都不能突破或者掩盖刑罚以及为刑罚实现而设计的行刑底线和色彩。第三,文化要符合社会大众心理需要及心理承受底线。这是监狱建设最根本的追求。没有监狱刑罚本色的建筑文化肯定不是监狱本应该传递给社会公众的信息,也必然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第四,要对现代文明、法治监狱建设有促进作用。文化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监狱建筑文化的作用首先是对在押罪犯的影响,而且,这种附着在建筑物上的文化的潜在作用是其他教育方式无法替代的。监狱建筑的文化价值在于悄然触动罪犯的心理与思维底线。因此,对于监狱建设文化附属的选择必须是慎重和理性的。

【参考文献】

[1][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82.

(责任编辑:陶政)

[2]肖世杰.法律的公众认同、功能期许与道德承载——对刑法修正案(八)的复眼式解读[J].法学研究,2011(4):136.

On the Social Justice Value of the Prison Culture Construction
——A Study of the Surface Culture of Chinese Pris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ison Material

Construction
Tao Xinsheng
(Wuxi Prison of Jiangsu Province, Wuxi Jiangsu 214044)

【Abstract】The existence and value of prison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affirmative social recognition, whose premise is the effective realization of the social functions of the prison. In the three layers of the surface material culture, the intermediate spiritual culture and the deep philosophical culture, the surface material culture of prison presents to the public its most direct image, represented by the material form of the prison architecture. With its unique cultural signals of social justice such as authority, awe and distance, prison architecture represents the compulsory rules and criteria of order and law enforcement in social administration. Prison construction must take full account of the general perception of the public, in order to play its social role well with its distinctive surface material culture. Based on the cultural valu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prison and the requirement of law-ruling modern society, contemporary prison construction should analyze carefully the influence of surface culture on social administrative order, specify precisely the guiding standards in current prison construction, and ascertain accurately the main content of prison culture, in order to better fulfill the social functions of modern Chinese prisons.

【Keywords】prison construction; surface culture; values; social function; reform

【作者简介】陶新胜(1969-),江苏常州人,江苏省无锡监狱办公室主任,无锡市法学会秘书长,东南大学、江南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理论研究专家,副研究员。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之一(社科项目编号:14FXD007)。

【收稿日期】2015-06-08

【文章编号】1671-5101(2015)04-0087-07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F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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