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疆暴恐事件中的“中东因素”与国际反恐合作*
2015-12-17马丽蓉
马 丽 蓉
自“7·5”事件尤其是中东剧变以来,“东突”分子借势作乱的倾向日益明显,使得涉疆暴恐事件进入高发期,故应将涉疆暴恐事件放在中东剧变范畴内来研究,尽早采取措施将其消灭在萌芽之中,防止“东突”势力猖狂作案、制造事端。①邱永峥等:《谁在帮‘东突’势力祸乱新疆》,载《环球时报》,2013年7月4日。同时,也使得国际合作反恐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日益凸显。
一、“中东因素”在涉疆暴恐事件中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新疆暴恐事件进入高发期。究其根源,“中东因素”日益凸显,主要包括:
(一)源发于沙特的萨拉菲主义。“萨拉菲”源于阿拉伯文al—Salafi yyah 一词,意为“纯洁的先辈”,劝诫穆斯林回到伊斯兰原典,严守穆圣时代、再传弟子时代及三传弟子时代的伊斯兰教。因极度强调教义纯洁性和文本经典的字面意义,故具有延展性、歧义性及超强认同建构能力等,且派生出传统的、政治的、圣战的三派萨拉菲主义(“圣战”萨拉菲主义又分出暴力与非暴力两派)。目前,受暴力“圣战”萨拉菲主义影响的极端、恐怖团伙表现最为活跃,如“基地”、部分阿拉伯国家的“伊斯兰教法支持者”组织、叙利亚反对派中被美列为恐怖组织的“救国阵线”、也门的“阿拉伯半岛基地组织”、北非的“马格里布基地组织”、哈萨克斯坦新出现的“哈里发斗士”等,经由中亚国家、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等向中国扩散,如因“9.11”后被列入国际恐怖组织名单而改头换面为“突厥斯坦伊斯兰党”(TIP)的“东伊运”,在阿—巴边境有训练营地,并用阿语编写网络出版物《伊斯兰突厥斯坦》,竭力将其在新疆的分裂、恐怖活动纳入全球“圣战”之中。②潘光:《国内多位中东问题专家就中东地区局势接受采访》,载《新民晚报》2012年12月31日。
(二)源发于埃及的“希吉拉运动”。“希吉拉”是阿语“迁徙”之意的音译,因公元622年先知穆罕默德从麦加迁往麦地那后建立了伊斯兰政权,使得“迁徙”成为伊斯兰历元年,并形成穆斯林的“迁徙情结”,更因“吉哈德”常被译作“圣战”而使“迁徙”也成为“圣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中,出现了三次“迁徙”浪潮(埃及穆兄会成立的“赎罪与迁徙组织”由埃及向也门、沙特和伊拉克等“迁徙”开展“圣战”;始于阿富汗抗苏“圣战”,兴于“9·11”并引发“基地”网络化,且以阿富汗、伊拉克为主战场的第二次迁徙浪潮;近年来中东剧变尤其是埃及穆兄会遭挫后,引发全球伊斯兰势力更趋激进、极端与恐怖化,叙利亚、伊拉克等成为第三次“迁徙”浪潮的主战场),受此影响且活跃在新疆境内外的恐怖组织包括“乌伊运”、“伊扎布特”、“哈里发斗士”及“东伊运”等,竭力将其在新疆的施暴行为“圣战”化,不仅制造了新疆“圣战者”,还力图开辟“新疆圣战场”。
(三)源发于“基地”、塔利班的资助与培训。总部设在阿富汗的“东伊运”与“基地”、塔利班等系共生关系,在本·拉登“基地”组织、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和“乌伊运”的资金、武器和精神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多处训练基地,挑选、招募从新疆外逃的分裂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秘密接受军事训练,策划、指挥在新疆制造多起暴力恐怖事件,旨在帮助“东突”势力在新疆进行“圣战”以将新疆建成一个标准的伊斯兰“政教合一”的国家。“东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是“基地”、塔利班等的资助约占 80%以上;二是“东突”组织几乎都参与了西亚和境内的毒品交易,贩毒所得成为第二大收入;三是在海外开办企业;四是黄金交易;五是直接的暴力抢劫;六是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内地黑社会性质集团取得的收入;七是利用其他关系接受捐助。“基地”等对“东突”势力的资助形式主要有直接经费资助、武器等物资补给和人员训练等。①田毅: 《东突恐怖组织资金来源调查》,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2月22日。曾先后有来自10个“东突”恐怖组织的1000多名骨干分子在“基地”组织设在阿富汗坎大哈、马扎里沙里夫、霍斯特、呼苏提等地的恐怖主义训练营中接受过诸如爆炸、暗杀、投毒等恐怖活动训练。近年来,在新疆发生的一系列爆炸暗杀恐怖事件,大多与这些组织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在塔利班统治阿富汗时期,曾与“基地”组织创建过一个由“东伊运”分子组成的恐怖训练基地——“维吾尔训练营”,在训练结束后,“东伊运”派遣这些人员到阿富汗、克什米尔和车臣等地参加实战,也派遣受训恐怖分子潜入新疆进行爆炸、暗杀、投毒,以及建立暴力团伙,煽动骚乱等。阿富汗战争爆发后,“维吾尔训练营”遭到美军轰炸,其中一部分残余势力渗入与阿富汗交界的巴基斯坦部落地区,在那里悄悄潜伏下来,伺机东山再起。②《关于联合国安理会制裁阿富汗委员会》,载《中国政府网》,2002年9月17日。“9·11”后,被中国、美国和联合国定性为恐怖组织的“东伊运”便改头换面于2008年成立了“突厥斯坦伊斯兰党”(TIP),其“在境外藏身人数最多的地方就是巴基斯坦北部的部落地区”,在埃及、沙特和土耳其也有其成员活动,并对北京奥运、上海世博等组织了多起未遂暴恐事件。自2012年5月以来,“东突”分子潜入叙利亚、伊拉克等国参加“圣战”后回国施暴。
(四)源发于土耳其的“双泛”思潮与“东突”势力。19世纪末,在西亚和俄国先后产生了“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两种思潮,后被土耳其奥斯曼帝国接手并纂改为具有强烈宗教狂热和民族沙文主义的思潮,背离了原有的反殖民统治、求民族国家发展的初衷,土耳其也成为“双泛”大本营。在一战前后,“双泛”思潮入华后成为新疆分裂主义的思想源头,形成了以麦斯武德等为首的一小撮分裂势力,1933年11月沙比提大毛拉等在喀什建立了所谓“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但不到三个月就瓦解了。1944年11月,艾力汗·吐烈(原苏联乌兹别克人)成立了“东突厥斯坦共和国”,1945年1月5日宣布“东突厥斯坦共和国”脱离中国而独立。解放后,“东突”势力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伺机从事分裂破坏活动。20世纪九十年代,在中亚“三股势力”的影响下,境内外“东突”组织相互勾结、“以武促独”,制造了一系列暴恐事件。目前,境外“东突”组织有50余个,境内有40多个。其中包括,1997年在新疆建立的“东伊运”、1996年在土建立且总部设在伊斯坦布尔的“东突解放组织”、1996年11月在德慕尼黑成立的“世维会”及1996年6月在德慕尼黑成立的“东突信息中心”等。①《“东突”犯下累累罪行 反恐,我们别无选择》,载《人民日报》,2003年12月16日。土耳其成了“东突”培养“精神领袖”和骨干分子的大本营,目前在土耳其正式注册并活动的“东突”组织主要有“东突基金会”、“东突移民协会”、“东突互助协会”、“东突教育与互助协会”、“东突青年协会”、“东突妇女联合会”及“东突文化与团结协会”等。土耳其同情和支持“东突”组织的社会势力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某些政治宗教势力,其中有貌似温和的教派组织甚至直接帮助“东突”恐怖分子成立组织;二是作为支持和参与“东突”反华分裂活动的传统社会力量“泛突厥主义”势力,如“民族主义行动党”、“大团结党”及“理想主义之家”等组织的激进分子,他们对凡操突厥语的民族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件都表现出极大关注,曾有不少成员参与车臣和科索沃战争;三是某些民间组织,如近年来十分活跃的“人权、自由与人道援助基金会”等等。②《“东突”势力祸乱新疆 西方和日本充当幕后黑手》,http://www.guancha.cn/HuanQiuShiBao/2013_07_04_155687.shtml
(五)源发于中东的库尔德分离主义运动。冷战后,民族分离主义成为世纪末一种重要现象,苏东剧变更使亚非欧卷起了民族分离主义浪潮,从巴尔干半岛起,经小亚细亚、南北高加索、两河流域、伊朗高原、中亚细亚、南亚次大陆、中南半岛、南洋群岛,直至南太平洋的一条斜线上,集中了当代世界诸多最突出的民族分离主义势力,且多打宗教旗帜来鼓动和争取国际支持,产生了车臣问题、库尔德问题等。分布在土耳其、伊朗、伊拉克和叙利亚的库尔德人要求建立独立国家的主张以及行为给有关国家带来的政治和安全问题,被称为“库尔德问题”:美国为打压萨达姆等逊尼派势力、防止什叶派做大而拉拢已处自治状态的库尔德人,使得伊拉克库尔德人民族分裂倾向再次抬头;拥有库尔德人口最多的土耳其,既多次越境打击库尔德工人党,又不断加强与伊拉克北部库尔德人地区的政治和经济联系,旨在严防库尔德国家的出现;伊朗库尔德问题并不严重,但在核危机背景下,库尔德问题也可看作是伊朗向美国表达态度的一张牌,伊朗多次越境入伊拉克北部区打击库尔德斯坦自由生活党即是对美国的一种回应。无论是库尔德人的自治还是独立,都要以是否符合美国利益为前提。一旦中东局势发生改变,美国人对库尔德人问题的态度就可能会发生逆转。①于福坚:《库尔德人问题:一场“新伊拉克战争”?》,载《中国民族报》2010年9月10日。近年的中东剧变尤其是美欧联合打击IS的反恐同盟的建立,使得库尔德人的民族分离意识再次被刺醒且军事抵抗能力日益增强,中东库尔德人分离主义倾向再次抬头,已对“东突”势力产生了直接影响,如“东伊运”改为“突厥斯坦伊斯兰党”后,其内部分裂为主张将新疆纳入全球“圣战”的宗教极端主义的“全球派”和主张将新疆独立出去的世俗极端主义的“新疆派”,前者受萨拉菲主义的影响,后者受中东库尔德分离主义的影响。
以上诸多“中东因素”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东突”势力的发展,反映出涉疆暴恐事件与中东恐怖主义之间存在源流关系的这一实质。
二、涉疆暴恐事件中“中东因素”凸显的主要原因
第一,“9·11”后阿拉伯-伊斯兰国家的政治动荡引发中东伊斯兰极端主义泛起,使得“东突”势力与中东伊斯兰极端组织产生了实质性联系
事实上,中东伊斯兰极端主义泛起的原因,“不是伊斯兰教的问题”,而是“阿拉伯国家的政治腐败”问题。因为,“政治停滞是阿拉伯世界产生狂热和圣战的根本原因”,且“随着阿拉伯世界西化的世俗独裁者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陷入失败,原教旨主义者告诉大家:‘伊斯兰教才是解决之道。’”故“伊斯兰教成为政治的语言。”②[美]法里德·扎卡里亚:《 13年后,他们为什么仍然憎恨我们》,载《华盛顿邮报》,2014年9月5日。主要体现为:1、2005年美国实施“大中东民主改造计划”以“铲除滋生恐怖主义土壤”,结果却是哈马斯等伊斯兰极端势力赢得大选走向执政前台,这种被西方媒体称之为“劫持民主”的意外,使得哈马斯强硬的和解政策招致以色列军事报复,巴以陷入武力冲突的陷阱而难以回到谈判桌,再加上以色列在犹太定居点问题上的反复刺激,更加坚定了哈马斯用武力建国的不妥协立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存在也因抵抗以色列外侵而具正义性;2、2011年爆发“阿拉伯之春”后,穆兄会等伊斯兰温和势力群体性政治崛起,成为阿拉伯国家寻求融入全球化、变革社会现实的生力军,且力图在借鉴“伊朗模式”、“土耳其模式”的基础上,借助伊斯兰教来重构社会核心价值观、制定伊斯兰式的社会治理体系以完成阿拉伯国家的社会转型。但埃及穆兄会终遭取缔与镇压,使得中东伊斯兰各种势力日趋极端化,转入地下的埃及穆兄会仍将对全球伊斯兰复兴产生深远影响;3、“在中东,旧的权威政治体制解体后,往往是失败国家的降临,出现了各种极端的宗教政治运动,甚至恐怖主义运动,最显著的就是‘伊斯兰国’组织的崛起。”①郑永年:《激进政治及其结果》,载新加坡《联合早报》,2014年9月23日。在伊拉克战争和叙利亚危机中迅速坐大的IS,不同于“基地”和塔利班等,其资金充裕、运作有序、建国目标明确,不只是“破旧”更在于“立新”,标志着中东伊斯兰极端主义升级版的出现;4、“9·11”后阿拉伯-伊斯兰国家持续的政治动荡,使得中东伊斯兰极端势力的政治诉求日益膨胀,从本·拉登时代的“基地”组织的“3+1”抵抗模式(用圣战这1种方式抵抗美国、以色列及亲美阿拉伯政府等3个敌人)到穆兄会的欲将埃及伊斯兰化直至IS宣布建立跨境伊斯兰国等,表明其探求“伊斯兰之道”来解决“阿拉伯国家的政治腐败”问题的共同目标,使得伊斯兰极端主义政治化倾向日益增强。
“东突”势力采用“以武求独”的伎俩与中东伊斯兰极端主义政治化发展倾向不谋而合,“东突”势力借中东“阿拉伯之春”之势相继策动了“10.28”、“3.01”等一系列暴恐事件,且与中东伊斯兰极端组织产生了实质性联系:1、支持埃及穆兄会所孵化的“伊吉拉特”和“伊扎布特”等恐怖组织在新疆建立分支机构、传播暴力的“圣战”萨拉菲主义并策划暴恐事件,再加上与盘踞在巴基斯坦、阿富汗部落山区的“基地”、塔利班等的境外合作,“东突”势力借此建立了与中东伊斯兰势力的组织联系;2、自2012年10月27日“基地”头目扎瓦赫里在网络视频中鼓动追随者“起来支持叙利亚的兄弟”后,“东突”就向叙利亚派出了由“东伊运”和“东突教育与互助协会”等组成的“圣战”小组参战予以响应。事实上,“东突”还曾在车臣、阿富汗等“练兵”以扩大自己影响,叙利亚已成为全球圣战者集结的又一新战场,“东突”势力借此巩固了与中东动荡国家间的宗教联系;3、在2011年10月、2012年2月及2013年5月,中、俄三次否决了联大有关叙利亚危机的决议草案,但终未影响中国与海湾逊尼派国家的关系。“阿拉伯舆情指数(2011)”中关于“阿拉伯之春”的调查,尽管只是针对突尼斯和埃及民众进行的,大部分受调者认为革命后的国内经济、安全局势并没有好转的结论,也正是对中国在涉叙问题上投否决票的最好旁证。②陈杰:《阿拉伯舆情指数(2011)分析》,载《阿拉伯世界研究》,2013年第1期。美国学者加尔·卢夫特认为,这些国家也因中国坚持“不干涉内政”立场而感安慰。英国学者蒂姆·尼布洛克也认为,中国与海湾地区的关系是建立在互惠基础上的,这一关系的重点是尊重国家主权,这一点得到了绝大多数海湾国家的重视,不论这些国家想要如何解决叙利亚问题。③谭利娅:《美媒称中国否决涉叙提案不影响其与海湾国家经济关系》,环球网,2012年2月8日。但中国的立场令西方哗然,从教派分歧来解读中国立场、离间中阿关系成为西方媒体炒作的“题中之意”。这种对中国涉叙立场的“教派化的偏激性”解读,既误导了国际舆论,又影响了中国穆斯林正确解读中国中东政策,更为“东突”分子赴叙参加“圣战”制造了“借口”,使其借此构建了与中东热点问题的现实联系。
第二,“阿拉伯之春”后中东伊斯兰极端主义向全球蔓延,“东突”分子借参与中东“圣战”而投身“圣战运动”,妄图在新疆建立“伊斯兰酋长国”
在2011年“阿拉伯之春”爆发之初,阿拉伯广场革命式的民主运动成为世界民主化浪潮中的特殊政治现象,各种伊斯兰势力“重整和分化”态势日趋明显,如伊斯兰极端主义号召力日渐衰落、伊斯兰“中间主义”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扩大,伊斯兰温和势力正成为中东地区重要的政治力量等。其中,作为群体性政治崛起的伊斯兰温和力量的代表,埃及穆兄会的命运遭际对中东乃至全球伊斯兰复兴均产生了深远影响,使得各种伊斯兰势力多由温和、激进趋于极端乃至恐怖化,尤其是叙利亚危机后,中东伊斯兰极端主义向全球蔓延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主要表现为:一是伊斯兰教义被歪曲,使得民间伊斯兰复兴运动被引向极端主义泥潭。因伊斯兰文明阐释主体的多元且复杂化,使得伊斯兰核心概念易被误读而歪曲了教义,尤其是“乌玛”概念内涵边界的模糊化、“吉哈德”概念的暴力化后,形成借暴力“圣战”捷径“进天园”、建“伊斯兰国”并回到“先知的乌玛时代”的极端主义思想,对新疆穆斯林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从穿黑袍、蓄胡须到撕毁身份证等凸显新疆穆斯林社会生活由“伊斯兰化”走向“伊斯兰极端化”、由地下讲经活动屡禁不止到新疆最大清真寺大毛拉遇害等又反映出在新疆伊斯兰话语权争夺的激烈与残酷、从收听收看暴力“圣战”视音频信息到冲击派出所、边防哨卡及砍杀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社区干部等即为明证;二是伊斯兰圣战思想被误读,使得伊斯兰复兴思潮被导入极端化与政治化的歧途。事实上,哈桑·班纳的“建立伊斯兰国家”的主张、赛义德·库特布的伊斯兰极端主义思想以及赛义德·毛杜迪的圣战观等均对全球伊斯兰复兴思潮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霍梅尼的“伊斯兰革命”理论及其治国理念、本·拉登的“3+1”抵抗模式等已成为从政府与非政府两个层面凸显伊斯兰政治化与极端化相结合的影响产物,被包括中亚等地“三股势力”在内的世界各地伊斯兰极端势力所效仿,作为“三股势力”代表的“东突”势力便打着民族、宗教幌子,煽动民族仇视、鼓吹暴力“圣战”,妄图将新疆分裂出去以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甚至“伊斯兰酋长国”;三是中东伊斯兰极端组织发展呈现分支机构扩散全球的新态势,使得伊斯兰复兴从民间、精英层面的行为、思想影响进入组织化机制建设新阶段。据美国务院2014年国际反恐年度报告披露,以扎瓦希里为首的“基地”组织的主体结构已“严重萎缩”,但中东和北非局势的不稳定以及政府的软弱,使“基地”组织分支机构的活动得以扩大和深化,特别是在也门、叙利亚、伊拉克、北非国家和索马里等的分支机构越来越强大,也门阿拉伯半岛分支组织更是频繁发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暴恐事件等。①《“基地”组织主体已严重萎缩 分支机构渐活跃》,载英国《阿拉伯圣城报》,2014年5月2日。也正是由于“基地”组织发展出现“主体结构萎缩、分支机构活跃”的新态势,才使其组织运作更具独立性与有效性,吸引了其他极端组织借此纳入全球“圣战运动”,如活跃在中、南亚的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乌伊运”)、伊斯兰解放党(“伊扎布特”)、“哈里发斗士”(JaK)、“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伊运”)及其改头换面的“突厥斯坦伊斯兰党”(TIP)等。据中国前中东问题特使吴思科披露,约有100名来自中国的极端分子在中东地区活动,叙利亚和伊拉克已成为新疆“圣战者”的训练基地,随着两国安全形势不断恶化,对中国构成严重安全威胁。在他看来,“中东几个热点问题为恐怖主义组织提供了生存空间,尤其是叙利亚危机已将该国变成许多国家的恐怖分子训练基地。这些恐怖分子接受极端思想的灌输,回到各自的国家后,将对本国构成严峻挑战和安全威胁。”又据新加坡反恐专家罗汉•古纳拉特纳(Rohan Gunaratna)披露,“东突”已在叙利亚成立分支机构,且由巴基斯坦瓦济里斯坦的激进组织领导人控制,约有二十几名战士,其中包括经土耳其进入叙利亚的中国人。该机构试图通过“在其他穆斯林受到威胁的圣战土地上作战”,将其“活动范围扩大到新疆以外地区。”②《中国中东特使:疆独分子于叙利亚及伊拉克受训》,大公网,2014年7月30日。http://news.takungpao.com/world/exclusive/2014-07/2639690.htmlIS头目巴格达迪讲话中的涉华、涉疆言论,则反映出“东突”与该组织有联系的事实。
因此,在全球化时代,“伊斯兰世界也出现了泛伊斯兰的团结意识和国际合作等现象,有的蜕变为伊斯兰极端主义”,且“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发展,与当今盛行的伊斯兰复兴思潮和运动有关”③杨子岩:《伊斯兰极端主义是怎么“发达”的》,载《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年6月21日。。“宗教极端主义者在布道宣教名义的掩盖、庇护下,利用宗教从事暴力恐怖、分裂国家等极端主义活动,就不是什么宗教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了。”④金宜久:《伊斯兰与国际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23、197页。
第三, 美国等西方大国在反恐问题上所持的双重标准与巴以问题上的“袒以压巴”立场,使得基地、IS等迅速坐大并将伊斯兰极端主义浪潮引向全球
伊斯兰教异化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原因极为复杂,其内因主要包括:1、极端化在世界几大宗教均存在,但因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而使其成为更具明显政治特点的宗教,“它的政治化,异化、蜕变为宗教极端主义尤为明显”⑤金宜久:《伊斯兰与国际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60页。;2、自伊斯兰教建立以来,伊斯兰世界就存在着因解经分歧而引发的话语权的激烈争夺,并出现刺杀哈里发或伊玛目的极端行为、以“圣战”为名的极端主义组织以及在日常生活中排斥异己、封闭保守的极端主义思想等;3、在解决“伊斯兰公共事业”的“巴勒斯坦问题”上,哈马斯为首的暴力“圣战”者成为抵抗伊斯兰共同敌人--以色列的“急先锋”,使得伊斯兰极端主义行为具有某种“合法性”与“道义性”,在一定意义上默许甚至助长了全球伊斯兰极端主义势力的发展。其外因主要包括:1、美欧等西方大国既与阿拉伯-伊斯兰世界有着历史上的创伤记忆,又有着现实中的矛盾冲突,使得中东伊斯兰国家视西方大国为“撒旦”和“异教徒”,故“圣战”概念易被泛化和滥用,并最终沦为圣战主义,致使伊斯兰滑向极端主义;2、基地、塔利班、IS等伊斯兰极端主义势力,均因美国等在反恐问题上所持双重标准而使其成为“先养后弃”的仇美主义的骨干力量,结果造成美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尴尬境地,尤其是基地及其分支机构等在全球迅速壮大,美欧已成为伊斯兰极端主义势力坐大的外部推手,“美国、西欧和它们在该地区的盟友其实要为‘伊斯兰国’这样的极端组织兴起承担大部分责任。”“美国及其盟友先后在伊拉克和叙利亚制造动荡,为之前并不存在的极端分子打造了庇护所。尽管‘伊斯兰国’和类似组织在叙利亚和伊拉克都缺乏坚实的群众基础,但美国的盟友提供物质支持,使其对整个地区构成了威胁。”①[美]本•雷诺滋:“造就‘伊斯兰国’的不是伊朗,而是我们”,日本外交学者网站,2014年8月31日。;3、在美国历届政府的“干涉主义”至“新干涉主义”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以军事侵略、经济制裁、政权更迭等方式粗暴干涉阿拉伯-伊斯兰地区与国家事务,造成仇美情绪在全球蔓延与叙利亚、伊拉克等国境内的反政府力量迅速壮大,其中像IS等伊斯兰极端组织借此招兵买马、迅速发迹,成为伊斯兰教异化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助推器;4、由美国大兵的虐囚、亵渎《古兰经》到丹麦、法国、德国发生的诋毁伊斯兰先知的漫画事件等,使得仇美情绪演化为仇美主义,西方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而肆意亵渎伊斯兰教,又成为刺激穆斯林仇视西方、鼓舞美欧本土“圣战者”投奔IS的导火索,故“组织有序、资金充裕的‘伊斯兰国’变成了一个比 2001年的本·拉登更致命的敌人。13年过后,圣战主义运动已经改旗易帜,但它们的利剑仍然指向西方的心脏”,“反恐战争正在变成一场永久战争。”②《美国陷入中东反恐“死循环”?》,载《参考消息》,2014年9月13日。
2009年3月,奥巴马高调推出“阿巴新战略”,将反恐重心从伊拉克东移至阿富汗、巴基斯坦,集中打击“基地”组织和阿塔、巴塔等恐怖势力。除“定点清除”了本·拉登外,美国既未从伊拉克恐怖泥潭彻底“脱身”,又陷入阿富汗、巴基斯坦新的恐怖泥潭,随着利比亚战争和叙利亚危机的相继爆发,“基地”和塔利班乘势“练兵”,且在埃及穆兄会崛起与遭挫的“鼓舞与刺激”下,暴力的“圣战”萨拉菲主义得到伊斯兰极端恐怖组织的更多响应,被边缘化的“东伊运”等“东突”势力与这些伊斯兰极端恐怖势力相互勾结,两股势力集结中亚和南亚地区,进一步巩固了阿巴边境地区大本营。此外, 2012年奥巴马政府提出的“重返亚太战略”,有将伊斯兰极端主义“祸水东引”新疆并与海上三条岛链形成东西夹击围堵中国之嫌,使得中国面临来自内外、东西、陆海等安全风险。因此,新疆暴恐事件进入高发期,则与美国无疾而终的“阿巴新战略”、以美军为主的北约撤军阿富汗战略、“重返亚太战略”等有着一定的关联性,甚至就是美国中东政策调整的后患之物。亦即,美国欲借“阿拉伯之春”与乌克兰危机将伊斯兰极端主义祸水东引至中、俄等国,在反恐中夹杂着“借恐怖势力遏制中俄”的私欲,结果这股祸水最终缺回流美欧,又一次“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尤须强调的是,“东突”在境外各种反华、遏华势力的助推下与伊斯兰极端主义相结合,使得“疆独”问题已成为美国等西方大国遏制中国的战略工具。自“9·11”以来,美军进驻中亚后,使中亚地区变成美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前沿地区,且美国在涉疆问题上的政策立场充满矛盾:一方面,就实施全球反恐战略以维护自身安全利益所需,美国需要与中国密切合作,应对国际恐怖主义在中亚和新疆地区的恐怖活动。另一方面,美国又打着反恐旗号以实现其控制中亚的战略目标,并防范和遏制中俄在中亚的影响力。因此,“美国既需要借助新疆的战略位置配合美国在阿富汗和中亚地区的反恐活动,又不愿意全力支持中国打击‘东突’恐怖组织的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活动,不愿意放弃利用所谓新疆的民族和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企图。”①顾国良等:《美国对华政策中的涉疆问题》,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74页。因此,美国与“东突”组织形成暧昧关系,使得“世维会”得以公开为“东伊运”所策动的涉疆暴恐事件作辩护,形成“一文一武、两线策应”的舆论战与恐怖战,对中国软硬实力产生了极大冲击。
三、中国参与国际反恐合作的新路径
2014年9月24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一项“旨在阻止外国圣战者涌向叙利亚和伊拉克以及抵御他们对原籍国构成威胁”的决议,反映出因“高失业率使得年轻的穆斯林找不到工作,对穆斯林的歧视使他们受到排斥,现存的民族认同意识使得第二代和第三代移民难以融入欧洲社会,社会老龄化引发担忧和反对移民的政治运动”等,使得远赴伊拉克和叙利亚参战的青年“圣战者”返国后已从美欧安全“隐患”升为“直接威胁”②周扬:《欧美“圣战者”涨势惊人 网络招募远赴中东作战》,载《环球时报》,2014年6月26日。这一事实,国际合作反恐迫在眉睫,中国也不例外,且因“中国体系”、“中国方式”及“中国机遇”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反恐合作的新路径,主要体现为:
首先,中国应在形成“多层级国际反恐合作体系”基础上加强安全合作机制建设,力求在全球安全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目前,中国已逐步形成了“多层级国际反恐合作体系”:1、参与联合国平台上的国际反恐:通过执行安理会反恐决议、斡旋国际热点问题、参与国际维和行动等发挥常任理事国在全球安全治理中的作用;2、参与上合、东盟、海合会等地区与次区域国际组织平台上的国际反恐:通过联合军演、情报共享、边境管控等发挥地区大国在安全合作领域中的作用;3、开展与巴基斯坦、阿富汗、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重要邻国间双边平台的国际反恐,从引渡嫌犯、跨境追逃、金融监控等共同维护与周边邻国间的安全环境;4、在借鉴中俄成功开展反恐合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中反恐合作的新途径,以及在深化与地区大国关系中进一步开展中土、中沙、中埃等反恐合作;5、通过倡导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和可持续安全的“合作型的安全观”、成立国安委,以及采取严打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举措等,以探索“治疆反恐”的新路径(如图所示)。
多层级国际反恐合作体系
2014年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第69届联大会议上就美国会在中东保留军事力量问题时表示“将采取行动打击威胁美国安全和盟国的行为,同时构建反恐合作体系。”①《安理会号召全球严打圣战分子》,载《参考消息》,2014年9月26日。亦即,美国构建“反恐合作体系”的目的在于维护美国及其盟国的利益,中国则要“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且“把合作共赢理念体现到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对外合作的方方面面。”①《习近平出席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http://www.fmprc.gov.cn/mfa_chn/zyxw_602251/t1215440.shtml.而且,中美反恐合作体系的区别不仅体现在目标诉求上,还体现于方式手段上,美国主要以经济援助、军事制裁乃至政权更迭等方式推进美国主导下的结盟安全体系,中国秉持“不干涉内政”原则,在打造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的实践中结成中国倡导下的伙伴安全体系,且注重国际安全合作的机制建设。中国与上合组织、东盟等成员国间的安全合作机制建设成效较为显著,如上合组织已在签订协定、设立专门机构、定期会晤和联合军演等方面凸显其安全合作机制的建设成就,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的有效运作又反映了这一次区域安全合作机制对东盟安全合作机制建设所发挥的示范效应。相比较而言,中国与中东地区安全合作机制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如“中阿合作论坛”框架下建立了部长级会议、能源合作大会及文明对话研讨会等 13个机制,旨在“大力推进政治、经贸、文化诸多领域的多边交流合作”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亚非司编:《“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文件汇编》(2004年9月—2010年5月),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安全机制建设有待补进;中国与海合会着力于以自贸区谈判与能源合作为主的经贸合作机制建设,尚未形成具体的安全合作机制;中国已在伊朗核问题六方会谈机制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促和作用,但与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伊斯兰合作组织及伊斯兰世界联盟等阿拉伯-伊斯兰国际组织的安全合作机制建设尚需尽快跟进……只有切实开展中国与阿拉伯-伊斯兰世界的安全合作,才有可能切实防止极端主义在中阿文明之间制造断层线,并使中国在全球安全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其次,中国应立足于中东和平问题上的道义优势,用“中国方式”进一步推动解决国际热点问题,力争在根除伊斯兰极端主义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
自 20世纪五十年代周恩来总理在万隆会议上首次向世界宣示中国坚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正义的解放事业的基本立场以来,便逐渐形成了“三个一贯”的中国式的外交运作模式,即“一贯支持巴勒斯坦的建国事业、一贯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正确方向、一贯无私推进‘劝和促谈’的外交实践”③侯宇翔:《中国在巴以问题上的角色调整》,载《阿拉伯世界研究》,2014年1期。,并由此构塑了中国在中东和平问题上的“道义感召力”,通过“诚信原则、道德实践和权威话语”④徐进:《世界政治中的感召力及中国的选择》,载《世界政治与经济》,2011年第3 期,第125 页。等要素予以体现,以及中国中东问题特使机制得以落实的。此外,中国与伊斯兰世界间“既无历史恩怨,又无现实冲突”,使得中国在解决巴以冲突问题上能够“有所作为”且易被当事各方所接受,进而赢得了包括伊斯兰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广泛的民意支持,与美国在中东和平问题上所持的“袒以压巴”的立场形成鲜明对比,彰显了中国作为重要国际政治力量在公正与和平解决中东问题上真正发挥“建设性作用”的现实可能性。
中国在发掘并利用其在中东和平问题上的道义优势而逐渐形成了解决国际热点问题的“中国方式”。亦即,“首先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尤其是不干涉内政原则;第二坚持在联合国框架下,包括根据联合国相关决议推进地区热点问题的解决;第三坚持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我们反对动辄使用武力,不赞成用不合法方式颠覆合法的政权;第四从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中方立场,主持公道正义,注意客观平衡,绝不利用热点问题谋取自己的私利;第五尊重当事国人民的意愿,尽可能引导当事各方找到彼此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①王毅:《以“中国方式”推动解决热点问题》,http://www.gov.cn/gzdt/2014-01/23/content_2574119.htm.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国际热点问题的方式因“更注重可持续性,注重循序渐进,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②同上。而成效显著,且有助于根除伊斯兰极端主义。从某种程度上看,“基地”、塔利班及IS等伊斯兰极端组织“剑指西方”的根源在于“9·11”后不断泛起的仇美反西方抗议浪潮蔓延全球,西方大国多发性地亵渎伊斯兰教的事端与美国在巴以问题上所坚持的不公正立场成为此种抗议浪潮的核心诱因,近期巴黎《沙尔利周刊》被袭事件即为明证。换言之,IS的迅速坐大,西方难脱干系。伊斯兰极端组织连续施暴,美欧难辞其咎。因为,尊重并包容异质文明、公正和平解决巴以冲突,才是根除伊斯兰极端主义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为此,中国应贡献更多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力争在根除伊斯兰极端主义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中国应抓住“丝路战略”这一重要机遇,在落实“五通”举措时培育反恐共识、增强合作互信,力争在丝路安全合作中深化全球伙伴关系
中国“丝路战略”的核心区在亚欧,但因“东突”势力与中亚、中东的极端主义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我国的这一“西进”战略,既有机遇,也有风险:“风险一,西部远非一片阳光灿烂的净土。不少国家的政治不够稳定,相对贫困,民族教派冲突积重难返。一旦像某些西方国家那样深深卷入其中,想要抽身就难了。中国既要敢于‘创造性介入’,又必须有危机处理的方案和手段。风险二,西部各国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中东有伊朗、沙特、土耳其、埃及、以色列等地区强国相互角力,南亚有印巴之间纠葛难解。中国在任何具体问题上采取外交立场,都会得罪某些国家,需要保持微妙的平衡。风险三,中国‘西进’不可能不引起其他大国的疑虑和防范。要尽力避免它们联手排挤中国,不能以争霸、争权、争利的面目出现,动辄做出‘突破美国围堵’之类的姿态,视正常竞争为零和格局,将经济问题政治化。风险四,容易被戴上‘攫取资源’、‘新殖民主义’的帽子。须关注投资所在地的环保、民生和就业。应抓紧完善领事法规,对当地华人华侨既要关心保护,又要管理教育。”①王缉思:《“西进”,中国地缘战略的再平衡》,载《环球时报》,2012年10月17日。就中国所推进的“五通”举措而言,主要包括“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等,实为基础设施的硬联通、金融政策的软联通与各国民众间的心相通,前四通将会扩大丝路沿线国家间人流、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等的规模及其进程,且难免会带来安全隐患,但第五通则能为丝路安全合作夯实互信基础。因此,应以落实“五通”举措为“中国机遇”,既要与丝路沿线国积极开展硬联通、软联通等经贸合作,也要进一步加强边境管控、金融监管、人员与货物入关盘查等防范力度;既要全方位、多渠道地与丝路沿线各国民众开展人文交流,也要防堵人际交往中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思想传播与组织渗透,以及附加政治条件的所谓“宗教善款”的流入等。其中,培育“反恐共识”则成为中国应对“五通”所致安全隐患、深化国际安全合作的关键。
事实上,中国“丝路战略”大大提升了中国人文外交的战略地位,使其在致力于“价值沟通”与“增信释疑”外,还肩负着培育“反恐共识”的战略新使命。因为,在丝路沿线地区,“若干国家的政治动荡和跨国界的民族、宗教、教派冲突,将对未来全球秩序和大国关系造成严重冲击,也必将对中国在该地区迅速拓展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影响造成严重冲击。”②同上。其中,“三股势力”与“基地”、塔利班、IS等伊斯兰极端组织所致暴恐事件由境外向境内蔓延,甚至“基地”组织分支机构在东南亚一带的活动日渐活跃,“东突”势力也随之由西向东扩展。因此,中国人文外交在优化“丝路战略”安全软环境方面优势明显,可与丝路沿线国家的政界、学界与媒体开展人文交流,并就“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公敌,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威胁”、“国际社会凭借现有国际关系模式难以挫败IS”、“国际社会应该加强安全和反恐领域的合作与协调行动,实现全方位遏制恐怖主义溢出效应的目的”③陈序等:《现有国际关系模式下,谁来挫败“伊斯兰国”》,载《新华每日电讯》,2015年1月14日。等达成“反恐共识”、增强合作互信,力争在不结盟、非对抗性的反恐合作中维护“丝路安全共同体”利益,进而深化全球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