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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5-12-16孟希雄

山西水利 2015年4期
关键词:两个责任问责党风廉政

孟希雄

我们今天召开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下面,我作工作报告。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是我省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党中央对我省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省委班子作出重大调整,对我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对此,厅党组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全省水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强化责任担当,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放松

厅党组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都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都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在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厅党组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共梳理出需集中整治的问题7项,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将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任务。水利厅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以上率下的行动和作风受到省纪委领导的肯定!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2014年,水利厅党组先后召开了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水利厅干部大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先后举办市县水利局长廉政培训班、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廉政培训班、水利厅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研讨班。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强化机制保障,使党组织领导成员的责任清晰、具体。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度、报告制度、约谈制度,“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责任制追究办法、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和处置办法等7项制度。党风廉政工作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直属单位也制定了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制度措施。各市水利部门结合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分解了任务,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充实完善了《山西省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形成了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6项,对保留的22项全部建立健全了权力清单,并及时跟进出台水利工程施工分包管理、项目合同备案管理、财务管理等规范和保障制度15项,摸清家底,扎紧篱笆,严肃处理问题,打造了“阳光水利”。所有民生水利项目在山西水利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程招投标继续实行“抬高门槛,抓阄定标”;国补资金在200万元以下项目的审批、验收标准和权限划分,以及对村一级的项目,下放各市水利部门确定。实行简政放权,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有力监管。

水利项目及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卓有成效。加强对“治水兴水”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监管,由厅领导带队,对防汛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农水、水保、水库、河道等工程建设、大水网工程等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对招标投标、工程验收、人员招聘、职称评定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组织各类监督检查22次。并从去年8月开始对县开展为期三年的国家投资水利工程项目大稽察活动,目前已稽察两批11个县,收到了预期的成效,受到了国家水利部的充分肯定。这项工作将在全国水利安全稽察会议上作大会发言。

(二)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贯彻执行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加大案件查处及问责力度,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格遵循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通过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检查、专项稽察和内部审计等,多渠道收集案源,多方面听取基层反映,依靠省纪委和厅党组的领导,组织系统纪检监察力量,协同检察、法院和审计等部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91件,初核56件,结案56件,立案30件,结案30件。其中,驻厅纪检组协助省纪委、省检察院查办案件5件,受理信访举报39件,同比增长95%,初核24件,同比增长60%,全部结案。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监督的再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从习惯的思维定势和操作路径中解脱出来,适应新的任务和要求,专心致志抓好抓实监督工作。一方面,对稽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梳理,对涉及违纪违法的线索转立案或移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不偏袒、不隐瞒、不留情面,进一步提升稽察工作的权威和效果。另一方面,抓早抓小抓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函询的函询。对没有构成违纪的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诫勉的诫勉,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对调查没有发现反映的问题,按规定予以澄清,消除影响。同时,实行任职廉政谈话、日常廉政谈话、警示廉政谈话“三项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关口前移,警示铭心,廉洁自律。

(三)持续纠正“四风”,作风建设步入“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宣言,整饬吏治、惩治腐败、改进作风,让全党全国感到了明显变化。党中央对山西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判断和腐败问题的查处,让山西干部群众深刻警醒,醍醐灌顶。对违反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发现就严查,查实就严处,而且公开曝光。通过严厉整治,我们看到形势在变,风气在变,干部作风明显在变。在水利厅党员干部中思想麻木、行动盲目的少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少了,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少了。多的是对纪律的敬畏,对自己党员身份、干部身份的负责,全厅上下呈现出了新的姿态、新的面貌和新的气象。水利厅本级2014年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三公”经费支出在上年减少20%的基础上再减少22%。国庆节、元旦、春节期间,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驻厅纪检组组织对50多个直属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干部职工履职、单位财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阅账务、走访群众、蹲点守候、明察暗访。检查发现,各单位和干部职工,基本能执行纪律,遵守规章,履行职责较好,未发现“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落实“三转”要求,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纪检组长在驻在部门党组班子中除纪检监察工作之外不作其他分工”的要求,驻厅纪检组集中精力专司主业,突出抓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厅党组支持下,纪检组全面清理和精简参与的议事机构,直属单位和各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逐步清理和退出了一些与主责关系不大的议事协调机构。过去牵头或参与的3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后只保留5个,确保派驻机构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厘清“两个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交由厅机关党委牵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行政审批窗口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交由厅办公室牵头。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交由厅人事处牵头。严肃财经纪律、清理“小金库”、整治公款吃喝不正之风交由厅财务处牵头。清理整顿水利建筑市场、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交由厅基建处牵头。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查、稽察交由厅稽察处牵头。其他专项治理工作也分别交由相关处室牵头负责。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全面落实。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认识还不足,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到位,没有把主体责任真正担当起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打击力度不够;深化“三转”的进展参差不齐,职能定位不准,工作方法不灵,办案流程不严;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还不够,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遏制腐败的探索还不深。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影响水利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而且影响水利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我们要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5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部署,紧密联系水利实际,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形成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继续引深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惩处力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严格执纪,净化政治生态关键在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因此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员干部必须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治水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厅党组决定。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讲党性、讲政治的具体体现,越是形势严峻复杂,就越要讲规矩、守纪律。

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坚决纠正各种违纪行为。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绝不允许擅作主张,自行其事、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擅权干政、谋取私利。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管好纪律才能管好权力,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要进一步健全和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高度重视和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的行为,坚决纠正在党言商、与商人相互勾结的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隐情不报、对抗组织的行为。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对党忠诚。

(二)严肃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明确的政治责任,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没有推脱余地,不是做与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做好的“必答题”。全省水利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省委和厅党组出台的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起来,认真分析研判形势,选好用好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报告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带头廉洁从政。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约谈、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等各项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责任压实。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报告。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的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要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

促进“两个责任”更加具体化。严格按照省委和厅党组出台的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增强针对性,力戒“上下一般粗”。突出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班子成员的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不漏项、不跑偏、不走过场。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提出落实措施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真正做到人人知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

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从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责任追究,将问责作为一种常态,而且要越来越严。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用好问责这一“撒手锏”,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牵不住“牛鼻子”的要坚决“打板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该担责的没有担责,对发生的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追究其失职责任;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理,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追究其渎职责任。“真兑现”、“硬挂钩”,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加大对问责案件通报和曝光力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通过严格执纪,严肃问责,问出履责担当的新常态,问出正风肃纪的新常态,问出守纪律讲规矩的新常态。

(三)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横下一条心,保持常抓的韧劲和抓长的耐心,盯节点、抓具体,抗“疲劳”、防反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决不能一阵紧、一阵松,要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坚持,继续盯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和“保卫战”。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坚决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行为,坚决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群众举报“四风”问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突出重点,保持高压,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要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隐蔽在私人会所搞奢华享乐、在单位食堂、培训地点、定点接待地点搞大吃大喝、到民营企业食堂或私人场所变相吃喝等问题,发现就查,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对打着“学习”、“考察”、“培训”等旗号公款旅游,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收取额外报酬,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持续聚焦,盯住不放,严查重处。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除追究当事者责任外,还要对其所在单位党、政及纪委严肃问责。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真正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固化整治成果。以严格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根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和条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形成水利系统良好的政风行风。

(四)继续引深体制机制创新,监督再上新台阶

纪检监察部门要依纪依规履行好监督职责。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摆正位置,集中精力,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打破“不参与就不能监督”的惯性思维,改变依赖参与驻在部门工作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现象,彻底扭转参与式全程式监督的局面。实现由监督问题向监督履职转变,由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由具体事务向追责查处转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或稽察、抽查或暗访等方式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搭建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平台,畅通信访渠道,通过舆论媒体的有效监督、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其他监督部门的有力配合实现再监督再检查;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司法部门、审计部门联动,建立违纪违法问题转交机制实现再监督再检查。特别是对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需整改的问题整改不落实,以及省委对水利厅专项巡视工作中发现并反馈的相关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甚至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究责任,调查不清的不销号,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不销号,整改不达要求的不销号。

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要在三个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厅党组决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廉洁从政。要严肃查处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以权谋私等行为。二是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执行好《山西省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水利厅近年来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廉政风险。严肃查处不按制度程序和规矩办事,违反制度不追究或追究不力,甚至在制度面前搞变通、做选择等行为,维护制度严肃性,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追责力度,既要严厉问责“吃拿卡要”,也要严厉问责“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碌碌无为的庸人、懒人,该撤换的坚决撤换,该调整的坚决调整,使党员干部履责担当成为义务、成为习惯、成为自觉。

(五)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

保持高压反腐力度不减。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水利工程建设、利用职务及岗位便利谋私、利用土地及房产租赁谋私、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要高举反腐利剑,形成强大震慑力,老虎苍蝇一起打,大贪小贪一样查。无论什么人,只要违规违纪,就要查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没有下不为例,不搞以整改代替惩处。把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各个层面感知,让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始终保持强大压力,为不能腐、不想腐赢得时间。

采取多种手段查办案件。除通过正常的来信、来电、来访及网络举报等渠道获取线索查办案件外,还要通过工程稽察、监督检查、审计等专项工作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对于稽察、督查、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属厅直单位的,由驻厅纪检组组织核查,属各市水利部门的,将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收到后要作为案件进行核查,并报告处理结果。如对移交的线索不查处或不报处理结果,驻厅纪检组将把案件线索移交当地纪检部门。各市水利部门在自办或协助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及水利厅工作人员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驻厅纪检组。同时,要积极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涉及本单位的案件。

完善案件查办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及案件查办管理办法及制度,信访举报一件不留,都要有结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纪委新规定的“五类标准”作出处理,定期梳理,及时办理,实名举报要优先办理,并以适当方式将核查结果告知举报人,严格为其保密。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坚持依纪依法快查快结,这既是纪检监察部门应尽的职责,也是对党员干部本人负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既要坚持依法依纪办案,也要防止发生事故,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办案保密、办案程序等规定,加强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对于不守规矩、违反办案纪律及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例剖析,堵塞制度及管理漏洞,做到惩处一个、整改一批、教育一片。

(六)按照“三铁”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纪检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决不允许懒政怠政、无所作为。要坚决落实“铁纪、铁军、铁腕”的要求,从严强班子、管干部、带队伍,从严要求纪检干部,对不敢监督、不负责任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加大问责力度。纪检部门要按照党章规定,找准定位,厘清职责,坚决纠正在议事机构上明减暗不减问题,确保“三转”要求落实到位。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进一步加强自我提升,加大水利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心存敬畏和戒惧,完善内部自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纪委和水利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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