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2015-12-16
卷首语
JOURNAL OF YULIN NORMAL UNIVERSITY / PREFACE
近读鲁迅先生《不应该那么写》,让人有一种别开生面之感。从本刊每年一、二千篇来稿看,不少文章写法属于鲁迅先生所说“不应该那么写”的范畴。这里,仅从选题的角度进行综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一,选题过大。有的文章看似眼界甚高,选题动辄冠以“战略研究”、“模式设计”、“体系建构”之名,写起来往往力不从心,只好“理不够,空话凑”。其二,选题过平。有的文章喜欢跟风,人云亦云,拾人牙慧,没有个性,没有新意。其三,选题过杂。有的文章“长藤结瓜”,一个主题套着另一个主题;或是同一主题涉及多条线索,内容庞杂零乱,让人如云里雾里,分不出东西南北。其四,选题过窄。有的文章选题过窄过偏,一味追求新奇效应,钻入了死胡同,阐述往往拓展不开,或者没有普遍意义,学术价值不高。由此获得启迪,科研工作者要善于提问题,因为提出问题是所有研究工作的起点;科研工作者要善于选角度,因为同一个问题可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从而得出不同的结论;科研工作者要善于抓焦点,因为焦点问题是学术研究的风向标,抓住了焦点往往就站在了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
本期“特稿”栏目推出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导师胡大雷教授《六朝韵律建构与诗的文化自觉──兼论对当代诗歌韵律建构的启示》一文,笔者认为,人类生活之初,诗追随音乐、舞蹈的韵律并与其共同构成人类的艺术活动,诗作为“以声为用”的一份子为文学奠立了在文明社会中的地位。其二,自汉代起,以语言文字的“言志”、“缘情”高度凝练、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虽然诗以其韵律保持着与音乐的关系,但已使文学脱离附庸于音乐、舞蹈的地位而“以义为用”,成为独立的文化门类。其三,“以义为用”的诗寻求韵律之路,自汉魏至“永明体”、至唐初,经历数百年,格律诗定型,完成了以严格的韵律完善自身,以韵律这一与其他文学样式不同的形式特征而独立。其四,自中唐开始历经宋、元、明、清,不断有反韵律倾向,乃至颠覆韵律,白话诗出现,旧诗的韵律系统被打破,诗处在要不要韵律、怎样进行韵律建构的重要关口,新时代下诗的韵律重新建构,也是文学将要接受的磨难或磨练之一。
“桂东南历史文化”栏目发表的几篇文章都各有独特的学术价值,如,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黄明光教授等的《抗日时期广西私立高等院校繁荣简况及成因》认为,1938年至1944年期间,国共合作,全民抗战是广西私立高等院校繁荣的原因。广西师范学院文学院吴锡民教授的《茅尾海域大蚝尽显钦州味道》,从中西比照到产自茅尾海域的大蚝,作为肥硕的软体动物,后者的美味尽显出钦州的味道──满城尽飘蚝情味。可是,在这种“味”的背后,含括了怎样的文化底蕴?作者认为主要有:首先,钦州人与大蚝打交道的历史古已有之。其次,钦州人烹调大蚝的菜式不拘一格。在文化意义的层面上,前者呈现久远性;后者体现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