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研究
2015-12-15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成都610103
●杨 诚(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成都 610103)
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研究
●杨诚(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成都610103)
[关键词]公共信息;农村服务;均等化;标准化
[摘要]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是缩小城乡数字鸿沟的必由之路,而标准化是实现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技术手段。这方面的相关研究,国外较多基于信息公平的权利保障视角,国内更倾向于农村信息化发展的现实需求,有必要在调查分析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供需状况和城乡差距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标准,探讨通过标准化促进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路径。
1 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研究背景
农村信息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智慧农业、推进农业发展生产方式和农村社会治理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作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贯重视。党中央在连续八个有关“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中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农业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文化部等部委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农村信息化,从而促进了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信息化体系基本健全,信息化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与此同时,农村信息需求也更加迫切,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有所扩大,成为影响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因素。为此,国家在《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提出了缩小“数字鸿沟”计划,明确要求把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进农业信息化和现代农业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城乡“数字鸿沟”到底有多大,城乡“数字鸿沟”形成和影响因素有哪些,如何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这是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一体化”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今后农村信息化乃至整个国家信息化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国务院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标准,国家标准委等27个部门提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公共服务标准化已经作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技术手段,且正在被积极应用于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要“开展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然而,公共信息服务并没有被纳入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中,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不得不说是一大憾事。
2 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研究现状
2.1国外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的相关研究
国外对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的研究主要基于信息公平、数字鸿沟或信息鸿沟的视角,主张政府信息、图书馆信息资源、科学信息等公共信息的开放和公平获取、利用。其研究成果集中通过国家法律、政府法案、协会宣言等制度化文件体现。
美国的《信息自由法》(1966)规定,在法定的范围内,任何公民不需要说明任何理由,均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美国的公共信息准则》(1990)规定,公众有权获取公共信息,无论利用者居住和工作在何地,联邦政府都应保证他们能够通过全国信息网络并与图书馆出借政府出版物相同的程序获取公共信息;美国国会通过的《图书馆服务与技术法案》(1996)提出,本法案的目标是促进图书馆通过各州、各地区、本国及国际范围内的电子网络为所有用户提供信息存取服务。
欧盟2001年5月通过的《关于公众获取欧洲议会、部长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文件的规章》,授予欧盟公民以及任何在欧盟成员国有自然或法定居所或注册办事处的民众或机构一项获取欧洲议会、部长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三大机构文件的权利。为解决电子政务信息公平问题,欧盟于2005年推出“包容的电子政务计划”,发起电子政务惠及全民活动,并将2007年定为“机会平等年——走向公平的社会”,确保所有人都可以平等访问、使用在线公共服务,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促使传统的公共服务惠及更多公众。欧盟信息社会总司制订了《I2010电子政务行动计划:加速欧洲电子政务,使所有人受益》,2010年实现公共服务“网站无障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在《公共图书馆宣言》(1994)中指出,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在2002年8月发表《格达斯哥宣言》指出,不受限制地获取、传递信息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图书馆与信息服务机构应该为所有用户提供平等的服务,不允许有种族、国籍、性别、性取向、年龄、残疾与否、宗教信仰和政治信仰的歧视。
2.2国内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的相关研究现状
国内的研究因受到国家农村信息化发展宏观层面政策和政府部门推进农村信息化举措的影响,较多地从农村信息化发展视角研究农村信息服务。
1992年,农业部制订了《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方案》,成立了农村经济信息体系领导小组。1994年12月,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提出建立“农业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1995年,农业部制定了《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2001年,农业部启动了《“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2002年,农业部又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延伸和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2006年,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和《“十一五”时期全国农业信息体系建设规划》。2007年,农业部出台了《全国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2007-2015)》,指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信息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同时,提出以信息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水平,是实现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人性化的重要途径,是缩小城乡“数字鸿沟”的紧迫任务。[1]自此,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开始以偏重于农业信息化向农业信息化与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并重方面转变。
农村信息化政策的这种演变轨迹,不仅反映了农村信息化建设决策者的思想变化,也是相关研究结果的体现。中国农业大学的李道亮课题组从2007年开始,每年发布一份《中国农村信息化发展报告》,从理论进展到实践过程,从现状分析到发展战略,从典型案例到专家视点,从国家部委到地方政府,较为全面地报告每一年农村信息化的发展情况。农业部市场和经济信息司也从2010年开始,每年发布上年度《中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报告》,全面阐述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进程情况。
在较多从整体上关注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的同时,也有一些国内研究者把研究目光放在了农村信息服务方面。2003年,农业部信息中心受联合国粮农组织委托开展了中国农村信息服务案例研究,最终形成综合研究报告1份、典型案例报告6份。刘秀艳等在《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书中,把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也纳入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进行了研究。[2]郑红维和李颙在《中国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综合评价与发展战略研究》一书中,则对我国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影响因素等进行了分析,并运用系统论原理和层次分析方法构建了一套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3]
明确以“农村公共信息”为研究对象的文献仅有20多篇,其研究主要包含4个方面:①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现状。包括我国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的主要类型、供给方式、主要特征、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②农村公共信息产品供求。包括我国农村公共信息产品的开发、供给和需求研究。③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针对各部门开展的农村信息化工程、项目而形成的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体系,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家书屋等进行总结、分析和研究。④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发展对策。一般认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政府为主体完善农村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构建;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创新农村公共信息服务模式,探索农村公共信息服务良性运行机制。
总之,国外有关农村信息服务的研究较多基于信息公平的权利保障视角,国内研究则更倾向于农村信息化发展的现实需求。而从基于信息公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来分析我国城乡“数字鸿沟”形成的原因和缩小路径,提出农村公共信息服务标准,并以此促进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从而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新课题。
3 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研究任务和主要内容
3.1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研究任务
第一,了解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现状。通过对样本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农村信息资源、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居民对公共信息需求及满意度的调查,对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的现实状况有一个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
第二,分析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非均等化问题。通过对样本区城市与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信息服务体系、信息服务方式、信息用户信息素养与技能、信息用户公共信息服务满意度的对比分析,研究城乡“数字鸿沟”形成的原因及其缩小路径与对策。
第三,确定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范围。基于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生存和发展以及农业生产基本需求的视角,依据国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研究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交通、公共危机和农业科技等方面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内容。
第四,制定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标准。基于信息公平、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理念,在研究农村公共信息服务需求与政府等供给主体提供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标准以及标准体系,提出推进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对策建议。
3.2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均等化是标准化的基础和前提,标准化是实现均等化的手段和路径,而均等化和标准化的动因及目标则是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方面存在的“数字鸿沟”问题。因此,其研究内容框架见下图。
图 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研究内容
由上图可知,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研究至少要从四个方面着手:①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一般理论。主要探讨公共信息、公共信息服务、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农村公共信息、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等相关概念的内涵,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主要内容、服务体系等。②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供需状况。可以通过抽样调查,分析研究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模式、方式、机制等问题,调查农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需求和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满意度,并可以对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③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均等化。可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区进行数据分析,研究城乡之间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差距即非均等化状况、形成原因,探讨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的困境、路径、策略。④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标准化。主要探讨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标准化与均等化之间的关系,通过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标准化促进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的机理,根据农村居民主要是农民的基本公共信息服务需求、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城市公共信息服务水平等科学制定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期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标准及其标准体系。
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的均等化和标准化是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这项研究任务的完成有利于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以标准化手段促进农村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从而改善农村公共信息服务落后状况,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2007-2015)》的通知[EB/OL].(2007-11-29)[2014-12-28].http://www.gov.cn/gzdt/2007-11/29/content_820385.htm.
[2]刘秀艳.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291.
[3]郑红维,李颙.中国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综合评价与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114-202.
[责任编辑]张雅妮
[收稿日期]2014-12-08
[作者简介]杨诚(1963-),男,四川安岳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信息服务与传播。
[文章编号]1005-8214(2015)09-0061-03
[文献标志码]A
[中图分类号]G2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