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蓝色经济,“两只手”如何默契
2015-12-14
环球时报/2015-12-14/ 第15版面/国际论坛 /作者:朱坚真
中国有约300万平方公里的广阔海洋国土。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公布对海洋战略的顶层设计,蓝色经济建设正有条不紊地展开。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配合仍不够默契,需要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
目前在海洋领域,政府与市场关系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海洋相关事务由海洋、海事、海监、交通、港务、公安、环保、水利、国土等多个部门进行管理,导致监察执法不够集中统一,效率不高,政府对海洋发展的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另一方面,资金支持是海洋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但目前以银行贷款为特点的单一融资模式不能适应海洋经济发展需要,亟须拓宽融资渠道。
有鉴于此,未来各涉海部门应明确工作职责,整合力量。在海洋领域进行大部门制改革、建立涉海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刻不容缓,这有利于增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对发展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及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
各省市应当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海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海洋经济发展办公室(挂靠省发改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具体责任人,搞好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协同推进力度。尤其是要建立健全海洋渔业部门与海关、海事、边防、打私办等涉海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打击海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我们可以考虑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吸引国内国际资本,拓宽海洋产业发展融资渠道。逐步建立起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群众自筹、吸引外资等开放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政府可将海洋专项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外商采用各种投资方式兴办海洋投资企业。为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海洋综合开发,应在海洋相关产业内,大力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同时鼓励金融企业为海洋经济企业提供创新海洋保险服务。
政府还可以探索设立海洋经济发展基金用于海洋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可通过海产品博览会、滨海旅游推介会、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等方式进行招商引资,形成多元化的海洋经济投资机制。当然,银企合作这一传统投入模式也需要加强,一些银行可考虑设立海洋产业发展专项贷款,优先安排、重点扶持海洋开发重点项目。
此外,企业在海洋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不能忽视,应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平台,不断推升海洋科技研发水平。可考虑培育一批中小型海洋科技企业,配套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海洋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同时应鼓励这些企业强化与海洋类高等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进行重大技术攻关,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者是广东海洋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