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需要官民协力
2015-12-14
环球时报 2015-12-14
环球时报/2015-12-14/ 第06版面/关注中国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2月12日文章,原题:中国气候:环保主义者对掠夺者挥舞新的法律工具 中国代表团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承诺遏制排放,近200个国家最终在周六达成协议。远离巴黎的聚光灯,中国一家省级法院近日就一桩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诉讼进行听证。
福建一家非法采矿企业因破坏林地植被去年被公益组织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判他们有罪且必须进行赔偿。福建省高院日前就这家非法采矿企业的上诉进行了听证。当地法院一审判非政府组织“自然之友”胜诉,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民间社会组织的第一次胜利。“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部门负责人葛枫说:“希望这是对未来的一次示范。”
不过,和“自然之友”关系密切的美国佛蒙特法学院教授林艳梅(音)认为,这桩案件并不典型,“我们选择这桩环保案件进行诉讼,目的是证明公益诉讼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赢”。重要的是,作为中国最老牌的独立环保非政府组织,“自然之友”经验丰富、法律队伍完备、诉讼资金雄厚,具备所有这些条件很不容易。中国官方的统计数字显示,大约有700家非政府组织有资格进行环保诉讼。但专家称,已提交诉讼的非政府组织并不多,因为这些草根组织要么没有必需的法律人员,要么没有资金。
在治理污染的过程中,当局也意识到不能单打独斗,需要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不过,地方政府不愿本地企业被送上法庭。本月初,福建宁德警方抓走调查污染的两名志愿者,并称他们涉嫌卖淫嫖娼。一名环保人士称,只有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法院都作为,才会有好的结果。▲(作者彼得·福特,传文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