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利凡诺终止中期妊娠的疗效观察
2015-12-12孙丽梅山东省栖霞市杨础中心卫生院山东烟台265312
孙丽梅(山东省栖霞市杨础中心卫生院,山东 烟台 265312)
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利凡诺终止中期妊娠的疗效观察
孙丽梅
(山东省栖霞市杨础中心卫生院,山东 烟台 265312)
目的 对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利凡诺终止中期妊娠的疗效进行分析探讨。方法 选取我院2013年4月~2015年4月收治的中期妊娠终止患者96例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48例。对照组采用米非司酮联合利凡诺治疗,观察组采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治疗,对比两组患者的引产成功率及引产后出血量。结果 观察组的完全流产率为93.75%,不全流产率及失败率为4.17%、0;对照组的完全流产率70.83%,不全流产率及流产失败率为18.75%、10.42%,观察组的完全流产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不全流产率及流产失败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采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中期妊娠能够有效提高引产成功率,值得临床推广借鉴。
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利凡诺;中期妊娠;疗效
中期妊娠是指怀孕14~27周末的妊娠。以往临床上终止中期妊娠主要采用利凡诺宫腔内注药或者注药后行钳刮术,成功率比较低,手术风险高[1]。近年来,本院采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和利凡诺终止中期妊娠,疗效显著。为了探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和利凡诺终止中期妊娠的疗效,笔者对我院收治的中期妊娠终止患者96例进行随机对照研究,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4月~2015年4月我院收治的中期妊娠终止患者96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48例。对照组年龄19~42岁,平均年龄(31.4±4.7)岁;孕周16~24周,平均孕周(20.2±1.6)周。观察组年龄22~41岁,平均年龄(30.5±4.2)岁;孕周16~27周,平均孕周(21.5±1.2)周。两组患者年龄、孕周等基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观察组患者采用米非司酮(北京第三制药厂,国药准字H10950004)治疗,50 mg/次(2片),2次/d,持续6次。初次剂量加倍,前5次可在家服用,第6次来院服。最后一次用药30 min后,嘱患者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0.6 mg (3片),等待妊娠物排出。对未出现宫缩者,加服米索前列醇0.2 mg。对仍然未出现宫缩者于宫颈后穹窿处放米索前列醇0.2 mg,嘱患者平卧30 min之后回房休息。若上述处理之后患者仍未宫缩则再加服米索前列醇0.2 mg,直至妊娠物排出。用药后注意观察患者的阴道出血、宫缩及妊娠物的排出情况。
对照组患者采用米非司酮联合利凡诺治疗,在服用米非司酮之后(用量及用法同观察组)采用利凡诺治疗,嘱患者排小便之后取平卧位,进行常规消毒,注意避开胎体,进行羊膜腔穿刺,将羊水抽出,确诊无误之后,注入利凡诺100 mg。嘱患者平卧10 min,然后回病房休息。用药24 h观察患者的阴道出血、宫缩及妊娠物的排出情况。
1.3 观察指标
①以参考文献标准对疗效进行评价[2]:完全流产,观察组用药24 h之内,对照组用药48~72 h内,胚胎与胎盘均完全排出,无需清宫手术;不完全流产,观察组用药24 h之内,对照组用药48~72 h内,胎体或胎囊排出,但出血时间过长或出血量过多,需要进行清宫手术,并发现残留胎盘组织及胎膜;失败,观察组用药24 h之内,对照组用药48~72 h内,未见胎囊或胎儿排出。②对比两组患者的术后出血量及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1.4 统计学方法
本文采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以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引产成功率
观察组的完全流产率为93.75%,不全流产率及失败率为4.17%、0;对照组的完全流产率70.83%,不全流产率及流产失败率为18.75%、10.42%,观察组的完全流产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不全流产率及流产失败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引产成功率对比 [n(%)]
2.2 流产后出血情况
观察组患者流产后出血量明显少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R714.2
B
ISSN.2095-8803.2015.09.1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