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办法
2015-12-06文张彤
文 张 彤
制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办法
文 张彤
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是实现“美丽北京”战略目标的关键,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关系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北京市政府启动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已经初见成效。但是在加大污水处理力度的同时,还应注重精细化管理,完善污染物排放的源头控制措施,加快制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办法,以规范抑制污水随意排放行为,引导社会依法依规排放污水。
目前,城市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升高,加重了水环境污染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严重影响到了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生产的工艺保障。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和排污收费粗狂管理,排入河道、管网的城市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在逐年升高,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及氮类指标早已超过污水厂的设计进水标准值,部分流域甚至超过受纳水厂设计值100%以上。污水浓度的增长,一方面加重了水环境污染,另一方面也增大了污水处理的运行负荷和运行成本,设施运行安全得不到保障。
全国很多省市已走在北京市前面,实施差别化征收污水处理费并取得先进经验。例如,上海市政府2004年就发文实行排水费加价收费制度,至今已10年;并制定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地方标准;对经测定所排放的污(废)水指标超标的非居民用户按0.80元/吨加收处理费。具体做法是由排水收费所委托排水监测站,并联合水务执法,对非居民排水户进行取样检查,加价收费的起始时间为超标报告采样月份,终止时间为达标报告采样月份的次月。珠海市制定了《珠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09年开始施行污水处理费加价收费制度。具体做法是,对于重点工商业类排水户,由市水务局委托市水质监测中心负责进行抽样化验,抽测频次每年不低于4次,水质监测站将检测结果反馈水务局后,水务局次月按照COD浓度进行收费调整,其中:当CODcr排放浓度<250mg/L时,收费0.85元/吨;CODcr>250mg/L时,收费1.15元/吨。
当前,污水排放浓度已有新的行业标准,为制定北京市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办法奠定了基础。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用户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应符合标准中的相关指标要求;2014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制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办法,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强化依法依规行为,有利于强化单位和个人的保护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有利于落实污染减量化、无害化的绿色环保理念,有利于实现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水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因此,建议制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办法。明确排放污(废)水主要指标与基本排污费的对应关系;明确排放污(废)水主要指标超标加价的细则;超标排放应与企业环保信用等级挂钩;规范程序,增加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同时,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例如对排污点设置自动设备、实时上传水质数据,对重点排水单位入河的污水水质进行常态化监督。还应加大宣传力度,遏制违法排污,规范抑制污水随意排放行为,引导社会依法依规排放污水。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崔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