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大部制改革面临的困境
2015-12-05
浅析我国大部制改革面临的困境
黎慧
新疆大学
[摘要]大部门体制已成为世界各国现代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同时也是极具代表性的政府管理体制,在当前的形势下,大部门体制改革已成为我国政府部门改革的必然趋势。本文从分析当前我国大部制改革过程中面临的种种困境出发,通过探索化解我国大部制改革面临的困境的有效路径,来加深对我国大部制改革的认识与理解,以使我国大部制改革能够顺利进行。
[关键词]大部门体制;政府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在当前,实行大部制改革是进行科学构建政府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但同样存在着很多困难,一方面,我国政府机构职能分散,机构设置较细,如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个职能被完全分散开来,最终使整个食品药品的检验环节被划分为由工商、质监、安监等近八个部门负责。另一方面,决策权与执行权又常常集中于同一个部门,造成政出多门,使决策权与执行权的能力弱化,并且也缺乏相应的监督,从而使得部门自身利益得到强化。而大部门体制则是在组织结构的基础上对政府机构的机制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对决策权与执行权的科学建构,达到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因此,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迫在眉睫,但当前我国大部么体制改革也面临着种种困境:
一、我国进行大部制改革面临的困境
从大部制改革推行至今,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已取得了一些成就,仅就中央政府来说,由原先的100个到2013年将减少至23个,减少了四分之一还多,大部制改革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压力,此项改革的难度也是非常巨大:
(一)部门之间的改革、重组与职能的整合尚处于探索阶段,缺乏完善的理论支撑
从1982年至今,中央政府部门实行改革,结果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所采取的策略与方法不妥当,如中央政府部门进行的改革,起初仅是对存在的部门数量进行改革,而不去考虑对应相应的职能需要,解决问题的需要,最后使得部门的数量虽得到了减少,但不久后,裁撤掉的部门又被重新设置起来,这就使得大部制的改革并未取得明显的效果,改过后的部门数量仍旧很多,甚至出现了不减反增的现象,使得大部制改革并未得到顺利进行。
(二)大部门内部利益协调不顺畅
在我国的政府部门中,原有的部门设置相当于已经对政府拥有的公共权力和社会资源进行了划分,在此基础上,公共权力的部门化、部门权力的利益化及部门利益的私有化便成为我国的各级政府机构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以此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部门利益格局。而政府机构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将一些机构进行合并、撤销,使得对各部门的权力和利益分配做出了新的调整,而部门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和对大部制改革未来前景的不确定,往往会采取对改革不协作的态度甚至是进行阻碍,因此,部门的利益如果改革不到位,则大部制整体的改革将会变的异常困难。
(三)与大部制改革相配套的改革措施进程缓慢
推行大部制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但大部制改革涉及政府部门的权力、利益等多个方面,同时还涉及到社会制度等,因此大部制改革并不是单独进行的,而是要同与之相配套其他措施一起进行,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这样才能够取得理想的效果。但现实中,人们往往只重视到部门形式上的改变,常常忽略了其他相关制度的跟进。如进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改革,将工商、质监、畜牧、卫生全部合为一个部门,但新组成的部门内部又会按照各个环节来设置相应的部门,这样一来将会导致部门内部责任又不明晰。因此这样一来更没有达到大部制改革的初衷。
(四)地方政府推行大部制改革不顺利
2008年十七大报告中正式提出要加大政府机构的改革力度,并将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有些地方政府在大部制改革的前一个阶段就已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但有很多往往没能得到上级的认可,使得改革的成果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从而陷入了“先精简后膨胀”的窘境。有了前一个阶段的教训,在大部制改革的后一阶段,地方政府由于种种原因往往缺乏进行改革的内生动力,因此如果未来的经费不能常态化,则过去出现的问题很有可能会卷土重来;其次,有些地方政府照搬中央政府的改革,或对照上一级政府的中存在相关部门来设计本级政府中应当存在的部门,由此使得改革后成立的部门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造成浪费,而本地区实际需要解决问题的部门却不存在,使得改革浮于表面,不能起到实际作用。
二、我国进行大部制改革的路径探索
早在1964年英国就率先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即所谓的大部制改革,随后美国、日本等许多国家纷纷仿效,对本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近半个世纪的改革使得西方国家的政府机构数量得到了明显的减少,政府履行职能的效率得到了显著的提高。我国从十七大开始正式对政府部门进行改革,迄今为止还不足20年,改革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困难,但由于国情的不同加之我国进行改革起步较晚,因此对于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我们应该并且只能进行借鉴,而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对照我国的具体国情,针对我国大部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进行更为完善的路径探索。
(一)进一步深化对大部门体制改革相关理论的研究。坚持部门设置以政府职能的转变为基础
经过近些年的对政府部门进行的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探索,我国已经对大部门体制改革有了一些认识,并且这些认识也对改革起到了一定的理论支撑和和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但从总体看来,由于改革的实践相对较短,因此相关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十分有限,还不能满足当前对大部门体制改革进行科学指导的需要。因此就目前而言,迫切需要研究适合我国现阶段政府部门实际情况的改革的相应特点和规律,认清中央与地方各层级政府的行政职能及相应的组织结构、社会事务相关管理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的总体数量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等情况。以及相应的决策部门、执行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的应有法律关系。大部门体制不仅反映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同时也是世界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的方向,但推行大部门指改革的各国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也有异同,因此要在准确把握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吸纳别国的成功经验来对我国的大部门体制改革进行相应的指导,使我国的大部门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二)切实完善对部门利益的调整与整合
完善对部门利益的调整与整合就是要建立部门间的协调机构,梳理好部门关系。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容易导致部门内外协调的困难,由于进行改革前,各部门都具有较强诶独立和完整的行政资源及权力系统,易造成各部门之间协调的困难,进而影响政府政策的完整性,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通过改变政府部门内部的组织形态,不仅会把原政府部门内部一些相关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情况予以遏制,同时也会对具体部门的现实利益造成巨大影响。进行大部门制改革,将会把原来的一个小部门变成一个超级大部门,这个大部门的权力很大,同时该部门所能获得的利益也会非常集中非常庞大,原来的利益受到侵害的小部门则会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自己本部门的利益。因此要对改革后的大部门的内部的各小部门之间的利益进行合理有序的整合与调整,尽量在不损害其他部门利益的基础上对原有部门的利益进行维护。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与大部门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其他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首先,要对政府部门的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进行重新建构。进行大部门制改革后,形成的大部门,较之原来政府部门大了许多,所拥有的权力也更大了,因此必须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以使政府部门的权力不被滥用,真正建立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政府。其次,要积极推进相关的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原先各个部门有各自的相应负责的领导,形成大部后,在形式上只有一个部门,原先的各部门的领导应如何安置这也是亟待解决的。因此,要完善干部人事体制改革使之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最后,要切实转变政府的治理理念。
(四)因地制宜的进行大部制改革
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进行改革,并且要以法律的形式及时对其改革成果进行确认和保障。在进行大部制改革过程中乃至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过程中,首先,既要坚持对行政体制入手改革阻碍行政管理高效运转的客观结构部分,同时也需要用主观的结构系统对改革的成果及时进行保障。但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关于行政组织相关的法律并不健全和完善,使得大部制改革后显现的新的政府组织结构、职能的重新分配和新的权责关系并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因此也就不能得到有关的法律保障,将会使调整后的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能时因没有法律的保障而缺乏有力的依据,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显得没有说服力。其次,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进行大部制改革,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本地区存在的问题,因此各地方政府在进行大部制改革是应当因地制宜,切实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增加或削减部门。以我国甘肃省为例,在进行大部制改革时组建省环境保护厅,挂省核安全局的牌子,将省环保局的职责归入省环境保护厅,取消省环保局;将省宗教事务局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充分将具有地方特色的当地实际情况与中央的要求相结合,更好的实现了改革的目标。
三、结语
政府职能是否能够有效履行并得以实现,政府的组织结构是否合理起着重要影响,这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来说更具有现实的针对性。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标志着一种全新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但这只是个方向,具体怎样改,职能摸索前进,在这个摸索过程中,我们虽然可以借鉴国外改革的有益经验,但国情的不同,使我国的改革不能照搬西方模式,因此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变革,在这期间会遇到种种困难,如部门间的利益协调不一致,权力运行机制不健全等,但我们必须通过协调部门利益健全权力运行机制等措施来切实推行我国大部门体制改革,更好的构建服务型政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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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丹阳.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几点思考[J].学术研究,2010(11)
[3]宋世明.论大部门体制的基本构成要素[J].中国行政管理,2009,(10)
黎慧(1990.9-)女,新疆石河子人,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14级硕士研究生,行政管理专业,政府治理与社会建设方向。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