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理论指导下的《项羽本纪》兼语式
2015-12-03马王储王显志
马王储,王显志
(河北联合大学 外国语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9)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由西汉时期史学家司马迁撰写。全书分为70列传、30世家、12本纪、10表、8书,记载了从黄帝至汉武帝约3000年间的历史。《史记》中,为帝王所立传记称本纪,司马迁认为项羽虽未称帝,但其有皇帝般的领导力,因而纪传本纪。
《项羽本纪》采用大量兼语式,其文学语言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可以说,兼语式是汉语特有的一种结构形式,自《马氏文通》第一次关注到“兼语”问题开始,很多学者就其名称、范围、存废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其中,乔姆斯基提出的普遍语法格理论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但不可否认的是,普遍语法在很多方面并无法解释语言的复杂性。因此,本文旨以格理论为指导,试析《史记项羽本纪》中的兼语式,最终讨论普遍语法理论是否可以解释中国古汉语中的兼语现象。
一、关于格语法
20世纪6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Charles Fillmore提出语法分析理论——格语法(case grammar),着重讨论句法结构与语义之间关系。20世纪80年代初,Chomsky提出基于支配关系且与抽象格的分配有关的管约论(Government &Binding Theory),管约论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框架下,Chomsky 丰富和修正了格语法,提出格理论(Case Theory)概念。“格”概念经历了最初的形态格(morphological case),到后来格语法中的语义格,再到格理论的句法格。
传统语法中,“格”用以识别词与词之间的句法关系,指名词和代词的显性形态变化标记(即词形的变化),因此称为形态格。一般认为共同印欧语存在八种格:主格、属格、与格、宾格、离格、工具格、位格、呼格。在传统语法概念下,形态变化丰富的语言中存在着惊人数量的形态格,如匈牙利语中有18 种格,芬兰语中有16种格;而汉语等形态变化不丰富的语言则被认为无形态格变化;介于这两种情况中间的英语通常被认为存在主格(I,he,she)、宾格(me,him,her)和属格(my,his,teachers’)三种形态变化。
Fillmore扬弃了传统语法关于形态格的论述,从深层结构的句法予以结构着手研究格的关系,在于1966年和1968年发表《关于现代的格理论》(Toward a Modern Theory of case)和《格辨》(The case for case)两部著作中提出了格语法(case grammar)。格语法认为深层结构表现为中心动词与一组名词短语。这些名词短语与动词间存在的语义关系被称为“深层格”。Fillmore(1966,1968)认为深层格是所有语言共有的,其在表层结构中不同的表现形式是由不同的转换规则导致的,因语言而异的观点。这种形式既可以通过词缀、异干法表现,也可以通过附加助词和词汇制约表现(Fillmore,1968)。
Chomsky提出的普遍语法事实上是对语言共性的解释,他认为世界上只存在一种语言,也就是说世界上所有的语言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语言的外在表现。他假设所有的名词性成分在句子中都能且必须得到格,因而提出了格理论:
(1)格位过滤器(Case Filter)(Chomsky 1981等)
*NP,如果有词汇形式但是没有得到格位指派
Chomsky提出的“格”指的是名词性成分的句法位置,这种句法位置是理论上的抽象概念,因此又称“抽象格”。虽然命名类似,但这种“格”与传统语法和Fillmore提出的“格”并无关联,为了以示区分,Chomsky将“case(格)”大写做“Case”。
二、格理论与古汉语兼语式
(一)兼语式的提出
兼语式是指由一个动宾短语和一个主谓短语套合而成的短语(即兼语短语)充当谓语的句子,动宾短语的宾语兼做主位短语的主语,形成一个宾语兼主语的“兼语”(黄伯荣、廖旭东,2007:90),从句法学的角度,兼语式可码化为NP1+VP1+NP2+VP2(+NP3)。
在以现代语言学理论为指导研究汉语语法的历史中,《马氏文通》(马建忠,1898)第一次关注到了古代汉语中的“兼语”现象;《中国文法通论》(刘复,1920)首次提出汉语中的“兼格”,但由于汉语缺乏形态变化和标记,“兼格”的提法未被学界接受;《中国现代语法》(王力,1943)系统的讨论了兼语结构,并将之命名为“递进式”;《北京口语语法》(赵元任,1952:19)提出汉语中,有一种主语是“宾语兼主语”的“兼职身份”;《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丁声树,1961)明确将这一现象命名为“兼语式”并作为汉语的一种特殊句式单独讨论,“兼语式”的提法被普遍接受。
(二)兼语式“存废”之争
自20世纪50年代,关于兼语式“存废”的争论就从未停歇。我国现行的高校教材普遍认为兼语式独立存在,也都认为兼语式应该独立存在,如邢福义(1993:323);胡裕树(1995:332);黄伯荣、廖序东(2007:90)等。然而,有大批学者对此观点持相反态度。史存直(1954)、萧璋(1956)、张静(1977)、符达维(1980)、朱德熙(1982)等学者通过研究指出“兼语式”从句法结构上讲可以分别并入汉语的其他句式结构,因此力主取消“兼语式”;李临定、范文莲(1960)、邢欣(2004:141)、杨大然(2006)、成镇权(2007)、邓思颖(2010)等学者认为所谓的“兼语”只是一种假象,任何句内结构都不可能既充当VP1的宾语又充当VP2的主语。
(三)格理论指导下的兼语式试析
为解释兼语式中的“兼语”问题,应引入题元准则(theta criterion):
(2)题元准则
a.每一个主目语都必须充当一个题元角色
b.每一个题元角色都必须分派给一个主目语
1.(项羽)使人收下县,得精兵八千人。
从形式上看,“(项羽)使人收下县”句中存在两个动词(“使”、“收”)连用;从意义上看,句中动词“使”具有主语“项羽”和宾语“人”,动词“收”具有主语“人”和宾语“下县”;从功能上讲,“人”为本句的“兼语”既做“使”的宾语,又做“收”的主语。根据三方面综合判断,可以认定“(项羽)使人收下县”为兼语式,“人”为兼语。
根据题元准则,“使”:V.[NP NP],即“使”为二元动词,必须兼具施事题元“项羽”和受事题元“人”;“收”也是二元动词,受事题元为“下县”,但根据题元准则(2)b,施事题元不为且不能为“人”,所以可以认为此处存在空成分e,即
(项羽)j使人i ei收下县。
关于空成分e的性质,学界普遍认为是PRO(胡建华、Tang、邢欣,1997、2000、2004),可以以下例作为参考。
2.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此天子气也。
类似的句子还有:
项梁前使项羽别攻襄城,襄城坚守不下。
数使使趣齐兵,欲与俱西。
使桓楚报命于怀王。
考察本句“兼语”的受格情况,不妨从授格条件入手:
如果A 是授格成分,且A 管辖B,则A 能受格与B。
在本句中有两个授格成分“令”和“望”,授格成分“令”为名词性成分“人”授宾格的过程无需赘述,根据“兼语式”的定义,需要讨论另一授格成分“望”是否也可以对名词性成分“人”授主格。在例1中,根据题元准则已经排除了这种情况,在这里可以根据授格条件更好的解释这个问题。
根据授格条件,授格成分A 为名词性成分B受格的前提是A 管辖B,那么根据管辖的定义,从本例的线性结构上看,处于VP1辖域下的V2“望”是不可能为高于其的节点V’下辖的名词性成分“人”受格的,因此可以确定授格成分“望”之前存在一个空成分PRO。
有学者指出,PRO 成分的存在说明“兼语式”的命名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因此力主取消“兼语式”的提法。笔者认为,这恰恰是对转换生成语法的误读。
Chomsky认为人的话语由词库中的词投射产生,表达了基本的主目结构信息,称深层结构,深层结构经过转换手段带上了句子成分的实际顺序及格形式等信息,成为最终表达出来的言语结构,即表层结构(如图1)。
图1 表层结构
学界普遍接受汉语是缺乏形态变化和标记特征的语言这一看法,因而有些学者认为格理论对于描写解释汉语有很大的局限性,特别是对连动句和兼语式的解释,这实际上割裂了格理论继承转换生成语法(T-G Grammar)关于深层结构(D-Structure)经过移动、删除、插入、复写等转换得到表层结构(SStructure)的基本假设。为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以下句为例:
3.平明,汉军乃觉之,令骑将灌婴以五千骑追之。(以:带领,动词)
类似的句子还有:
宋义与齐谋反楚,楚王阴令羽诛之。
章邯令王离、涉间围钜鹿,章邯军其南,筑甬道而输之粟。等。
本句句式较为复杂,连续使用了两个兼语式结构,我们可以试着将本句还原为深层结构:
[IP1(汉军)j[VP1令骑将灌婴i[IP2(1PROi)[VP2以五千骑m[IP3(2PROi+m)[VP3 追之n]]]]]],这句话语音化之后成为:
(汉军)令骑将灌婴骑将灌婴以五千骑骑将灌婴及五千骑追之,这句话合并、删除变成:
令骑将灌婴以五千骑追之
笔者在上文中提到,学界普遍认为汉语缺乏形态变化和标记特征,换言之,汉语中做主格的名词性成分和作宾格的名词性成分由投射原则在词库中得到的词汇形态是一致的,即在本句中,根据深层结构进行语音化过程后都得到“(汉军)令骑将灌婴骑将灌婴以五千骑骑将灌婴及五千骑追之”句。同时,也正是因为词汇形态一致,我们就可以将“骑将灌婴”和“骑将灌婴及五千骑”进行转换过程中的合并和删除,从而得到“兼语式”句式结构的表层结构。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汉语是主语脱落型语言,可省略或隐含主语,也就是说具有相同形态且相邻的词汇是完全可以进行合并的,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将兼语式看做在相同形态下的名词性成分主格和宾格的合并结果。
此外,有学者认为汉语和大部分印欧语系语言相同,存在着动词的定式和不定式之分。部分学者以此为理论支撑,提出可将兼语式语句中的IP2部分看做嵌入分句(embedded clause),既然汉语缺乏词汇形态变化,那么就可将VP2看做不定式,因而认为汉语中并不存在兼语式结构。
上文我们提到汉语是主语脱落型语言,有大量存现句现象。根据汉语语法规则,存现句中的谓语动词VP1是非宾格属性,不能给后面的名词性成分授宾格,而该名词性成分只能得到主格,以下句为例:
4.有美人名虞,常幸从。
类似的句子还有: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本句是一个典型的主语隐含型兼语式存在句,“有”零元动词,可不搭配施事或受事题元而单独使用。也因此“美人”得到的是且只能是主格,根据语言的线性规则(见下图),“有”是母亲节,无法为“美人”授主格,因此可以确定“美人”是从“名”处得到主格。而语言的不定式结构无法给名词性结构受格,由此我们可以逆推得“名”不为不定式结构,即“嵌入句”理论不能完全解释兼语式句型。
三、结语
自普遍语法被引入汉语语言现象研究以来,该领域研究已取得丰硕的成果。本文以格理论为支撑,以《项羽本纪》中出现的“兼语式”为例,对古汉语兼语式的构成进行了试析,结论为“兼语式”是汉语的一种特殊句式的观点应予以保留。
不可否认的是,尽管不同语言间存在着大量的共性,其个性仍是推动语言、社会和文化不断发展的重要动力;此外,人的认识在一定时期内都是有限的,对真理的追求是永恒的,因而笔者认为,仅以普遍语法能否解释“兼语式”为其存废标准未免有失偏颇。无论是纵观汉语历史演变历程,或是横揽世界语言潮流,仅以一家之言就否定本民族语言的特殊性无疑有本末倒置之嫌。
然而,普遍语法框架下的许多理论模块自提出之日起就为解释众多语言现象和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笔者认为虽然对某一语言现象的存废下断言仍为时尚早,但经过学者的不断努力并集百家之长,他日必能揭示今日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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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史记项羽本纪》兼语式
1.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
2.使人收下县,得精兵八千人。
3.“前时某丧使公主某事,不能办,以此不任用公。”
4.闻陈王败走,秦兵又且至,乃渡江矫陈王命,拜梁为楚王上柱国。
5.项梁前使项羽别攻襄城,襄城坚守不下。
6.数使使趣齐兵,欲与俱西。
7.项梁使沛公及项羽别攻城阳,屠之。
8.乃使宋义使于齐。
9.章邯令王离、涉间围钜鹿,章邯军其南,筑甬道而输之粟。
10.“宋义与齐谋反楚,楚王阴令羽诛之。
11.使人追宋义子,及之齐,杀之。
12.使桓楚报命于怀王。
13.怀王因使项羽为上将军,当阳君、蒲将军皆属项羽。
14.秦军数卻,二世使人让章邯。
15.章邯恐,使长史欣请事。
16.赵高果使人追之,不及。
17.彼赵高素谀日久,今事急,亦恐二世诛之,故欲以法诛将军以塞责,使人更代将军以脱其祸。
18.约未成,项羽使蒲将军日夜引兵度三户,军漳南,与秦战,再破之。
19.章邯使人见项羽,欲约。
20.使长史欣为上将军,将秦军为前行。
21.项羽大怒,使当阳君等击关。
22.沛公欲王关中,使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
23.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此天子气也。
24.沛公旦日从百余骑来见项王,至鸿门,
25.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26.乃令张良留谢。
27.。谨使臣良奉白璧一双,再拜献大王足下;
28.项王使人致命怀王。
29.。项王出之国,使人徙义帝,
30.乃使使徙义帝长沙郴县。
31.陈馀阴使张同、夏说说齐王田荣
32.乃以故吴令郑昌为韩王,以距汉。令萧公角等击彭越。
33.布称疾不往,使将将数千人行。
34.项王闻之,即令诸将击齐,
35.汉王使御史大夫周苛、枞公、魏豹守荥阳。
36.我以公为上将军,封三万户。
37.使刘贾将兵佐彭越,烧楚积聚。
38.项王令壮士出挑战。
39.汉王使人间问之,乃项王也。
40.项王闻淮阴侯已举河北,破齐、赵,且欲击楚,乃使龙且往击之。
41.项王闻龙且军破,则恐,使盱台人武濊涉往说淮阴侯。
42.使人辱之,五六日,大司马怒,渡兵汜水。
43.使各自为战,则楚易败也。
44.有美人名虞,常幸从;
45.平明,汉军乃觉之,令骑将灌婴以五千骑追之。
46.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
47.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48.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