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交通一体化问题的建议
2015-12-03河北省政协研究室
建言成果
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交通一体化问题的建议
根据会上与会代表发言,经过梳理汇总,最终形成了八个方面的建议。
一、突出非首都功能疏解,明确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工作方向
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重要目的,是在功能和结构上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需要,支撑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在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思路上,应以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世界级城市群为总目标,紧密结合京津冀“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的城镇体系规划及产业功能布局,分阶段、分目标、有重点地推进京津冀交通的一体化发展。建议在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由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等有关部委牵头,编制出台重点领域如城镇体系、产业、交通、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服务对象、服务方向和服务内容,推进交通运输与城镇群建设、产业布局及土地开发、生态环境之间的有效衔接和配套,为交通一体化率先突破提供战略指导。要充分认识到交通一体化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转变观念、科学规划、完善交通结构以及加强政策保障等诸多手段来尽可能减弱其负面影响,防止形成新的“摊大饼”,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走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发展的新路子。
二、突破薄弱环节,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
京津冀区域的旅客运输严重依赖公路,铁路占比不到10%。这种严重依赖汽车交通的粗放式交通结构,在加剧交通拥堵以及环境污染的同时,也引发城市建设的“摊大饼”和无序蔓延,不利于城市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议把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作为交通一体化的重中之重,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目前涉及京津冀区域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多个规划都已安排启动。三省市及国家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推进过程中,要以互联互通、协同优先、对接优先为原则,实现规划同图、建设同步。二是构建1小时通勤圈。通过建设有别于传统地铁制式的快速市郊轨道系统,实现北京、天津与周边新城的通勤时间能够控制在1小时之内。京津冀应在现有轨道网络基础上向周边进行延伸对接,实现轨道线网片区相连,促进同城化发展。三是构建1小时商务圈。通过建设北京、天津、保定、承德、唐山等区域内主要节点城市之间的城际铁路系统,满足区域内1小时高效商务出行。目前,应加快开工建设京唐和京滨城际铁路,打造京津唐、京津保两个“铁三角”。建议规划建设津石、津承城际铁路,促进城际间交通联系。提升天津铁路枢纽为国家铁路枢纽,疏解北京交通运输压力。
三、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港口群综合运输能力
天津、河北港口群同处渤海湾,两地港口功能部分雷同、腹地相互重叠,同质化竞争问题较为突出。应立足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着眼于服务三北地区和“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津冀港口群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一是加强津冀港口发展高层协商。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联合三省市共同成立津冀港口群协调发展工作组,统筹解决津冀在港口建设运营中责任分担、收益分享、深水资源共享共用、集疏运通道共建等问题。二是明确港口功能定位。建议立足优化区域港口布局,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调整完善津冀两地港口的发展侧重,实现两地港口的深度融合、错位发展、协同发展,避免重复建设、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共建现代化国际港口群和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三是贯通港口与铁路通道。鉴于天津港缺乏直通西部、北部地区的大能力运输通道,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尽快开展“京津冀地区货运铁路网规划修编”工作,将天津-保定-忻州-太原铁路、津石铁路、津承铁路等区域集疏运大通道纳入规划,打通铁路运输通道。针对沿海地区交通主要依赖公路,铁路不够通畅的问题,建议规划建设环渤海铁路,形成连接沿海的铁路通道,促进港口资源互补和集疏运方式转变。四是制定出台促进两地港口合作的优惠政策。建议两地港口在航运、金融、保险、物流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全方位交流合作,通过参股、整合、重组等多种形式,建立战略合作共同体,统筹利用好河北资源优势和天津自贸区政策优势,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冀津港口“竞而不合”的局面,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四、推进三地机场协同发展,构建科学高效的航空运输新格局
长期以来,京津冀三地机场发展极不平衡,各自拥有的资源落差较大,始终存在着“首都机场吃不了、天津机场吃不饱、河北机场吃不着”的问题。北京新机场建成后,其巨大运输能力将为津冀两地机场造成新的压力。应多措并举,整合资源,着力破解航空资源过度聚集北京,整体规模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一是明确区域机场群的发展定位。加快北京新机场的建设,完善首都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北京作为航空枢纽的国际竞争力。增强天津滨海机场区域枢纽功能,大力发展航空货运,将其建成我国北方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充分发挥石家庄正定机场低成本航空优势,增强对周边的集聚辐射能力,逐步培育成为区域枢纽,将其打造成我国北方航空快件集散中心和航空旅游集散中心。二是完善以机场为枢纽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加强三地机场之间和机场与城市之间的集疏运体系规划和建设,进一步优化航空与轨道交通、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公交等交通方式的衔接,构建便捷、通达的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特别要加强城镇群主要节点城市(如天津、保定、唐山、石家庄等)与北京新机场的高效、便捷的快速轨道交通建设,构建这些城市对外开放的国际门户,使新机场成为京津冀的机场,显著提升京津冀城市的对外开放度,加速区域的国际化进程。三是协调推进京津冀机场群建设。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牵头京津冀三地共同参与北京新机场和临空经济区的规划建设,将北京新机场建设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引擎。实施京津冀三地机场政策协同,尽快实现区域主要机场统一管理、一体化运营。积极推动河北省内支线机场资源整合,构建以石家庄机场为区域枢纽的复合型航线网络,并逐步纳入首都机场集团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天津滨海机场区位优势,进一步协调航线和空域资源,将首都机场新增航线航班向天津机场转移,积极发展公务机、商务机航线,把天津滨海机场建设成进出北京的第二空中通道。
五、加快公路建设,建设互联互通的公路网络体系
京津冀公路网发展速度较快,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高速公路网与普通干线公路网体系。但整体上看,省市间局部公路网还存在道路车道不匹配、路网衔接不顺畅等卡口问题,有的地区还需要规划建设新的公
路,工作任务还比较重。建议:一是尽快研究、规划、建设北京大外环货运通道,逐步解决过境公路交通压力和环境污染问题。二是以环京津贫困地区为重点,实施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安保和危桥改造工程。三是重点加快建设京津冀主要城市间规划干线公路。加快建设京台高速、京秦高速、津石高速、唐廊高速,加快进行国道104、国道230等公路的扩容改造。四是近期抓紧推进一批需要规划对接的公路项目。三地共同推进“省际最后一公里”公路同步、同标准建设,逐步消除“断头路”,拓宽“瓶颈路”。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提供保障
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任务艰巨,工作繁重,特别是河北的交通运输发展水平与京津相比差距较大,是最明显的“短板”和“洼地”,需要在政策上予以突破和倾斜。一是建议在国家层面进行研究,允许唐山曹妃甸新区、沧州渤海新区复制天津自贸区相关政策,激发发展活力,着力打造河北发展的“热点”和新的增长极,使之与天津自贸区形成“一体两翼”格局,以经济发展带动交通运输业发展。二是建议在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按照西部地区资金补助标准给予河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性政策支持;对太行山高速公路建设、北京新机场配套交通项目和张家口申奥区域交通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对燕山——太行山地区县乡主干道建设给予相当于西部政策的特殊支持。支持河北作为PPP建设模式试点,进行先行先试,打造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实验区。三是建议在国家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将京津冀区域列为规划建设重点,城际铁路建设专项基金向京津冀城际铁路项目倾斜。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对于完善国家铁路网布局和功能具有重要作用的铁路项目,如京张铁路崇礼线和京霸铁路,建议由铁路总公司主导出资建设。四是建议国家对纳入一体化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家提供土地指标,并在全国范围内调剂解决补充耕地指标。
七、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
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作为协同发展的先行领域,迫切需要国家层面在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推动。一是建立协调机制。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建立京津冀交通合作协调工作机制,搭建对接平台,统筹推进跨省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现规划、建设、运营三同步。创新建设管理体制、政绩考核制度等,建立有力、畅通、长效的跨区域协作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二是推动建立多元化可持续融资保障机制。国家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更为积极的资金、土地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区域内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简化审批手续。交通运输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多、环节复杂,前期工作难度大,项目审批时间拉长,国家有关部门应简化审批手续,为加快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八、建设与管理并重,提升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
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相辅相成,在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进程中,应注重加强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区域统一的交通运输政策法规体系。开展三省市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推动京津冀交通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统一编制、统一实施。二是提升区域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京津冀区域交通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实现区域交通运输管理监督与执法一体化。推动铁路、民航、公路及城市交通企业之间运营组织、票务和售票系统等衔接,实现不同运输方式间客运“联程联运”和货物“一票到底”。推进区域内公共交通、道路客运、高速公路ETC三个“一卡通”。
(省政协研究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