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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知道答案

2015-12-02董玥

少年文艺(1953) 2015年5期
关键词:同桌

阳光轻轻透过叶间的缝隙,风吹过,洒下一地晶莹的斑驳。我双手插在裤兜里,漫无目的地走在林荫道上。四月的午后,暖暖的空气,淡淡的花香,不免让人轻松而慵懒。路过一家音像店时,却停下了脚步,完全是无意识的,我错愕地久久地站在门口。

金色的阳光消失了,街边的喧嚣飘散了,只有那感伤的歌声,回荡在耳畔:“我在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看到你闪躲的眼,我不会让伤心的泪挂满你的脸。我在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能够感觉你也心痛,这一刻我不会让离别成永远……”是那富有磁性的男声,像极了一个人?还是那怅惘的缕缕感伤,带我回到了昔日的时光?

风吹过,风不语,也许只有风知道答案。

2006年的夏天还没结束,我的高三便开始了。

他以转学生的身份,转到我们班,和没有同桌的我,顺理成章地成了同桌。一切平淡无奇得就像学校食堂的饭菜,亘古不变的三菜一汤,味同嚼蜡,波澜不惊。隐约记得,那时的我只是抬起头,两个人生疏而冷淡地笑了笑,我们的“建交过程”仅此而已。

他叫宋明宇,很普通的名字。据说是因为父母工作调动,从霓虹闪烁的上海,转到我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这所如微尘般渺小的县级高中。必须注明的是,他并不像万千肥皂剧本里写的那样,英俊逼人,风流潇洒。不过他那一米八几的个子,挺拔的身材,小麦色的皮肤,深邃的眼神也的确很耐看,贴上“都市型男”的标签。他的到来,在我们这个闭塞的学校,瞬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芊芊,和他同桌感觉怎么样?”成绩平平相貌平平的我,之前在班里就像个“透明人”。然而,一旦配上“宋明宇同桌”的特殊身份,却陡然间身价倍增。不少“花痴”女生都争相来采访我这个“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幸运儿。“还好吧。”我除了面无表情地吐出这三个字,无话可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即使是同桌,只是“拼个桌”而已,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交集吗?

我就读的并非重点中学,很多人没几分心思花在学习上,同学之间勾心斗角,恶语中伤,甚至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惜字如金的我,不知不觉中就成了舆论的核心。“夏芊芊,瞧她整天独来独往的高傲样儿,家境不咋样,成绩又不行,有什么资本傲气啊?”“就是呀,不就是宋明宇的同桌嘛,那么恬不知耻,不可一世!嘁!”面对这些,我选择了沉默——我一直信奉一句话“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不过,如果说我对宋明宇没有一丝好感,那就是撒谎了。然而,我没有太多的兴趣幻想“公主和王子”的故事,也不敢奢望那份遥不可及的浪漫。

时间久了,我和宋明宇的“外交”终于有所进展,自然又是同桌之间那些习以为常的——芝麻绿豆的事儿。某天上英语课,我忘了带书,他不动声色地瞟了一眼,伸手从书包里拿出他的书,一言不发地递了过来;再有,就是他橡皮或碳素笔用完了,我会将自己的分一半给他;上课走神一方被提问,另一方则会在下面悄悄告诉答案,顺利过关后相视一笑……对了,差点忘了说,我一直坚信,宋明宇出生于“军人世家”,他的日程表,就像军纪严明的时刻表,每天都会按部就班地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譬如“做完两份奥赛训练”、“背三十个英语单词”、“整理物理力学解题方法”、“默写二十个化学方程式”……密密麻麻,多得吓人,这就能很好地解释——为什么他除了清晨晨跑一小时,傍晚会在操场上对着篮筐挥汗如雨——其余时间都在教室里兢兢业业地当“门神”了。

他和我,都自觉而自然地做着校园里的“独行侠”,只是他是光彩夺目,高处不胜寒;而我则是无人关注,去留无痕。这算不算一种无法言喻的悲哀与荒凉呢?

高中时代的我,就像水塘里的一只乌龟,只安于眼前的一方宁静和平庸。我没有什么高远的理想,也没什么人生的追求。闲暇时,我总是想:我不会和这个学校的人同流合污,但身在这样卑微的小山城,这样二流的校园,这样贫寒的家庭,每天小心翼翼地仰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我还有资本放飞梦想么?然而,身边那个名叫宋明宇的男孩,却用他坚毅不懈的努力,渐渐动摇着我原本肯定无疑的想法。

也许,人的精力真的很有限,宋明宇每天生活的主旋律就是学习、打球、跑步,根本无暇顾及其他。每天打完球他都要灌下一瓶“激活”,然后空瓶顺手扔到我俩的桌子挡板下,久而久之,那里就成了“废品收购站”,什么面巾纸、饮料瓶、演草纸、早餐袋、护腕、抹布……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周班级都有一次大扫除,那里便是我们俩劳动的“主阵地”,真够人一番忙活的。宋明宇自知理亏,热心地帮我打下手。他明显不是个“居家好男人”的料,手忙脚乱只会帮倒忙。这样的“闹剧”持续了一个多月。我又一次握着扫帚,拎着水桶,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时,当时真想立马拿根面条去上吊!他就怯怯地站在一旁,面有愧色。后来,宋明宇从宿舍带来了垃圾袋,狡黠地朝我一笑,“咱俩一起用吧”,扔满了他就自觉去倒掉。然而,有时他还会习惯性地抱着篮球顺手把一瓶“激活”摔进挡板,待他反应过来,那个空瓶子已经很给力地骨碌滚到了我这一边。“对不起,那个……”他尴尬地盯着我,一时语塞。瞧着眼前这大大咧咧的男生,竟傻到这番田地,我噗嗤一声就笑了,是那种脆脆的发自内心的快乐。他不好意思地挠着后脑勺,也快活地笑了。直到现在,我似乎还能回想起当初,十七岁男孩子身上咸咸的汗味儿,额上细细密密的亮晶晶的汗珠,窗外一树又一树盎然盛开的紫玉兰,还有那铺天盖地的金灿灿的午后的阳光。

寒假结束前,期末成绩公布,宋明宇以绝对高分名列年级第一,而我呢,仍旧是高不成低不就的中上水平,照此发展也就够上个普通二本吧。大家都在打点书本,准备回家,教室里热热闹闹地喧嚣一片。我瞟了一眼成绩单,淡定又淡定地把它塞进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干净利落地拉上了书包拉链。宋明宇静静地坐在一旁,他本来就很“闷骚”,今天更是沉默得有些可怕。“夏芊芊。”我背上包,刚要迈步,他突然急急地叫住我。我有些错愕地转过头,触到他奇怪又复杂的眼神,他明显地犹豫着,但还是坚持说了下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总觉得你和他们不一样。你不适合只被圈禁在这个小山城。”我讶异地看着他严肃而难脱稚气的脸庞,苦笑了一下:“那你认为我这个庸人会怎么样?”“我们是一类人,我们都不该承认自己是庸人。”说完,他坚定地看了我一眼,猛地起身,头也不回地走进了教室外的夜色中。

我愣愣地站在阳台上,看着他骑着单车,黑色的夹克被风吹起,飞快地一路驰骋着飙出校门。只是很普通的一幕,却那样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也许正是他那份天不怕地不怕的倔强和执着,让我终于鼓起勇气,开始正视前方的路。

2007年2月,我的高三进入倒计时。

也许是宋明宇的寥寥数语感化了我,我开始拿出“拼命三郎”的架势学习。我的目标仍不是很明确,但总算有了努力的方向——上个一本院校,走出这座被世人遗忘的小城。“你不是一个庸人。我们都不是。”从来没有人那么郑重地告诉我,我并不普通,并不卑微。宋明宇认真的眼神,瞬间燃起了我潜伏已久的斗志,鞭策着我向前跑,拼命向前跑。

我和宋明宇的话仍不多,但我已自觉成了他忠实的“跟班”,只要他在学习,我就绝不闲着;他去跑步,我在学习;他去打球,我还在学习。我知道我的底子不差,只要用功,只要肯花时间,上升空间还是不小的。有天晚上,第三节晚自习的课间,他在人声鼎沸中递给我一只耳塞,我们一起听着郑智化的《水手》:“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我沉静地听着,沧桑的声音,不服输的气概,回荡在心间。“你想考哪所大学?”我问他。“北大。”他握着笔,眼睛仍盯着题目。“啪。”他果断地关掉MP3,“听歌时间结束,学习吧。”

长时间高强度的学习,久而久之,我们的挡板下面,又恢复了蔚为壮观的“废品收购站”景象;垃圾袋满了,他有时也会忘了去倒;思考难题时,他还会无意识地转笔,几支笔“噼噼啪啪”地响个不停。而我,就会等到放学后,不声不响地把这些杂物清理干净,再帮他找回掉进桌缝的钢笔。宋明宇是个大大咧咧的粗线条男孩,我也不想在生活小节上苛求他什么了。

时光就那么平平淡淡、一成不变地流淌着,每天无怨无悔地为高考卖命,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几句话,我倒也挺享受其中的乐趣的。然而那件事情的发生,让我平静的心湖荡起了层层浪花。

那是个四月的黄昏,活动课。大家都去操场上活动了,而我碰巧赶上生理期,有点不舒服,便递了假条留在教室自习。疯狂地刷完了四大张英语阅读训练,我顿觉神清气爽,充满了成就感,不适的感觉转瞬消了大半。因为没有“先知先觉”,那天我很蠢地穿了一条齐膝的雪白色短裤,又很蠢地猛然起身,顿时一种排山倒海的感觉势不可挡地汹涌而来。我着实一惊,明白大事不妙,正准备火速冲向卫生间。偏偏就在这时,走道里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不用回头,我就知道那是宋明宇——这是他每天打完球回来补充“激活”的时间。我手忙脚乱地掩饰着正想坐下,可他已神速地来到了身后。我窘迫地背对着他,脸上像是火烧云。他肯定看见了那片雪白上触目惊心的鲜红色……哎,我连去死的心都有了。他走到座位上,沉默地脱下护腕,从桌肚里拿出“激活”,然后静静地把篮球放回原位,一切都和往常没什么两样。然后,他走了出去,经过我的身边时,塞过来一件他的暗紫色格子衫,平静地吐出了几个字:“脏了。用这个挡一下。”于是,我抱着他的衬衫,愣在了原地。

那天下午,一直到晚上放学,在教室里进进出出,宋明宇的“紫格子”一直系在我的腰上,免去了我难以启齿的尴尬。第二天早上,物归原主时,我向他感激地笑了笑。迎着春天的朝阳,他的眼神是那么的平静、澄澈而温暖。

也许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吧,我对他昔日一点一滴的好感迅速汇聚起来,屏神思考的他,乱丢瓶子的他,假装发牢骚的他,三步投篮的他,转笔技术不佳的他,佯装镇定的他……

也许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吧,我明确了自己的目标——我要考进北京,考进那个曾让我望而却步的神话般的城市。我默默地做了决定,学习与我来说,不再是一种机械的重复,强制性的规定,成了一件非常非常“热血”的事儿。“我也去北京。”当我竭力平静地让自己说出口时,宋明宇暖暖的微笑,让我释然了。他说:“加油,夏芊芊!你准行!到时打电话给我,我们约上几个朋友,一起去王府井玩一整天,好不好?”

高考前一天,照例在第三节晚自习的课间,一人一只耳塞,我和宋明宇一起听歌。在奔赴“战场”的前一夜,撇开周围的喧嚣,我们在一起,沉默地听完了高中时代的最后一首歌——《等一分钟》——

“如果时间,忘记了转,忘了带走什么,你会不会,至今停在,说爱我的那天,然后在世界的一个角,有了一个我们的家。你说我的胸膛,会让你,感到暖……我再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能够感觉你也心痛;这一刻我不会让离别成永远……”

后来,高考成绩公布,一切顺利成章地发生。宋明宇果然考上了北大,就读于卧虎藏龙的经济学院。我呢,也终于飞出了这个小山城,来到了北京。即使不是响当当的名牌院校,但我也已知足。至少,我可以和他仰望着同一片蓝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欣赏着同一片街景,关注着同一个城市的天气预报……于我而言,真的足够了。可是,我却迟迟没有和他联络,多少个辗转反侧的夜晚,明明已经输好了号码,最终却还是没能按下“接通”键。我也搞不清楚,我到底在顾忌什么,或者,在逃避什么。

“小姑娘,请问您想买点什么吗?”我在音像店外愣神地站着,一位女服务生轻轻地打断了我飘渺的思绪。我茫然地抬起头,有点倦怠地笑了笑:“没什么,只是觉得这首歌很好听。”“徐誉滕的《等一分钟》,很老的歌了。”“很老的歌,却能触发人最真挚的情感啊。”我双手插进裤兜,沿着林荫道,独自一人,继续静静地走着,静静地怀想着,追忆着,留恋着。

“你相信花季的爱情吗?”时光仿佛回转到了一年前的那个秋夜,蝉鸣声声,凉风习习,宋明宇摘下耳塞,侧过脸认真地问我。我牵起嘴角,送给他一抹意味深长的轻轻的微笑。

风吹过,风不语。也许,只有风知道答案。

董玥  今年18岁,江苏淮阴某高校大一学生,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少年文艺》《儿童文学》等报刊发表多篇小说、散文,获得“周庄杯”全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大赛优秀奖。作品集《我当小记者》、《青春的风铃》、《十六岁的天空》已由新蕾出版社出版发行。

我喜欢文学,享受在夜深人静时,一边构思一边手指敲击键盘时的快感。现实中的局限,在阅读和创作中,得到了舒展和释放。平凡的生活,有着单调的底色,而文学仿佛绚丽的油彩,让那些微不足道的点点滴滴,构成了全部的幸福,所有的美好。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晨曦微露,站在镜子前,我常会下意识地问自己:“我是谁?未来的我会是什么模样?”——流年光阴的旋转中,前方的路还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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