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越陆地边界勘界后中法边事交涉(1885-1949)

2015-12-02郭军平

人间 2015年26期
关键词:边民界碑边界

郭军平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中越陆地边界勘界后中法边事交涉(1885-1949)

郭军平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1883-1885年的中法战争结果是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中国被迫同法国签订了《中法新约》,根据约内内容中法两国勘定中越边界。中越边界勘定后,法国提议由中法两国共同设置中越边界管理机构——对汛。中越边界勘界后中法两国对汛机构处理了不少边事交涉,这些边事交涉包括界碑交涉、边民往来交涉、边民边事纠纷等。

中越陆地边界勘界;中法;边事交涉;对汛

一、中越边事交涉背景

法国觊觎越南已久,早就有吞并越南的野心。从十八世纪末起,法国就发起了一系列侵略越南地活动。法国侵略越南的战火一步步逼近了我国滇、桂、粤边境又加之越南向中国进行求救,于是,清政府于1881年底至1882年初派兵支援越南地抗法斗争。1883年12月底中法战争正式爆发。中法战争的结果是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

1.中越边界的勘界。

1885年6月9日中国被迫与法国签订了《中法新约》。《中法新约》共十款内容,其中第六款规定:“自此次订约画押之后起,限六个月期内,应由中、法两国各派官员,亲赴中国与北圻交界处所,会同勘定界限……。”[1]按照《中法新约》第三款规定,中法双方需共同派遣官员亲赴中国与北圻交界处会同勘定中越边界。

中法越南勘界分三段进行,即桂越段、滇越段、粤越段。法国方面派出总理勘定边界事务大臣浦理燮及勘定边界官师克勤、倪思、狄塞尔、卜义内、巴律共六员。中国方面派出内阁学士周德润前往云南,与岑毓英、张凯嵩办理中越云南段勘界事宜,同时派鸿胪寺卿邓承修前往广西会同张之洞、倪文蔚、李秉衡办理中越边界广西段勘界事宜。

中越边界勘界从1885年12月底开始至1897年6月结束,历时十一年之多。在这十一年中,在中法双方签订了《续议界务专条》、《广东越南第一图界约》、《广东越南第二图界约》、《桂越界约》、《滇越界约》等一些列条约。最后在中越边界桂越段树立了207块界碑,在滇越段树立了93块界碑,粤越段树立了66块界碑。

2.中越边界管理机构的设置。

中法战争后,越南彻底沦为法国的殖民地。中越边界的勘定,使得中越两国间开始有了明确的边界。中越边界勘界后,法国为了明确自己的所得利益,便加强了对中越边界的管理,并设置了边界管理机构——对汛。

“对汛”二字法文是叫做Postes militaries Doubles,它的涵意,“为双方相对驻防机关之谓”[2]。为什么中越两国要成立这种机关?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持中越边境的治安;其次,为办理双方边民过境及种种交涉事件提供方便。中法战争后,勘界立碑,扰攘数年,散兵游勇,流为盗匪,随处蔓延,边境治安,维持十分困难,而中越双方军队,又受条约的束缚,各守边疆,不能过界,于是两边匪类便有了逃避之法,在越南犯了事,便藏于中国,反之则逃往越南,以致弄成中越两地,成为匪党逃窜之处。同时,在滇越边界勘定后,岑毓英还遣散了许多原本跟随勘界大员勘界的兵勇。这些兵勇被遣散后所形成的游兵散勇,因无所事事,又迫于生计,便在边界地区打家劫舍,聚众闹事。清政府难于控制这些非政府武装,同时这些盗匪、游勇也威胁到了法国在北圻的统治。于是在1895年6月20日中法会订商务专条附章时,即在第一条订明日后需商定章程,会同巡查中越边界。1896年5月7日遂签订了《中越边界会巡章程》。中越双方的对汛即依此章程而创办。

根据《会巡章程》所列内容,对汛机构的职责归纳起来主要为:巡查边界、管理界碑、签验单照、处理双方边民的纠纷、维护边境治安等。因此,中越边事交涉主要由中法双方对汛机构进行。

二、中法边事交涉

1.关于界碑的交涉。

1905年,据署太平思顺道庄蕴宽电称:“法五画官阿嘉来文,谓平而西路第二号界碑本植于哙兰村半山腰,现在界碑已被移动,请派员会同迂回原地。”可是,庄署道出巡时曾往分界处亲自勘察,并没有发现界碑有移动的情况。因没有移动的证据,难以按法官所言移动界碑。1906年2月,再次会勘。这次是对该处按图实测。根据《中法桂越边界界约》及广西中越边界西路第一图及现场实勘的结果表明:平而西路二号界碑与界约所注明的立碑地点相距半里地。“据访问当地村老,均说此碑久已在此,无人移动。”[3]既然这块界碑无人移动,又与界图所规定的植入位置有所不同,那么就可以确定这块界碑是植错位置了。至于为何植错,现已无卷可考。后庄蕴宽与阿嘉又经过多次商讨决定,界碑不予移植。但要在碑面上用中法文字注明原因。4月14日,两人商定了碑文内容,内容大致:为此块界碑系当年两国派员共同植入的,界碑位置不便迁徙。此后不久,法五画官阿嘉回国,临行前与庒蕴宽就前议签字画押。两广总督岑春煊致外务部的咨文中称:当时两国勘界立碑时,几乎尺寸不让,此块界碑没按原图植入,难道是有什么深意?况且此界碑未经人移植,自应不必迁移。最后,这件事就这样了结了。现在查此碑既未被迁移也未被添注文字。

据边关第九队邹管带世记、镇边令许克襄先后禀称,县属百南防地之那平隘第一百二十八号界碑,查于上年十月十日(1908年11月8日)被人打碎,扔至河下。经检查中越划界地图并勘明查复,查得那平隘即中越界图内之剥淰隘口,距百南汛约二十里,有一块界碑,即一百二十八号界碑。因为之前没有出现过界碑被毁坏需修复的情况,因此照会就近的法官,商议会勘复立,以昭慎重。剥淰隘界碑被毁,既经辩明,仍在旧地设立新碑,自可照此议结。可是当镇边许克襄与管带邓大谟与法员切商办理此事时,“保乐越官希图混争,妄指附近不列号界碑为凭,欲占入内地二里余,该员等以以未有界图无凭,力争,等情电禀到道。”[4]在此种情况下,中国方面旋即由对汛委员万国安,携带中越划界地图,假道高平,与法国四画官切商,该四画“犹以从前立错为词”,于是便改由高平三画官随万国安同赴剥淰隘,并同许克襄、邓大谟,详加履勘,据图力争。最后,保乐法越官虽持异议,但仍由高平三画勘明,和平办结,按照旧地,树立新碑,并签订了中法文合同存案,此案才算了结。

上下青山界址被移之案。桂边西路第一百二十四号界碑本立于下青山,第一百二十五号立于上青山,这两块界碑在平孟、百南两汛的交界处,一百二十四号归平孟汛保管,一百二十五号归百南汛保管。此两块界碑距离两汛署虽非十分辽远,但山行崎岖,肩舆骡马,俱行不得,是人迹罕至之处。两碑文字刻于山岩之上,并未另立碑石。不知何时山岩所刻之字被人铲去,并在距离原界碑十里左右之外,另刻了字,竟没有人察觉。直至1909年夏初,越南州官派人到凌峺、官花等村征收赋税,村民大为惊讶,遂曰:“吾等是中国镇边县人(今中国那坡县),纳粮于镇边县署,越南州官何得过界收税?越南州官曰:“彼等皆错误久矣,尔等各村原在越地,人民自应属越,历任州官错漏,,未来征粮,而尔等亦自误认为镇边县人,今且一观界碑便可明了。”“迨其往观,果然各村均在越界,村众大哗,而莫名其所以。”[4]于是,村里年长的甲长带领民众去百南投报管带(当时巡防队管带兼办百南对汛),管带便向督办请示。督办令其与镇边县知县详查后再报。最后经该官带与知县亲往查勘,知道情况后,报告给督办。督办又知照高平督办,高平督办派员会同查办,经过数次与法越官交涉后,历时半年之久,才铲除了伪刻,立回原碑。“纵观此事发生的前因后果,主要还是中方的对汛弁员疏于职守,对于所保管的界碑没有认真巡查,以致界碑被移也不能及时发现。”[3]

中越边界界碑由中法两国对汛机构共同管理,但很明显中国对汛机构对于界碑的关注度不够,以至于出现界碑被挪移,出现了损害中国利益的事情,中国对汛官员也未曾察觉。还有损害中国利益的情况发生在民国初年。民国初年,平孟界碑的移动致使我国领土遭到侵蚀。平孟汛驻地平孟街,街西旁的山岭均向越南边界延伸,山岭之间是一大片稻田,一条溪流从平孟街流入稻田,溪上有一座桥,是通往越边朔江法汛必经之处。1935年冯炳玑在平孟汛工作时,据当地老人说,木桥桥头通往朔江之路边原有一块国境界碑,民国初年,发现这块界碑移置于平孟街头小学校的操场,把大片稻田划入了越境。但当时的桂系军阀只图双方相安无事,对领土主权不关心,致使此类事件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2.关于边民往来的交涉。

中法战争结束后,中法双方签订了《中法新约》。《中法新约》第四款规定:中越边界勘定后,中国人民、法国人民以及法国所保护人民(主要指越南人)在出入中越两国边界时应有所限制,由中法两国视情况发给护照或凭单才可出入中越边界。1896年中法双方订立《中越边界会巡章程》,根据第三条陆路边界办理条规的规定,创立了长行准单制度,即两国人民及别国寓居北圻人等有因生理、通商、耕种之故,必须轮次过界,在界限之两边暂住者,可由两国地方官、对汛汛弁,会同发给过界长行准单,这样双方边民仍可继续到对方工作。长行准单有效期一年。

桂越边界自1896年中法会订《中越边界会巡章程》之后,每年年底,边地各汛署布告定期令边民到署登记,请领过界长行准单,将名册送请对方照发,无需照相,后因无照片,难以稽查,法方商请我方同意,自民国二十一年起,所有领单边民,一律须有相片,但因边地相商缺乏,例由汛属代请相商定期为领单人照相。汛署即将请领单人名册连同相片,送请对方汛署核发准单,持有此单者,在一年之内,可随到对方领土内一定界线之边地耕种谋生,出入国境不需到汛署呈验准单,按照章约可在边地暂住,惟自十八年,遍地共党乱后,法方借口防共,片面取消边民过宿的权利。

中法战后,法人常以战胜国自居,对于中国官员及人民多存藐视之心。对中国入越的中国人比较刻薄,不只桂越如此,即云南方面也是一样,法人待云南入越的中国人更为刻薄,入境时要受身体检查,有无疾病,此固有话可说,但又要过磅,则未免太过于麻烦了,当时为蔡锷执掌云南边政时期,于是蔡公松坡想出了一报复之法,凡法国人入云南之境时,也许过称。后来法方派人来找蔡公交涉,蔡公说:“你们为什么用磅磅我们入境的人民呢?”对方答:“用磅磅人不苦,这是检查身体时必用的手续,请你们以后也用磅好了”!蔡用诙谐的语调答道:“中国人只会用称,不会用磅,且对于人是不必要磅他的轻重,只有对于猪,才来称他的重量呢”!法方这才明白了蔡公的意思,并取消了过磅的手续。此虽为一件小事,但可以看出法人对于中国人进入越南的限制较之划界前中越两国对边民的出入境管理要严苛的多。

1930年中越规定越南及中国边省关系第四条载:“对于两国边境居民,因工作及事务关系,需在彼此邻邦边境内暂时居留,或时常往来者,发给临时通行证,或永久通行证制度,无所变更”,将此前永久通行证(即过界长行准单)予以保留。

3.边事纠纷。

1916年,据广西逐峺村村民赵永胜、农振仁、赵依青、许丕承,陇落村村民许天保等禀称:越南陇芘村人农贵忠、黄文天等人越界砍伐陇櫶木,并占耕该陇地。接到此案后,下雷土州委员移请硕龙宣副司令兼对汛官,照会平歌法汛,传讯该农贵忠等严责,禁令过界占耕伐木,以清界限。兹准平歌法汛照复开:“九月七日照会敬悉,本一画官当即传该越人农贵忠、黄文天等讯问。据称,其并无在华界耕种,此次过界,仅取柴草一物,等语。除斥责外,并禁该越人以后不准越界砍木耕种,且于柴草之微物亦不许妄取,相应照复,请贵委员查照转饬该民遵照”。[4]此外,中国方面还叮嘱逐峺村民赵永盛等,倘有越人再越界盗伐砍木等事,应先行秉报中国官员,以凭查办,不可任意争执,以致产生冲突。

中越边界虽然划分清楚,但双方边民仍像往常一样互通婚嫁。但因主权不同的缘故,双方交涉比以前要费周折。投机取巧的奸徒便利用这种弱点,拐带妇女到对方贩卖。误娶的,本属无过,被拐的实属被欺,纠纷因此时常发生。督办署为减少双方居民因婚姻发生纠纷,并杜绝贩卖人口现象,特于1938年春,与驻龙州的法领交涉,并经越南当局同意,规定以后双方边民通婚,得到双方汛署登记,否则,如有纠纷,不予受理,这种办法,自属至善,但边民多不明白督办署这么做的意图,遵照登记者很少。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中越边界勘界后引发中法边事交涉的原因主要有:一,中国对汛官员玩忽职守,在中越边界管理上态度不认真;二,法国对汛官员希图从中国取得更大利益,便采取手段制造事端;三,中越边民的边界意识不强,以至于出现了不少中越边民之间的边事纠纷。

中越边界勘界可以说是法国这一殖民主义国家强加给越南和中国的,越南作为法国的殖民地,在勘界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没有权利参与到中越边界勘界中来,这为以后中越两国近半个世纪的边界交涉埋下了隐患。

[1]中国史学会编:《中法战争(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9月新1版。

[2]王逊志主编:《广西边防纪要》[M].南宁:广西企业印刷厂印,民国三十年七月十日初版。

[3]李建国:《清末广西边防建设研究》[D],南京政治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4]萧德浩、黄铮主编:《中越边界历史资料选编(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

D823

:A

:1671-864X(2015)09-0022-02

郭军平(1989—)女,汉族,河北邯郸人,现为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猜你喜欢

边民界碑边界
守住你的边界
突破非织造应用边界
战士与界碑
滇西南边民通婚对社会秩序的影响——以普洱市为例
意大利边界穿越之家
红领巾守护界碑十余载
人蚁边界防护网
边民互市 兴边富民
界碑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