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经费比例失衡研究
2015-12-01赵定涛邓闩闩袁伟
◎ 文/赵定涛 邓闩闩 袁伟
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经费比例失衡研究
◎ 文/赵定涛 邓闩闩 袁伟
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经费比例失衡凸显
1.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经费支出比例长期倒挂
长期以来,我国在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经费分配方面,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显著,这极大地制约了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如《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7-2013》统计数据显示,技术引进经费和消化吸收经费的支出比例从2007年的最低值1∶0.12大幅增加到2011年的最高值1∶0.45,支出比有了较大改观,但同发达国家,如日韩等国用于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经费的比例在1∶3左右、部分重点领域甚至高达1∶7相比差距依然悬殊。
2.“低水平重复引进,重硬轻软”现象普遍
引进技术以低水平居多,且重复引进现象普遍:西方国家对华技术封锁和垄断高端市场,导致国内企业引进技术多以淘汰的低端技术为主;盲目跟风投资市场热点需求和为了抢占市场先机,造成技术多次重复引进,近些年风电设备和多晶硅产业产能严重过程就是典型的例子。引进技术以低水平技术居多;技术引进以成套和关键设备为主,技术图纸、技术诀窍、专利和软件技术引进比例不足;引进技术中生产和运行技术引进较多,产品开发、设计和测试技术引进较少。重视显性知识的转移,而忽视了人才、管理经验等隐性知识的转移,技术引进的人才培训有待加强。
3.企业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动力不足
大中型国有企业受公司领导任期、产值和利税要求等的制约,大多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缺乏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内在动力。尤其是一些先进的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和持续投入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积极性。此外,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企业经过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的产品受到“仿制品”的冲击,进一步打击了企业开展消化吸收工作的积极性。
投入长期不足的原因
1.政策支持不够
部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政策修订不及时,如目前专门指导消化吸收工作的政策文件,只有1986年发布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已近30年没有修订过。此外,不同部门对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政策各有侧重,协调不够,经济部门只考虑引进外资,产业部门更多地关注技术引进阶段,科技部门强调创新,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缺乏有效刺激和支持手段。
2.重复引进挤占了消化吸收经费
不同地区间低水平的重复引进现象严重,浪费了宝贵的资金,这是造成企业用于消化吸收阶段的资金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如全国煤化工企业先后共引进23套SHELL煤气化炉,此外,近10年来,我国先后引进11套热轧带网连轧机,部分行业重复引进现象比较严重。
3.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较弱
企业是引进技术的主体,其研发能力的强弱决定了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能力的大小,进而直接影响企业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热情。《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3》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有R&D活动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13.7%;企业所有的研发机构共45937个,占企业总数的13.3%,研发机构数量不足;2012年企业研发人员全时当量225万人,其中博士3.6万人、硕士24.7万人、本科生103万人,分别占1.6%、11%和46%,研发人员数量不足,高素质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更少。技术开发机构和研发人员数量短缺,研发投入不足,都使得企业无力支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
4.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联动体系尚未形成
多头管理和部门分割,导致内部沟通不畅、各自为政,引进工作缺乏有效协调。地方政府热衷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企业引进国外成套设备工作支持力度较大,而对消化吸收工作缺乏应有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对于企业经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制造的新产品,只有极少部分纳入政府优先采购范围。
政策建议
1.及时修订完善现有政策
提高消化吸收经费比例,需要多种政策手段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消化吸收阶段的资金投入。1986年发布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缺乏对再创新后的产品在政府采购、税收优惠和低息贷款等方面的扶持,亟需修订完善。为完成“提高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配套资金比例”的计划目标,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现行的管理办法,除可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部分,为扶持企业强化技术吸收,减轻资金压力,应将用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研发人员培训费用等划入企业研发费用,享受税收减免。对《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中提出的“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等激励措施,需要制订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实,切实提高企业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热情。
2.实施“专利围堵”战略
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的小米公司在海外频遭专利围堵,成为众多国内企业甫“走出去”即陷入专利诉讼困境的一个典型缩影。为摆脱国内企业知识产权储备不足带来的困扰,我国可以学习借鉴日本的“专利围堵”战略。“专利围堵”战略实施的关键在于缩小对专利的保护范围,并降低专利申请门槛,激励企业不断积累小改进、小创新,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将国外的突破性核心专利包裹、吞噬掉,最终实现自身的专利优势。
3.建立官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平台
近年来,国外农药和医药领域的诸多专利相继到期,引发了国内企业争相仿制的热潮,原因是部分行业由于国内外技术实力差距悬殊,国外到期专利在国内仍属先进技术,市场需求巨大。因此,政府应当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开展国外先进过期专利的国内应用业务,建立国外过期或即将过期先进专利库;地方政府要积极搜集企业亟需突破的技术信息,建立起符合实际需要的具有定购性质的项目需求库,进而形成国外到期专利库和技术项目需求库的有效对接。搭建校地平台,积极提供中介服务于国内外合作各方,形成新的股份公司。
4.建立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联动体系
各地区缺乏有效协调,容易产生低水平技术的重复引进,造成大量资金的浪费,挤占了用于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阶段的资金。国家应该建立健全相关引进协调机制,建立部委、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引进技术协调小组,鼓励需要引进相同或相似技术的企业联合引进,把节余下来的资金用于消化吸收,成果共享,消化吸收后生产的新产品用于出口。引导不同地区产业内或产业间企业联合引进技术,形成技术创新联盟,或者核心企业引进关键技术、配套企业引进辅助技术的协调分工的技术引进体系。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 编辑:云霞
*本文系中国科协《中国政府科技政策供给状况及成效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