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归责与预防对策①
2015-11-29张宇王一晨河北工业大学天津300130
张宇 王一晨(河北工业大学 天津 300130)
浅谈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归责与预防对策①
张宇王一晨
(河北工业大学天津300130)
摘 要:高校体育教学成为目前高校教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在体育教学中的伤害事故更是越来越引起重视。从法律视角了解事故责任、归责原则、责任主体及责任形式,正确处理和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是我国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本研究结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体育相关的规定和条例,通过分析体育课堂教学伤害事故频发的原因,阐释事故中的归责原则,建议学校预防体育伤害事故的措施,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高校体育教学顺利进行。
关键词:高校体育教学伤害归责预防
高校体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关键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实现国家全面发展人才培养的目标。高校体育管理工作把树立“健康第一”指导思想放在首位的同时,又高度关注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最近几年,经济社会步入了一个快车道,而随着近年高校体育制度的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体育公共课和选修课数量逐渐增加,体育教学活动日益丰富。传统与新颖的体育活动形式相结合,一脉相承的体育精神和活灵活现的体育教学理念相贯通,越来越多的学生会积极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这是大家都喜闻乐见的事情。与此同时,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发生比率也相应提高,这不得不让我们体育教育工作者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1 简析高校体育教育和高校体育事故原因
1.1高校体育教育现状
大学体育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前联邦德国15~20岁的青年学生中,以体育作为最喜爱的业余爱好之一的占学生总数的45%;在我国体育的健身性和娱乐性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中闲暇之余,体育也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经常参加余暇体育活动的大学生约为学生总数的43.7 %,大学体育已成为建设校园精神文明的积极因素,这是由体育本身的特点带来的。
目前,在我国高校体育教学体系中,技术教学的重视程度仍然大于能力教学,虽然高校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总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但是个别指标呈下降趋势。根据1985-2005年期间叶新新三次对全国大学生体质与健康的监测资料数据分析,结果表明:近年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与此同时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却呈现下降趋势,肺活量及肺活量/体重指数同样呈下降趋势;就目前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而言,近40%的大学生处于亚健康状态,表现为体虚、易疲劳、失眠、注意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等。由上述的材料分析可以表明,虽然数据更新有点慢,但是也能推算出近十年我国大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力方面总体状况堪忧。这就相应地增加了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着相应的安全隐患,尤其是近几年,高校体育事故频发。
1.2高校体育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析
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可以被认为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主要是指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体育活动时因为过失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这里所指的在校期间具有时空特性,既包括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活动和在校园内进行的其它体育活动,但是不包含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中,同样也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的时间和空间。
国内高校体育课程的开设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设了球类课程:足球、篮球、乒乓球、网球、排球、软式排球等,另外还有户外定向、健美操、拉丁操、跆拳道、防身术、武术、搏击操、散打、街舞、健美和瑜伽等课程。同学们可以通过网络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段选择自己想报的课程。
学校开展的体育课程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就越大,因此也会发生一些安全事故。我就下面几个原因来讨论:
1.2.1客观因素
一方面由于体育教学经费投人相对不足,具体体现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缺乏、器械陈旧,无法顺利开展教学。另一方面由于体育教学、体育活动自身的特点。
1.2.2主观因素
(1)学生方面:学生自身身体素质差或患有先天疾病的;在教学过程中不按照老师示范动作做的错误动作等。
(2)教师方面:部分体育教师责任心不强或专业水平偏低、教法不当等。导致学校事故发生的行为主体具有其多样性,在高校造成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主体主要有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学校工人、体育教师、学生、校外人员等,他们的直接或者间接过失行为都可能导致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这类事故的处理和防范,目前已经成为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2 高校体育事故的归责原则
在学校发生的体育事故,根据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规定,其归责原则可分为教学过程中的损害责任原则和法律责任原则。
损害责任原则,指的是在没有过错的前提下造成他人损害,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也称之为无过失责任原则。英美法称之为“严格责任”。
法律条文中将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三种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是现实中比较适用的原则,高校体育事故处理中的归责原则主要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责任原则为辅,两者相辅相成,在实际过程中,由于赔偿金额较大,也必须和保险制度结合在一起。
3 体育伤害事故的预防对策
体育伤害中学校承担责任情况教育部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明确规定:一是设施方面:学校的场地、其他公用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安全因素;二是学生管理方面: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变相实施,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等情况。
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学生伤害事故适用过错责任的规定在第8条第2款中具体说明:学生伤害事故是由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造成的,相关当事人应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所占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承担同比例责任。即不能简单地认为一旦事故发生,均由学校负责,要认定事故的责任归属。对于学校有过错的事故,学校应当承担过错。如果学校无过错,非特殊情况无需承担责任或分担责任。
各种情形的学生伤害事故均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规定,其中一种情形是如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此种情况下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学生有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或者意外伤害发生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的情况。
我们可以就第二点中的体育伤害的归责原则和上述相关规定,来讨论体育事故的预防对策。
3.1学生方面
(1)在体育活动中,增强自己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进行体育锻炼的时候,量力而行,规范动作。
(3)自己主动去学习相关安全预防措施。
3.2学校和家庭
(1)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能力。
(2)强化老师的安全技能培训。体育教师在授课的同时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遇到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教师要具备做好第一急救的技能,并及时联系校医进行救治,避免因救治不及时产生不良后果。体育部与校医院等部门建立联合机动机制,对于教师安全技能的强化及保证学生上课受伤得到及时救治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3)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的建设,修复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要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并在合理的范围内排除体育活动使用设施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建立定期排查机制。
(4)增加高校学生的保险种类。加强高校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建立对于高校体育锻炼项目有针对性的特殊保险,使体育伤害事故获得保险公司较高的赔偿金额。
3.3政府和社会
(1)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使体育事故发生有法可依。(2)保险公司建立相关险种。
(3)加强宣传和教育体育安全教育。
4 结语
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预防和有效处理措施,应该作为高校体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有效确保依法治教和依法执教,同时进一步促进体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体育老师应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全力防范,妥善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消除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生更应该从自身做起,注意自身的安全。让大学体育教学更加和谐、活泼。推动高校教育安全、和谐、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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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宇(1979,8—),男,河北唐山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王一晨(1987,5—),男,河北石家庄人,本科,助教,研究方向:体育教育。
基金项目:①本论文系2014年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归责与防范对策研究》(编号:SQ141036)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8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5)03(c)-0000-00